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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爱离开的999天 完结-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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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说是流放,但眼前这位只会做做接洽、调解、翻译等等的“无能”人士,其实也就出走个个把月而已,比起那些不得不在那里上山下海、长期劳作、鞠躬尽瘁的工程师和技术人员们,这家伙实在是幸福得近乎可耻。
  当然,这些大实话我是绝对、绝对不敢说出口的,生命诚可贵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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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易笙这些年约莫常东奔西跑,因此收拾起行李来相当利索,不擅家务的他居然三两下就把那堆应该不算少的东西全都巴拉好了。他的行李很是轻便,就一LV的小拖箱,再加个小手提,搭着那身革履西装,还真有那么回事儿。
  我看着站在镜子前努力把自己打理得更加衣冠楚楚的易笙,犹豫了一下,还是给他准备了一些解酒药和胃药,又装了满满一饭盒他最爱吃的卤味,塞进他的行囊。
  易笙似有些意外,看着我的举动,目光灼灼。我被他看得耳朵一阵发烫,有些恼羞成怒,却被他牢牢地搂进了怀里。他像要勒断我的腰一般,粗鲁地抱着我。
  我吃痛地倒抽了口气,不及抗议,便听得他霸道又不可理喻的话语:“郝郝,你一定要想我。”
  “好好好!”为拯救我可怜的小肥腰,我很识相地立刻屈服于恶势力。可恶势力就是恶势力,居然想得寸进尺:“说一个‘好’!记得,一个小时就要想我一次!”
  这孩子,到底有多堕落才能说出这样台剧的台词哪!我无力地朝天翻了个白眼,无奈地哼出一个很是气弱的:“好……”
  易笙大爷显然还不够满意,可屈服再屈服的我着实已忍无可忍,猛得一提脚,没真用力地踹开了他,然后悲催地揉着自己遇人不淑的腰:哇靠,这混蛋,知不知道温柔这两个字怎么写啊?!
  在我穷凶极恶的瞪视中,恶势力畏惧了。易笙缩了缩脖子,委委屈屈地矮下了半截身子,一手捂着伤处,一手仍提着他的小包包,犯贱的嘴还很不甘心地继续废话:“记得,要想我哦……”
  “嗯嗯!”我不耐烦地挥挥手,像打发对骨头念念不舍的狗仔一般在心里疯狂地呐喊着:滚吧!快滚吧!快点儿受苦受难去吧!
  对于我的态度显然相当不满的易笙扭扭捏捏的,一脸敢怒不敢言的小媳妇样,还很是梁祝的一步三回头,不知道的估摸着还以为他在演什么狗屁倒灶的戏码,偏生那张脸蛋装什么都有模有样的,气氛渲染能力一流,让我又气又好笑:这厮不去演戏,倒还真可惜了。
  当易笙第八次转过头来的时候,我终于忍不住了:“好啦,同学,别玩了,小心赶不上火车被老板打屁股!”
  “你嫌我!你居然嫌弃我!”易笙泫然欲泣,那模样就算不能搞个小金人小银熊,估摸着也可以参选个什么卓别林搞笑效果奖了……
  “是啊是啊,所以你别在这儿碍眼了,快滚吧!”我笑开了,直视着他淡褐色的眸子里那个脸上带着小小幸福的自己。
  易笙看到我足够灿烂的笑容,终于满足了。
  扔下被蹂躏许久行李,他上前用力拥抱了我一下,一句话没说就头也不回地跑下楼。
  楼道里提提踏踏尽是他急促的脚步声,以及那声略显遥远的:“我会尽快回来。”
  我倚着门,一直维持着淡淡的笑容,默默注视着陈旧的楼道,悉心听着他渐行渐远的脚步声。
  直到那笑容,僵在脸上;
  直到那声音,连脑海中也不见。
  我木木站了很久,久到脚都发了麻,才挺直僵硬的脊背,转身回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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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踏入房间的那一瞬间,我突然有些怔然,为这格外空荡的感觉——明明,装饰家具都和过去一模一样;明明,窗帘地毯什么都没有改变。
  然而这些陪伴我多年的新旧物品,在他离开的这一刻里,竟是如此的陌生,充斥着那久远岁月中伴我走过青春年华的寂寞气息。
  腿莫名有些发软,我靠着门背,缓缓蹲下身子,不由自主地扯了扯微皱的地毯,那是我从澳洲带回来的,是常常惦记着易笙的Wang送给我的生日礼物。
  我坐在地毯上,低着头,脑袋一片空白,直到身体发寒,才僵硬地抬起头,再度环视着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变得黑漆漆的房间:熟悉又陌生。
  我忍不住自嘲的一笑,笑自己的看不开,他不过出个差,他离开还不到一个小时。
  其实,这世上哪有什么寂寞气息,说白了,不过是心的变化。
  我根本就没想过要和他天长地久,我不过是厌倦了争执腻烦了争吵,想要得过且过地守着他,哪怕只有个把月也好。
  可是现在呢?他不过小小的离开,我却已经开始恋恋不舍……
  我真是没一点儿出息。

  你是我心头的一根刺

  我本以为自己在很久以前,就已经学会了不再浪费时间去想念和回忆。
  想念是一把利刃,把心割裂。而回忆,则是隔离现实的盾。
  听说有种叫大欢喜的天下至毒,能让吞服者一生陷入幸福的魔障,直到死的那一刻才发现——
  原来,所有的一切不过是自以为是的幻觉,在别人眼中他不过是一个可悲的疯子。
  黄粱一梦,惨不忍睹。
  最后,在极度的痛苦和扭曲中,死亡。
  我不想活得那么可悲,何况很多时候,遗忘远比记得更快乐。
  我忘不了,也并不是真的那么想忘记。
  但至少,我可以选择不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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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拖着有些发麻的腿走进书房,我一声不吭地将易笙的御座清空。
  直到那里复于空荡一片,我才满意地回到书桌旁打开电脑浏览,看看出版信息,扫扫官方网站,再瞄瞄最近走红大卖的小说类型,为下本小说打基础。
  我不是真的勤奋,事实上我懒得几乎无药可救,一再被人称为拖稿大王。但这些年我却非常努力,令很多人跌破眼镜的勤奋着。
  只因为我知道寂寞最大的敌人是忙碌,而抵抗不安最好的方式便是工作。
  在那些不安而寂寞的日子里,正因为忙碌的工作,忙碌的学习,忙得恨不得在图书馆里扎帐篷,忙得让婉婉想催稿都没有太多机会,我才没有闲暇去胡思乱想,想为什么易笙不联系我,想他现在又抱着哪一个美人,看着哪一双眼睛……
  我本性内向,个性别扭,不适于群聚生活。平日里伪装的活泼也只为一时的需要,需要一些声音填满空洞寂静的世界,让自己不真的那么空洞。
  而在离开易笙之后,我竟忘记了所有的需要,仅仅只是无声的、沉默的等待着。
  直到那个时候,我才知道——原来,等待真的可以把人逼疯。
  我甚至觉得自己可以理解梵高到底为什么要割下自己的耳朵去讨好一个□。因为很多时候,在无边无际的沉默中,我也会有一种冲动,冲动地想要用刀割开自己的动脉,看着鲜血涌动的凄美。
  当然,我并没有真的这么做,我想那多半是因为我还没有疯透。
  最后,我将这些扭曲的心态变为一个阴暗至极的故事,灰色的,晦涩的,像阴雨天走过堆满垃圾的羊肠小道,微湿的裤脚,流窜的耗子,刺鼻的恶臭。
  这样的题材和文字当然不可能出版,事实上婉婉读过之后,还要求我若要发表,必须换个名字。
  我没有反对,甚至觉得这样挺好。我只是需要一个出口来宣泄内心的阴郁。但是,没必要让认识的人知道。
  多余的担心于那时的我而言,或许,只是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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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给自己取了个很不起眼很没特色的笔名,平安。
  淡然的名字配上这样的文章,强烈的对比扎眼无比,我近乎本能地狂爱着。
  在累计了十万字以后,我开始把这篇文章发在网上,悄然无息的连载在一个人气不高的新站,理所当然的没有得到很多人的关注,偶尔也会有人来甩两块砖,批判下内心阴暗的主人公,或在他们眼中非常无聊的作者大人。
  我并不在意,他们说得也不全错,我的确无聊。
  在这篇文下,我从不回读者留言,也不定期更新,想到了就写,写了更,时多时少,如此这般,年复一年。
  只是渐渐的,随着日渐忙碌的生活,我越来越少地去动它。
  这个故事在我心里的地位很特别,就好像易笙,常常想着,却又胆怯地不愿碰触。
  然而今夜,我似乎又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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