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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爱离开的999天 完结-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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佑岩黄鸪鋈ゴ騊买零食,甚至直在回到家后,才想起将我落在了学校。
  待他匆匆忙忙地赶回教室,天早已黑了大半,而我还坐在那里等他。
  完成所有的作业后,我总是静静地坐在教室门口的阶梯上,一语不发地望着夕阳浸染的天空。
  看到他急匆匆地跑来的时候,我并没有委屈地抱怨些什么,只是忍不住怔怔地望着他,像看着一个特熟悉又特陌生的人。
  我们认识十一年,他从未丢下过我。然而现在,这却快成为一种惯例,一次两次,反反复复。
  我不知道他是被我看得恼羞成怒了,还是其他什么原因。总之,易笙从不会安慰等得心惊肉跳无比担心他出事的我。他总是一脸不悦地冲我发火:“你傻啊?都这么晚了都不知道回家?你多大的人了,难道还不认识回家的路么?”
  我不曾替自己辩解,只是默默起身跟着他,书包很重,压得心都沉甸甸。
  我低头看着彼此被夕阳拉长的影子,靠的很近、很近。
  可是,我发现自己竟丢了回头看一看它们是否像过去那样融合在一起的勇气。
  我开始在记事本上画正字,他每丢下我一次,我就加上一笔,如此反复到第五个正字写完。我便不再等他。
  放学后,我还是会习惯性地多留一会儿,可是在夕阳西下前,我一定会离开。
  我会不紧不慢地踱步穿出校门必经的篮球场时,不经意地看一看总很嘈杂的场内。有时会看到正打得很尽兴的他,有时连他的影子都瞄不见。然而不管如何,我都不会再望第二眼。
  心脏似乎已经逐渐习惯被书包压迫,常常都是沉甸甸的。
  天空好像拉不开幕布的舞台,怎么看都显得阴郁。
  如此,竟也能习惯。
  我不再烦恼我们之间愈见冷淡的关系,我在水蓝色的日记本上把这称之为长大。
  我常常告诉自己不必为此觉得苦涩,只是生活有了变化,那没什么了不起,一切都很正常。
  我总是很能安慰自己,并且真的说服自己。但全世界仿佛约好了一般,非要把目光放在我们两身上。
  曾可劲儿想把我和易笙凑在一起的老师,现在却将我们视为学生早恋的负面教材,绞尽脑汁地想要推翻重来。
  我实在郁闷。
  当初要我和易笙相亲相爱共同发展的人明明就是他们,现在却一再要我记得男女有别、需恪守本分的道理。他们的教育方式非常扭曲,被他们一再纠缠的我,甚至一度以为自己是个认为男女除了要上不同厕所外就没啥区别的笨蛋。
  他们不厌其烦地一遍遍地重复,规定我必须要按照他们说得去做。我觉得自己在他们眼底,好像一个没有个人意志的体线木偶,可以任由他们揉捏挫扁,可以被他们塑造成将感情收放自如的机械娃娃。
  十四、五的孩子多半反骨,我并不例外,只是不爱表现。我在心底嘲讽的冷笑,可表面上却依然副唯唯诺诺一副乖巧模样。其实,我挺能装B。
  许是老师们认为我比较好说服,被他们纠缠来、纠缠去的倒霉鬼多半是我。我着实有些失望,因为我知道只要他们找上易笙,那个酷爱和自己讨厌的人唱反调的家伙,一定会重新回到我身边。
  可惜,他们终究没有那么做。
  我只能惋惜。
  老师们都很聪明,懂得如何充分利用自己的权利,将大事化小,小事化无。他们以易笙身高太高又不近视为名,轻易地将我和他之间的距离无限地拉大。
  我们再不能分享同一张桌子,这是八年来的第一次。
  我们的座位远得甚至可以用隔了一个教室来形容。
  易笙的新同桌恰好是他篮球队的死党,他抱着书包过去坐的时候笑容满面,仿佛此举甚得他心。
  为此,我只能撇撇嘴,故作无所谓。
  我当然可以无所谓。
  我脾气不错,成绩优异,虽不好接近但也不是不能相处的主儿。
  事实上,我和谁都能混出个普普通通的交情,然后简简单单的在毕业后相忘于马路两边。
  只除了易笙。
  可是,我们终究还是散了。
  经验丰富的老师们到底棋高一着,把易笙那会儿还很简单的个性摸得很是通透,以完胜的姿态将了我的军。
  或许,也是他的。
  即便是很多年后的今天,我还是常常在心里头想,这家伙现在这不阴不阳难以捉摸的性子,会不会就是给那时的事打击出来的?
  我也曾忍不住地问过他,易笙只是勾着唇淡淡的笑,目光深深的,像星子般闪亮。

  天真愚蠢快乐美好

  4.
  初三以前,我的生活虽然无聊,但也是波澜不惊,不曾受过伤害。
  可易笙总能颠覆我的生活。
  那件事是个证明,也是个开端。
  那是一个春天初到的日子,天气还有些凉。我和往常一样背着书包准备穿过球场,却发现整个球场被围得水泄不通,场面喧哗得我压根儿不想过去挤。
  我想起易笙曾经说过,拨开对面的树丛有条直通篮球队办公室的近路。校队边上就是侧门,算了算,这个时间已经开了。
  我施施然地走了过去,之后的一切如同命运的碰撞,撞出了一个狗血的故事。
  我就像恶俗小说里的可怜女主一样,遇到了一个无比纠结的情节——
  “我说,易笙,你和郝仁真没什么?”
  “是啊,班头他们都说了,这几天郝仁老被班导叫去,就是为了你们两的事儿!”
  路过的我顿时囧了一下,不知道作为八卦主角的自己,是该礼貌地探出头跟他们打下招呼,还是干脆当作没听到的继续猫腰赶路。
  正在这时,我听到了易笙的声音,懒懒的,还带着点儿不耐烦:“我和她还能有点儿什么啊?不就是邻居家的小妹妹么!”
  “真的假的啊?看你们亲密的样子……着实不像啊!笙哥,跟兄弟们瞒什么啊,难不成还怕我们撬你墙角不成!”
  一阵哄笑。
  我尴尬万分,这会儿是真的不打算露面了。可我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的耳朵居然如此好使,在那样混乱的躁动中也能清楚地听到他用调侃的口气说着无比伤人话语:“放心,兄弟我再怎么不济也不会看上那个小黑鬼,要胸没胸,要屁股没屁股的,女人么还是要……”
  他后面说了些什么,我都没有听到。
  我的耳边一阵轰鸣。
  有些陌生的热气直往眼眶上冲。
  我千算万算,就是做梦也想不到,易笙会用那样的话来撇清我们之间的关系。
  我一直以为,自己在他心里就算不是顶好,也会是很好、很好的。
  我一直以为,不管如何的疏离,他都还是那个为了我努力考到六十一的邻家哥哥!
  可是,我凭什么这样以为?
  他变了这么许多,我明明看到在眼里,却还在自欺欺人。
  我怎么能傻到这样?
  我自作多情得连自己都觉得羞耻!
  我不记得自己是怎样逃离那片草地的,但直至今日,我还能记得当初又多愚勇——我竟一拳揍碎了整块玻璃。
  办公室里猥琐的笑声和起哄声,因我那魄力十足的一击,倏然冰冻。
  我其实有些期待易笙能像电视剧里的那些个阿猫阿狗一般,因为我的骤然出现,震惊地站起身来。那样至少证明了他还有些在乎我,然后,我就可以为他编纂一千零一个理由去原谅。
  可是,他只是惊讶地看了我一眼,就垂下了眼睑。
  他竟连看我都觉得多余!
  我那时很戏剧化的想:自己可真是悲惨!
  我说出口的台词特别的雷,但那会儿却还自我感觉良好,自满了好两天——“既然如此,就如你所愿。你我从今日起,再无瓜葛,免得我这样没胸没屁股的小黑炭,出门丢了哥哥你的脸!”
  我无视自己满手的淋漓鲜血,率性地转身而去。
  走出没几步路,便是泪流满面。
  原因还真就是因为手上的伤口,疼得钻心。
  我蹲在地上,哭得稀里哗啦,很没有面子。
  我不知道他是否知道,因为我很没出息的,没能支撑到走出他的视线范围。
  直至今时今日,我仍觉得当时的自己蠢得无可救药。
  因为那个伤疼了我整整两个月没睡成安稳觉。
  自那以后,不管我用上多好的眼霜,也驱不走那对愿和我一生一世、不离不弃的熊猫眼。
  不过,也亏得那疼痛,我才能痛下决心。尽管我和他毗邻而居,但只要你真正了解一个人,要躲他简直是轻而易举的事。
  我就是这么了解他,所以直到中考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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