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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爱离开的999天 完结-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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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两位平日就是排名前三的老牌选手,自是颇有气势地应了。我却有些顿足了,一是老班一向对我甚好,我被他关照惯了。何况,插班生一向不受欢迎,尤其咱们还是踩着他们的排名才挤进去的。
  认真想了会儿,我便摇头婉拒了校长的好意:“我想我还是不去了。”
  这会别说校长了,连老班都呆了,表情迅速从舍不得变成了恨铁不成钢,速度很是惊人:“郝郝,你再想想,可别义气用事!”
  他这么一说,我反而更定下了心:“于老师,我想得很清楚了,一次考试也不能证明什么。何况,我既然能在普通班考出好成绩,就说明普通班的教育不见得就比实验班差。”
  我歉意地对校长笑笑,特诚恳的那一种,“谢谢校长。不过孙子有言:知己知彼才能百战百胜。我自觉不是当凤尾的料,怕到时候画虎不成反类犬,辜负老师们的期待。我觉得现在这样挺好,按照于老师的教育步骤走,稳扎稳打。”
  校长倒没反对,只是让我回去问问父母再做决定。
  我点点头,不想让他不高兴,发挥一惯的乖巧精神,没回嘴。
  没想到,事后老班对我说,校长对我印象挺好,说小姑娘挺有主见,是根好苗子。
  我除了愕然,还是愕然。
  *********************
  天下没有遮得住的墙。
  我近日风头太健,这事儿传出去后,讨论的人不知凡几。虽是褒贬不一,但贬的人反而占了主流。
  事实证明,如果有人想说你闲话,哪怕一日三餐照常吃饭,都能成为批斗要点。
  学校里那些不中听的流言,我也不是全不知道,无非是说我如何装B,表面清纯,背后马屁,装勤奋讨老师欢心等等。至于实验班的同学,更是直接:“丫的,不过在我们班偶尔走了个中上,拽个P啊!她想来我们还不让呢!”
  我冤得可以。我平日一向独来独往,没什么朋友,自然没人会为我说话。
  流言止于智者这句话显然有待考证,不然就是我们学校的孩子都读成了书呆子,总之八卦不断更新,还越来越具戏剧性——居然有传:我和老班有私情,潜规则已进入高中校园云云。
  很是有趣。
  若主角不是我的话,我大概会为他们的创造力拍拍手、笑一笑。
  老班也不闭塞,情绪日见暴躁。不过他也没太挣扎,反正闹到不可收拾的时候,自有校长出面摆平。
  老班智慧,八卦就这样,你不理反而就消停了,没人出来维护对当事人来说,其实是不见得就是坏事儿。
  清水自清虽是无奈之举,但处在风暴圈里的人也没什么选择。何况我们学校最毒也就到此为止了,校园暴力和普通的学生的距离其实还是挺远的。
  期末结束后的补习课是人人都要上的“选修”,我偶尔会在走廊上碰到秦云,笑笑聊上两句。既然有传言说我表面清纯背后浪荡,居然连隔壁班的秦云都勾引,我想那定是他为我辩解了些什么。
  其实他没必要这么做,但不否认,我心里还是挺感动的。
  患难见真情,不过如此。
  秦云一如既往的老实,总是摸摸后脑勺,跟我并没有很多话说,但简单的问候也不会给人负担。
  事实上,我感激他的又何止这点,是他让我多少还相信一些人性。即便在那种情况下知道了一些什么后,他亦能守口如瓶。
  对我来说,这样就很够了。

  岁月是朵两生花

  7.
  易笙好像消失在我的生命里,而我似乎也不再为他痛了。
  我不知道这是淡忘,还是麻木。或许人都是无比坚强的,如同我们当年的适应良好。
  可我还那样清楚的记得他的生日。
  冷战开始,我就再没帮他过过生日。
  我自己的生日一向是和父母过的,差别不过是饭桌上少了一个他。我潇洒无比,拿得起,放得下。
  可惜,这不是事实。
  我窝囊的可以,常常在他生日前一个月,就开始绞尽脑汁地想礼物,然后在准备完毕后,又绞尽脑汁地想要怎么在继续冷战的情况下交到他的手里。
  最好,还要让他不知道是我送的,又不能完全不知道。
  每年、每年,这都是我的最难,其难度值直逼在全国大赛夺魁。
  我今年表现良好,直到期末结束才开始烦恼。我觉得自己挺对不起那些努力诋毁我的人,在他们拼命抹黑并希望借此让我痛苦的时候,我却忙着编织手工围巾,还很无聊地反复自问:我为什么还要做这样无意义的事?
  易笙的老爸是个英俊的白人,所以他从小就晒不黑,一度让我羡慕不已。他的脸较中国人而言,略瘦,额头高,眼睛深,鼻梁高,嘴巴薄薄得颜色很淡,很有帅哥的模子。
  他身材很好,高挑结实,由于常年运动——小时打架,大了打球,还有好看的腹肌,不夸张,但性感。
  我想,倘若易笙不要老顶着那头可怕的发型,和终年不爽的冷淡表情,应该很容易被MM们看出他的美型。
  可惜,易笙很少和女生说话。据我多年观察,他对那些女孩子都挺不耐烦的,完全没风度可言,估计是初中那会儿给流言传怕了。即便如此,还是会有些我不能理解的女生,为此非常陶醉地说:“啊!三班的易笙,真是酷毙了!”
  人都毙了还怎么酷!我默默腹诽,顺道估摸了下围巾的长度。
  易笙脖子细肩膀宽,所以特别喜欢长围巾,可以恣意地绕上两圈,尾巴前后都能拖到胯。但他身高太高,要达到此目的,非得织上两米,特别累人。最重要的是,成本还特高!
  我被售货员说动了心,牙一咬,把所剩不多的闲钱都拿来买了那批澳洲进口的昂贵毛线。为了赚点儿便宜,也为了织出柔软又好看的围巾,我还在那儿学了一下午编织,顺便又被她们骗着买了几本所谓参考书。
  即便如此,我的进度还是非常不顺,拆了织,织了拆,反反复复,温故了几回去毛线店的路,才在两个礼拜后得道升天。
  俗话说的好: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当我发现织个围巾也有这许多的困难后,我终于切身认识到了这个流传千百年的箴言名句!何处非学海,回头天无涯!
  我对着日记本上这段最新记录的话语,抱着终于完工的围巾,笑得前仰后合。
  明天,就是他的生日了。
  *******************
  第二天醒来时,天已大亮。
  我只看了闹钟一眼就慌忙滚下床,几乎是跑着到学校的。
  警卫非常震撼地看着姗姗来迟的我——这是近半年来,我第一次比校队要早训的娃儿迟来。
  我在运动场游移了许久,确定易笙不在后,才叫来了秦云。
  因为局促,我简单招呼了几句,刚说完重点,就猛得把东西塞到了他怀里,一路小跑拉开距离后,才故作冷淡很是装B的回头说道:“别说是我给的,免得浪费。”
  整个上午,我一直在走神,什么都没听见去,只反反复复地想着:他收了么?他喜欢么?他会接受么?
  我一直觉得爱穿黑色的易笙若能带上这条亮眼的围巾,一定会非常、非常好看。
  只要一想到他冻红着脸,在蓝蓝的围巾面前哈出的白色的雾气,心里就塞满了幸福。
  连日累积的疲惫,仿佛都被这满足掐灭了。
  我心里很清楚,这事儿不可能瞒得过易笙。秦云口风虽紧,却不会撒谎,一撒谎就结巴。现在这时代,还能有这样的人生存,真是造物主的奇迹。
  我甚至怀疑自己会找上秦云,或许就是因为他的不擅长说谎。
  我很欢喜,可没想到才放学,我就撞见了不知所措的秦云。他的手里拿着的正是我送的围巾,上面还有一些脏污。
  身体一阵发凉。
  好久,我才能把视线转到满脸尴尬的秦云的脸上,他的嘴角还带着可疑的淤青。他歉意地低下头:“对不起,郝郝,我也不知道那家伙是怎么了,明明都犹豫着收了下来,结果却又……”
  我没说话,将视线移回到围巾上,颤抖的指拂过沾上脏污的地方,然后把它紧紧地抓在手里。
  我以为自己会哭,像过去的每一次。
  可是,我没有。
  只有无法言语的闷痛,一次次地撞击着心脏。
  我猛得抬起头,对秦云灿烂一笑:“虽然这么说有些过分,但你不嫌弃的话,就收下它吧。我的手工虽然不怎么样,毛线还是很好的……如果你也不要,那……就扔了吧。”
  这是我熬了两个星期的夜磨出的“孩子”,我舍不得因为易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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