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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荒岁月-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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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在,还有各种可能;
  人不在了,就什么可能都没有了。
  林默似乎猜到我现在的想法,笑了下,说行了,你们女生就爱这调调,小心眼的,担心这担心那,还是担心你自己的好。老子早八百年就放下了,才不跟你似的,为了点破事就手忙脚乱、浑身无措的。
  我心里有些难过,暗想着:林默,师父,你真的放下了么?那为嘛每年桂花飘的季节你都要去云台山呢?那为嘛每年八月十五那天都找不到人呢?其实我听说你曾经有个很漂亮的女朋友的,就在我们系,跟你一届的,不过大四那年分了手,原因似乎就是她父母认为你无父无母没教养,穷小子一个,配不上他们女儿,不同意你们交往。后来那女生出了国,就再没然后了。
  其实我知道,你一直在等她。
  等她回到你身边。
  抑或,等她出嫁。
  挂了林默的电话,我久久不能平静。
  忽然就记起第一次遇见他的时候,在清大的轮滑场上,我穿着新买的鞋子歪歪扭扭在场中央滑行,特别滑稽。
  林默突然像风一样从轮滑场那头倒滑过来,眼看就要撞到我了,我当时脸都白了,没想到他一个跳跃,从我头顶飞了过去,再接着一个紧急转身、刹车,停驻下来,回头看我,那身影特高端洋气,风骚迷人。
  虽然我还是因为惊吓扭到了脚,被送到了医务室,连续几个礼拜他带我去医务室换药,一来二去,再加上我那段时间实在对轮滑痴迷,跟温宁一合计,凭借着扭伤事件要挟他倾囊相授,最后终得拜师成功,至于三分钟热度那事,此为后话。
  下雨天出租不好打,尤其这个地段,我挥着手,眼瞅着五六趟过去,人司机鸟都没鸟我一眼。就在我绝望准备往前走上一段、下地铁站的时候,一辆出租在我身边停下,我顿时喜上眉梢,刚要拉车门,就见窗玻璃下来,一个大约十八九的短发小青年对我笑得特腼腆。
  “Can you speak English?”
  黄皮肤黑头发蓝眼睛。
  讲英语,混血儿。
  外国人(中国人)?
  “Yes。 What can I do for you?”
  本着北京欢迎全世界的态度,我友好地回答。
  “oh,nice!”青年兴奋道。
  然后叽哩哇啦一大堆,大意就是自己初次来北京,跑出来玩,手机丢了也迷了路,司机听不懂他说话,他可怜巴巴瞅着我。
  “Can you help me?You are my sunshine now。”
  一番了解后我终于弄明白他要去哪,东方明珠酒店,离我家不到一个巷子的距离,老天真够涨眼的。我眉开眼笑地对他说我知道那地,刚好我也要回家,顺便送他过去。
  小青年听完立马下车,特殷勤地帮我开后车门,顺便坐在了我旁边,递了张面巾纸过来让我擦脸上的水,我心里暖融融的,是不是外国人都这么绅士啊啊喂!
  我告诉司机地点,车就如脱缰的野马飞上了高速。
  途中小青年不断问这问那,什么孟姜女真的哭倒了长城么,什么秦始皇找到长生不老药了吗……总之问题千奇百怪的,不知道丫看了多少野史。我哼哼唧唧回答一两句,不然就打哈哈过去,半小时后终于到酒店门口。
  小青年付了钱,我们一起下车,然后他拉着我一直说谢谢,谢的我不好意思了都。再谢谢黄花菜都凉了好吗,外国人也不需要这么热情好吗,会吓坏小朋友的好吗。
  突然一阵手机铃声响了。
  我条件反射是自己手机,可铃声对不上,我的是张一益的Valentine’s Day,而这个明明是首摇滚乐,典型的美国乡村音乐。而且,铃声是从青年背包里传来的。然后就在我的瞠目结舌中,青年淡定地拿出了手机,摁通了电话。
  “Hi,dad。”
  电话那头传来一个中年男人的声音,“小柯,说中文。”
  “hi,老爸。”
  我瞬间凌乱了。                        
作者有话要说:  

  ☆、宁缺毋滥

  青年眉飞色舞地跟自己老爸狂凯,标准的普通话,一丁点外音都不带的。我突然就觉得操蛋了,心想你好好一中国土著,装丫的外国人有成就感是吧?你这是玩我呢还是玩我呢?顿时就有些反感。不过横竖装bi都人家自个事,也轮不到我一丫头来管。我呢,该往哪走,就往哪去。
  于是我对丫挥挥手,指了指马路对面,意思要离开了。完了也没等他回应,直接往对面走去。就在我刚到十字路口,绿灯刚亮,后面一人突然拉住了我胳膊。
  我转头,看到那小青年对我笑得阳光灿烂,顿时就咯噔了下,心想别不是遇到什么诈骗拐卖儿童的犯罪集团了吧。我赶紧往周围瞅瞅,看有没有什么同伙之类的,甚至连逃跑路线都探好了,不远处第二个大十字路口交警叔叔那,头上的冷汗一茬接一茬。
  那小青年继续笑,说你怎么看起来特紧张啊。
  我瞪他一眼,心里怒道:你要看到一说鸟话的突然说了人话,没一臭拖鞋拍上去都我佛慈悲呢。
  丫继续笑:“你挺不待见我啊。”又摸了摸鼻子,自我感觉良好地说:“我刚觉得咱俩聊的挺来的,对你印象特好,准备后面让你当导游游玩北京城呢,怎么一眨眼您就化身变色龙了啊。”他突然嘟起嘴,两眼泪汪汪的,那委屈的样儿就好似我把人祖宗祠堂给砸稀巴烂了。
  我觉得我都快哭了:“哥们,咱俩就那啥的陌生人,擦肩而过,从此不见啊,你要觉得我搭你车占了便宜,我把我那半给你啊,哦不,我把全部车资都付了好不好啊妈蛋!!!”
  青年扭了扭头,一脸的认真,说:“咱们怎么可能是陌生人呢?”
  “咱怎么就不是陌生人了?”我声音都带哭腔了,心头好似有十万头草泥马呼啸而过:大哥,咱俩就从没认识过啊。
  然后我看到青年怔在了原地,低着头不知道在想什么,以为事情也就这样了,正准备撒丫子离开呢,他忽然抬起头,表情变得郑重。
  我刚要迈开的步子就在他那一本正经的眼神中歇菜了,就听到他说:“那好,我自我介绍下。我姓何,中文名维柯。是何萧的儿子。”
  轰隆一声!雷声从遥远的天际传来,好似穿透了几个世纪。头顶的乌云聚集在一处,原本淅沥的雨越来越大,一颗颗打落在我的脸上,酸酸麻麻的疼,从肌肤渗透骨肉。
  街头的雾气缓缓升起,朦朦胧胧。我笑了笑,理了理被风雨吹乱的刘海,顿了下,说:“所以呢?”
  “所以我是你弟弟。”
  “然后呢?”
  青年哑然,不知道怎么应对我这问话。似乎在他觉得说出是我弟弟后,我不该是这种反应,这种淡然得仿佛周围什么都不存在一样。
  身后突然传来声音,低沉、浑厚,却有些沧桑的声音。
  他说:“然后,可以带我们回家吗?”
  我至今还记得,在那个雷鸣交织的雨天,在那个百事可乐广告牌下,那拿着黑色雨伞,穿着笔挺的中年男人,雨水顺着伞沿淌落下来,滴滴答答,他望着我,说要我带他回家。
  经久尘封的记忆在那一瞬间忽然破土而出,席卷开来,如同电影画面般在我脑海深处辗转徘徊,那么清晰明了,就好似回到了十五年前,回到了那个昏暗、几乎看不到亮光的客厅,那静默相对的两个人,以及沙发边早已收拾好的黑色行李箱。
  然后,屋门拉开,走廊外的声控灯光照了进来,将两人的影子拉得那么长,那么的冷寂。男人拉着行李箱回过头来。
  “我走了啊。”
  那是他那年说的最后一句话。
  也是我,唯一记得的一句。
  我不知道何萧是以怎样的角色站在这里,让我带他们、回我跟老妈的家,他那么镇定从容,难道就从没担心过我与他之间形同陌路的父女关系?
  这十五年来,没有他的世界一样多姿多彩、色彩缤纷,除了试卷上永远不会有父亲的签字,家长会上永远不会有爸爸的出现,一切都还是按照原有的轨迹继续行进,周而复始,从未改变。
  我有些迷茫,甚至有些浑浑噩噩。我知道他回来了,老太太已经打了电话,但我没想到在街头随意搭载的计程车内竟然会碰到他儿子,而他儿子还说着流利的英语跟我唠嗑,装老外、拉关系。
  我可以装作听不懂外文根本没有与他坐同一辆车吗?(泥垢!人家会中文)抑或,眼盲耳聋,什么都看不见听不到了吗?也许,林默说的对,这么些年了,老太太一跟他恋爱结婚的都放下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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