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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莎翁致敬-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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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去N市的大客车上,我的学生们笑笑闹闹追追打打了将近一路,欢声笑语几乎将车顶掀翻。最后,快到目的地的时候,在班长的提议下,他们齐声大合唱,唱了一首歌,一首流传已久的校园民谣:
  
  开始的开始是我们唱歌
  最后的最后是我们在走
  最亲爱的你象是梦中的风景
  说梦醒后你会去我相信
  不忧愁的脸是我的少年
  不苍惶的眼等岁月改变
  最熟悉你我的街已是人去夕阳的斜
  人和人互相在街边道再见
  你说你青春无悔包括对我的爱恋
  你说岁月会改变相许终生的誓言
  你说亲爱的道声再见
  转过年轻的脸
  含笑的带泪的不变的眼
  是谁的声音唱我们的歌
  是谁的琴弦撩我的心弦
  你走后依旧的街总有青春依旧的歌
  总是有人不断重演我们的事
  都说是青春无悔包括所有的爱恋
  都还在纷纷说着相许终生的誓言
  都说亲爱的亲爱永远
  都是年轻如你的脸
  含笑的带泪的不变的眼
  亲爱的
  亲爱的
  亲爱永远
  永远年轻的脸
  永远永远也不变的眼
  
  我带着微笑,带着羡慕,看着他们那一张张青春飞扬无忧无虑的笑脸。
  年轻,真好。
  带他们到了实习地,晚上,按惯例,自由活动。
  安顿好他们之后,照例殷殷叮嘱他们早点休息,不要到处乱跑,而且,我有点理解高中班主任那种护雏心切的感觉了,因为现在的我,和她当时的心态,并无二致。
  晚上,我独自一人静悄悄地,穿过已经走了不知几千几万遍的那条窄窄的老街,穿过晚春夜风中槐花香飘来的阵阵馨香,走进我魂萦梦牵的G大校园。
  我先走进了馨园。
  那个小小的弯月形喷水池,那排淡绿色的电话亭,那个喧闹的篮球场,那个拐角处的开水房,依然都还在,只是来来去去人潮中闪动的,都是全然陌生的脸孔。我不由自主地,走到了宿舍楼下,抬起头,我们当年住过的那个宿舍,在淡蓝色窗帘掩映下,依然亮着熟悉的温暖的灯光,如今的那盏灯光下,该有着怎样的故事?
  我悄然走出馨园,走过天桥,走进律园。
  依然是那个长长的林荫道,我走到主教楼的西边,依然是那斑驳的地面,如水的月光,摇曳的树影,我如梦般越过长长的台阶,走到那个小小的亭子边,亭子里面,是两张年轻但相视而笑的面孔,我微笑,走开。
  终于,我走到了律园里的那个大操场,随便找了一个台阶,我坐了下来。
  操场上三三两两的人在跑步,聊天,间或,有嬉闹的孩子蹒跚走过,渐渐,人少了,又渐渐,归于寂静。
  我看着夜空,依然是当年那样,寥落的星辰,如水的月色。
  我听见我自己的声音,从遥远的天际依稀传来:“子默,我要天上那颗最亮最亮的星星。”
  “好,我去摘!”有个身影旋即毫不犹豫地跳了起来。
  还是我的声音:“傻瓜,我逗你的。”
  一个略带笑意的声音响了起来:“我知道,不过好像――还有一个办法,”突然间,那个年轻的头颅猛地一下子撞了过来,“有没有感觉到眼前一大片一大片的星星啊?想要哪颗,自己随便挑吧。”
  然后,是我略带埋怨的声音:“子默,你撞得我痛死了。”
  再然后,一片寂静。
  因为,我的唇,被封住了。
  我埋下头去,我的掌心里,是满满的泪。
  在这个操场,我曾经坐了无数次,等了无数次,期盼了整整六年,希望奇迹能够出现。
  但是,最终,它留给我的,还是完完全全的失望。
  我就这样,静静地坐在夜风中,静静地,追忆我的似水年华。
  不知过了多久,我抬起头,起身。
  终于,我是真的,要告别我的过去了。
  但是,我的青春,毕竟无悔。
  我轻轻地,吸了一口气,最后看了一眼操场边管理楼下的那棵老榕树,准备向外走。
  一转身,离我四米远的地方,立着一个修长的人影。那时花开
从来没有一个寒假,像大一这年这么漫长。
  我们依靠手机短信联系。每天,我都时不时盯着我的手机,生怕漏过什么。
  “汐汐,我想你,我想你,我想你……”
  我也是。
  “汐汐,我现在在看月亮,你的眼睛,笑起来,就像一轮上弦月。”
  这句话,好像在哪儿听到过。
  “汐汐,我们这里下雨了,我现在在西湖边上看雨,多希望,现在,你能在我身边……”
  我也这么希望。
  ……
  当你遥遥地思念着一个人的时候,你会觉得时间过得太慢太慢。
  其实,很快我就发现,当你试图遗忘一个人的时候,也是如此。
  因为这两种滋味,我都尝到了,而且,刻骨铭心。
  
  好容易盼到开学,我和子默,又能见面了。
  小别重逢,那种幸福喜悦,非言语可以形容。
  我们就和所有的校园恋人一样,开始我们平常却异常纯真快乐的新学期。
  只是很快,子默就要面临毕业了。
  他曾经轻描淡写地告诉我,他在大三时就考过TOFEL和GRE,姨父母原本帮他联系好毕业之后出国深造,但是,现在,他想缓一缓。
  我想,或许,我知道是为什么。
  现在的子默,一直在备考,准备考律师,他一向成绩优异,而且,思维缜密,头脑灵活。夏言说得很对,他是一块做律师的好材料。
  坐在他身边,我发现,他看书飞快,效率奇高。而且,还能忙里偷闲,一心二用地给我这个榆木脑瓜耐心讲解令我头痛不已的高阶函数。
  我的身边,都是这种天才,衬得我黯然无光。
  但是,我很快就发现,我对这个曾经的冰山男的了解,其实还远远远远不够。
  中国有句古话,叫做人不可貌相。
  对于这个曾经被我认为冷若冰霜,但绝对十项全能的秦子默而言,尤其如此。
  因为,没过多久我就发现,这个秦子默,不仅是路痴,还几乎是个生活白痴。
  真不知道这么多年,他是怎么安全活到现在的。
  首先,他买东西从不讲价,怪不得校门口那些卖电话卡、卖小吃、卖碟片、卖书等等等等的小贩们看到他,都笑得那么欢快,敢情他就是一头呆头呆脑的待宰羔羊。
  还有,他洗衣服的声势,绝对是空前绝后。有一次,我跑到他宿舍,刚到门口向凡神神秘秘地向我招手:“嘘,别出声,我带你去看子默怎么洗衣服。”我跑到水房前蹑手蹑脚地偷窥,就看到水房里一副空前热闹的样子,他站在那儿,手忙脚乱,旁边放着七大盆八大桶,然后,也不知道怎么放点洗衣粉,随便搅一搅,就飞快地把衣服拿出来。我掌不住大笑。他无措地站在那儿,一脸无辜。
  并且,他从不知道要把浅色的衣服和深色的衣服分开洗。我有点知道了,为什么他姨父母给他买的衣服几乎都是深色的,显然是有绝对的先见之明。我笑,我叹气,但是,心里是暖暖的,带着一些酸楚。
  以后,我一直帮他洗衣服,他帮不上什么忙,乖乖地,负责漂洗,负责晒。
  他从不关心那些八卦新闻。我和沙沙一向是不八卦毋宁死,因此,我喜欢唧唧喳喳跟他讲各种花边绯闻,奇闻佚事,他也一直好脾气地听着。突然,有一天,他不知在哪看到的报纸,疑疑惑惑地问我:“汐汐,黄宏和英达是夫妻吗,为什么英达排练黄宏要给他送棉袄?”
  我听得瞠目结舌,说给沙沙听,沙沙也大笑。
  他还挑食,从不喜欢吃刺激性的食物,遇到不喜欢吃的香菜,芹菜,洋葱啊什么的,就骨朵着嘴,小孩似的委屈,然后,细细观察我的脸色,再慢慢挑出来。
  从来,我们出去吃鸭血粉丝的时候,他都不要香菜。
  到现在,我去吃鸭血粉丝,也习惯性地说:“老板,不要香菜。”
  真不知道,那么多年异国他乡的生活,他是不是……还是这样?
  
  除了一些宛如孩子般的生活习惯外,子默对我千依百顺。
  他经常陪我去打球,去游泳,去食堂吃饭,替我占讲座座位。
  每晚上自修的时候,他都给我带上一个苹果,然后,休息的时候,削给我吃。
  每天我下课,走下管理楼,一眼看到的,就是斜倚在那颗老榕树下的他,微笑着,手里拿的,不是橙汁,就是可乐。他知道我一向喜欢喝这些没有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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