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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渐渐接近,一直近到此刻碧空白云下的四目相对,近到我以为可以牵手一生的距离。然而,每一次,都是我在向他靠近,而他,却要把自己拉得越来越远,远到我够不着,还在这里问我:“就为了我要去明尼苏达工作吗?”
“为了……为了……很多事情,”我结结巴巴地开口,一面说话一面感觉血往脑门上涌,我努力把声音控制得还算平静,“不是你的工作,是你……你让我很难过。”
我黯然地垂下头,“跟你在一起,我好像总是很难过,谈恋爱,不应该越谈越难过,对不对?”我抽了一下鼻子,“你很厉害,有各种各样的办法来让我难过,我吃不消,我想我大概需要一个不让我难过的人。”
他把手插进裤袋里,慢慢地握成两个拳头,许久没有说话。我们陷入了难堪的沉默。
过了差不多半个世纪那么长的时间,我终于无法忍受,解下脖子上的项链,又从包里拿出手机,递给他,“还给你。”
我把手机和项链捧在手上,等他来接,他却一动不动。
“还给你,我不要了。”我重复一遍。他还是不动。
“你没听见吗?”我用力把他的手从口袋里抽出来,扳开手指,把两样东西塞进去,“就这样吧。”
程明浩盯着手机和项链看了很久,终于开口,“璐璐,我真的让你总是很难过吗?”
“是的。”
“为什么?”
“你自己知道。”
他突然坚定起来,“我不知道。”
没想到临分手还要做一篇记叙文,“好,你不知道,我来告诉你。你和我的好朋友谈恋爱,还跟她上床,我很难过;你同她分了手还私下见面,还对我说谎,我很难过;你跟我上床害得我去吃事后避孕药还过敏,我告诉你,我难过死了;实习你要跑到西雅图去,弄出来一个送风铃的女孩子,废话,我当然难过;现在好了,你大概觉得西雅图不够远,不过瘾,看上明尼苏达的哪个鬼地方,天晓得你在那里又会碰到谁,你说我难过不难过?”
他倒是知道抓重点,“那天你是在过敏?”
“长了一脸痘痘,”我泄气地说:“丑得要死,像小时候出风疹一样。”
“难怪你不肯让我去看你,”他抿紧嘴唇,“璐璐,我真的不是故意的。其实,后来,我也想过……不过,那时候,我以为你后悔了,讨厌我……对不起。”
“对不起管什么用?我最不要听你说对不起。”
“但你怎么老抓着以前的事情不放呢?这次找工作,我承认是我不好,没有早点告诉你,可是——”
“可是,没有可是了,”我感觉自己的耐心像一个吹到顶的气球,马上就会爆掉。我转身要跑,突然被他拦腰抱住,“璐璐,你听我说……”
“我不要听,你立刻放开我,”我想挣开他,他把我抱得很紧,一边在我耳边急促地说:“你说我总是让你难过,可是,你有没有想过很多时候你是在让自己难过?你好像总是不相信我……”
岂有此理,他居然把帽子扣回到我头上来。我火冒三丈,加倍用力挣扎,用足吃奶的力气拳打脚踢,还是没用。当一个男人不让你的时候,你骤然发现,他的力气真的很大。
终于,气急败坏之间,我猛地低下头在他手上咬了一口,又用胳膊肘往他肚子上狠狠一顶,趁他两手松开,立即用五十米冲刺的速度飞跑而去。
等我气喘吁吁跑过两个街区,已是三个坡之外。我停下来,忍不住回头,想看看他会不会追过来。等了一会儿,他没有。
我呆呆地站在那里。他是不是刚才被我打得很痛?还是觉得我心狠?或者,他其实追了,只是看不见我,以为我已经跑得很远,就不追了?
那一天,我发现,这个爱情片的经典镜头在很多城市都可以演得很漂亮,催下一桶桶眼泪,但在旧金山却偏偏不行。因为,这里的坡又多又陡,注定不可能把要分手的男人和女人拉进一个镜头;明明只隔了几道坡,因为看不见,以为对方已经走远,就很容易放弃;也是因为看不见,以为对方不在乎,就更没有勇气回头。当心变得脆弱,一道山坡,就是一个天堑。
我漫无目的地在这个高高低低的城市游荡,从满眼高楼的金融区,穿过熙熙攘攘的唐人街,到洋溢着意大利风情的北滩,再从滨海区安静的街道上绕回来,吃完了整整一袋椰丝巧克力。黄昏时,我沿着市场街回到一号码头边的栈桥。
栈桥上空荡荡的,我一个人坐在长凳上听脚边海湾里的涛声。一只海鸟飞过来,停在我正前方的栏杆上,一动不动地盯着我,迟迟不肯飞走。我歪着脑袋看它,它也歪着脑袋看我。我想它可能是肚子饿了,翻翻包,只找到几颗吃剩下的巧克力。我把巧克力掰碎,摊在手上放到它面前。它果然是肚子饿了,立刻低下头凑过来嗅了嗅,迟疑一下,又把头转开,终于意识到我这里没有什么油水,拍拍翅膀飞走了。
我有点失望,随后觉得自己可笑:鸟,怎么会喜欢吃巧克力呢?
那个瞬间,我突然意识到,我和程明浩,彼此说不定就像那只海鸟和椰丝巧克力,本身并没有什么问题,但放在一起,就是不对头。
我们的身高不般配,怪不得他,是因为我只有一米五八;
我们不能一起唱歌,怪不得我,是因为他五音不全;
他对我很好,却偏偏让我难过,怪不得他也怪不得我,是因为,他给不了我想要的东西。 可是,我到底要什么?坦率地讲,我自己也不知道。但是,不对头,就是不对头,不去多想了。
太阳慢慢西斜,我站起来,回头朝市中心那一片高楼大厦走回去。
栈桥是一样很美的东西,它远远伸展到海里,让人领略在岸上无法看到的风光。它同时
也是一样洋溢着哀愁的东西,因为走得再远,风景再美,到头来,总是要回头。
我去找郑滢,告诉她我和程明浩分手了。
郑滢叫起来,“他甩了你?”脸上摆出一副随时要去手刃陈世美的神情。
“我甩了他。”
郑滢更加惊讶,好像不信我居然还能有这份出息,“为什么?”
“我们不配。”
“怎么不配?”
“不配就是不配。”
郑滢盯着我看了一会儿,不怀好意地笑起来,“是不是他某方面表现欠佳?要不,过佳?你吃不消?”
我哭笑不得,“胡说八道。拜托你别问了好不好?我心情已经够差了,还不快来安慰安慰。”
郑滢摇摇头,“不是我说你,要甩也不趁早,辛辛苦苦等到人家博士毕业、找到工作再甩,把愣头青调教得八九不离十然后端在盘子上奉送给别的女人,你以为你是巴顿将军,功成身退吗?”
我没好气,“我是麦克·阿瑟,耀武扬威,统治的却不是自己国家的领土。”
郑滢勾住我的肩膀,摆了个很洒脱的姿势,“不配就不配,失恋也是人生必不可少的经历。走,买酒去!”
我们去爱伯森氏买酒。我说买啤酒,郑滢一摇手,“啤酒也算酒”,她要买威士忌,我坚决反对,因为我怕喝醉了像郑滢上次那样发酒疯。最后,我们停在一瓶大大的雪宝莉酒前面。
“买这个吧!”郑滢握住酒瓶上的小把手,“这种酒有一个出名的典故,就是酒瓶一旦打开,要一次喝完,否则,第二次喝,它会变成醋。”
我将信将疑,“真的吗?”
“老实说我不信,不过很浪漫。”
我微笑起来,“有点像谈恋爱,开始总是很美好,时间长了,就发生问题,最后变成一瓶醋。聪明的人知道应该速战速决,笨蛋才会想着要慢慢喝。就买这个!”
我们把酒搬回郑滢家。门上插了一张字条,是程明浩写的,叫郑滢给他回电话。电话留言机上也有他好几个留言,问有没有看见我,听上去很着急。最后一个留言是张其馨的,问关璐是不是失踪了,因为程明浩也去找过她,用她的话来说,“急得像掐掉头的苍蝇。”
郑滢有点疑惑,“你们到底分了没有?还是你在吓他?”
“我跟他说得很清楚,再说,我也不会拿这种事情吓人。”
“那他怎么还这样?”
我从鼻子里哼了一声,“做做样子吧,得了便宜又卖乖,让人家觉得都是我的错。他再打来,就说你没看见我。”
“我不喜欢说谎。”
“放心,他以前说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