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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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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改变主意,不回家,去程明浩的实验室找他。我突然很想念他,我想立刻拉住他的手,告诉他我再也不生他的气了。 
  程明浩正忙着一个实验,看见我,有点惊讶,“你怎么来了?”九八年夏天以来,这还是我第一次去他学校找他。 
  “我想看看那个雨鞋花盆。” 
  他递给我一把钥匙,“在我办公桌上。你稍微等一下,我这里就快好了。” 
  我走进他的办公室,迎面看见桌子上那株非洲紫罗兰。两年不见,它长大了一些,长得很好。毛茸茸、沉甸甸的绿叶子烘托着小小的深紫色花朵,毫不张扬,却坚定而温柔地开放。新换的盆确实很像一双雨鞋,淡蓝的鞋帮上微微凸出两朵洁白的兰花。我轻轻摸着它,想起程明浩那么一个大男人捧着这么一个花盆回家的样子,觉得有点好笑,随后又感激起来:让他下定决心开了十八小时的车去找我的,不正是那一瞬间的温柔和惦念? 
  我把花盆仔仔细细擦了一遍,浇上一点水,程明浩进来了。 
  “做得太逼真了,”我把一只脚放到花盆旁边,“你看,说不定我还真可以拿它当鞋穿。” 
  “恐怕还是小了一点吧。”他脱下白大褂挂起来,一边打量着我的脚,笑着说。 
  我仔细比了一下,“嗯,好像就差那么一点点。不过,已经很接近了,值得奖励。” 
  “怎么奖励我?”他用手臂环抱着我,身上一股实验室的味道。我亲亲他的脸颊。 
  “陪我去吃晚饭。” 
  “你还没吃晚饭?”我看看墙上的钟,已经快十点了。 
  “刚才想一鼓作气把这个东西做完,就没顾得上吃。不过,”他指指桌上,“我吃了一包薯片。” 
  “那你送我回家,我帮你做。”我开始心疼。 
  他把我送回家,我煮了一碗面,另外炒了一个青椒肉丝。他吃得津津有味,“很好吃。” 
  “是你肚子饿了吧。”我两手托腮看着他微笑,心里有点酸:一直以来总是想着要他哄我,对我好,却没有想过他其实自己也有很多事情要忙,要烦心。我真不懂事。 
  “对不起。”我突然说。 
  他抬起头看看我,“对不起什么?” 
  “我觉得我对你不好。” 
  “你对我很好。” 
  “还不够好,”我把手放在他的手上,“我要对你更好。我要怎么样,才能对你更好一点呢?” 
  他看着我一本正经的样子,想想,笑起来,“那就帮我拿点胡椒粉过来。” 
  我很高兴地把胡椒粉递给他。他跟我讲实验中的事情,兴致勃勃,虽然我听不大懂,但还是很喜欢听。 
  吃完饭,他坚持帮我洗碗。我给他围上我那条上面印着查理·布朗和史努比的围裙。围裙穿在他身上,几乎是吊在胸口,看上去有点不伦不类。 
  “这是不是更像个肚兜?我都二十几岁,用不着这个了吧。”他摊开手,想把围裙摘下来。我不许他摘,说:“戴着嘛。”我喜欢看他戴我的围裙——很不合身,却是我的印迹。 
  我微笑地看着他,突然忍不住亲了他一下。 
  “干什么?”他有点惊讶地看着我。我说:“没什么。喜欢你。” 
  事实上,看着他那副样子,我莫名其妙地有种想流泪的冲动。 
  洗完碗,他穿上外套,“你早点睡觉,明天还上班呢。” 
  我送他到门外,在路灯的灯光下,他显得又高又帅。我搂住他的脖子,“上次公司要我填‘紧急情况联系人’,我填了你。所以,以后我要是出了事情,比如被车子撞了,你要马上到医院去看我,知道吗?” 
  他的脸色严肃起来,“不许这么说。”              
  “自己说自己,不要紧的。” 
  “这种事情自己也不能说。”他一边说,一边找最近的一棵树摸了两下。 
  “原来你这么迷信,还入乡随俗,来美国人的迷信。”       
  “宁可信其有,不可信其无。”他把我紧紧地贴在胸口,“反正你不许出事情。听见没有?” 
  “那万一呢?我是说万一,比如低血糖晕倒,不一定断手断脚的啊。你会立刻放下一切去照顾我的,对不对?”我也伸手去碰碰那棵树,“树我也摸过了,放心大胆说吧。” 
  他捧着我的脸,“璐璐,无论如何我都会照顾你,以后不许再说这种话。”不知从什么时候,他开始叫我“璐璐”。 
  我目不转睛地看着他,橙黄的灯光下,我从他的眼睛里看见了自己。那么,他一定也能从我的眼睛里看见他自己。 
  我突然明白了,恋人之所以喜欢互相凝视,就是因为能从对方的眼睛里看见自己。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还有什么比知道自己住在所爱的人心中更让人幸福?我觉得很幸福。 
  我问他:“你会对我好吗?” 
  “会的。” 
  “会非常好吗?” 
  “会的。” 
  “会比对其他人都好吗?” 
  “放心吧。” 
  “那你怎么不问我会不会对你好?” 
  “你这么盯着我问,就已经说明你会对我好了啊。”他轻轻地刮了一下我的鼻子。 
  我对他微笑,把他的脖子抱得更紧,一直到我的鼻尖贴着他的鼻尖为止。他的鼻子比我的大,鼻头圆圆的,给他那张本来很有线条的脸骤然添上了几分孩子气。 
  过一会儿,他看看表,“我真的该走了。你也马上去睡觉,否则明天爬不起来。” 
  我伸手把他的头发弄弄乱,“路上当心。” 
  我朝他挥挥手,看着他把车子开走。刚才有那么一刹那,我有点害怕、又有点期望他会提出今晚留下来。他并没有,我暗暗松了口气,却又有点隐隐的失落。 
  我算算时间,他开车回家差不多半小时,现在路上车少,应该不用那么久。二十分钟后,我给他打电话,没人。我过五分钟再打,这一次他拎起了电话,“我刚进门。什么事?” 
  “没什么,就想知道你是不是已经到家。现在我真的要睡觉了。晚安。”我要挂上电话。 
  “等等,”他叫住我,温柔地说:“璐璐,我爱你。”他的声音从电话那头清晰地传过来,像一阵小小的电流,刹那间触遍我每一个神经末梢。 
  “你再说一遍?”我觉得有点不可置信。 
  “小不点,我爱你。”他又说了一遍。他终于对我说这句话。 
  这一次,我快乐地说:“土包子,我也爱你。” 
  拥有爱情的日子很甜蜜,那种感觉难以用文字形容,大致来说,就像吃着一杯哈根达斯核桃巧克力冰淇淋,而且知道冰箱里还有一打,吃完手里的,可以再去拿。 
  在公司里,我逐渐熟悉新的环境和人际关系。艾米的部门共有二十多个人,分四个项目组,她分配我暂时去给一位叫马克的员工做助手,其实,就是帮他打下手。 
  开始我挺高兴,觉得有这样一个缓冲期,在正式接项目之前可以先方方面面熟悉一下。然而,一个月过去,我开始觉得有点不对劲。 
  马克是部门的老臣,常常把“想想我们当初做产品1。0版的时候”挂在嘴上来显示他的身份,可惜脾气不好,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据说生起气来连老板也敢骂。 
  艾米叫我跟他学习,说“马克什么都懂”。不错,马克什么都懂,但他什么也不肯教我,只叫我帮他复印东西、找资料、看看科技文献、写写总结什么的,每次我提出帮他做一些和源代码有关的事情,他都推三阻四,也从来不愿意回答我的问题,让我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我对程明浩抱怨,他想了想,呵呵笑起来,“你们老板会不会觉得你有骄气,想打一打?”我说:“怎么可能,我在公司里是标准的尊大尊小。”我每天努力维护一个笑容可掬的形象,除了替马克跑腿,别的同事有什么事情要帮忙,只要有空,我也尽量答应,甚至每天下午四点钟准时去对街的Starbucks为大家买咖啡。那个时期,我尝遍了Starbucks所有的咖啡品种,也练出功夫,可以左右手各拎七八杯不同口味的咖啡在五分钟之内走一个街区,过街,上六楼,分送到不同的办公室,咖啡没有一滴洒出来,没有一杯送错人,而且依然滚烫。 
  郑滢听说我天天下午帮同事义务买咖啡,眼睛瞪得老大,“他们怎么好意思?” 
  “我自愿的。” 
  “用不着那么客气。” 
  “我觉得,无论在哪里,人心总是差不多的。我对别人好,他们心里知道,说不定工作上就会多教教我、帮衬一点,有什么事情也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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