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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寒冷的冬天是旧金山的夏季-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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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滢用她新买的本田吉普车送我去机场。她年底也要毕业了,只花一年半就拿到计算机硕士学位,比我们其他人都快,她把这归功于她们学校差,为了多吸引学生,自然把课程要求降低,几乎所有的实习经历都可以抵学分不算,还不必做论文。郑滢也有三四家公司要,她决定毕业后去旧金山南郊的一家公司,论规模、名气和现在这家差不多,但工资待遇略胜一筹。她一决定,第二天就去分期付款买了这辆车,现在正处于“蜜月期”,一有机会就把它牵出来遛遛。她自告奋勇送我去机场,很大程度上是她自己手痒了。           “你个子又不高,买这么大的车干什么?” 
  “就是因为个子不高,才要买大一点的车,这样开在路上,人家不敢随便欺负你。” 
  “有这种说法?”       
  “当然。” 
  假如这种说法在爱情里也通用,我想,我大概需要去买一辆公共汽车来开。 
  “你上班时间跑出来真的不要紧?” 
  “要什么紧,我走都要走了。再说,公司本来就规定假如周一到周四每天工作九个小时,周五下午可以休息,这个福利我还从来没有享受过呢。” 
  “章晓刚知道你要走,有没有说什么?” 
  “哼。”我那句问话捅着了郑滢心里的马蜂窝。她说,最近一段时间,章晓刚总在工作上忽明忽暗地找机会为难她,让她日子不好过。“会不会是你太敏感了?他本来就不太好打交道。” 
  “难打交道和故意刁难是两回事。”郑滢告诉我,章晓刚已经对几个男同事透露准备年底回国去迎娶“陈玉莲”——显然他已经浪子回头,不仅如此,他居然还对他们说什么“娶妻求淑女”。 
  “他这么一说,我成什么了?恶不恶心?恶不恶心?恶不恶心?” 
  “恶心,”我实在忍不住笑起来,“不过,再怎么说,人家把宝贵的第一次托付给你了,不要得了便宜又卖乖。” 
  。。 
  郑滢白我一眼,狠踩一脚油门,“反正,我一听他那句话,马上下定决心,天涯海角都可以去,就是不回这家公司。” 
  到了机场,我从洗手间出来,看见郑滢站在Starbucks门口朝我招手。她递给我一杯大号薄荷摩卡,自己手里拿的是卡布基诺。 
  “给,你喜欢的。” 
  “这里的Starbucks在买一送一?” 
  “好心当作猪下水,我请你,不行吗?” 
  “请我也不用这么一大杯吧?” 
  “放心,现在还早,喝完够时间再上一次厕所。” 
  我拉着她想去找个地方坐下,她连连摇手,“不要不要,我们就站在这里,”她呵呵傻笑着,两个酒涡在脸上跳起舞来,“这个地方显眼啊,要是程明浩良心发现跑来,一眼就能看见你,然后你们两个就会演一出很浪漫的戏给我看,那杯咖啡呢,就当我买票了。” 
  “他不会来的。” 
  “你怎么知道?” 
  “我叫他不要来,我还说过再也不想看见他。”薄荷摩卡刚喝的时候滚烫,仔细品尝却是满口清凉,这是一种表里不一的饮料,就像我自己说出的话。 
  “说不定会有奇迹发生的。”郑滢乐观地鼓舞我。 
  奇迹没有发生。程明浩没来送我。我叫他不要来,他就真的没来。 
  郑滢很失望,“这种笨蛋,活该找不到老婆。” 
  飞机升空的时候,我正在把航空公司的那份“紧急情况指南”从头读到尾。我不再去思考是否应该忘记他,因为我已经明白所谓“忘记”,是徒劳的。 
  当你想去忘记一个人,就已经无法忘记他了。忘记,不过是另一种形式的提醒。爱情里的忘记,到头来都是想念。 
  他是我心里的一枚电脑病毒,碰一碰,立刻自动复制、铺天盖地,惟一的办法是把他隔离到某个角落,不去碰。 
  回学校以后,我搬到另外一个公寓,免得和杜政平抬头不见低头见。 
  有一天,在系里的信箱旁边碰见他。他稍微瘦了一点,看上去很精神。 
  我们寒暄了几句,他说“你等等”,然后跑到自己办公室去拿了一样东西出来,“送给你。在纽约买的,前不久才出来。” 
  我看看题目,是一部动画片《宝莲灯》。正奇怪他何以送我一盘动画片,他说:“里面的主题歌是张信哲唱的,很好听。” 
  那首歌,叫《爱就一个字》。 
  那天晚上,我在电脑上一遍遍听这首歌: 
  …… 
  爱就一个字 
  我只说一次 
  你知道我只会用行动表示 
  野花太放肆 
  守住了坚持 
  看我为你孤注一掷 
  …… 
  这和“劈山救母”的故事好像并没有太大关联,但无疑是一首演绎得非常成功的情歌。 
  我在想,如果人一辈子只有一次机会说“爱”,如果爱情真是孤注一掷,我这辈子的份额只怕已经用掉,却什么也没得到。我大概把宝押错了地方,而赌场的规矩是落子无悔。 
  回来之后,程明浩没有和我联系过。夏天的一切像雷雨后的彩虹,曾有一段缤纷却已了然无痕。我感到难堪。 
  几天后,我在图书馆碰到杜政平,他告诉我,纽约那家公司已有录用意向,条件相当优厚,并希望他在修完这学期课程后就回公司一边接着实习一边做论文。              
  “那样的话,明年初我就去上班,五月份再回学校答辩。” 
  我微笑,一时还不太明白他究竟想说什么。 
  他突然停住,低头看着自己的脚尖,“这次我要是去纽约,今后大概会留在那里。我不知道你将来有没有打算回加州工作,要是那样,我们以后就没什么机会见面了。其实呢,也     
有几家硅谷的公司要我,听说北加州气候很好……我是说,真要去那里工作的话也不错,所以,我想问问你的意见,”他抬起头,终于问出那个问题,“你觉得我应该去纽约吗?” 
  他认真地盯着我看,仿佛答案就写在我的脸上。 
  我避开他的眼光,突然想起前不久,我问过程明浩一个几乎一模一样的问题,他的回答伤透了我的心。直到现在,我才体会到这个问题有多沉重。那其实并不是在问某人是否该去某地,而是在问你是否愿意将自己同那个人的命运交会在一起。无论你说“应该”还是“不应该”,都是要负责任的,爱得不够,便负不起这个责任。 
  难怪程明浩无法给我一个想要的答案。 
  我也无法给杜政平一个他想要的答案。我说:“我想这个还是你自己决定比较好。” 
  他有点着急,“难道你还不明白我的意思吗?” 
  “我明白,所以才更加觉得该让你自己决定。” 
  我转身朝电梯走过去。他追上来,“关璐,你真的就不能再给我一个机会?” 
  我走进电梯,按下钮,“我们是不可能的。” 
  电梯门缓缓关上,他伸出手臂把它挡住,“你还在喜欢程明浩吗?” 
  我不说话。我们僵持了半分多钟,终于杜政平把手缩回去,电梯门合拢。 
  晚上,他打电话过来,声音听上去很沮丧,有几分醉意。 
  “你喝酒了?” 
  “啤酒,”他说:“今天下午很对不起。” 
  “没有什么需要对不起的。” 
  他告诉我,在纽约实习的时候,认识了一个女孩子,也是实习生,性格开朗,会煲很好喝的汤,他们关系不错,他喝过几次她煲的汤。那个女孩子很希望他能回纽约工作。 
  “我想,要是回了纽约,大概会去追她。” 
  “那你为什么还来问我?” 
  “我希望你能拉住我。如果你不要我去,我就不去。” 
  “你这样对人家不公平。” 
  他苦笑一声,“我顾不得那么多了。” 
  “她可能比我好。” 
  “那你告诉我,我到底什么地方比程明浩差?” 
  “人和人是不能比较的。” 
  “所以你和她是不能比较的。”杜政平虽然喝得半醉,脑子却很清醒。 
  我无言以对。 
  “关璐,”他几乎是在哀求,“你真的无所谓?” 
  我想了很久,终于说:“对不起。” 
  电话挂断了。我静静地坐了一会儿,突然流下眼泪来。我知道,这一次,是彻底把他放走了。从今以后,他不会再等我。当他的爱不再是压在心头的重担,我开始怀疑那颗轻飘的心里面还剩下些什么。轻,究竟是不是比重更加容易承负? 
  我做对了吗? 
  郑滢对这件事情的评价是“杜政平被你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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