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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后,我留下来,清理桌上和抽屉里的东西。电话铃突然响起,是程明浩。
“你怎么知道我办公室的号码?”我一时没反应过来。
“郑滢告诉我的。她还说你明天要走了。”
“对,明天下午。”
他打电话来干什么?说再见吗?
好,说吧,我听着。
许久,他终于开口,“我打电话去问过了,他们说那天浪管风琴的管子的确堵住了,现在已经修好。我本来想在你走之前带你再去听一次,现在看来没机会了。”
原来真是说再见。我的心一阵发颤,不拿话筒的手开始绞桌上的电话线,一直到电话线一圈圈缠绕在食指上,缠得手指发痛。我把它松开,抬起头看窗外远处暮色里的马路,眼前又是一道道流动的霓虹。
我干巴巴地说:“不要紧,以后有机会再去吧。”
“你们公司答应录用你了吗?”他转换话题。
“答应了。”
“祝贺你。”他听上去也很高兴。
“谢谢,”我冲口而出,“不过,我不一定接受,因为我还有另外两个工作机会。”
“在哪里?”
“一家在佐治亚,还有一家在堪萨斯。工资没有加州高,但那些地方生活水平低,所以也不错。”我故意这么说,因为很想听听他的反应。
“是挺不错,就是远了一点,还有,气候大概没这里好,”他笑笑,“玩的地方恐怕也比加州少。”
他语气里那一点失望顷刻之间又让我充满了勇气。我问他:“你觉得我应该回来吗?”我屏住呼吸,听他说“应该”还是“不应该”。
结果他既没说“应该”也没说“不应该”。他轻轻地说:“这个,要看什么地方最适合你发展吧。”
居然这么一句话就把皮球踢还给我!我全身上下每一个细胞都被激怒了。我忍不住对他叫起来,“程明浩,我问你,有人告诉我,你觉得我‘太好了’,你能不能解释一下?”
他沉默了很久,然后说:“对不起。”
“为什么?”
“那时候,我不知道自己会不会让你失望。”
“所以你懒得让我知道你喜欢我?”
他不说话。
“你说话呀。”
他不说话。
“拜托你说话呀。”我又开始绞电话线,一直绞到它紧紧缠在手指上,也像紧紧缠在心上,缠得心阵阵发痛。
他还是不说话。
“你到底有没有爱过我?”我几乎在哀求他了。
“有。”这一次,他很快回答了。
“然后呢?然后你又去爱别人了?你既然爱我,为什么不来追我?你为什么不来追我?”我感到话筒在手里微微颤抖。
“不是这样的,”他的声音低沉下去,“其实,当时我知道你对我好,我是怕——怕我自己无以为报。而且,小杜也一直很喜欢你,我觉得他比我好,”他干涩地笑笑,语气里有几分难堪,“还有,那次在纽约碰到你们,我觉得你们很般配……”
“那张其馨呢,你就不怕她失望?不怕无以为报了?你为什么去追她,而不来追我?这又关杜政平什么事?”
他又不说话了。
我的心火越蹿越高,眼眶里的泪水非但没把它浇灭,反而让它越燃越旺。泪光中,我明白了一个不争的事实:他爱过我,然而,爱得不够深——不够让他来追我,不够让他放下自尊或者自卑去和杜政平争,不够让他相信我们之间会有结果,不够让一千多英里的距离在他心里消失,不够让他在浪管风琴面前忘记张其馨在他心里投下的影子,不够让他对我的何去何从说一句“应该”或者“不应该”。
爱得够深,他什么也不会怕。
程明浩爱我,没有我爱他多,从一开始就是这样。因此,他又爱上了别人,就算张其馨不出现,或许有另外一个人;也是因此,我即使和杜政平谈了恋爱也会分手。
爱情,原来和彩虹一样,是有层次的。即使拥有同一道彩虹,不在一个层次上,还是无法相遇。
“可以出来见一面吗?”他转换了话题。
“我要整理东西。”
“明天你怎么去机场?”
“郑滢送我去。她刚买了一辆新车。”
“我送你吧?”
“不用了,我不喜欢人家送行。”
“让我送你吧?”
“我已经说过了,我不喜欢人家送行。”
“为什么?”
“因为我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可以吗?”我不耐烦了。他究竟想干什么?
“可以,”他停顿了一下,“我只是有点惊讶。因为我自己是很喜欢有人送行的,只不过从来都没什么人来送。那次出国,你们还问我怎么那么晚才去机场,其实,就是不愿意看见大家都热热闹闹的,那样的话我心里更加难过,现在想想真是有点幼稚。”他笑笑,“因为我自己是那样,所以,就以为你也一样。”
他的话让我心里有点痛。那点心痛累积起来由量变到质变,成了愤怒:他对我一点都不好,我为什么还在为他心痛?
我想挤出两句客套话,但心头的愤怒让我口不择言,“程明浩,人和人是不一样的,也就是说,我和你是不一样的。举个例子说,你可能觉得我‘太好’或者‘太不好’,但我并不这么想,我想的是……”话到这里,我意识到自己找不到合适的语言来形容我究竟是怎么想他的,因为,事实上,我什么都没想,在爱上他的时候,我只是觉得他“好”,而说不出什么像样的理由。
“好了,我想的是,我再也不要看见你了,明天不要,后天也不要,以后永远都不要。因为你和我不一样,太不一样了……就像我可以为了想见你从新墨西哥跑到加州来,换了你,就不会这样做。”我听见自己的声音越来越低,越来越无力,但我逼着自己说完。说完了,像完成了一项艰巨的任务,却累得昏昏欲睡。
沉默。
沉默。
沉默。
一个声音在电话那头问:“你怎么就知道我不会?”语气重重的。
“会的话,你早就做了!”我越发生气,“程明浩,我已经把你一眼看到底,所以麻烦你不要来送我,因为我实在不想再看见你了。”他总是那么居高临下,现在,至少我能体会一次尊严,即便是最后一次。
放下电话以后,我在桌上趴了一会儿,然后站在走道的窗前想再看看这个城市的黄昏。明天这个时候,我就不在这里了。
无意中往楼下的街道看去,我突然发现刚才一气之下说出的“程明浩,我已经把你一眼看到底”名副其实,因为,此刻他就站在车水马龙的街边的一个公用电话亭边,刚才的电话,大概是从那里打的。从这个角度看下去,无论他是一米八几、二米八几,抑或三米八几,都不过是一个小小的身影。他显得那么矮。
他也正抬着头往上看。我下意识地想往窗框下面躲,随即想到他根本不可能透过反光玻璃看见我,何况,他并不知道我的办公室究竟在大楼哪一个角落。
有那么一刹那,我们的目光相交;他看不见我,但我知道他在凝视我。曾经在纽约帝国大厦楼下照片上见过的目光又回来了。
我转过身奔向电梯。我刚刚说过再也不想看见他,其实,我还是想看见他的。
进了电梯才发现它是往上去的——二十四楼某位敬业的同事也刚下班,早我一点点按了钮。我只好跟它上到二十四楼,然后再往底楼。门打开,我立刻飞跑出去,隐约听见那个同事在我背后说了一句“晚安”,也顾不得回答。
等到了街上,程明浩已经不在那里;我愣了一会儿,转身跑到停车场,看不见他的车;我退出来,一路跑了好几个街区,一直到气喘吁吁。这条街上红绿灯很多,转得也慢,我满心希望他正停在某个路口,可是他没有。
他没有等我。他为什么不等我?他既然大老远跑到我公司楼下发呆,怎么就不肯多等一会儿呢?不错,我是说过不想再看见他,但人,总有可能改变主意的呀。
我用最快的速度收拾好东西回家,给他打电话,他不在。一个小时后我再打,他也不在。临睡前,我打了最后一次,他依然不在。
我犹豫了半天要不要给他留个言,最后还是没有留,因为要说的话都已经说了。很多话,本来根本不想说,到底被他逼得统统说出来。
郑滢用她新买的本田吉普车送我去机场。她年底也要毕业了,只花一年半就拿到计算机硕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