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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逼!”我大声骂了一句,分不清是在说他们还是在说自己。
回到家中,我扑到床上,倒头便睡,很快就睡着了,但睡得很不踏实,噩梦连连。终于,我极不情愿地睁开了双眼,彻底清醒,一看表,才睡了不到两个小时,还不到八点。
必须得找点儿事儿干。我抓起电话,给文武和潘迪拨过去,恰好他们俩都是单独在家,正无所事事。于是,一个小时后,我们三个又聚齐在了我的车里。
我们开车兜过了大半圈儿三环,最后终于在色名远扬的麦子店落了脚,走进了一家毫不起眼的昏暗歌厅。
“上扎啤,叫小姐,快点儿!”我们轻车熟路地一通吩咐,片刻,所需用品全都进了包房。
武和潘迪一人选定了一位小姐,我看看剩下的几个,一律不堪入目,于是面带厌烦地一挥手:“都走吧都走吧,我不要了。”
“怎么着,小谢,今儿你来素的?”
“没事儿,你们弄吧,我卖唱。”
我一把拿过点歌单,从第一页开始,凡是听过的歌儿一律点上,胡唱一气,唱累了就端起扎啤往嘴里倒。
我唱了数不清的破烂老歌儿,姜育恒、童安格、谭咏麟、郑智化的各有一堆。没多会儿,上的扎啤就都喝光了,潘迪打发身边的小姐又去要了几个。
“怎么了,小谢?——今儿喝得可够猛的。”
“没事儿。你丫的小姐怎么样?”
潘迪眉头一皱:“这他妈傻逼地方,小姐怎么都带着护具啊?我刚往丫下面一探,差点儿没给我手崩回来,丫好像跟里边塞了一垫板。”
我和文武闻言哈哈大笑,这时,潘迪的小姐正好回来,于是,他们继续探索,我继续唱歌。
这回轮到的又是一首郑智化的老歌儿——“把情感收藏起来”。这首歌儿我高中时代就已经倒背如流,此刻唱起来自然是得心应手。可是这回,唱着唱着,我突然感觉到不太对劲儿:怎么连歌词儿都好像故意和我过不去啊?
什么是我一直该对你说的话,而我一直都没有说?
什么是我一直该对你做的诗,而我一直都没有做?
什么是我一直该为你流的泪,而我一直都没有哭?
什么是我一直该向你认的错,而我一直都没有低头?
……
把秘密收藏起来,让你我留下空白,
忘了曾经虚度的青春,永远永远不再重来。
……
雨都变成了窗上凝结的水滴,岁月从我的掌中逝去。
谁能医治我现在矛盾的心理,还是痛苦的压抑自己?
……
我渐渐忘了再跟着音乐哼唱,只顾呆呆地望着屏幕上一行一行闪现而出的歌词儿,越看越觉得心如针刺,最后,我把麦克风往桌上一扔:
“去你妈的,我不唱了。”
“怎么了,小谢。”文武问我。
我低着头,没有说话,起身把桌上的两扎啤酒“咕咚咕咚”全灌了下去,然后跟他们俩一摆手:“你们玩儿吧,我先走了。”
我头也不回,扬长而去,留下文武和潘迪两人面面相觑,目瞪口呆。
我只喝了三四个扎啤,但是打一上车我就确定:今天喝多了。我把车摇摇摆摆地开上三环,面前的道路却好像在几个小时之间忽然变成了汹涛恶浪的大海,起伏不定,颠得我胃里一阵阵翻腾。
我晃晃脑袋,双眼紧睁,不顾头晕脑涨,硬努着往家开去。就这么对付到南三环,我实在坚持不住了,把车往路边一停,冲出车门就吐了起来。
好久没这么恶心过了,我跪在地上,呕吐不停,涕泪横流,连胆汁都差点儿没吐了出来。
也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我总算觉得好受了一点儿,于是慢慢坐到路边的台阶上,用衣袖擦去脸上的鼻涕和泪水。
可是,我擦了好几遍,却还是没能把眼泪擦干。泪水正在源源不断地从我的眼眶中奔流而出,不肯停歇。
终于,我意识到——原来,我哭了,多年不见的泪水又重新汇满了我的双眼。我以为自己的泪腺早已干涸,但此刻泪水又遍洒在我的脸颊。
我知道自己是在为谁流泪。
泪水把面前的车灯分割得支离破碎,我的眼中似乎有千千万万块玻璃在闪动,一切都那么模糊不清,就像我随风飘去的爱情。
就在这一瞬间,我仿佛又感觉到了小文正依偎在我的身边,挽着我的胳膊,把手插在我的大衣兜里,紧紧地握着我冰凉的手,轻轻摇晃。
我仿佛又看到了小文正站在我的面前,带着我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笑容,轻快地和我说着什么,声音柔软,让我心动……
我紧闭着嘴唇,忍受着一团团恶心在我胸口不停翻滚,任凭眼泪从脸旁滑落到脖子上。面前经过一辆辆轰鸣的大卡车,体型笨重,步履蹒跚;一阵坚硬的风卷着枯干树叶刮来,扫到我的脸上,又涩又疼。
我一点儿一点儿地感觉到自己的身体正在变得冰冷、僵硬,但仍然坚持着一动不动。是的,我一动也不能动,我知道,只要我一起身,面前的小文立刻会从我的眼中消失,从此无影无踪,我只有目不转睛地僵坐在这空旷寒冷的三环路边,才能看到属于我的小文继续柔情地和我诉说着那些只能说给我听的话语……
可是,小文,你到底在向我说着什么呢?
后记
《麦田里的守望者》是我非常喜欢的一本儿小说,也说不出来为什么,总之我就是很喜欢。小说的最后一句话是这么说的:“你千万别跟任何人谈任何事情。你只要一谈起,就会想念起每一个人来。”
拖拖拉拉了将近一年的时间,我终于完成了我的小说——《像狗尾巴一样晃悠的青春》。现在,看着这篇属于自己的文字,我不由私下嘀咕:到底,我应不应该把它写出来呢?
当然,此种嘀咕毫无意义。因为,毕竟我还是写下了这些文字,说出了一些我想说出的话语,并且,强行按捺着打心底泛上来的种种不自信和羞涩把它呈现在众多我素不相识的陌生人面前,所以,还是说说小说本身吧。
这是我第一次尝试写小说这样的比较正式的文字,而且,这也很有可能是我惟一一次进行此种尝试。
事实上,与从事其他工作的态度一样,我的写作极其懒散,三天打鱼若干天晒网,再加上其他的一些原因,致使这篇本来早就应该写完的小说直到今天才算完工。然而,无论如何,我终究还是把它完成了,对此,我很满意。
但是,除了“完成”带给我的如释重负的感觉以及故事中的个别章节段落,关于这篇小说,我实在再难说出还有多少让我满意之处,而至于不满意的地方,那可就说来话长了——
如果让我把对自己这篇小说的不满意之处一一罗列出来,那可真是易如反掌。我是说,我可以毫无障碍地写上个十几二十条,告诉你我的这篇文字有多么失败。
当然,我也就是这么一说,因为,我的耐性和不时涌来的虚荣心都不同意我这做。所以,我只想捡出我认为最重要的一条来说说,那就是:整篇小说的发展和我的本意大相径庭,与我预先设想的轨迹有着很大的出入。
本来,我写作的目的非常简单,无非就是想真实还原过去七八年中我的一些感情生活以及我和我的朋友们之间的快乐与矛盾,让与我一同度过那段时光的爱人和朋友们从中感受到一些欢乐与感慨。但是,事到中途,我无奈地发现自己已经没有能力再忠实地重现过去,而只能费尽心思揉合、编造,尽量做到把故事描述圆满。
“给生活涂上虚假颜色,忽略真实。”——饭桌上,我的朋友周洋曾经给我提出过类似的批评。很遗憾,在随后的写作中,我试图过改进,但终于没能做到。
我相信,语言永远不能表达出一个人全部的所思所想。对于头脑和内心深处瞬息万变,烦乱复杂的想法念头,指望用一笔一划的方块儿字或者其他什么别的字母、符号完全表露出来无疑是可笑的,起码我个人不抱什么乐观态度。
然而,放眼人们习惯应用的另外一些倾吐方式,比如音乐、绘画、雕塑,或是其他的任何一门手艺,尽管一窍不通,但我也深信不会能比文字更有力地表示出什么,充其量不过是彼此彼此,半斤八两。也就是说,我认为没有一种方式能够真正充分地表达出一个人的全部内心世界,因此,在某种程度上,我们只能悲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