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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欢吓得脸色发白,心猛地一抖,几乎停止了跳动。
“啊!是真的吗?那有没有怎样?连城勋总裁看起来身体很好的,而且这么年轻,怎么会病倒呢?”
“我跟你说哦,你千万别跟别人说。听说有个天宇集团想要收购我们酒店,连城勋总裁不肯,对方就来阴招,我们有很多客源流向了别的酒店。这段日子,连城勋总裁要周。旋客户和供应商,还要顶住天宇的施压,几乎是到了心力交瘁的地步。前几天,他凌晨从美国飞回来,结果一出机场的大门就毫无预警地倒下,被救护车送进医院急救,医生诊断是心机梗塞。”
“什么,病得这么厉害?是哪个医院啊?嗳,那你说这次我们集团会不会真的被收购啊……要真是被收购了,那我们怎么办?”
“谁知道啊……”。
欢欢根本没有听下去的耐心,匆匆记下医院的地址后,心急火燎地赶到医院,探病时间已经过去,她被值班护士拦下,急的欢欢团团转。
护士劝她回去,明天再来,“这么晚了,病人肯定也睡了。你要是把他吵醒了也不利于他的康复,是不是?”
欢欢看了一下时间,已经深夜十一点多,确实太晚了,便回车里睡了一觉。
翌日,欢欢很早醒来,她进去时正好碰到昨晚的那位护士要下班。护士冲她笑了笑,说:“你来得还真早,病人已经好多了,你去看一看吧。”
欢欢一听说勋好多了,面上紧张的表情松懈了许多,也笑着回答:“我不会吵醒他,我就看看。”
因为来得早,欢欢昨晚没回家,脚上的还穿着高跟鞋,所以她怕吵着别的病人,便索性脱掉鞋子提在手里,然后蹑手蹑脚地走去勋的病房。
房门有个玻璃窗,门是关闭着的,透过玻璃窗,欢欢向里望去。
勋还在沉睡,远看他的面容,脸色异常苍白,嘴唇没有血色,眉头微蹙,身上还连着一堆叫人触目惊心的管子。
欢欢忍了又忍,汹涌的泪水还是刷地流了下来。
抑制不住自己的冲动,许久的思念,煎熬的痛苦,崩溃的理智都在这个时候翻腾于心间。她想要去轻抚他的脸庞,想要替他承受那病痛带来的不适,想要紧紧握住他的手,将自己的温暖传递给他,好减轻他的苦痛。
可是,当她的手刚刚触及到门把上时,赫然瞧见房间里,屏风后捧着水杯走出来的季晓珍!
她的手顿然止住,愣了。
许久许久,她就那样保持一个姿势呆滞地站在原地,看着季晓珍悉心地用一根棉花棒,沾了沾杯子里的水,小心翼翼地擦拭勋干涩的嘴唇,又换了跟棉棒沾了水滴到他的嘴里。
原来,他不是没人照顾,是季晓珍彻夜不眠悉心照顾着他。
原来,他不是没人深爱,是季晓珍不顾自己怀孕的身子,依旧在病床前守着他。
原来,有一个人,比她齐欢欢更掏心掏肺地爱着他,而这个女人还怀了他的孩子。
她,根本没法和季晓珍比……
欢欢咬紧了牙关,按捺住崩溃的心情,过了好一会儿才强笑着转身离开病房。
无视旁人讶异的目光,欢欢裸着脚丫子,匆匆跑了出去,坐在草坪边的长椅上失声痛苦。
她,真的该放弃离开了,也没什么好担心,好遗憾的了。
因为,有一个女人比她更爱他,这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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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南城的那天,欢欢一大早打了个出租车,谁也没通知,就直奔机场。
车里正回荡着李圣杰的《不顾一切的爱》——
当你边飞边流下泪滴,我不认为谁变了心,你不过是累了去旅行,而我是家永远会等你,听说你的爱碰上雨季,又湿了又冷,生了一场病,心疼的我想给你暖意,倔强的你不让我走近,月光在你眼里。你说你没资格让我呵护疼惜,就算我真能拋弃一切,你又怎么去战胜自己。
不顾一切的爱才算是爱,从来没有感慨一路走来,不记得悲哀只记得愉快,总想为你实现你的期待。不顾一切的爱无可取代,所受的伤害都像是告白,我不走开等你随时再回来……
听着听着,欢欢像是突然想起了什么,她情急地喊道廓。
“司机师傅,请掉头,我要去XX医院!”
她想要再去看他一眼,即使不能和他面对面道别,但,就一眼,仅仅看一眼,她就从此再也不回头。
※※※
半个小时后,欢欢就站在与医院一街之隔的地方,久久地抬头仰望。
想象着他矗立在窗边时,伟岸卓然高挑俊逸的身姿,还有他偶尔抽烟时烟叼在嘴角,眼睛虚眯起来更加迷人的模样。
心里猜测,现在他可以起来走动,可以自己喝水,可以好好吃饭了吗…杰…
屋子里还是黑黑的,或许他还在睡觉。欢欢深深吸了一口气,清晨如水般寒凉的空气在肺里盘旋一圈,带着她的体温呼出来融进晨曦里,淡淡白色的一缕雾气,很快消失不见。
刻意远离,希望能够果决地离开他,现在却跑到人家病房窗户底下痴痴地望!欢欢自嘲地笑笑,裹紧衣服,对自己说,如果街上再驶过30辆车之前他房间的灯还没亮,那她就去看看他。
当然,这样做的缘故是,灯没亮说明他一定还没有醒,她可以趁他熟睡时,悄无声息地看一眼他的睡颜,再了无遗憾地离开。
南城的街道上以高高的银杏树居多,一到春夏交接的时节,满树的扇形叶面将晨曦的光辉遮住,透过缝隙点点洒落在欢欢的身上。
欢欢站在银杏树的影子里,神情紧张地一边数着路上的车辆,一边抬头往上看。
天一点点亮开,早起的人们越来越多,路上的车辆却并不太多,可是30这个数字也并不大,每次车灯从欢欢身边经过时,她的心就一点点往上提。
“26……”
“27……”
声音慢慢变得孱弱,欢欢咬着嘴唇,看向从远处驶近的一辆公交车。早班车上没什么人,司机开得速度极快,轰轰地像个坦克。
“28……”
心已经提到了嗓子眼,欢欢闭了闭眼睛,听着第29辆车从她身边经过。
呼吸急促,心脏像是在喉间跳动,梗得她不知说什么才好。街角依然还是有一辆车拐了过来,越驶越近,车速不快,像是体谅她此刻的心情。
咬紧牙关,只让我看最后一眼,欢欢告诉自己,在心里向上苍祈祷着。不管她是不是幻想过有一天还能够拥有他,到此为止了,到此为止吧……
满城星火像是全部熄灭,世界霎那间漆黑一片。
唯有勋病房的那盏灯,不知什么时候——亮了。
欢欢颓然地坐在马路边的石阶上,两只手掩住脸,直到泪水干了才起来。
原来,老天爷也认为她不应该再去打扰他,老天爷也认为她不应该再去介入他的生活,这样也好,老天爷已经帮她做了决定。
欢欢索性将手机关机,重新拦了一辆出租车,将行李箱塞进后备箱内,往机场赶去。
离办登机手续的时间还早,她在机场里找了个角落的地方坐着,面朝向一堵光洁的大理石壁,发起呆来。
脸上是笑着的,却慢慢地变得空洞,从来没有过的孤独感侵袭了她。她蜷起身子,圈成一团,双手环抱住自己。
回想起来,她的人生,从28岁生日起,没有一种是尽入人意。就算有过好的开始,却得不到完满的结局。
唯有,和勋在一起同居的那段日子里,是她最快乐,最开心的日子。只可惜,勋失踪的那段时间,她一气之下,烧毁了所有和他的照片,现在想来她好后悔……
手里情不自禁地摸了摸颈上的那串蓝宝石项链。
这串项链,竟然是唯一一件可以证明勋在她的生命里出现过的信物。这样珍贵的信物,不应该戴在身上,如果被人偷了,抢了,或者损坏了,该怎么办?
欢欢一惊,发觉自己真是太粗心了,赶紧从颈上取下那串项链,从包包里取出一个首饰包装袋,小心翼翼地将项链的链条收成一团,然后再小心翼翼地将它放进首饰包装袋里。
做好这些,将它掂在手里,小心翼翼地捧住。
她感叹:它的份量是如此轻,犹如他们之间的爱情,经不起现实的打磨和命运的抨击……。
欢欢太专注于手里的蓝宝石项链,丝毫没有察觉身旁不知何时走近两位身着黑色西装西裤的男人。
他们的身材魁梧高大,看一眼就会想象到电视剧里出现过的那些黑社会。虽然他们的身材如此高大魁梧,但是脚步轻盈,走近欢欢身边时,她也没察觉到。
“请问,你是齐欢欢小姐吗?”
欢欢茫然地抬头,“我是,请问你们是谁……”
欢欢见这两个壮汉的装束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