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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门挚爱:坏坏总裁,闪远点-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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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美男点了点头,看起来恢复了生气,脸色变得明朗许多,欢欢不明白他为什么一阵阴一阵晴的。

然,他的邀请只叫她暗呼不妙。谢归谢,但真要如他所说的一起喝一杯,她倒不敢了。

欢欢莞尔一笑,“我不能再喝了,明天还得加班。不如你给我一张名片,胳我请你吃饭以表谢意?”

通常这是她拒绝男人的殷勤所惯用的伎俩,天知道名片一到手,对方离开后,她一转身就会将名片扔掉。

但,她的小心机却被他识破,他的唇角翘起一抹好看的弧形,“别担心,我没别的意思。我是和朋友一起来的,不会让你落单。”

说着,他霍地将身后的包房大门推开,别有洞天的大包房里男男女女拥满了人。

一个相貌英挺的男人见到他拉着她往里走,嬉皮笑脸地上前来,“唷!勋,你小子出去了那么久原来是去采花了啊!”

采花?欢欢直想笑,原来他单名叫勋啊,竟然被朋友称为采花大盗,可真是有趣。

再往里仔细一瞧,也都不是像她想象的那种不三不四的人,也就卸下了包袱,跟着他进去了。

有的亲问莲,怎么到这一章了还不知道男主的名字啊。请允许某莲卖个关子,文文带点悬疑色彩,加上剧情使然,所以一直拖到了现在哦~~~

最后莲弱弱地问一句,亲亲们,有没有收文啊,赶紧戳「加入书架」哦!

011 和他飙歌

勋瞪了瞪他,说道,“这位是齐欢欢,他是许昆,大家都叫这家伙昆少。”

欢欢点了点头,“昆少,你好。”

转头好奇地看向勋,“他们都叫你勋?那,你的全名是……”一双大眼睛扑闪扑闪地放着光芒,想要快点知道答案。

一旁的昆少正想替他回话,便被他狠狠地赏了一个大瞪眼,只好憋着噤声不语。

“我叫……陈勋,叫我勋就好了。”

欢欢点点头,心里想着原来他叫陈勋。

昆少听见他的自我介绍,张着嘴诧异万分地看了他一眼,不明白他为什么要隐瞒自己的真实姓名。

转瞬,昆少了然于胸地笑了笑,不说话,只管倒酒。

通常在这样的娱乐场所,向对方隐瞒自己的真实姓名,目的何在是显而易见的。

勋斜眼瞄了瞄昆少,知道这货一准是误会了自己的意思,也懒得跟他解释。

这时,有人点了一首《死了都要爱》,正在电视机屏幕前撕心裂肺地吼着,“……死了都要爱……穷途末路都要爱……爱到沸腾才精彩……”

勋突然想起刚才欢欢哭诉今天是她生日的事情,便站起身,拿着话筒欢呼,“唉唉唉,今天我们这里有个寿星呢,欢欢,你不是今天过生日嘛,来来来,我们大家给你唱首生日歌!”

说着,举起手里的酒杯,吆喝着一群人开始高亢地唱起生日歌。

欢欢低落的情绪一下子就被大家的热情给带动起来了,反正都是一群不认识的人,偶尔释放一下自己压抑的情绪,宣泄一下心中的不满,也不失为一个好方法。

噌地一声,她端起酒杯从沙发上站起来。

“谢谢大家!本来我齐欢欢今天很倒霉,和未婚夫掰了。但是,你们的热情却让我特别激动,和你们一起过生日,我高兴!来,大家干杯!”

她一仰脖,黄色的液体便灌入肚中,彻底豪放了!身旁的勋见状,嘴角浮上一抹浅浅的笑意,为她的释怀,也为她的豪爽。

“欢欢,不如你也唱一首吧。”他提议。

欢欢直摇头,“唱歌?那可不是我的强项,还是你唱吧。”就她那嗓子,说话还行,一唱歌原形毕露。

“没关系,我们一起唱!”

“呵呵……一起唱……”某女嘴角抽了抽,看样子是躲不过了,“好吧,死就死,谁怕谁!”

说着,就上去点了一首慕容晓晓的《爱情买卖》,前奏响起,欢欢憋着一股劲开始唱了,“出卖我的爱……逼着我离开……最后知道真相的我眼泪掉下来……放手你的爱……”

然而,让人想要爆笑的不是她,而是勋。他居然来了一段说唱,“出卖我的爱……逼着我离开……最后知道真相的我眼泪掉下来……”

不但如此,他还耍宝似地在那里比划着动作,在场的所有人都笑得不行,欢欢也乐得肚子直犯疼,之前和肖子墨闹得那些不愉快完全被她抛之脑后。

如果不是在这样的场合,欢欢一定不会和一个初次见面还不到一个小时的男人玩得这么开心。

她知道他是故意逗她笑的,不知不觉中她放松了对他的戒心,似乎他并没有自己想得那么可怕,那么难以捉摸。

这种想法却仅止于此,直到当晚发生了那件事。

嘿嘿嘿,女主角的囧事才刚开始呢,大家慢慢看~~~~今天,你收了吗?(∩∩)哈哈

012 那一年相遇

恍恍惚惚中,她感到一双有力的大手搀扶着自己,她才得以稳住身体。那双大手暖暖的,从手心里传来一股莫名的力量。

她努力睁眼想要看清晕黄光影里的那个他是谁,氤氤氲氲的光线从上面打下来,他眼睛里闪动着的东西不甚分明,却让她看得移不开视线。

她用力揉了揉眼睛,甩开扶住她的那双手,却只是徒劳。

挣扎中已经不知道自己瘫倒在谁的肩头,只依稀感到有人将自己抱起来,然后她就被拥在一个温暖的怀抱里,不知走向何处。

※※※

夜。

静谧,而幽深。

氏国际大酒店的某间套房内,勋凝视着大床中熟睡的欢欢,一双琉璃丹凤眼似有千束光芒。

她的衣衫沾染了酒渍,他让服务生替她换了件干净的睡衣,现在的她正窝在诺大的床上,身形显得娇小玲珑。

真的是她,齐欢欢。眼前这个娥眉黛色,肤白似雪,轻蹙眉头也有着绝尘之美的小女人,真的是他所认识的那个齐欢欢。

轻轻拨开她额上齐眉的刘海,果然露出眉心一颗美人痣。

她的双眼紧闭,但根根睫毛清晰可见,微微向上卷翘起来,让他情不自禁地回想起她张开眼睛时的模样。

那是他见过的最美丽的眼睛,涟涟水眸,定定凝视时似有光彩溢出。就是因为这双眼睛,他才注意到拥有这双美目的她,才知道她叫齐欢欢,才知道她的很多很多事。比如她喜欢摄影,喜欢旅游,喜欢张小娴的书,她不喜欢运动,不喜欢迟到,不喜欢恶俗的人和事……

恍惚中,他似乎又回到了大学时代,和她第一次对话时的情形。

已经连续好几日,父亲催促他离开城到国外留学。

那天,他和父亲在电话里大吵了一架,之后便来到那片常去的香樟树林小憩,不知不觉中竟睡着了。

“子墨!子墨!等等我!”

银铃般清脆甜美的声音从高大的香樟树林的深处传来,将他从睡梦中惊醒。

曲径通幽的小路尽头,她就这样奇迹般地出现在他的眼前。

她正慌张地追赶着距离自己仅仅几步之遥的清瘦男生。那个男生他认识,学生会会长肖子墨。

他们俩似乎在争吵着什么,肖子墨抛下她便离开了,她一个人在那里哭泣。

说起来,他得感谢肖子墨的率先离去,才让他有机会靠近从不曾相交的齐欢欢。

只稍稍伸一只脚,她就被绊倒了,倒下来的时候他顺势接住了她。

她慌乱站起身来时,他的视线扫过她的脸颊,正好看见她眉心的那颗美人痣,衬托得两道柳眉美得无可挑剔。

然,她竟然不认识他。原本以为他的名号在大算的上响当当,她应该是认得的,可她连他的名字也叫不出,还真是挫败。

更令他意外的是她火辣的个性,他只是开了个小小的玩笑,问她一句「你不想知道我是谁?」,她竟然说「我没时间跟你耗,给我闪远点!」

想到这里,他想起几个小时前,她酒醉撞进他怀里说的第一句话,「好狗不挡道,你给我闪远点!」。

不禁轻笑失声,“欢欢,看来你那像极了一颗小米椒的个性还是没变啊。”语气中带着一丝宠溺,视线始终没有离开欢欢的那张睡颜。

显而易见的,她仍旧记不得他。

也难怪,自从那次短暂的一面后,他最终向父亲妥协,于半个月后飞往加拿大留学了,直到前天才回国。

他不相信命运之说,但,现在的他愿意去相信。

轻轻摩挲着她的脸颊,像是对待一件易碎的瓷器般小心。将她的身子微微托起,拥入自己温暖的怀抱。

然后,在他耳边喃喃低语,“欢欢,是你说要忘记他的,那今后可不许反悔……”。

注:小米椒,辣椒中的极品,超级辣,属辛热食物,多食可使内炎旺盛。呵呵,给大家讲一点小常识,纯属无聊凑字,可忽略不看。其实,莲是想说,求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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