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送到医院躺了半个月。出院后没多久,就把公司给关了。做生意手上肯定赚了点钱,从此,丁岩每天花天酒地,人也变得极其懒惰,干干净净的家被折腾得乱七八糟,就连自己出门,都邋遢得不成样子。有人说,那次车祸,除了那几根肋骨,他脑子也被撞坏了。还有人说,丁岩患了绝症,艾滋不太可能,多数是癌,他这是秋后的蚂蚱,知道自己没几天可蹦了,所以这才憋着劲享受生活。
对这些传言,丁岩只是笑,避而不答,就连他那几个最铁的哥们,都不知道他葫芦里卖的什么药。现在,大家都知道了丁岩喜欢上了女警察的事,有人给他出主意,还有人劝他死了这条心,丁岩听着烦,就喝酒,每回都喝得醉醺醺的才回家。
这个星期里,丁岩已经打了六次电话给凌燕,现在凌燕看是他的号码,根本就不接。没办法,丁岩只能跑到外面公用电话亭,还得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小区门口有个联通的话吧,他就进去,每个话机都拿起来打一通,话吧老板挺纳闷,问他给哪个狐狸精迷上了。他就回过头去骂死瘸子,别狗拿耗子多管闲事。
话吧老板也在小区里住,跟丁岩挺熟的,每次碰上了都会打个招呼开个玩笑啥的。
电话联系不上凌燕,丁岩就上公安局去。考虑到凌燕在刑侦队,里头的警察都带枪和铐子,丁岩决定还是不进去触那霉头。他就在公安局外面等,一等就好几个小时。
终于等到凌燕出来了,丁岩也不管她跟谁在一块儿,抬腿就冲她面前去,有时候手里还会拿着一捧花,多数是玫瑰和百合。凌燕的同事显然把他当成了凌燕的追求者,所以这时候大多会开个玩笑就把凌燕丢给丁岩。
每次凌燕都不给丁岩好脸色,花送到跟前,要么砸回来,要么扔垃圾桶里去,然后夺路而去。丁岩也识趣,没敢拦着。他估量自己的小身板儿,拦也拦不住。当警察的,都练过武,把他们惹急了,一个大背摔你个满地找牙,你还没地方哭去。
但就算凌燕再不给丁岩面子,可也架不住丁岩的屡败屡战,而且是愈战愈勇。
〃你到底想干什么吧,跟你说了,没事别往我跟前凑,我看着你就烦。〃凌燕说。
〃烦着烦着就习惯了。〃丁岩居然还能笑。
〃你这人脸皮可不是一般的厚,谁家盖房子怎么没把你砌墙里头。〃
丁岩还是笑:〃这不留着帮你破案了吗,实在要砌,也得砌你家屋里去。〃
凌燕欲哭无泪:〃你都帮我破啥案子了,好容易当回目击证人,却连人家什么模样都没看见。你说你就这点能耐了,谁不长眼真把你砌墙里去了,那肯定也烂尾楼。〃
丁岩嘀咕:〃谁家有幢烂尾楼,估计半夜都得头蒙被子里偷着乐。〃
他这边还没嘀咕完,人家凌燕已经一溜小跑到路边了,一挥手,拦下辆出租车。丁岩还不死心,跟过去。车子开动,凌燕脑袋伸一半出来,叫一句:〃有本事你把凶手模样想起来,我请你吃大餐。〃
丁岩呆立在路边,眼神迷离,若有所思。
龙尾河上有座桥,过了桥不多远,就有一个挺大的市民广场。夏天傍晚,广场上凉风习习,绿树成阴,到处都是出门纳凉的人。有些单身女子混迹其间,贼眉鼠目地盯着过路的单身男人,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不是什么好鸟。
现在天色已晚,广场上的人越来越少,那些晃来晃去的女人就显得挺扎眼。这时候,一个穿白裙的女人搭上了一个男人,俩人交头接耳谈了几句,就一前一后往桥那边去。过了桥,向左一拐,就进了小树林。
。§虹§桥书§吧§
第13节:你的死亡如此多情 文/成刚(4)
小树林里还有人卿卿我我,所以这对男女一路下去,绕了半天,才找到一个僻静所在。最近的人也离好几十米,就算他们发出点啥动静,也不会惊了别人。
男人从包里掏出块塑料餐布,铺到地上。女人坐上去,手就往男人身上摸。男人躲开了,说不急,先聊会儿天吧。女人挺纳闷,干这行一年多了,没见过性子这么慢的男人。反正今晚不会再有别的生意了,陪他聊聊也挺不错的。女人偷眼看那男人,还挺年轻,模样儿也算帅气,就是有点瘦。女人就觉得挺满足,跟个帅哥聊天,总比碰上醉汉或者大肚子老头要强。
女人等男人坐下,就躺他怀里。俩人有一句没一句地聊着,男人显得有点心不在焉,经常看表,好像在熬时间,女人有点奇怪,就问他是不是还有啥事。
男人沉默,然后嘴巴凑到她的耳边,轻声说:〃我要杀死你。〃
女人听得很清楚,却没听明白,随口问:〃你说啥?〃
她没听到男人的回答,却感觉到喉头一凉,接着,身子就软了下来。好像大冬天站在开了空调的房间里,忽然窗户开了道缝,外头的冷气攸地就钻了进来。现在,她的喉咙就是窗户,把她的身体打开了一道缝。
女人还没完全明白过来,身子就软绵绵地倒下了,有些声音在喉咙里嗫嚅,却再没有人能听懂她说些什么了。
她本来是倚在男人的怀里,现在倒下,当然因为男人已经站了起来,动作敏捷,不让鲜血沾到他的身体。
女人的眼睛还圆睁着,她至死都不相信,这个男人会杀死自己。男人默默与她对视,慢慢俯下身来,嘴巴再凑近她的耳朵,轻声说:〃对不起。〃
女人已经没有机会听他的道歉了,道歉对一个死人,也没有任何意义。
男人将用塑料餐布,将女人的尸体裹起来。他不希望尸体吓着明天晨练的老人。男人四周看了看,确定没有人发现刚才那一幕,整了整衣服,慢慢向树林外头走去了。
男人走在小道上神态自若,偶尔有人经过他身边,没人会把他当成杀人犯。
进到小区里,男人慢慢上楼,开门,打开冰箱,取出罐饮料,然后坐在沙发上。没开灯,屋里还黑着,男人就在黑暗里喝饮料,抽烟。最后,他起身进了一道门,趴在窗前的望远镜上,看小树林里被塑料餐布包裹着的尸体。
现在,丁岩对自己很满意,躺到床上时,还在回忆杀人的一些细节。手法干净利落,没留下任何痕迹,而且从头到尾,都没人注意到他。那个女人只是他在广场上随意挑选的,这种机动杀人,警察根本就无迹可循。
这一晚,丁岩睡得很踏实,他把闹钟的时间调到了早上七点。虽然只能睡几个小时了,但丁岩还是希望,自己能在凌燕找上门来之前,有点时间刷牙洗脸,好好收拾一下。
事实上,第二天丁岩睁开眼的时候,已经是上午十点多了,那见鬼的闹钟要么就没响,要么响了丁岩没听见。丁岩看完时间,忽然恍惚了一下,他想到今天应该发生点什么事的,可好像今天跟每天也没啥不同,这就是不对劲的地方。
接着,他想到昨天晚上自己好像杀了人,最后还用塑料餐布把尸体给裹了起来。正常情况下,尸体一大早就该被发现,那帮练太极跳扇子舞的老头老太可勤快了,天不亮就聚一堆儿使劲折腾。他们不可能没发现尸体,虽然尸体被餐布裹住了,可一双脚还露外头呢。老头老太发现尸体,没理由不报案,警察们接到电话,会再次封锁案发现场,使劲忙活。凌燕和那个青春痘小警察,这回肯定直奔他这儿来。
现在显然是哪儿出了问题,都十点多了,还没人来敲门。丁岩到窗户边往外看,底下的小树林沐浴在阳光里,毫无异常,边上的小道上,倒有不少人在活动,但没一个警察。丁岩不死心,再趴望远镜上望。他还记得昨晚在哪儿杀的人,但现在望过去,根本看不到塑料布裹着的尸体。
尸体不见了!
丁岩怔怔地坐在窗户边,阳光落在他身上,很快,脑门上就出了一层汗。昨晚发生的事还在眼前晃悠,每一个细节都历历在目,但现在,尸体却不见了。没有人会对尸体感兴趣,除非有人知道他杀了人,特意去帮他隐藏尸体。但丁岩脑袋都要想裂了,也想不出来有谁会冒这么大险帮自己……除非,那人就是上回那凶手。
§虹§桥书§吧§。
第14节:你的死亡如此多情 文/成刚(5)
这样想,丁岩有点兴奋,又有点担心。兴奋的是这样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