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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孽缘千里》 【上】
序 激情与凄艳
曾经采访过一位三十年代至今一直声名显赫的女诗人,她十分反讽地说她从来不会写爱情,不会香艳,更不会凄艳。我敬佩这样有着哲学高度的诗人,但我不喜欢一个缺少任何一种“艳”的女入,特别是女人年轻的时候。
女人怎么能既不香艳, 也不凄艳,也不娇艳,也不冷艳,也不……艳
绝对不可以。一个女人甚至可以不美丽,不漂亮,但她一定要有几分无论任何一种的艳,那样才没白活。
男人 当然要有激情。 中文里的“激情”二字主表激烈的情绪,包括愤怒等。
英文中与之对等的词是passion
,特别用于表达性爱的激动。在此我愿意中西合壁,两者兼而有之地使用这个词,因为用它来描摹拙作《孽缘千里》中那些男人的行为和感情最为贴切,正如“凄艳”这个词用在该书大主人公身上十分贴切一样。
女人要凄艳,男人要激情。生活中纵然有各种各样风流的男女,但我这部小说似乎偏爱选择激情的男人和凄艳的女人来写。
小说中的主人公是七十年代末的中学生和他们的老师,我记述了那个年代里一班师生们的政治激情,师生之间的恩恩怨怨,男女学生之间朦胧的爱情。自然就追溯了他们风流惆优的老师从五十年代开始的苦难但浪漫的传奇生活和爱情及其扭曲的灵魂和丑陋的德性:一个在学生心目中大写的人如何变得心地阴暗直至为了自己的升迁而让学生作了牺牲品,诱骗他们在十六岁上离开学校上山下乡,目的是“早下去,早上来,还能当中央委员”。
这些天真的学生怀着一腔的革命激情离开了学校走上了社会,在花季之年肉体和心灵遭到了残酷的重创。伤痕累累的他们艰难地步入中年,在历史剧变的八十年代和九十年代里闯荡世界,闯荡商界,在情欲与金钱的冲动和诱惑中沉浮沦丧,无论是学者商人还是普通知识分子和草民百姓,都难免情感的迷失和心智的迷惘。
这个风流了一辈子的人倒在九十年代的病榻上痛心疾首地忏悔了:他亲手栽害了那么多心灵的幼苗,让他们难以健康地成长。
他终于认识到:一个罪恶的时代过去后,不能把一切罪名都推给几个罪魁祸首去承担,重要的是每个普通的个人是否是罪恶时代的同谋。
他的学生们原谅了他,但情感的伤痕难以愈合,过去是他们心头永久的痛,未来则虚无缥缈。他们相聚了,中学时代的情故难以面对;曾经沧海的情人一派幽怨凄艳,残酷的年代使他们千里睽隔,造化的孽缘使有情人难成眷属。他们说他们认命
剩下的只有故事,只有激情的记忆还算真实。
这是出生于六十年代第一年我的同龄人们的故事。
七十年代他们成了中学生。那个时候的男生们,他们的激情多用在追随他们敬佩的男老师和高年级男生参与的各种政治运动,自以为革命事业的接班人舍我其谁也,随时准备上山下乡闹革命,甚至上战场为世界革命牺牲自己。他们真是觉得上学校去的真正意义就是开大会小会,用革命理论充实自己,把自己培养成保尔。柯察金那样的共产主义战士。以至于七十年代末一个时代突然结束,他们面临着的不是上山下乡而是考大学时,脑子竟一片茫然。甚至还把这突然的变故与“江山变色”
和“红旗倒地”联系在一起。
这些充满天真激情的男孩子们在长成男人之后,激情的原始冲动会驱动他们去做男人应该做的事。他们可以没有伟岸的身躯,没有潘安之貌,但只要有激情,他们就是响当当的俊杰。他们历经生活的磨难,一直坚韧不拔。人到中年后,一脸的沧桑与智慧让他们看上去富有男性的魅力。这样的男人对理想和生活有了自己独特的理解,对爱、对情、对性都有了肉体和精神上独到的经验和把玩,无论是形下还是形上都已经达到天人物我浑然一体的境地。成熟的勉力与不漏的激情只能使他们勉力剧增。这样的男人与凄艳的女人能达到爱情美丽的极致,但结局却往往令人扼腕啼嘘。
那个时候女生中的先锋,似乎丝毫不让须眉地追逐政治,甚至大有雌了男儿之势,领尽风骚。可惜的是,那些发誓要做保尔的激情男生们往往在心灵深处渴望着一个冬妮妞那样的中产阶级小姐。他们可以和那些女中豪杰们一起参加政治活动,高谈阔论什么主义,但决不同她们交朋友。他们深情的目光往往投向那些因“家庭出身”不太好而远离政治但气质高雅、一派冷艳的女生,进而眉目传情,两情相悦。
那个年代里,这类朦胧的爱情往往被扼杀在摇篮之中,这类爱情故事显得很是衷凉,那故事的女主人公则愈发显得凄艳。这些女人步入中年后,雍容美丽的外表与爱情挫折后的凄清压抑最是教人倒隐丛生,岂是一个“美”字了得。
于是我选择了我同龄人中的激情男儿和凄艳女儿作我小说时主角,让他们从七十年代坎坎坷坷地走到九十年代,一路激情,一路凄艳。我相信感动我的故事就会感动别人。
黑马
2000年10月
于北京法源寺西里
第一章 狂欢
1992年,初雪。
雪霁,天穹幽远清澈,连空气都凝成了透明的蓝色。古城北河看似一块淡蓝的玻璃镇纸。
这个雪后的黄昏时分,吕峰攀着树干登上古城墙的废墟,心中墓地生出古人站在崖畔上俯视一川流水时的感觉——逝者如斯!他竟有十好几年没来这段古城墙依然是那段古城墙,满目疮痍的巨大灰砖垛起的屏障。城墙头上依然是那条无数双脚踩实的土路;依旧是一棵棵似乎十几年末长分寸的矮树;依旧是一片片白雪,似乎十几年末化;依旧是一片片干黄的草丛,在等待春的荣华。
小时候读一些写这座古城三四十年代抗日的小说,心中旷旷的,每行字都能唤起一串联想,似乎那里头说的是另一个城市,一个遥远缥缈的城。
可是书中提到的城墙和街道又确是真的。只是那令人神往的古城墙早在他出生前几年就扒了,只剩下这么几百米,据说因为是毛泽东青年时代散过步的地方,才保留下来,当了公园和体育场的围墙。小时候常来这段旧墙上,想象书中的男女主人公们怎样在这里交接情报,怎样在这里一边做地下工作,一边爆发着男女之间的爱情。毛泽东是怎样独立秋风中扫视着脚下的古城。有时想着想着心头竟要发酸,眼里会溢出泪水来。
北河,有着怎样传奇般的过去
心目中映出的是黑云庄城的黄昏,一片荒郊野地中兀立着一座黑森森的城池,那火烧云下有无数个鲜活的生命在未去匆匆行云流水般地上演着瑰丽的史诗剧。无数个青春男女,热热烈烈地活,壮壮丽丽地死,古城上空激荡着浓郁的生命气浪。
而现实中的它却是那么平平常常,毫无生气。于是他常有一种强烈的渴望,渴望回到过去,让时光倒流几十年!他自己就是那热烈火爆生命的一部分,闹学潮。
罢课,手挽手冲上大街面对警察的水龙头高歌着。有时就那么一下午一下午地幻想,看着脚下的一城矮房子和小街幻想。是的,那曾经经历过的过去是最不堪回首的;而那未曾经历过的最近的过去却是最为迷人的,甚至比可预测的最壮丽的将来更迷人。
儿时住过的那条阴气逼人的胡同,几座高门大宅,透着往日沉重的辉煌。可那几个大院子早让人住得一片狼藉。十几个三代同堂之家胡乱挤住,原来的雕梁画栋和木刻花门早已是面目模糊,连门口的大石狮子也早就断头折臂。人们在那里毫无感知地过着,没谁欣赏那些过去的美。1978年上了中山大学以后,突然萌发出想了解一下故乡的冲动,去图书馆查找资料才发现在故乡北河的名下有半屉书卡。一本本查下去,方知这座已衰败的古城竟有一千多年的城史,是清代的直隶总督府所在地。那时的北河,曾经清水绕城,古寺林立。而吕峰儿时日夜梦想逃出的那座阴气森森的朽败朱门大宅却原来是清代的两江学堂,后来驻过本省最早的报社,曾经车水马龙。
那一刻就想考证一下一座名城血气渐渐虚竭的因由,可现实中的大千世界对一个二十出头的学生诱惑力太大了,很快就去忙什么讲演比赛,忙着考“托福”,考EPT
, 又忙于分配争个肥缺,便把这座故乡古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