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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篮队员和教练惊疑不定地看着我,米楚也疑惑地望了望我,然后扯了下教练说,老师,让她试下吧。教练无奈地点了点头。山穷水尽时,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了。
下半场一开始,我和米楚她们就一起力挽狂澜。起初,米楚好像在故意试探我的实力,试传了几个球给我。除了被人围攻截下一个,其他的我都没有让她失望,迅速地过人,闪身,投篮,时不时地,还要小心对方球员扑上来。
那场比赛打得异常艰难,对方女生显然看出来我和米楚配合默契,所以不停地派人守我们,起初的流畅随着两个队员夹守一个而变得寸步难行。我和米楚只能想法给别的队员传球。
在我们的不懈努力下,比分已经在逐渐拉拢。对方女队员大概是米楚在校外的旧识,她们在擦身而过的时候,冷笑地望着米楚,看这次谁还救得了你。
她们的防势越来越紧迫,步步紧逼,招招狠毒,目标却只有米楚一个。
我隔着人群望向米楚,米楚却冲我淡定地点了点头。紧接着,她便在一场冲撞里倒在地上,血像小虫子一样从她的小腿蔓延开来,她的膝盖一片青紫。她唇色发白地蜷曲在地上,我和队友焦急地冲了过去。
慌乱的人群中,米楚坚定地拉住我的手,示意我悄然俯身下去。我俯下身,听到她在耳边说,林洛施,只剩十分钟了,你带大家打完这场比赛,即使输,也要输得漂亮。我知道,她们的目标在我,我下去了,她们对你们就不会太苛刻了。
迟暮的落日铺洒了一层金色的光在每个角落,隔着重重人影,米楚苍白的脸上依稀有微光影影绰绰。那一刻,我突然有些潸然,仿佛身负重命的勇士一样,冲她点了点头。
米楚下场后,换了已经受了轻伤的队友上场。
对方队员见米楚下了场,也就不再为难我们,而离比赛结束也只剩十分钟了,对方大概觉得十五分的差距已是定局,又因为之前一中里两个相扑的撞人假动作太明显,被罚下场,所以剩下的在场的已经明显军心散乱。
我趁着良机,带着队友紧追比分,不愿错失一球。米楚在场外和拉拉队一起给我们加油。我们像神勇的大力士一般所向披靡,被对方夹击跌倒,爬起来再打,每个队员的脸上都带着一股视死如归的勇气。
但是,当结束的哨声响起时,比分牌上却是50∶51。我们以一分之差落败。
人群散去,寂寞的球场上,篮球散落一地。不知道哪个队员转过身抹了眼睛,然后就听到了低低的啜泣声。
米楚一瘸一拐地走过来,拍着我的肩膀说,谢谢你。
我抹了下手臂上的擦痕,扯着嘴角,无奈地冲她微笑了一下,鼻子却有点酸酸的。
那场比赛永远地停留在了我的记忆里。那是我学会打球后打得最惨烈的一场比赛,也是最难忘的一场。
而我和米楚,也因为那场比赛开始相熟。我们的友谊也仿佛因为那场腥风血雨的比赛,而显得格外牢不可破。
这样回忆着,不知不觉我就走到了卫生间,米楚正依在洗手台上抽烟。而卫生间里,弥漫着诡异的呻吟声,跟喘气喘不过来似的……
我惊悚地瞅了米楚一眼,她默契地冲我邪恶地笑了笑,然后灭了烟走过去,用力地拍着门,伤心欲绝地喊叫,老公,老公……你在里面吗?你怎么可以这样对我!你怎么背着我和这个女人在一起?要不是别人打电话给我,我还一直蒙在鼓里……呜呜……老公,老公!
卫生间里顿时一片安静,诡异的声音停止。
米楚冲我满意地笑了笑,边继续假装呜咽地说“我在家等你”,边和我一起走出卫生间。
走出卫生间后,我和米楚牵着手在过道里狂奔,哈哈大笑起来。
压抑的矛盾好像随着我们的奔跑和微笑突然消失。我说,你真的好贱啊。
她翻白眼,是那对贱人贱好吧,楼上就能开房,偏要挑大庭广众的地方挑战群众的耐性。老娘没有破门而入就是脚下留情了。
切,你神气什么,几年前你怎么没有破门而入?我嘲笑她。
几年前,当我和米楚还是纯洁的花骨朵少女时,一起去泡吧。
虽然米楚是一副不良少女的模样,但对感情之事却一知半解。那家酒吧是清吧,因为还没到时间,所以客人有些少。
米楚坐了一会儿,说是去卫生间,我在座位上等了好久也没见她回来,于是也像现在一样起身去找她,却见她心急火燎地站在门口。我问她怎么了。
她说,里面有个女孩好像病了,我进来时她一直在喘气喊叫,但是我一敲门,里面就没了声音。
我闻言也觉得很严重,于是转身就去叫老板。
我和老板还没走到卫生间,就碰到了回来的米楚。她一脸愤慨地说,妈的,真是一对狗男女!老板听了她的话,瞬间就明白了怎么回事,只有纯洁的我还拉着她,纯真地问怎么了,怎么了,那个女孩出来没?
米楚说,出来了。不但她出来了,和她偷情的贱人也出来了。
两个人衣衫不整地看着守在门外的米楚,尴尬万分,男的还丢了个白眼给她。为此,米楚一直耿耿于怀。
想起当年,真是好笑。因为年轻,所以就锋利得像一把匕首,爱恨分明。
可是如今,好像一瞬间老了许多。对一些人的感情,是爱,却又好像带着一点点的恨。
很多人抵挡得了时间把容颜改变,也抵挡得了分崩离析的人生,却抵挡不了失去的爱情。如我,始终做不到的便是洒脱。一想起陆齐铭,我便有种灰心的绝望。与他有过的那段青春,像呼啸而过的火车,从此以后的生活,只能凭记忆临摹。
'4'当喜欢一个人时,是会变得万般英勇的。
吃完饭后,几个人已经放浪形骸。葫芦评价这顿为了我和米楚和好的饭局举办得非常成功。大家一高兴,决定再去酒吧续场。葫芦打电话叫他不知名的女友一起,又喊了几个平时玩的朋友,一群人浩浩荡荡地开往酒吧。
灯红酒绿,纸醉金迷。这里是人间天堂,满目的迷离男女。我倒在苏冽的肩上,看米楚跟酒吧打碟的小伙子眉来眼去,千寻、葫芦等一群人在玩骰子。千寻喝酒跟爷们儿一样豪爽,弄得邻桌的几个浪荡公子哥频繁地朝这边看。
我仰头干下一杯酒,苦涩的液体在嘴里弥漫。其实我不喜欢喝酒。苏冽说,一个酒精过敏的人变成千杯不倒的女金刚,其实也算奇迹。
我摇头苦笑,这个世界上如果真有奇迹,那也是因爱而生的。
从发现自己喝酒过敏,我从没试图过改变,医生说过敏这回事,谁都拦不住。所有的转折均发生在刚入大一那年。
彼时,陆齐铭家的家族生意一落千丈,而他的爸爸也因为这个打击,一夜之间病倒。庆幸大学的课程还算轻松,所以陆齐铭除了上课外,还可以一边照顾他的爸爸,一边学习做生意。
那个穿白色T恤的少年,穿上了西服,打起了领带。
他带着客户从这个酒店奔赴到那个夜场,喝酒是不可或缺的。生意不都是在酒桌上谈拢的吗?
我有时课闲会去找陆齐铭,葫芦说,作为未来生意人的女朋友,怎么能不会喝酒呢?那样的话,到酒桌上会很扫兴的。
很多签单的是北方人,北方人豪爽,撇开生意不谈,就要先去酒桌上过两圈。一看对方喝酒爽快,自己签单也就爽快。
虽然陆齐铭很少带我到生意场上,但是我觉得葫芦说得有道理,不会喝酒是不行的。
于是,有那么一段时间,我经常背着陆齐铭,拖着米楚、苏冽和千寻去酒吧。我经常喝得摇摇晃晃,醉眼迷离,然后第二天就去医院打针吃药,过一段时间又死性不改地跑去酒吧。
长此以往,一个月下来,我竟然对酒精不再过敏了。
医生都为我捏了把汗,说,小女孩胆子也忒大了,这样搞是对自己的身体不负责。幸亏你体质好,稍微差点的估计就直接住院了。
我微笑不语,当喜欢一个人时,是会变得万般英勇的。
我不理会所有人的担心,开心地去找陆齐铭。
在酒桌上,当客户说,敬你们小夫妻早日永结同心时,陆齐铭立刻为我挡酒。我拦下他的手,豪爽地笑道,谢谢秦总。
陆齐铭瞪我,我拉他的手让他不要担心。
那笔单签得非常顺利。后来陆齐铭问我怎么不过敏了,我说大概是天意吧。
从此以后,他西装革履,我衣冠楚楚,转烛于锱铢,在言语厮杀的谈判里逆流而上,再也不是学校里那个微笑纯净的少年和上蹿下跳的少女了。
而我,对于那一个月不停地酒吧医院两地奔波的事情却绝口不提。
有些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