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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故爱-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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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一下,一下,安静而亲昵地按压在他的胸膛上。他能感觉到自己从心灵到身体每一处的变化,这些变化,不再带着压抑,不再有不顾一切的孤勇,也不再有不能言明却又无法回避的羞耻感——他是如此愉悦与安定地细细品味着心灵的满足和身体的冲动。

关意晟说不出此刻自己内心的感受,只能用身体去表达。他情不自禁地用自己的鼻子去揉弄林朝澍的鼻尖,用嘴唇去搔动她脸颊上的小汗毛,直至再也按捺不住冲动,试探地,温柔地,吻着她的嘴角,含着她的嘴唇,呼吸着她的呼吸,沉醉地沉溺在这唇齿之间。

林朝澍没有躲,也没有抗拒。初初,她有些木然,有些出神,关意晟的温柔缱绻,好似隔了一层纱,她看得见,摸得着,却不真切。直至,他开始用当年她最喜欢的方式亲吻她,有什么重重地打在她的心里,一把扯开了他们之间的那层纱,释放了她苦苦压抑在心底的回忆和感情。她鼻酸,她流泪,她在他温柔的轻吻里呜呜地,像个孩子一般地张着嘴哭泣。

关意晟没有被她毫不掩饰的神态吓倒,倒是跟着红了眼眶,只好闭眼不看,和着她的眼泪,拖着她的心神,往最虚无处飘飞。到了最后,已经分不清唇间尝到的究竟是谁的眼泪和苦涩。

越往下吻,林朝澍越是心酸。她推开关意晟,一个人掩面嘤嘤哭泣。女儿还在里面睡觉,有顾忌,不能放声哭出心底的种种苦楚,她紧咬自己握拳的手,堵住了放声大哭的冲动。

关意晟不说话,把她整个儿地抱起来放到自己的腿上,轻轻地拍抚着她的背,等到她渐渐地平静下来,亲了亲她的额头,低低地说:“都过去了…都过去了…”

“是我的错…都是我的错…”谁也不能体会此刻林朝澍心里的悔恨。就像关意晟说得那样,如果她能够对他多一分的信任,在事情发生的时候,选择坦诚地携手面对,而不是心怀悲壮独自承担,那么这些年的颠沛流离,这些年的提心吊胆,这些年的压抑和自困,是不是都不会发生?现在,这样的真相,让她过去的这六七年仿佛成了一场闹剧和一个笑话,也让她的整个人生变成了一出荒诞剧。

峰回路转,亦喜亦悲。

林朝澍没办法像关意晟高兴得那么纯粹。她的感情终于不用背负沉重的十字架,可以坦然地铭记、不忘与坚持。可是,回头望去,她却已经看不清楚自己人生的来路,她不知自己从何而来,因何而来。如果自己不是关孟河的女儿,那她的父亲究竟是谁呢?在那些日记本之外,高云清其余的人生被藏在了哪里?

第六十六 章 俯仰流年二十春

“城市会被夷平重建,人心亦如是。”——林朝澍

林朝澍初到美国的时候,在东部的一个城市住过一段时间。那是个很小的城市,天很蓝,云很白,人很少。两三层高的市政厅是城区里的古董建筑,在她住的那条街上,有一间传了四代人的啤酒吧,有一家食物很粗糙的、铺着红白格子布的装修陈旧的餐厅,转角有一间印度人开的便利店,他几乎认识这条街上所有的人。在离开美国之前,林朝澍特意去这里兜了一圈。啤酒吧还在,餐厅的桌布还是一样,便利店的老板仍是呆坐在收银台后看他的旧电影。一切,仍是她离开时候的样子。她走后的时光,仿佛只是须臾一瞬。

在林朝澍的想象里,故乡就应如那座小城一般——无论你走了多远,只要你回到这里,时间就会失去意义,你可以洗去尘埃,重回本真,找回最初的自己。可是,当机场大巴把她在路边放下,她望着这条人潮如织的街道,禁不住盯着蓝底白字写着“烟霞二路”的路牌发了一会儿呆。

已经13年了啊。足够再长出一个少女时期的林朝澍,又恰恰到了那最难忘记的12岁。自从她懵懂地,头也不回地,跟着高明踏上军用机的那一刻开始,这个海滨的小城市就成了她心底里藏着的琥珀,隔着一层透明滑腻的松脂,最幸福的时光被封印在其中,最黑暗的痛苦也被埋葬其中。她没有想过有一天还会回来。回国后在南方生活的那两三年里,她居住的城市离这里只有一个多小时的车程,她却从来没有回来过。

走出机场的那一霎,潮湿闷热粘稠的空气迎面袭来,让林朝澍有一瞬间呼吸不过来,片刻之后,她闻到了空气中浓重的水汽以及淡淡的咸腥的气息。有时候,人们以为自己已经忘记,其实,记忆只是沉睡在某个黑暗的皱褶里,等待着某一个眼神、某一阵气味、某一种触觉,甚至是某一处相似的场景,把它们唤醒。那一刻,记忆被嗅觉解封,汹涌澎湃将她淹没。

然而,当林朝澍站在自己曾经最熟悉的街道上,却有了迷失在陌生城市的感觉。这条路,有一个很美的名字,连接着自己的家和学校。曾有六年的时光,她在薄薄的晨曦中醒来,自己穿好衣服,背着书包,穿过浓浓的白雾,穿过细密的小雨,迎着金色的阳光,迎着冰冷的寒风,踏着海浪隐约的节奏,经过一排一排对开相连的郁郁葱葱的榕树,时常有垂落的须条拂过她的脸颊和头顶。而现在,她站在同一个地方,却找不到过去的痕迹,整个城市就像是被推平碾压过再重建起来。

林朝澍去问路:人民医院的家属楼怎么走?凉茶店的伙计,用北方口音的普通话回答她说“没听过”。五金店抱着婴儿看店的女老板,用四川话往店内看去,扬声问她的丈夫,暗暗的内室传来一句:不晓得。她看看头顶灰蓝的天空,突然想起有一个很久远的早晨,她在窗口旁喝水,一抬眼就看见一片明净湛蓝的天。

终于,在一个小时之后,经过了来来回回地走错路,穿过一层又一层的高楼,林朝澍找到了自己过去的家。十几栋八九层高的楼被周围的高楼围住,因为填海的关系,从楼道的窗口望出去,海岸线已经相隔遥远。

从范佩云那里拿到的钥匙已经打不开这扇落满灰尘锈迹斑斑的铁门。锁匠对于这样的情况并没有表现出惊讶,安静利索地帮她换了锁。林朝澍推开门,门摇摇晃晃地发出吱吱嘎嘎的响声,惊动了一屋厚厚的灰尘和墙壁上大大小小的霉菌,让她忍不住连连打了好几个喷嚏。那扇曾经被她撞破的窗户被人修理过,重新安上了玻璃,除了高明,她想不出还有谁会这么做。把窗户都打开,林朝澍才敢正常地呼吸。这一套九十几平米的房子,曾经温馨的过去,已经被时间侵蚀得不成样子。

林朝澍试了试水电,都还有。她放下背包,去楼下不远的超市买了新的水桶毛巾和拖把,一寸一寸地开始清理。一个下午,一个晚上,就这么过去了。当林朝澍洗干净毛巾,放好水桶,把垃圾扔到楼下,东方的天空已经变成了粉红色,城市已经睁开了惺忪的睡眼。林朝澍坐在木沙发上,倦意层层卷涌,她把背包当作枕头,就这么睡在了沙发上。

关意晟很早就醒了。或者,可以说,这一晚,他几乎没怎么睡过。床头点着夜灯,手机关了静音。林一一抱住他给她新买的泰迪熊,粉色的小嘴唇窝成O型,睡得口水淌了一枕头。他还记得自己带她去海边的那一次,那是这么多年以来,第一次有人一整夜都睡在他旁边。只要女儿一翻身,关意晟就神经质地惊醒。要是她睡得沉,长久地保持一个姿势,不安会驱使他伸手去探女儿的鼻息。他知道孩子容易生病,关意群就是的,两三岁的时候常常发烧,夜里更厉害,保姆彻夜地守在他们兄弟的房间,累得精疲力竭。林朝澍自己一个人,究竟是怎么熬过来的?只要一想到这个问题,想象那些画面,关意晟的心就像被蜜蜂蛰了一般。

昨天一大早,门铃便响了。关意晟打开门,见到一大一小,睁着一模一样的大眼睛看着自己,让他觉得自己一定仍在梦中。林朝澍一定是看出了他的不清醒,留下林一一和一个小小的行李箱,说自己要去找答案,便离开了。等他回过神来,冲出门去,电梯门早就关上了。林一一还在屋里,他不能不管不顾地追出去,只能悻悻然回去。林一一睁着圆溜溜的大眼睛,有些不高兴地说:“I think she is mad at you…”关意晟如坠云雾之中,一边和女儿大眼瞪小眼,一边拿起手机给林朝澍打电话。

那一日,林朝澍哭了很久,哭到累了,昏昏沉沉在他怀里窝了很久,当时明明答应过他,不会再离开。只是,当他提出要她们母女搬过来时,林朝澍迟疑了,说要再考虑。现在,女儿倒是来了,妈妈却一副要离家出走的架势。

林朝澍很快就接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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