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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闹!”范佩云显然是动了真怒,向来语不高声的人突然扬声喊了一句,随即又问:“你舅舅呢?他没说什么?”
林朝澍摇摇头,问:“外婆,究竟怎么回事儿?是不是…跟我妈妈有关?”高云清当年和林立夏的事情,她隐约听过写耳语,却从没有得过确实的版本。而在关孟河后来向她描述的那个庸俗的故事中,高云清的面目异常陌生。她一直以来都在自问,自己到这世界,难道真的就是源自一场少女无知?如果范佩云也是知情人,是不是会告诉她一个更真实的高云清?对那个曾给过她最多温暖的女人,她实在了解得太少。
范佩云沉默良久才说话:“按道理,我是不该跟你说这些的。她是你妈妈,又已经去了这么多年了。不管什么事情,早就已经尘归尘土归土。只是,我知道你是个心重的孩子,既然你这么问,肯定是听过些什么。与其听些乱七八糟的东西,还不如我来说。”
突然间,林朝澍有种近乡情怯的感觉。她渴求了许久的东西就在面前,却隐隐的有些害怕。
“刚才乍见到那个孩子,我都有些糊涂了。他跟他爸爸年轻的时候长得很像,他爸爸轮廓粗点儿…都是好看的孩子。那时候,你外公带着我们,还跟你太外公住在一块儿。你妈妈跟关孟河在一个大院儿里长大,从小跟在他后面打转,谁都知道那个傻丫头的心思,偏偏关家这个小子就是看不出来。也不知道是真傻,还是装傻…”
“冯月华家里是法国华侨,冯家在北京城里也是盘根错节的。关孟河跟冯月华结婚没几年就从部队转到地方任职,借了自家和冯家的势力,爬得很快。这些事儿,大院里的人私下没少议论。那时候,你妈在外地读大学,关孟河外放,两个人在同一个地方,不知道怎么就遇上了。唉…后来想想,我是真后悔啊…”范佩云摇着头,忍了忍眼底淡淡的湿。
“你妈毕业后回北京工作,遇到你爸。你爸是我带的研究生,特别能吃苦的一个人,他们俩在一起没多久,你妈妈就说要去南边儿闯闯。你爸研究生还没毕业,二话不说就跟着去了。为这事儿,你爸家里的人还来闹过。农村人培养个大学生,不容易,怎么说也是我们理亏。”
范佩云叹了口气,陷入回忆的情绪中。→文·冇·人·冇·书·冇·屋←
“后来,我才知道,关孟河工作调动回了北京。你妈妈,那是为了躲着他才要走的。你外公不知道,他一辈子没做过让人戳脊梁骨的事儿,被林家人上门这么一闹,气得不行,再也不肯跟你妈妈说话。记得吗?你小时候,你妈带着你回来过一次,你外公心里疼,嘴上说不出来,两父女没说两句又吵了起来。结果,到了最后,他们也没能和解。”
她站起身,从书柜下面搬出一个纸箱,指了指:“这里面是你妈从小到大写的日记,都还留着,我也没心力仔细看。你要是想看,就拿去吧。”
范佩云摸摸林朝澍的肩,叹息道:“虽然这都是上辈人的事儿,怎么也怪不到孩子身上去。只是,就算不说这陈年的烂帐孽缘,但就那家人的秉性,也算不上是好人家。你舅妈不知道,我也不怪她。现在,你心里要有底,该怎么做,自己拿好分寸。”
外婆回了房间,剩林朝澍一人对着一整箱的旧记忆。
在林朝澍记忆中的高云清一直是微笑着的。她常常一手牵着女儿,一手与林立夏十指紧扣走在海边的堤岸上。她不会做饭,一进厨房就大呼小叫,连林朝澍有时都受不了妈妈的幼稚。她还会说不一样的童话故事,她说白雪公主是个没脑子的傻丫头,说灰姑娘太懦弱,说人鱼公主自讨苦吃…林朝澍曾经想过,如果不是那场意外,妈妈会不会变成一个花白头发的调皮老太太。
这样的高云清,怎么会是关孟河口中说的那样,爱上一个毫不值得的男人,为他生了孩子,又默然远走,最终埋骨他乡?林朝澍心里一直是不甘的,如果不是那份DNA的检测报告,她一定会认为是关孟河为了逼她离开而撒了个弥天大谎。
一本,一本,一本…直至天色微白,阳光朦胧乍现在窗角,林朝澍才缓缓合上最后一本日记。日记的最后一篇,高云清写的是她带林朝澍第一次去拔牙的事儿,琐琐碎碎,还有些幸灾乐祸。而这一日之后,林朝澍的童年,就像那颗牙齿一样,被人硬生生的拔去了。那一天,高云清消失在从学校下班回家的路上。一个星期之后,有人在学校附近的荒山上发现了一具女性尸体。
黑色的结局太过仓促,让年幼的林朝澍一想起来就痛,世界变成空茫茫的灰,关于母亲的记忆慢慢就快剩下那张硕大的悬挂在墙上的黑白遗照。而这些尘封多年的日记本,还原了一个鲜活的生命,还给林朝澍一个真实的,洒脱爱洒脱恨的高云清。
高云清说,我爱他,与他无关,他爱不爱我,又有什么关系?我们不过是互相成全。她迷恋过,也真心地爱过关孟河,爱他青春年少,爱他野心勃勃,甚至爱他世故圆滑狠心绝情。情到浓时,关孟河也说过一两句哄骗似的诺言。高云清虽然年轻,却看得通透,倒是关孟河放不下,偏偏惹了些纠缠,才逼得她索性一走了之。而林立夏,本来不在高云清的计划里。她原以为这个农家学子,不过是图谋一块出人头地的踏板,孰料却是真情真性。高云清的第二段爱情来得迟,却也种得深。林朝澍记忆中的幸福家庭,并不是孩子自以为是的错觉,而是真真实实存在过的。
日记里并没有提及林朝澍的身世。她想,高云清是真的不在意吧。林朝澍猜想,那封写给关孟河的信,一是出于对过去爱人的尊重,告知对方女儿的存在,料定关孟河不会为了一个小婴儿自毁前程,又是要对他宣告,他们已经只是“爱过”,孩子是铭记也是界碑,划出生命的不同阶段。
每个人看这件旧事都有自己的角度。高弘毅和范佩云的心里,关孟河是间接杀死女儿毁了她一生的刽子手,他们隐秘地恨着。高云清的心里,关孟河是她少女时期最奢侈的挥霍,痛快燃烧,既然不能到老,扭头离开又是另一段人生。而关孟河心里,高云清是他心上的一朵白莲,完美圣洁,再不可得。到底,高云清将关孟河这个人拆解得彻彻底底,而关孟河怕是从来没有清楚过高云清心里真正的想法。
林朝澍站起来,胃里空荡荡的,身体僵硬,头脑却异常清醒。隔着一整个黑夜望向日出的方向,漫漫云烟里,一道道光芒迸裂,她脸上泪痕未干,却渐渐地弯起了嘴角,仿佛看见有个人,在橘色的光里,冲着她挥挥手,再潇洒背身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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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窗阴一箭
“每一个人做每一件事都有成本上限,或高,或低,但总是有的。”——关意晟
接到白皓的电话时,林朝澍正睡得难分难解,电话响了很久,钻到她的梦里固执地要叫醒她。白皓说了半天,她都没有听清楚到底是谁在说什么,慢慢清醒过来,呆呆地问了句:“白皓?”
两人在后海见面的时候,白皓歪头端详了她半天,问她:“是长针眼了吗?肿成这样。”林朝澍苦笑。她断断续续哭了一晚,眼睛里全是血丝,眼皮肿得老高,像是被谁打过一拳,早上对着镜子看了半天,干脆请了一天病假。她一觉睡到下午三点,被白皓的电话叫醒时,家里一个人也没有。大好春光,估计都出去晒太阳了。
真是巧。每次林朝澍最狼狈的时候,白皓几乎都会出现。而白皓酩酊大醉瘫倒在马路上的事情,她也见过几次。他们俩,在某种意义上来说,是心理互助会的病友,又是并肩战斗的战友。
下午的后海,人很少,各家店的伙计都懒散地歪坐在露天的座位上闲聊,百无聊赖地等着夜晚的来临。林朝澍很少来这种地方,更别说是白天来,今天随兴而至,只觉得这里的日子就像眼前的这汪水,平缓无波,闲适慵懒。她小小地抿了一口红酒,谈不上有什么感觉,有些微酸,有些涩。
白皓对于她大白天就跑来酒吧喝酒的行为没有说什么,处乱不惊,默默陪着她喝。
“你妈妈是个什么样儿的人?”半瓶酒下肚,林朝澍脸上微微泛红,换了个舒服的姿势,窝在沙发里问道。
白皓瞟了她一眼,漫不经心地回答:“怎么?终于想通了?你放心,未来的婆婆很好相处,就是个疼儿子的家庭主妇。你只要好好儿地伺候我,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