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B从上海出差回来,给我买回我最爱吃的茴香豆。躺在床上,我们闲聊。“Maggie,你听说过一个叫朵儿的女作家吗?”
“没听说过,写什么的?”我的戏演得也不错。
“我也不知道,李度很喜欢这个作家的书,每次在外面拍戏都会带上她的书,昨天在机场的时候,他让我去机场书局查看有没有一本她的新书,好像叫《单色体情人》。”
“哦,没听说过。”我轻描淡写,虽然我上锁的抽屉里,有20多本新样书。
“那他为什么喜欢看朵儿的书呢?”我躺在他的大腿上,木木地看着天花板问。
“好像听他说起过,是因为在里面可以找到一种安全探索的方式。反正我觉得挺玄的,没明白。”
我抱紧他磐石般的小腿肚子,把失笑的脸贴了上去。
最后一次,我决定最后一次让B最大体积地填补我,然后,我跟他说再见。我把五指张开,像把稀朗的梳子伸进他浓密的头发,内心无限温柔。强悍的他,此刻,在我的怀里,是我的婴儿,甜蜜的婴儿。而我,则是个复杂又无情的妈妈,打算停止对他的哺乳。
“为什么要这样?”他的单眼皮茫然地颤动着。
“你太简单,而我,太复杂。”我坦然地看着他,温柔地摸着他鼻尖亮亮的部分。想起每次他出差回来,我逼着他贴鼻贴的场面,有些许心酸。
他沉默,依然尊重我的选择。
他不知道,这个世界,哪有太多的理由可言?
跟B分开之后,我决定给A写一封信,信上是这样写的:
你说你迷恋我的文字,想通过我的文字来探索我,这是最安全的方式,我信了你,从此笔耕不怠。我知道你不停地去书店找我的书,试图在书中,找到我的生活痕迹。那就这样吧,也许我要谢谢你,让我的写作,多了条新的理由。脆弱的人性就是这样,阻隔了有些可能,又开创了一些可能。请在我的小说里继续抚摩我!
当然,这封信绝不是用来投递的,在咪咪来我家之前,我把它烧了。
“怎么一股焦糊味儿?”咪咪嗅着鼻子,皱着眉头进来。
“哦,我在煮焦糖咖啡,因为焦糖糖浆用完了,烧点纸画梅止渴。”我玩笑道。咪咪拿食指点点我的笑穴,我还没笑,她自己笑倒在我的床上。
这一切,可能都是一场玩笑!我暗自叹了口气,奋力跳到床上,跟咪咪笑成两团。
受访者:若议
生日的第二天,我的二手男人来看我。我正在收拾在沙发上堆得狼籍的礼物。他径直走到我的身后,长臂猿般的臂膀把我包裹得严严实实。在密不透风的窒息里,我再一次被他的火热所瓦解。也许,他是爱我的。每次想这个论题的时候,就会想起读高中写政论文时,总被老师批评论据不足以支持论点。那个年代我总是彷徨。现在,我依然无助。半夜爬起来,对着卫生间惨白的镜子,看着蓬头垢面的自己,搜肠刮肚地想这个男人到底好在哪里?他爱我的微薄论据又在哪里?
生活可能永远在悖论里畅行吧!我一直没有下定决心离开他。跟他保持了两年若即若离的暧昧关系。而这两年里,他的女儿笑笑也成长为两岁多的小可爱了。
是在朋友家的暖房派对上认识他的。他从沙发上站起来去洗手间的时候,我就爱上了他。因为他太修长了,玉树临风地在投影幕上留了个帅气的剪影。投影幕上正在放麦当娜的MV,这个聪明的女人在飞速行驶的汽车上搔首弄姿,她在满足全世界男人意淫的同时,也意淫了全世界。
屋子里雪茄的气味太重了,我认为抽雪茄如同在接受BLOW JOB;自己享受,却难为了别人。
我在阳台上,把鼻子贴到洁白瓷盆里的薄荷叶上,那些娇小的叶子错落有致地层叠在一起,不耽误各自在凌晨来临之前,柔软地呼吸。
“喜欢薄荷草吗?”后面的声音有点居高临下,却有酒精浸泡过的温柔。
“恩”,我点了点头,才敢回头看,原来就是他。心狂喜!
“一个人待在家里的时候,摘几片薄荷叶子,泡在水里拌点蜂蜜喝,能回味出很多东西来。”他很认真地看着我,我垂下眼帘,两排睫毛纠缠在一起。
“你很寂寞。”他压低嗓子坚定地说话,这时候他的胸腔一定是低沉性感的优质音箱,一下子攻击到你最薄弱的堤防。
外面有点凉,我下意识地抖了一下,把开襟毛衣的纽扣一一扣上,在扣最后一个纽扣的时候,他的手已经握住了我的腰。他弯下腰,在我额头上,亲了一下。一切都那么自然,屋子里,狂笑高潮迭起。
而他,在月光笼罩薄荷草的阳台上,给我哼起陈升的歌:
住在窗台上的薄荷草,
它在醒来时就迎着光
如果会说话……我想它会说
啊……这样的天气……
只会思念人
独自走在雨中的小黄狗
它在散步的时候来拜访我
想起她曾说 如果思念我
却找不到人去说
就和它聊天
But;Don’t talk to a dog at raining days
Don’t talk to a dog at raining days
我想它有自己的寂寞
所以才孤独地走在雨中
Hello;Baby dog;
是否你要借把伞
I am living in the house of missing you
I am living in the house of missing you
……
他唱歌很好听,尤其是抱着我,在我的耳廓边轻轻哼唱。他一定是把我的耳朵当成最传神的麦克风了。他的沙哑嗓音像经过水磨处理过一样,滑过耳朵的时候,如同在盛夏吃一碗入口即化的绿豆沙冰。
事后我知道,他是个签约的音乐创作人。
跟他好上之后的一个月,我又知道,他结了婚,妻子半个月后就要临产了。孩子的外公,是一家著名唱片公司的老板。
我是在他的数码相机里目睹一个幸福小天使是怎样成长的。笑笑很白,头发卷卷的,活脱脱一个放大版的洋娃娃。我偷偷从相机里下载出笑笑的照片,半夜没人的时候,会把她设置成电脑屏保来欣赏。
每次去逛外贸店,我总不会忘记给笑笑收集各类长腿娃娃,我奶奶说,小孩总会跟自己最亲近的人长得像(我长大后发现自己性格上最像奶奶,果敢而独立,身上迸发出的能量有时连自己都被吓倒。),如果笑笑天天都抱着我送给她的长腿娃娃睡觉,她长大后,一定是超级美女。
“又在胡思乱想什么呢?”他拦腰把我抱起,点着我的鼻尖,他笑起来的时候,牙齿像白玉一样无暇。
他抱着我像玩沙包一样在屋子里旋转,我有时会莫名地害怕起他的蛮力,会让我的身体失控,摔碎在坚硬的瓷砖地上。看到瓷砖地面的反光,我心慌得很。
他把我顺势摔在床上,虽然不疼,我还是尖叫了。
当他的舌头从我眼皮上移开时,他让我睁开眼睛。
“啊!”,我从床上蹦起来,像只刚买回来的YOYO球,弹跳力十足。
“兔子!”我眼睛都直了,手指着它。那时候的表情一定很搞笑。
一只灰色的小兔子蹲在一只白色的盒子里。它转了转琥珀色的漂亮眼睛,然后低头镇定地吃着盒子里的萝卜苗。
良久,它用长满胡须的嘴细细碎碎地探索着纸盒子的边缘,最后,奋然一跃,跳到我的床上,在雪白的床单上茫然不知所措。
我紧拉着他的手,又开始尖叫。
他把兔子温柔地抱起来,兔子躺在他手掌上,显得特别迷你。
“孟然,你不要叶公好龙嘛,平时你不是老嚷嚷着要养小动物的吗?”他把我搂过来,让我摸摸小兔子柔顺的背部。
兔子目不转睛地看着我。就这一眼,我被震慑住了。那种水灵灵的眼神,并不饱含寻求呵护的渴望。可能是越无辜,越震撼吧!我揉着它肉乎乎的背,脊锥骨细细的,心里母性的温柔被勾起。我无缘去爱笑笑(甚至到现在,笑笑都不知道那些长腿娃娃是哪位圣诞老人送给她的!)所以他让我来当一只无辜兔子的妈妈。
我的孩子没有一双长腿,却有一对可爱的长耳朵。
他走后,我成了忙碌的妈妈。先打电话回家问爸爸,应该给兔子吃点什么,然后把爸爸吩咐的注意事项一一记在笔记本上。出门给兔子买了猫沙、猫沙盆。在菜市场央求卖菜的大妈送我一点芹菜叶子,还给它买了条小黄瓜。
晚上最大的乐趣就是蹲在地上看兔子进食,它鼻子一耸一耸的,然后认真啃食,亦步亦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