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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想起,还有个重要的任务要去完成,就是向小逸同学汇报今天的战绩。不过一切都顺理成章,没有值得拍案惊奇的地方。
我轻描淡写地在话筒这头说,她风清云淡地在话筒那头听。我闭着眼睛都能想象得出,小逸细眉细眼的神情。她那苍白的脆弱,其实很有震撼力。不过总是沉默着她的感情,至少在我面前。我有时候跟她开玩笑,问是不是担心我把她的故事写到小说里。
她依然淡淡。
“逸逸,凭你直觉,这次我有戏吗?”
“我的直觉不好,你还是顺其自然吧!”
“好,顺其自然,顺其自然。”挂了电话,我把脑袋垂到床边的地毯上,顺便放松一下颈椎,“顺其自然,顺其自然。”念经一样配合着我的放松运动。
顺其自然地过了一周,李度终于又给我打电话了,我让他在我家楼下等我。
如同要去表演水上芭蕾却不幸来了“老朋友”一样,在我最需要光彩照人的时刻,我得了重感冒。咳嗽了一夜,几乎都要把肺咳出来了。
打电话向小逸求援,她建议我穿那件手工编制的棒针毛衣,她说我被裹在大毛衣里面,皮肤像剥开芦苇叶的粽子,有让人心酸的感觉。太晕了,这家伙让我动用苦肉计。朵儿小姐才不是那种吹弹可破,不堪一击的角色呢!
几乎是从床上滚到衣柜前,翻出那件粉色毛衣,上面粘着前男友家那只波斯猫身上掉下的冗长细毛。我赶忙拿透明胶带把它们粘走。不想在一段新的恋情的初始,让以往的凭据拖泥带水。其实很多人在开始一段新感情的时候,对斩首过往,都是决然的。
李度摇下车窗,示意我上来。他穿着橘黄色的运动薄外套,那块运动手表,我在流行杂志类似名利场的栏目上见他戴过,是出席一个手表品牌的酒会。你对一个男人的行迹都能在传媒上找到线索,不知道是你觉得恐怖,还是这个男人觉得不寒而栗。不过倒真没有在八卦杂志上看过他的绯闻。
上车后,我还是咳个不停,他很紧张地把手贴在我的额头上,那块手表高明的切割面,把我的眼睛晃得钻心地疼。
“我送你去医院吧!”
他顺势把徒有体积的大毛衣揽到怀里,而我,虚脱到没有感受到他臂弯的力量。
车在小庄那家999药店门口停下来,李度下车去窗口买药。我任性地尾随他下来。排在我们前面的,是一个拎着公文包的魁梧男人。穿得很体面,45岁左右,身上散发着那个年龄特有的优越感。
他不停回头看吉普车上的女人。30多岁的女人,抓着方向盘,朝他,也朝我们暧昧地微笑。
“要盒安全套!”男人斩钉截铁地说。
“哪种?”窗口里的白大褂男人麻木地问。
“要20只装超薄的,杜蕾斯!”男人压低声音,但是依然坚定。
我在后面,捏着李度的手,兴奋地挤着眼睛,忍不住想笑出声来。他的手有点潮湿,是另外一种性感。我念中学的时候,总是有这种被压迫和抑制的笑感。莫名其妙地想笑,拿书捂住脸,怕被老师看见。愈压制,愈激烈。现在想来,应该是被禁忌的乐趣吧。李度冷峻的脸扭曲着,我捏他手的力度大一点,他的脸扭曲的力度就大一点。
等到那两个人开着吉普离开后,我们笑蹲在地上。
在车上,因为刚才笑得太厉害,才发觉早笑出了一身臭汗。
一起取笑别人的过程中最容易形成战略同盟,我和李度在刚才的开怀大笑中,找到了默契,包括四目相对的时候,也理由充分地可以停留得久一点。
“喂,你说刚才两个人是什么关系?”李度抬了抬眉头,问得很孩子气。
“露水夫妻。”我回答得世故。
李度激动地把我的左手抬高,然后在空气里抖了几下:“我也是这样认为的。”
“哈哈哈哈……”,我被他幼稚的举动感染了,笑得花枝乱颤。
“那你觉得那个男人为什么会买20只装的呢?还是超薄的。”我故作天真地纳闷着。
“20个戴在一起,一次用完。”李度一副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神态,冷感地回答。
“哈哈哈哈哈……”,我在车里扭成了一团,粉红色的棉花球在副驾驶座上盛放了。
“那你怎么用安全套呢?”我逗他。
“每次只用一个,打飞机用,这样干净又卫生。”他一本正经。
李度用最冷感的方式,帮我愉快地度过了重感冒的低谷期。他的幽默让我感到亲切。
他很君子地送我到楼下。
等我迷糊地醒来,身体最大限度地在温暖里像八爪鱼一般舒展的时候,我想到的是我的小逸。她站在窗口的神情,总是让我心疼。
我去BREAKTALK给小逸买了几个她喜欢吃的绿茶馒头。拎着馒头,坐地铁去看她。
小逸穿着卡其布的工装裤,一件简单的灰毛衣,但是穿在她身上就是好看。她身上,有一种不自知的美。
“我下周就去广州了,在那里有个小型的展览”,她双手抱着肩膀,消瘦的肩膀。
我靠过去,抱着她。
“我会想你的。”我认真地吃着绿茶馒头,结果只剩了一只给她。
我在每吃一口馒头的时候,都鼓起勇气要谈一谈李度,但是犹豫的当儿,下一口馒头下肚。小逸的工作室很空旷,下午的阳光,照出浮尘的迷离影像,醉生梦死地舞蹈着。
我们就这样沉默地啃着馒头,非常默契地不谈感情。因为低着头,我看到小逸的拖鞋上,拿颜料画着一只好看的眼睛,我跟它对视了好久。
李度约会我的频率总是节制的。
一个星期之后,小逸在,他又打电话过来,带我去吃饭。
“带我去大觉寺吧!”我迅速扫了一下挂在门后面的粉色棒球帽,决定就戴上它出门。在大觉寺里看心里的桃色盛放,一定很有趣。
李度穿着件白色的夹克,一条蓝灰色的运动裤,他很懂得穿衣之道,不动声色地泄露他的功底。糟糕糟糕!这句口头禅是我一个香港朋友的。她整天疯疯癫癫,喜欢帮别人预测未来。她坐在你面前,各种表情迅速扭到她长长的脸上,“糟糕!真是糟糕!”她这糟糕有点幸灾乐祸的喜悦,又代表一种嗔怪!“糟糕,我就是在那个酒会上爱上了他。”她的糟糕把邻桌吓坏了,纷纷拿夸张的眼神看我们。我抓住她戴满玉石戒指的手,低声说:“糟糕!”然后我们就对着傻笑。
不知道你有没有这样的体会,你从最有感染力的人身上学到的表情和口头禅最多。
反正我在黄昏见到李度的时候,心里狠狠地喊:糟糕!
离城市越来越远,路边的树越来越葱郁,往我们耳后疯狂奔跑。我喜欢这样的感觉。他把天窗打开,我用最舒服的姿势,看着树和天空的表情。老是窝在城里,对自然陌生了太久。一下子跟自然亲近,心里像在水槽里扑水的小麻雀,欢快不已。偶而还看到马车和远处的炊烟,如同路过家乡的石头马路。你理解春夏之交,那种让人内心潮湿的愉悦吗?那个时候,我的心潮湿了。
两边的高树还是不停往后奔跑着。可是,就在这个时候,我想妈妈了。
多少次,在梦里,我总能梦见类似的景象。我骑着自行车去学校找妈妈,骑了几个小时都找不到学校。最后,我无助地靠在自行车扶手上哭了。我在心疼妈妈,居然要走那么远的路去教书。而梦里,在路边,就是这样葱郁的树,不停往后奔跑,有蒙太奇的视觉效果。
我把粉色的棒球帽摘下来,把脑袋轻轻靠在他的肩膀上,他一直保持着支撑我的姿势,没有动,但是,他也不问我的心疼。
我们在大觉寺里一家绍兴菜馆吃饭,古色古香的木质桌椅,散发着思古之幽。我的粉色,在这样的气氛里,显得很不搭调。点了葱炒海瓜子、油闷笋、酒闷活虾、红烧黄鱼,我们每人来了点女儿红。
喝得脸发红了,我开始用脚挑衅他,踩住他的皮鞋,让他生疼。男人让女人心疼,那女人就让男人肉疼好了。
不胜酒力的我,脚下已经发软。李度不知道是喝红了脸还是羞红了脸,他环顾四周,脸拉下来对我说:“不要闹了,被别人看见了不好。”
我立刻停止动作,埋头吃饭。
等吃完饭,我们在院子里闲庭信步的时候,他又亲密地拉着我的手,让我有点受宠若惊。不过我也没想太多,反正,在天穹如幕、松柏似盖的寺庙里,安静得都可以听到自己心跳的境地里,还需要想什么呢!
路过茶舍,路过麻将房,我们还约好,哪个周末,叫上咪咪和小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