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荷尔蒙的出走-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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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把她抱到床上,床头灯下,她那条成熟气质的蓝裙子上,没有颜料的斑点。
  我们的身体,密合在一起还是那么妥帖。
  我在失而复得的幸福和满足中睡去,入睡之前,打开手机名片夹,想在小狐狸栏里,添上两年前悬而未决的答案。
  小逸没有给我填写这些阿拉伯数字的机会。
  当我从幸福的沉睡中醒来时,发现小逸已经不在了。沙发旁一地的东西也被收拾得干干净净。
  脑子空空的去开车,发现车牌不翼而飞。
  接下来的周末,阿姨来打扫屋子的时候,意外的从沙发底下,扫出一个MUJI的环保纸本子。
  阿姨在的时候,我没敢看。
  半夜,我在沙发上,放着齐豫的《寂寞的高跟鞋》,因为我清楚地记得,小逸第一次在我床上抵达高潮的时候,唱机里正在放这首歌。
  这个本子,原来是她写的日记。那些蓝色铅笔组成的文字里,藏着小狐狸最纯真的心。
  我哭了。
  2005年6月1日
  两年前,你不是真正燃烧过自己吗?
  是的,那是真的。但是,也是彻底虚幻的,只有那尾数是18的车牌,才是真实的存在,所以我一定要找到它。
  我认为我所有的孱弱来自那场大雨,那时候我是艺术设计系大四的学生,自己在学校附近租了间房子。自从离开父母独自生活,我就拥有了支配自己身体和大脑的权利和自由。
  今天是儿童节,我打算用喝酒的方式,庆祝属于自己的最后一个儿童节。
  ThePublicSpace是我喜欢的酒吧。我预感,在这里,是邂逅别人的最好舞台。
  一个人叫了半打喜力小啤酒。喝喜力,是因为喜欢这个名字,仿佛喝下这酒,就会变得欢喜而有力气。我就是那么的喜欢形式主义,真拿自己没办法。
  这里的音乐向来不错,老板曾经开过有名的88号夜店。几年前,88号是时髦者的乐园,很多人都把自己的青春寄居在那里,准备观摩别人或等待被别人查看。去洗手间的时候,我顺手在墙壁上的挂盒里取了几张认为设计得不错的明信片。
  一瓶酒下肚,不胜酒力的我已经犯晕了,手臂上被酒精种上了堆堆草莓。
  音乐节奏很快,我靠着落地窗,恍惚地看着窗外面熙熙攘攘的人流,买花的小姑娘隔着玻璃在我眼前挥舞着手里的玫瑰,戏谑地示意我给自己买朵玫瑰。她手里的花在晃动中变成了无数朵,而且是没有生命力的塑料花,像上世纪90年代初上海大舞台剧院魔术师手里的道具。
  喝到第二瓶的时候,我发现邻桌有个熟悉的脸在晃动,“方超!”我嚷嚷着喊出声来,跌跌撞撞地坐到他的座位旁,拉着他的手激动地说:“你知道吗,我妈妈特别喜欢看你演的片子呢。”我发现自己身体里有另外一个自己用冷冷的眼睛逼着我,问我,小逸,你有必要这样失态吗?可是我克制不住自己,拉着他的手滔滔不绝,忘记到底自己说了些什么,无非流年不利,要重新抓住新机会之流,我快成一个知心大姐,面对一个始终长不大的孩子,布施自己的经验。方超是个有礼貌的人,笑着听我说完一堆酒话,起身和朋友一起告辞。
  我兴奋地跟他挥手,最后一个儿童节,遇上一个长不大的儿童明星。真有意思!
  大雨来得迅猛,而且是在我一个人喝醉的时候。我不是个好的品酒师,冰冷的液体穿越我的舌尖往喉咙里下滑的时候,我始终觉得没有落点。挥发,还是挥发,我热爱的挥发感终于从胃部开始升腾、翻滚,提升到我的肩胛骨、脖子、两颊。燃烧的快乐开始了,我手脚变得像棉花团,一头乱发快飞起来了。
  有人来搭讪,甚至动手动脚,仅存的朦胧意识提醒我,我必须拿起自己的帆布包,飘一样走出酒吧。
  我把自己扔出门,后面是一堆急促的口哨和挑衅的浪笑。
  我们都是这个世界的孤儿,尤其是在瓢泼的雨夜,连出租司机都不献你的殷勤。
  顶着帆布包,我冲到大雨里,没有初衷,也不计后果。至于走向哪里,我没有明确的终点,就像我喜欢画的天海一线时的晕染,是含糊晦涩的,更是暧昧的。我能在画笔与画板之间的粘稠纠缠中,找到欲望的落脚点。
  两束车灯穿越过沉重雨雾,晃了我的眼睛。
  车门推开了,在黑暗中我看不清他的眼睛。以我的经验,判断一个男人的善与恶,一定要直视他的眼睛。
  “雨太大,我带你一程!”像故事里的对白。
  当时的情境,已经容不得我多加思量,就仓促狼狈地上了车,心想,上了贼船了。
  一切都是自找的。
  雨刷在不停地扫着,扫得我更心烦意乱。两只手努力地把短裙往膝盖上拉,面料的伸缩性在关键的时候总是不争气。膝盖被雨淋得孤独,我只好尴尬地拿掌心抚慰它们。
  好长时间,我们沉默。就这样一直沉默。
  偶尔,他也透过反光镜扫我几眼,跟雨刷的频率相似。
  我们就这样没头苍蝇似地在二环路上打转。我有点累了,居然把身体放松下来,倚靠在车椅后背上。后背上贴心地系着一个小靠枕,无比舒适。
  雨渐渐小了,车速依然缓慢,二环路上寂寞的车灯被拉长了尾巴,音响里是TAXI DRIVER的电影原声带音乐,好像里面有忧伤的小号,跟气氛很合拍。
 
  侧着脑袋的时候,我可以有理由看他一眼,照旧没看清。
  “我们去哪里?”他冷冷地问。
  “我也不知道!”不知道潜意识里,是不是有背叛的意味,反正这样的夜晚,我不想一个人待在画板和颜料堆满的家里,不想成为蜗居里忙乱的点缀。
  “那回我家吧。”对方坚定。
  我不语,他以为是默许。
  沉默中,我打了个令人尴尬的酒饱嗝。我赶紧用右手捂住嘴,省得酒气蔓延。
  跟着他默默地进门,鞋柜里都是黑色的沉默,那是他的谨慎,我心里嘀咕着。
  客厅里的沙发很舒服,所以,我决心卖掉一幅行情看好的画之后,一定要买件可以坐上半天都不累的好沙发。
  他拧开灯的时候,我暗自庆幸:运气不坏,他是我喜欢的类型。35岁左右,高大,黝黑,关键是有厚厚的嘴唇。
  他殷情地给我泡了解酒茶,好在只喝了三小瓶酒,酒力很快从身体里消退掉。
  两年过去了,我早已不记得最初,在客厅里,我们通过哪些谈话,把蹑手蹑脚的陌生感谋杀掉。
  但我深信,身体的互相取悦,才是最有效的直接沟通。在瞬间,就抵达彼此的深处。
  我们什么都不说,不用问对方的姓名、年龄、职业或者伤痛,也许问了也是徒劳。我们只争朝夕地占有对方,整个晚上。
  ……
  醒来的时候,已是下午,躺在床上,我们没有羞愧,却看到了结局。
  我去冲凉,看见卧室门上挂着粉色的睡袍,他大度地把睡袍递给我,请我穿上。
  我知道那是别人的战袍,而我,是个败者。
  悻悻地穿上,仿佛本来就是为我准备的一样。就当是吧,趁他去倒酸奶给我喝的时候,我恶作剧般用牙齿咬坏了蕾丝的一角。
  车上,我依然沉默。我是个有自尊的人,从来都没给自己留过让步的借口。
  我请他把我放在最繁华的商场门口。
  “小狐狸,你就这样从我身边溜走?都不留个电话吗?”我还是沉默。迅速地把自己塞进旋转门,如同是舞台的过场,旋转门让我迅速切换到世俗的现实中。不知道是幸,亦或不幸,擦得锃亮的玻璃,映出了他的车牌号。我是个对数字不敏感的人,只记住了车牌号的最后两位——18。
  这两年来,我去了很多城市,遇到过很多男人。当然,也有不少艳丽遭遇。不过,这个被我称做黑炭的男人,我一直怀念。
  我总觉得,他如影,在任何时候,都随行。穿过马路的时候,我会特地留意车号,看到尾号为18的车子,我的心就会狂跳。以为,他,还是拿那特有的冷峻眼神躲在黑色的车窗看我,甚至抱怨那天,自己的打扮,不够精彩。
  每次跟朋友去停车场的时候,我也紧张,生怕一些偶遇再次成为必然。
  没人知道我这个癖好,我在自己的世界里寂寞地游走。18,对于我来讲,成了一个最耀眼的盲点。
  2005年6月10日
  不是爱,让我们重聚,是宿命!这点,你要相信。
  于是我们都信了。
  ……
  表妹刘多在VOLVO公司上班,负责车友会的会员组织工作。她打算请假两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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