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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笨的囡囡,在英国居然也学会了开车,会讲流利的英语,生了一对漂亮的女儿,现在那对女儿都大学毕业了。她有一幢带大花园的别墅,过着小康生活。囡囡的丈夫移民英国前是新界人,在香港有块土地,卖了好些钱。
去年圣诞,囡囡回香港,她要给宜妈妈一笔钱,宜妈妈不要,她说:“你要了吧,我有很多很多钱,一辈子也花不完。”她说这话丝毫没有炫耀的意思。她本来就是这样一个笨而俗的女人,而且在她这的概念中,有钱或没钱,区别并不大。她也没有打扮成一个有钱妇人的样子,穿得比我还老土,黑毛衣,牛仔裤,平跟黑皮鞋。
我在想,有些女人,像囡囡,人生简简单过着。她的脑子里大概没有幸福或痛苦这些词儿。生活最多是分为快乐或不快乐,开心或不开心。她的快乐也许来得比别人容易些,她的不快乐也比别人少些,就如她对痛的迟钝一样。
迟钝,对女人未免不是一种保护吧,保护她少受些痛。
爱情,她有没有呢?不知道。没听她提过她的爱情。
爱情。在生活里并不是最重要吧。有时不提也罢,不想也罢,有没有也罢。
爱情即使有,也始终如烟而散;青春,谁都有过,但到底也是似水而逝。在囡囡这个年龄,有一对漂亮的女儿,有“很多很多的钱”,这些都是看得见,也摸得着的,都是实在拥有着的。
于女人,在青春和爱情都没有的时候,有儿女和钱,其实挺好的。
我又想起世间和囡囡截然不同的另一种女人,一种冰雪聪明的女人。
她有一颗玲珑剔透的心,似乎能把世间的事看得通通透透;她的敏锐和纤细,似乎要把人世的千滋百味,爱恨情仇细细尝透。
她的爱比别人爱,她的恨比别人恨,她的痛也比别人痛。
她活着,在痛苦里。她的聪明没有给她带来幸福,反而令她对痛苦更痛。有的人甚至带着对世间的绝望怏怏绝尘而去。
或许,这种女子,本就不属于俗世的吧。
而囡囡这样的笨而俗的女人,人生反倒像一叶泛在湖面的轻舟,轻轻快快过了大半。
到底是上天给了这些女子不同的人生,还是这些女子把人生弄成了不同的样子呢?
天,你告诉我吧。
有一点点心动
他从深圳回到上海后,老是为那一吻和我苦苦纠缠。
“小米,当时你为什么要我吻你呢?只是一时冲动吗?你爱我吗?”
“不知道。一种表示亲密的社交方式吧,就像握手一样,只是比握手更亲密一些而已。”
“不,我觉得和爱情有关。你当时动心了吗?”他盘根究底。
“也许当时有一点点心动吧。如果很心动就不只是叫你吻我了。”
“小米,我忘不了那一吻,一辈子也忘不了。真的,你吻在了我的心上。我要把它细细封缄,珍藏在我最深的记忆里。在没有人的时候,要打开它,慢慢独自吻那个吻……”
“天呀,妈呀,小石呀,求你了,别提那个吻了,好不好?不就是接吻吗?”
他最后恼羞成怒了:“小米,也许那对于你来说算不了什么。你经常和各种男人接吻,经常和男人有更亲密的社交方式,对吗?你是一个水性杨花的女人,一个滥情的女人……”
如果他现在不是隔着屏幕在上海,而我在香港,我真想抽他一个耳光,要他的小白脸上有五个指头印。苍天作证,那是我五年里的初吻,在我儿子出世后,五年里我没有和任何人接过一次吻,包括我的先生。
“元月4日约下午5点半,从华强南路开往罗湖海关的的士上,宜小米和小石相拥湿吻五分钟。是宜小米主动说:‘小石,吻我。’接吻之动作则由王小石主动完成。以上文字可作呈堂证据。立据人:宜小米。”
我给他发了这样一封伊妹儿,希望他再不要和我讨论我和他接吻的事。
是的,那天是元月4号,星期六,我清楚地记得。那天很冷。早晨起来,我告诉我身边的男人,说我做了一个绮梦。我梦见我和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男孩子在一起,我们是一对恋人,在梦中我被一种爱情的感觉充斥,我也只有二十多岁。我坐在他的摩托车后座,抱着他,一起在野外飞车,后来我们坐在一片草地上,互相看着,笑着,我们相吻,那种感觉那么真实,好像真的经历过一样,那一定是我前世经历过的一段爱情,现在残留在我的记忆里,我相信我前世有过那么一段爱情,那个年轻的男孩是我前世的情人……
我的男人笑笑说,这个梦说明你内心渴望新鲜的爱情,而且渴望和一个年轻人恋爱,也许觉得我有些老吧。
我说,你放什么狗屁,我从来没有觉得你老,你才比我大八岁,男人当然比女人耐老。
其实,我觉得一个40岁的男人是开始老了,在我身边睡了八年的这个男人开始有了浅浅的皱纹和短髭,时常露出疲态,晚上开始有些力不从心,疲于应付。一个女人到了40岁,一定老得更不成样子,想想我40岁可能老得不成样子,我真害怕。一个女人是不是应该在变老变丑之前,好好谈几次恋爱,好好有一些浪漫?好好打扮自己,用尽力气作最后的闪亮?
我自认是一个规矩的女人,结婚八年从来没有红杏出墙,我听人说,一个从不红杏出墙的女人不是太丑就是太蠢,我既不丑也不蠢,那么我一定是缺少机会。这些年我每天面对的只有三个男人,一个是我儿子,他现在五岁了,一个是我家里的那个男人,晚上我就睡在他的身边。一个是我的上司,一个正处于更年期的男人。
小石是我在BBS上认识的男人,当然算不上我生活中的男人。他小有才气,小有名气,他以一个边缘艺术家的口吻写些文章,他自称那是边缘文学,出过一本语录体的书,叫《我宣布,今年流行平胸》,令他在北京深圳赢得了些少名气,男人不得志的时候,就自称边缘,大概这样听起来比较体面,比较艺术。
不知道小石为什么突然决定离开深圳,回上海去。他模棱两可说是“因为个人生活的原因”,也许是他的女朋友在上海吧。
总之,作为网络上神交已久的朋友,很自然我们见面了,不过是他主动约我的,正投合了我的心思。尽管他比我小八岁,一个体面的少妇和一个正派的年轻男孩见一见面,并没有什么不妥,好奇心谁都有。我们彼此好奇而已,男人和女人之间的好奇,普通陌生人之间的好奇,没有太复杂的动机。
虽说不用想那么复杂,我还是在打扮上花了很多功夫。我试了五种颜色的唇膏,从玫瑰红到棕红到橙红到紫色,从闪亮到不闪亮,最后我决定用不闪亮的浅粉红色,那样看上去会年轻一些。
当我换衣服的时候,我考虑到了内衣裤的颜色,最后我还是穿了肉色的内衣裤。我又突然感到一种羞耻感,一个32岁的女人去见一个比自己小八岁的年轻男孩子,却在内衣裤的颜色上苦费心思,潜意识里有些多么见不得人的东西呀。
我家的男人星期六下午多数去西贡西窖州打高尔夫球。等他出了门,我跟着就出了门。我没有告诉他下午我去深圳的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但他出门的时候,还是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阵,我看起来哪里一定不对劲。我平时很少穿牛仔裤和牛仔外套,我想看上年轻些,看上去漫不经心些,所以故意穿得很随便。我也除去了平时所戴的所有首饰,我如果珠光宝气去见一个边缘艺术家,一定很糟糕。
我们约好一点半在中国书城见面。中午一点半见面。可以省去在一起吃午饭的钱。这一点我们心照不宣。我愿意请他吃饭。但那样会伤小石的自尊心,AA制又会伤感情,让小石请客,又会伤小石的元气,他靠写字为生,美其名曰自由撰稿人,他的语录卖得并不好,除了那篇《我宣布,今年流行平胸》赢得了女人们的叫好,被几家女性时尚杂志转载了,但那只能给他带来小小的虚名,却不能给他赚多少钱。
他西装笔挺的站在书城门口,我走过去。他手里握着一本艾略特的《荒原》,那是我们约好相认的标志。其实不用我去认他,我一下的士他就认出了我,因为我看上去像一个香港女人,他说。
去哪里呢?他问我。我从他的眼睛里看到有一丝亮光跳跃了一下。女人的直觉告诉我。他没有嫌我不够年轻。我松了一口气。马上有了一种自信。进入了一种很好的状态。
我说找个公园坐坐吧,我想坐在阳光底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