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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百寻-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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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我送送你们,月儿有一个人在前面也不一定忙的过来。”

    从后门出来,几人就分开了去。萧邦和陆云母亲去了西边陆云家;萧风、凡铁直往北走去。

    萧风比凡铁高出半头,胳膊搭在凡铁肩膀上很自然,“怎么样,我没说谎吧!”

    “算是吧。你怀里是什么?”凡铁胳膊碰触到萧风怀里,感觉鼓鼓囊囊的。

    “哎呦!事太多了,又忘了。”说着就从怀里拿出两颗外皮光滑的反光,黄澄澄的果子。

    凡铁:“你真是太好忘事儿了!这是什么?”

    “我这不是好忘事儿,我这是做事情太专注!老师都讲了,专注于一件事的时候,就抛除了一切其他事物的杂念。这,你没吃过吗?梨锦啊!”两颗都递给了凡铁,又从怀里掏出两颗,咬了一大口,吐字不清的说到,“在山上摘的,等你的时候吃了几个,就剩这四个了。”

    原来,这就是梨锦,凡铁心想。凡铁咬了一口,汁液满口,香气四溢,这是一种清香,很甜,但不让人腻。

    凡铁:“咱们这一行还挺危险的,可我怎么一点都不紧张了呢?”

    萧风:“因为咱们现在是正义之师,不是为了自己,所以尽力而为不会过分去在意事情的成败,心中没有杂念,自然就不会慌乱。”

    凡铁看着萧风:“我怎么有种熟悉的感觉,觉得,这话不像是你能说出来的呢?”

    萧风:“你咋这么厉害!这话确实不是我说的,是我老师说的!”

    ······“咱们还是快点吧!”两人加快了速度。

    两人上山没有走山路,一路上小心翼翼,但速度也不慢,很快就到了那棵枣果树所在地,路上没有遇到什么阻碍。

    两人腰里还都别着砍刀。

    萧风砍下了四根束条,两两接在一起,又拧成麻花状:“还是老办法,你进去,我拉着,这回长一点,两丈,够不够?”

    “只是摘枣果,够了!”

    凡铁再一次进入到迷雾中,有了两次的经验,这一次凡铁没有再胆怯,大大方方的爬上枣果树,摘了足量的枣果。在树上他还看到,地面的颜色有所不同,这里的地面是黑色,而越靠近迷雾岭,土地的颜色逐渐泛白,迷雾岭里,凡铁在树上远远的还看到了彩色的东西,是土地还是什么,不清楚。

    不能往前去了,萧风从他进来不久就一直不停的在拉他了。

    凡铁从迷雾中走出才发现,外面竟然黑了,“怎么黑了!”

    萧风:“你刚进去太阳的光线就照不到这里了,所以我一直都在拉你啊!你在里面还能看见吗?”

    “里面就和白天的时候没区别!”

    ———————————————————————————————同志们见谅,这一章姗姗来迟,上午去银行交学费,人山人海!没有码字。下午,码了一点又回老家了。八点才回来码字,幸好下午码了一点,否则今天就难交差了,还好,没食言!

    明天还会更!谢谢大家支持!
第十四章 大钟
    陆云等待着前方这匹狼咬碎自己的头颅,然后自己的拳头借着余力将另一匹狼打死。

    不过他没等到狼咬碎自己的头颅,却等到了一把刀,一把砍刀。

    萧风远远的就看到那匹狼正向陆云扑去,抽出腰间砍刀,猛地一甩。

    不管是刀刃还是刀背,只要能碰到那匹狼,结果都是一样的,别忘了,萧风举起七百斤的大锤都不太费劲的。

    砍刀正砸中那匹狼的脖颈,一下将那匹狼砸飞出五六步远,那匹狼蹬了蹬腿,便不再挣扎了。

    陆云用尽全力打出一拳,其身侧的那匹狼被打的脑浆四溅,又飞出十几步远。

    陆云最后一击用尽了力气,看见萧风、凡铁到来,心里想:“这下好了,得救了!”精神立马松了下来,虚弱的叫了两声“风哥!”“铁哥!”就昏了过去。

    周围已经是一片狼藉,情况却一目了然,只剩下三匹狼了,对于萧风、凡铁的实力,三匹狼,塞牙缝的差不多。

    迅速的就解决了战斗。

    “小铁,你背他下山,把他背去凡爷爷那儿,我去拿树枝、石头,下去之后再去找你。”

    也没有更好的办法了,一会儿就会有不少狼向这里聚来,于是凡铁道:“那你小心点!”

    “恩。”了一声,萧风向山上东北方向跑去。

    凡铁背着陆云一路狂奔,偶尔姿势比较奇怪,是在护着陆云,免得他再受伤害,到山下与铁牛简要说明了情况,就奔着自己家,也就是凡梵那儿去了。

    凡铁已经把那儿当是自己家了。

    萧风回到那段路上,将束条调整了一下,一根束条一丈长,对折两次也还有两尺多长,完全够用。萧风将两根束条拆开,取一根对折一次再拧成螺旋状,把树枝麻袋捆在了一起,一只手拎着,又跑到西南树林里,用另一根束条将九只死狼捆成一堆,背在背后,飞快的下了山。到铁牛那儿,将树枝石头放下,和铁牛打了个招呼后,背着一捆狼回了自己家。

    别误会,他可不是私吞了九匹死狼,他把狼背回家是给身为村长的他爹,让村长来处理这些狼。

    到家以后,萧风将陆云在北山遇狼的事详细说了一番,随后就将那些狼皮肉分离。

    狼肉可以吃,给村里人吃。拿出山外去买?估计没到山外就馊了。狼皮可以保暖,但更多的是作为奢侈品,是有点身份人的象征,村里人绝大部分人家日子过的都一般,没有多余的钱去买狼皮这种奢侈品。只是为了御寒的话,有更多的选择都比狼皮要好,而且便宜。一件狼皮甚至能换几十件品质上好的棉衣,而品质不太好的一件棉衣就足以对抗严寒了,所以村里人是不会需要狼皮的,狼皮会运出山到县城里去卖,卖的钱放在村长这里,用于置办村子里的公共设施和对一些贫困家庭提供帮助。

    大家对村长那么放心吗?这是在哪里?四合村!最可靠,最忠厚,最受人尊重的人就是萧邦。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萧邦干村长有二十年了,这二十年里,村子里的一切都被他打理的井井有条。二十年前,村里穷困到何种田地你是不知道,那时候绝大部分家庭都基本是“吃了上一顿,没有下一顿。”现在,最起码大家不要为肚子发愁了!甚至有些家庭都置办得起一些大件了······这些虽不能说全是萧邦的功劳,但有一大半也是他流血流汗,拼死拼活干出来的。外界村子里,是由村民投票选出几位德高望重的人物来共同管理村子的财务,大家互相监督。而在四合村里,不需要!

    就算萧邦偷偷私吞一些钱财,村子里人发现也会觉得这无可厚非,毕竟为村子做了太多的贡献,拿点钱有什么的。然而,就算有人在村子里大喊:“萧邦私吞公款啦!”也不会有人相信,大家只会以为,这个人发疯了!别说私吞了,萧邦能哪一个月不贴钱就不错了。这些是村子里即便是三岁小孩都理解的事。

    萧邦面色凝重,走到家门外的那口大钟前面,用钟锤撞了几下大钟,要是凡铁在这儿肯定会惊讶,因为,撞了这一下大钟竟然只是不停的颤动而并没有发出浑厚的钟声。萧邦拿起腰间挂着的一个几乎就是他面前这口大钟缩小版的小玩意,只小玩意此时竟也在不停地颤动,和那大钟的频率丝毫不差,萧邦拿在手里居然对它的颤动没有什么影响。只见萧邦对着那小钟讲话:“各负责通知自己附近区域的村里人,北山上发现狼群出没,然村里人也尽量不要上北山。”讲完这句话后,大钟的颤动已经很微弱了,萧邦又用钟锤撞了几下,又重复了一遍刚才的话,之后,小钟里传来很多不同声音:“是!”“明白!”“收到!”······凡铁将陆云交到凡梵手里,等凡梵检查陆云的身体,又给他包扎好之后才将事情的具体经过一一道来。

    凡铁刚讲完,陆云就“哼~”的一声醒了过来,脸色苍白。

    “别乱动,就这样躺着吧!别再把伤口挣裂了!”凡梵见陆云想起身说道。

    “凡爷爷,谢谢你!铁哥,也谢谢你!”说完又眉头不展。

    “怎么了?很疼吗?”凡铁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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