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想想当初跟王蓝一起的时候,高雅的存在使我对王蓝灰了心。现在跟龙炎一起,又杀出个厉害角色田甜,用大婶的话说,情路坎坷。
此时,我脑海里又一闪而现小刚那张微笑的纯净的笑脸,忽然觉得心中一紧。
龙炎果真没有找我,我深知他的性格。但我相信,如果他真爱我,总有一天会主动来找我。我就在这种信念下百无聊赖地过了一个星期,可对他的希望却也越来越模糊,我不禁开始怀疑他对我的好是否真实存在过,我在等待中开始有些绝望了。
大婶整天泡在网上,用以打发苦闷无聊的时间,所谓耳濡目染,我也如此了,所谓的小说早早的被我抛在脑后了。而关于上课已经是一件很遥远的事了,大学里流传着这样一句话:必修课选逃,选修课必逃。而我自从搬出去住以后,无论必修课还是选修课通通都逃,由此看来我是彻底地堕落了。
大婶上网交了一个名叫“酒后探戈”的网友,那人自诩是一家公司的老板,与大婶谈话间尽显老板风范,整天张口闭口就是工程和业务,弄得大婶对他是充满了钦佩之情。而我整天都活在虚拟的
网络游戏中,为了玩得尽兴我甚至连手机都关了。大婶说从未见过如此萎靡的我,我一笑了之。
大婶跟那个老板约了在某酒吧见面,自然把我也拉去了,这种时候我不只是充当保护者也是一盏明亮的大灯泡。酒吧的灯光通常能掩盖一些真相,尤其是这个酒吧的灯光昏暗异常,以致于那个自称是老板的人坐在我对面,我也不能看清他的长相,至于想看清他额头上有几道皱纹更是难上加难。
伴随着暧昧的音乐,那老板侃侃而谈他的人生经历,嘶哑的声音令我觉得眼前的男人定是饱经沧桑。
他的经历果真是曲折又丰富,大婶已经毫不掩饰对他的好感,大赞他有男人味,那老板张嘴哈哈大笑起来,满嘴的烟味扑面而来,令我有些许反感。
我说,大叔,您今年几岁了?
那男人听后一愣,估计是对“大叔”这个称呼有点接受不了。
他说,三十六。
我说,大叔,对小女生有兴趣?
也许我是太够直白了,大婶在我大腿上狠狠捏了一把,示意我不要再说下去。
但那老板似乎比我更直白,他微笑着说,是的。
我说;那大叔是不是想追我姐妹儿?
这次大婶换了攻击部位,在我的屁股上很用力地捏了一把。
出乎意料的是,那人没有因为我的问题而尴尬,平静的说,也许。
我噢了一声便再也没说话,实在是大婶下手太重,那男人回答的又过于朦胧,弄得我实在是没有说下去的欲望。大婶跟他倒是挺谈的来,从国内到国外谈得是不亦乐乎,其中关于
台湾问题他们就讨论了很久,就好比一对情侣睡在一起不谈情不莋爱,而是讨论国际政治问题,想来实在是怪异。
出了酒吧,我才看见该男人的真实面目,长的不难看但绝不属于英俊的那种,身材用“伟岸”二字便可形容,是一个看上去稍有安全感的成熟男人。
大婶压低声音对我说,你不觉得他像韩国的一个明星吗?
我用牙缝里挤出的一点声音说,至今没发现有比他丑的。
大婶听后颇为不满,竟说,你不觉得他很像裴勇俊吗?
我想大婶是看
韩剧看得走火入魔了,裴勇俊最起码也是个眼镜王子,这男人不仅眼镜没戴,长相更是相差甚远,大婶的眼睛真是不中用了。
大概是我们悄悄话说得太多,那男人颇有深意地看了我一眼,其中饱含了一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不满。本来我对他的印象并不是很差,可就是因为这一眼,我觉得这个高大的男人有些委琐。
那男人说要开车送我们回学校,我想此男人实在是居心叵测,一方面向我们炫耀他的豪华轿车,一方面想装绅士赢得我们的好感。想到此,该男人在我心中的形象又委琐了一大截,一边的大婶却是兴奋异常,典型的傻不拉叽。
结果上了他的车后,那男人就问我叫什么名字,我想奶奶的你追大婶问我名字做啥。
我说,萍水相逢,无需多问。
大婶那丫说,装什么神秘,她叫萧佳。
我顿觉得大婶确有做长舌妇的潜质,虽然名字告诉他并无大碍,但大婶此做法甚是违背了我的原意,我心里有点不爽。
那男人却说,刚才忘做介绍了,只碍灯光太过昏暗,我叫林冲。
我思来想去觉得此人说话太过狡猾与蹊跷,灯光昏暗跟介绍名字有何关系?
但是他叫林冲,着实委屈了水浒里的那位豹子头大英雄,我要是施耐庵早从棺材里跳出来告他侵权了。几经折腾,他在我心中的形象已经委琐得不堪入目了。
到了学校,那男人跟大婶在车中话别,两个人脑袋凑在一起很是亲密,虽然我对此林冲没多大好感,但此情此景还是勾起了我和龙炎在一起时的美好回忆,一想到往日的种种美好,我是无限思念上眉头,但一想到龙炎如今对我的不闻不问,我又是无限辛酸上心头。
回到宿舍,大婶兴高采烈地说林冲开的是法拉利,我叹了口气说难不成你真看上他了,这回你可想好了。大婶不回答,只一个劲儿地在那少女怀春的笑,想当初她第一次见了李扬也是这副德性,我不禁慨叹大婶的爱情来得真是迅猛。难怪大婶在QQ上的留言是:“让爱情来的更猛烈些吧!”
大婶的第二春来了,而我等待的只是龙炎的归来。
当我接到龙炎信息的时候,已经是半个月以后了。
“宝贝,为什么要丢下我?”
看到这段话的时候,我的喉咙里觉得有个东西在梗着,痒得难受,我把头埋在被子里哭得很大声,我为我们这样的互相折磨而痛心。
去租屋的路上,我脑子里不断闪现出他的脸,那张要强而倔强的脸。我们相爱,却又互相伤害,追根溯源只怪我们个性太好强,为了一个田甜,我们互不理睬,这样的痛苦又能怪谁呢。我们的爱情不够成熟,关键是我们还跟孩子一般地活着,有着幼稚的自私。
打开门时,满屋的酒气刺激着我的神经,我已经知道里面是怎样的狼籍。坐在床上的龙炎看见了我,只是匆匆一眼,他就埋下头去。
我没有说话,默默地收拾着房子,看着无序的倒在地上的酒瓶,我在心里默数着酒瓶的个数,当数到第一百个的时候,我不顾一切地跑到床边抱住了他,不需要任何理由,只是心疼他,我需要感觉他的温度,他的存在,我比任何时候更需要感觉到他。我们不断地说对不起,不断地请求原谅,我们其实都很脆弱。
那一天,我们和好了。
晚上我收拾桌子的时候,看见杯子下面压着一张涂得乱七八糟的纸。
我以为是张废纸,本想扔掉,却看见下面写满了密密麻麻的字。
是龙炎略显凌乱的笔迹:
我每天在家里等你,可你一直没有出现。
看不到你,我就很难过,难过得睡不着觉,因为另一个枕头是空的。
因为睡不着,所以我喝酒,我想只有睡着了在梦里才能看见你的笑脸。
我错了,我不该那样地走开,还那样地跟你说话,我真的错了。
你是我最重要的人,所以不要丢下我。
看着如此单薄却真实的文字,我的眼眶顷刻间湿润了,认识他,我发现流泪原来如此简单。
龙炎老是穿着我给他买的那双鞋,我实在看不下去一天到晚他只穿一双鞋的行为,我说你这样鞋子不破你脚也该臭了,他竟然乐呵呵地指着那双已经失去往日光彩的鞋说,穿着它就等于跟你在一起。说得我就跟双鞋似的,为此我愤愤不平了好几天。
正当我跟龙炎欢欢喜喜过日子的时候,大婶那儿却出了问题。大婶说把那林冲给甩了,一脸义愤填膺的表情,这次的恋情短暂得只维持了半个月,有惊讶但也在意料之中。
大婶跟林冲约会的时候,林冲大多时候是滔滔不绝,话题不是国家大事就是公司业务,开始大婶觉得林冲果真够男人,很是崇拜。可是约会老讲相同的话题,大婶就跟猫老吃不到新鲜的鱼一样心烦。
一次,大婶终于按耐不住打断了讲得口沫横飞的林冲,说,冲,我们谈点别的好不好?
林冲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