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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跛着脚往屋檐边上又挪了一步。这座房子并不太高,但对我而言,三英尺以上的高度都很高。站在屋顶往下看,我的胃开始缩紧,更多的汗直流下来。我紧紧握住斧头,完全忘记了呼吸。
他停了下来,我看到他伸长了脖子,仿佛非常吃惊。他正透过栅栏往屋里看,我想他已经看到了天花板上那个大洞。我又走了一步——这时他身子一颤,缩回脖子,抬起头,手里的来复枪也举了起来。
我一口咽下心中的恐惧,径直冲他跳了下去。
他想躲开,但因为过于吃惊,他的动作缓慢,很不灵活。我弯曲的膝盖正中他的胸口,整个人的重量砸在了他身上,让他仰面朝天摔倒在地。撞到他之后我们各自弹开,就好像一个东西裂成了两半,他丢开了来复枪,我丢开了斧头。不过我现在也不需要斧头了。我四肢并用爬了起来,浑身酸痛,颤抖不已。而他一动不动。
我迷迷糊糊地想,如果不是正好砸在他身上,我的两条腿估计都得摔断,从这个该死的房顶跳下来足以折断好几根骨头。
是啊,身体内另一个声音说道,如果你不从这个该死的房顶跳下来,他就开枪把你打死了。
过了一分钟,我才终于站直身体。然后我走了过去,看他是不是还活着。他的确还活着。我站在那里,死死盯着他,就跟在房顶上的时候一样。因为他并非我事先料想的人。我在旧金山进行的推理当中有几个漏洞。眼前的人并非伊万·韦德,甚至并非通俗小说帮的一员。
躺在地上的这个家伙是劳埃德·安德伍德。
第21章
周四下午两点,我已回到旧金山,坐在埃伯哈特在高等法院的办公室里,准备讲故事。在场的人中自然包括埃伯哈特,还有一位速记员警官。罗斯·丹瑟尔也在,应我的要求,埃伯把丹瑟尔从拘留室带了过来。此外就没有别人了。
我还希望一个人在场:安德伍德。不过他现在在亚利桑那州,昨天下午我以谋杀未遂罪把他交给了科奇斯县监狱,需要通过引渡程序才能把他带回加利福尼亚。安德伍德情绪低落,一言不发。他苏醒过来之后没跟我说过一句话,仿佛餐桌上捆作一团的火鸡。我换好轮胎——租来的车上有一个备胎,再从安德伍德藏在附近乱石堆里的道奇车上卸下另一个轮胎换上,然后驱车驶离那里。漫长的路途中安德伍德依然没有开口说一句话。等我把他拖进比斯比【比斯比(Bisbee),位于美国亚利桑那州东南部,是科奇斯县的县政府所在。】的警察局,他终于开口了,大喊大叫要找律师,除此之外什么也没承认。
对现在这场小型聚会而言,安德伍德倒并不是非得出场不可。眼下,我要做的是向埃伯哈特解释清楚这一系列事件的前因后果,让他相信我言之有理。这样才能撤销对丹瑟尔的起诉,把他释放,重新审理科洛德尼案,并由萨克拉门托警方重新调查米克身亡案。接下来的调查将会使安德伍德以谋杀罪被起诉,或者说,我是这么希望除了在亚利桑那州谋杀未遂之外,我没有任何别的证据指证他。不过如果警察相信他有罪,那么一定会找出确凿的证据。或许安德伍德会迫于压力,交代一切。他在犯罪方面是个业余人士,而大部分情况下业余人士都会自己认罪。
我有充足的时间重新整理我的推论,弄明白为什么凶手是安德伍德,而不是伊万·韦德或者别的通俗小说帮成员。在亚利桑那州打理完所有事情之后已是晚上八点,时间太晚,我不可能赶回图森,更别说搭飞机回旧金山了。我打了两个电话,分别打给埃伯哈特和凯莉,然后在比斯比住了一晚。第二天一早我就开车赶到图森,正好搭上十一点的飞机。飞机降落在旧金山的时候,我已经把整个过程都理清楚了。事实上并不是非常困难。我一搞清楚自己最初拼凑碎片时在哪里出了错,马上就明白一切都指向了安德伍德。
办公室里依然烟雾缭绕,跟上次我在这里时一样。埃伯哈特叼着一支直柄石楠根烟斗吞云吐雾,丹瑟尔也在一支接一支地吸烟。不过这次至少没开电暖气,因此温度还可以忍受。丹瑟尔依然穿着那件橘黄色的套头衫,看起来还是那么荒唐可笑。他不停地看我,眼里满是感激,仿佛一只小狗,随时可能扑过来舔我的手。这让我感觉有点不舒服。我更欣赏他那副愤世嫉俗的落魄作家模样,因为我能应付得了那样的他,而应付巴结讨好我却很不擅长。
埃伯哈特从嘴里拿出烟斗,生硬地说道:“好了,故事开场吧。”说话时他并没有看我。自从我来了之后他就没有正眼看过我。这点很好理解,对于周四早上跑到我那里讨论性生活问题,他感到非常尴尬。而他的处理方法就是置之不理,自己缩回硬邦邦的权威面具后面。不过看起来他还挺得住。他的眼睛布满血丝,可能是因为又一场痛饮,也可能只是因为没有睡好。他的面孔依然显得有些轮廓模糊、昏暗无神,但他仍然非常坚强。他是那种老派人物,不会轻易崩溃。
“我最好按时间顺序讲述整个故事,”我说,“很复杂,不过如果按时间顺序的话很容易弄明白。”
“你想怎么讲就怎么讲。这是你的地盘。”
“事件核心是那篇《迷雾》,对科洛德尼和米克而言这都是三十年前的事了。”我说了我的想法:米克写了篇小说,出于信赖交给了科洛德尼,而科洛德尼剽窃了这篇作品,找了个人把小说改编成剧本,最终卖给了好莱坞。我解释了为何我会发现《迷雾》的作者是米克。
埃伯哈特说道:“科洛德尼找的人是谁?你不会告诉我说是安德伍德吧?”
“不,不是安德伍德。他不是作家,而且那时候他也不认识科洛德尼。”
“伊万·韦德?”丹瑟尔问道,他好像非常希望我给出肯定的答案。
“也不是伊万·韦德。”我答道,“是沃尔多·拉姆齐。”
“沃尔多?”
“科洛德尼在死城藏了一个箱子,里面放着拉姆齐写给他的信,一九五几年写的。信里提到了这个剧本。”
“为什么弗兰克会把罪证保留这么多年?”
“我觉得他喜欢收藏乱七八糟的东西。”我说道,虽然事实并非如此。科洛德尼之所以留着这封信,可能是想有朝一日敲诈一笔。他的保险箱里还留着西比尔·韦德的照片,以及其他东西。他是否拿这封信敲诈过拉姆齐,我无从得知,也许没有。从好莱坞赚到的钱让科洛德尼暂时停止了敲诈勾当,至少在这三十年间暂停了。这些我都没提,因为我不想牵扯到敲诈的事情。再说这些跟这两起命案并无关联,我想维护西比尔的声誉。在亚利桑那州的时候我就把那张照片烧了,一眼也没看。
丹瑟尔摇着头感叹道:“我绝对想不到沃尔多会剽窃。那时候他正处于职业上升期。是啊,我们那时候都是。他看起来非常诚实,而且从来没说过他写过剧本。”
“嗯,他有这个天赋——他曾经改编过自己的一两本作品,记得吗?不过我不确定他知不知道自己剽窃了别人的作品。从那封信里的内容来看,他觉得科洛德尼得到了某个匿名作者的允许,希望把这篇小说改写成剧本。也许他怀疑里面有猫腻,但正如你所说,罗斯,那时他正处于职业上升期,而且科洛德尼付给他不少钱。”用他从西比尔·韦德那里敲诈来的钱,我心想。
埃伯哈特说道:“历史课上够了吧。可以把时间推进三十年吗?”
“当然。”随即我告诉他们关于米克的推测:他发现自己遭到欺骗,年深日久的积怨,收到通俗小说大会发来的邀请,过了这么多年,终于有机会和科洛德尼当面对峙。他做出近乎疯狂的行为,寄出小说复印件,还有那封伪造的勒索信,以期找出当年跟科洛德尼一起剽窃他作品的那个通俗小说帮成员。
“他找到了吗?”丹瑟尔问道。
“我觉得他没有找到。拉姆齐肯定一下子就意识到《迷雾》是怎么回事了,而且被吓了一大跳。他的事业正如日中天,如果这种事情公之于众,将大大有损他的形象。”
“所以他就有了相当不错的杀人动机,不是吗?”
“他也许这样想过。我最开始也是这么认为的:杀人凶手是那个剽窃者。看起来非常合乎情理。我根本没想到还有其他人——也就是安德伍德——会被牵扯进这一团乱麻当中。我怀疑直到现在拉姆齐都不知道米克是《迷雾》的真正作者,米克可能也不知道是拉姆齐改写的剧本。形势迫使拉姆齐守口如瓶,希望能够蒙混过关。这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