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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境。
我从床上坐起来,揉了揉眼睛,直到能够看清楚表盘。八点四十分。迎接新的一天,我一边想,一边摸索着把话筒拿到耳边。
一个我不认识的男声,问是不是我。我确认之后,他说:“我叫阿瑟·佩奇菲尔德。我是指派给罗素·丹瑟尔的公设辩护律师。”
“我能为你做些什么,佩奇菲尔德先生?”
“恐怕你不能为我做任何事情。我是代表丹瑟尔先生打的电话,他想尽快见到你。”
“他想,呢?”
“是的。”佩奇菲尔德说,“我跟他说私家侦探能帮他做的事情非常少——无意冒犯——但他坚持说你是他的朋友。”
我当然是。我想了想,问道:“他还在高等法院?”
“当然。就算可以保释,他也支付不起保释金。”他顿了一顿,“我建议他认罪,你知道。”
“丹瑟尔说什么?”
“他说不。”佩奇菲尔德说,“他声称自己是清白的。”
“跟他说我十点左右到。”我说完,挂断了电话。
我又坐了一会儿,彻底清醒了。好吧,我跟自己说,你知道会是这样。你的确知道,不是吗?你很快就同意了。尽管证据充足,但这个可怜的混账的确有可能是清白的。跟他谈谈有什么不好呢?你能为他做的事情不多。佩奇菲尔德可能是对的,但至少你可以听听他准备说些什么。
然后我不无嘲讽地暗自寻思:一个老家伙,一个害相思病的家伙,一个酗酒的前通俗小说作家的兄弟。自称私家侦探。卡尔马迪、拉汀,还有其他那些人想把你踢出真正的私家侦探的阵营,这有什么好奇怪的吗?
第12章
高等法院是一座雄伟宏大的灰色石质建筑,坐落在布莱恩特街,位于市场街南面,离贫民区和田德隆区也不远。这座建筑看起来就是一副高等法院的样子。你可以把所有的标志都去掉,然后从艾奥瓦州或新罕布什尔州乡间随便找个人过来,问他这是什么地方,他会在两秒钟内给出你正确答案。在阴沉沉的日子里,这座建筑显得更加庄严肃穆,而今天就是这样一个阴沉沉的日子。晚上雾气弥漫,刮起了凉风,将之前美丽的夏日气氛一扫而空。
今天是星期天,布莱恩特街上还有空余车位。我把车停在半个街区之外,沿着马路走到高等法院,进了门,乘电梯上到顶层拘留室。我填了一张表,一个值班警察拿着表走了,足足过了十分钟才回来。五分钟之后,他领着我通过一道金属检测器,来到访客室,坐在一间隔开的小房间内。又过了三分钟,丹瑟尔被带了进来。
他穿着本市为囚犯提供的那种橙色套头衫,这件衣服穿在他身上显得非常不协调。他走路的样子充满了痛苦,从他的眼神可以看出他正备受煎熬。他的眼白浑浊,布满血丝,棕色的瞳仁显得眼泪汪汪,看起来就像是鸡蛋之类的东西坏了,正在慢慢腐烂。坐下时,他哆嗦了一下,手掌用力抵着太阳穴,愁眉不展。他的目光落在我身上。透过铁丝网,我看着面前这个惊恐不安的男人,他因为宿醉而显得行动迟钝。
“谢谢你赶过来。”他说道,声音嘶哑、脆弱,“我不确定你是不是会来。”
“我觉得我欠你许多人情。”
“那个烦人的佩奇菲尔德跟你打电话说了什么?”
“没说什么。只说他想让你认罪,但你不肯。”
“他妈的。我没有杀科洛德尼,为什么要认罪?‘承认有罪,求得轻判,’他说,‘他们会判你二级谋杀,最多不过在监狱蹲六七年。’上帝啊!”
“形势对你不利。罗斯,你知道。”
“我不介意形势怎样。我不是杀人犯。”
“昨天你醉得厉害……”
“我的确喝醉了。我这一辈子喝醉过一千次,但我永远不会杀人。我为什么要杀科洛德尼?我没有任何动机。”
“警察肯定认为你有动机。”
“当然——那本垃圾《迷雾》。他们说我找了个借口把科洛德尼骗到我的房间,然后开枪杀了他。他们在科洛德尼的房间里找到了一台打印机,跟他放在我口袋里那张纸条上的字体相符,所以他们知道他就是敲诈案的幕后主使。有人跟警察说了我俩在酒店酒吧里的冲突,还说我们从前就有矛盾。这就是警察需要的全部东西。”
“在酒吧时你的确打了他。”我说。
“是的,没错。但跟某人打架和开枪打死他差别很大。”
“那把枪呢?你以前从来没见过那把枪?”
“没有。警察认为我从西比尔那里偷了这把枪,可这纯属疯话。我从不知道她有枪。她为什么要带着把枪?”
“她说她带着枪是为了在她的讲座上演示用。不过也许会有其他原因。”
“什么原因?”
“我觉得你也许能告诉我。”他摇了摇头。
“你周五晚上有没有跟她聊天?跟她发生争执?”
“没有。我能跟她发生什么争执?”
“可能是那种让你失去理智的争执,于是你就打了她一巴掌。”
“你疯了吗?我永远不会动西比尔一根指头。”
“有人在周五晚上打了她,她脸上的一块淤青足以证明。”
“科洛德尼。”丹瑟尔说。
“为什么是科洛德尼?”
“他是那种人,打女人。四几年的时候他就打过一个跟他上床的言情小说作家,在一次通俗小说大会上,当着所有人的面,就因为她跟别人说笑。伊万·韦德为此给了他一拳。伊万是个浑蛋,但他尊重女性。”
“可科洛德尼为什么打西比尔呢?”
“也许西比尔对他说了什么他不爱听的话。他也压榨她的钱,就跟对待我们其他人一样。”
“我知道这些事。但这还不够,杀他得有更明确的动机。你知不知道西比尔或者别人有这种动机?”
“不知道。”
“也许是因为四几年时候的事情?”
“那时也好,现在也罢,我怎么可能知道科洛德尼和其他人之间发生的事?再说我都三十年没见过他了,看在老天爷的分上。我也差不多从没见过其他人。”
他提高了嗓门,叫声刺耳。站在丹瑟尔背后墙边的警卫冲我们皱起了眉头。我说:“放松点,罗斯。我在听你说话,我愿意假定你是无罪的。我跟你站在一边。”
他舔舔起了泡的嘴唇,内心的恐慌慢慢沉淀下来,但很明显仍需要拼命控制住自己。宿醉毫无助益。他不停地搓手,正是神经受到严重刺激的表现。
我说:“枪杀案发时其他人都有不在场证明吗?”
他重重地点了点头:“警察是这么说的。”
“毫无破绽的不在场证明?”
“他们没跟我说这个。不可能都有吧,不是吗?”
“希望如此。咱们重新回顾一下昨天发生的事情。你今天有没有记起更多东西?”
“想起了一些事,是的。我在脑子里过了十几遍了。”
“好的。你去喝了杯血腥玛丽,跟大会某人……”
“本尼。他叫本尼什么什么。”
“本尼,好的。你什么时候回去的?”
“我不确定。大概十一点,我觉得。”
“然后呢?”
“我们分手之后,我就上楼回了房间。”
“一路上你跟什么人说话了吗?”
“没有。我记得我敲了敲奥齐·米克的房门,看他会不会请我喝一杯。但他不在屋里。”
“你进屋之后有没有锁门?”
“我不记得了。”
“屋里有没有人?”
“肯定没人。为什么这么问?你觉得我进去的时候可能有人藏在屋里?”
“有可能。不过就算有人在,或者有什么不对劲的地方,你也不会注意到,因为你喝醉了。”
“是的。醉得一塌糊涂,什么也注意不到。”
“你进屋之后直接进了卧室吗?”
“我不记得了。”
“或者你先坐下喝了一杯?”
“呃,没有。”
“为什么你这么肯定?”
“因为我屋里一滴酒也没有。”
透过铁丝网,我冲他皱了皱眉头:“你沙发上那个酒瓶呢?你记得吧?”
“记得。”他说着,也冲我皱了皱眉头,“一夸脱裸麦威士忌。”
“如果那瓶酒不是你的,怎么会在那里?”
“我不知道。”
“你确定不是你带上去的?”
“非常确定。我不喝裸麦威士忌。那是一种东方烈酒。”
“通俗小说帮里谁喝裸麦威士忌?”
他撇了撇嘴:“我知道的唯一一个就是科洛德尼。过去他只喝这个。”
“嗯,那有可能是他带过去的酒。但为什么?首先,他为什么要去你的房间?如果不是你让他进去的,那他是怎么进去的?”
“不是我让他进屋的。也许他从别的地方弄了把钥匙。”
“有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