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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情窦初开爱得极热情、认真。她三天两头写条子给我。记得有一次约会下大雨,我心想这样的天她不会去了吧?就一个人在家里玩上了。结果她淋得像落汤鸡似的,从家门口气鼓鼓地走过。我叫她她也不应。我傻了,心里像欠了她债,溢满了莫名其妙的歉疚感。天睛了,她又偷偷地塞给我一封短信,我打开一看全是“刀山火海,为爱在所不惜”一大堆似懂非懂的名词。看了信,我急忙朝她追去,她却眼看着我,跑上了公共汽车,等我跑到车跟前儿,车已启动了。慌忙中坐上另一辆车追她。别人玩爱情赛跑都是徒步跑,我们俩却动用了现代化交通工具。从这次失约后,我不知怎地愈发爱她了,几天不见就想她。我这时才知道自己动了真感情。
然而,好景不长。就在我越来越狂热时,她却越来越冷淡,终于,她投入了另一个男孩子的怀抱。当他们手拉手从我身边走过去后,我第一次为爱流下了伤心的泪滴。
一段时间里,我恨她轻浮,她一阵大叫不公平之后,我才慢慢地把她从脑际中划掉。
分手后,我又邂逅了她。一个眼睛左上方长着黑痣的女孩。她说早已爱上了我写的小说《初恋》。早知道我的名字,只是没有见到人。我真感动,原来被人知道姓名也是一种幸福,也许就因为这,我对她有了浓厚的兴趣。而且,我们的感情越来越深。一个夏季的雨天,我和她被雨逼到房檐下,仅仅只有一个人站的地方却挤进了我们俩,外边的雨好大,穿得单薄的她好温柔地倒在我的怀里。我第一次吻了她,男人好脆弱,这一次,我当定了她的“俘虏”。日月荏苒,转眼间她因工作调到了另一座城市,她流着泪登上启动的列车时,我和众人一样扬起如树林般的手臂。
一个月、两个月……转眼半年过去了。我没有任何她的音讯。
终于,有一天,一位朋友告诉我,她结婚了。我惨淡地一笑:又是一场游戏。这时,我记住了,并理解了一句话“失恋只是一次经历”。我像顿悟天机一样解开了这句话。晚上,我将所有能提醒美好记忆的情书扔进火炉,没有一句怨言,只是默然……
从此,我每天都到离家不远的那片林子里去读书、散步。林子的幽静处有一块青石板,我坐在上边在一本又一本的书中寻找“黄金屋”、“颜如玉”。有一天,我躺在石板上睡着了。一声大喊惊醒了我:“喂,起床了!太阳落山了。”我一个鲤鱼打挺跑起来。原来是个和我差不多大的姑娘。就这么认识了。之后每个礼拜都收到她的信,说我们两个一见如故,什么话都愿意和我说,眨眼我收到了她10余封信。我一封信也没回。她并不在意我的冷淡,反倒说我深沉、成熟,并一如既往地写。出于礼貌,我回了封短信,这下可鼓舞了她的“士气”,不但写信,人也常来。但我始终有分寸地和她保持距离。因为我不想再玩爱的游戏。
后来,她的父母亲找到我,说他们的女儿最近不安心学习、工作,怕我误了她的前程。她再次来找我时,也为此忧心忡忡。终于在一个风雪天,她吞吞吐吐地说出了上半句就怎么也开不了口了。我替她说出下半句。这时我才理解,有时说不爱比说爱更难。我含蓄地告诉她,我们本来就是朋友。她这才释然地拉拉我的手,愉快而轻松地走了。分手后,我们依然可以是朋友,只要在相爱时,我们懂得尊重和距离。
聚散离合后的我依然对生活和爱充满了向往,因为我知道了,聚与散都是一种美丽,精心地不要破坏了。
面对诱惑
诱惑是人类生活中的幽灵,它无时不在,无处不存。人生处处充满诱惑。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科学技术水平的日益提高,人类的物质生活内容变得越来越丰富。同时,人们对生活的追求也越来越高,个人欲望也越来越膨胀。由此导致的结果是,我们身边的诱惑越来越多,人类也越来越难以抵制诱惑的巨大魔力。
心理学家研究得出结论,诱惑之于人有两种:一种是生存诱惑,即事物本身所具有的吸引力;另一种是人为诱惑,引诱者为了某种目的,使用手段,使被诱惑者认识模糊,以致坠入陷阱。
古代先哲即云:“食,色,性也。”其意是说,欲望是人的一种生理本能。人要生活下去,就会有各种各样的欲望:饿了有食欲,渴了有喝欲,困了有睡欲,冷了有衣欲,缺东西用时有物欲,情窦初开时有情欲。数千年来,圣贤与庶民,谁也不能违背这一人类的自然规律。这便是人类面对的第一种诱惑,即前面所说的生存诱惑。
生存诱惑有正常与反常之分。比如,一个穷困潦倒的人从垃圾堆里拾到几扎大额钞票,能无动于衷吗?一个浪漫多情的青年男子,碰到一位温柔貌美的绝代佳丽,能不青春荡漾吗?这些都是出于人生理本能的欲望,有,则属正常;无,则属反常。
生存诱惑有合理与不合理之别。食之于胃,性之于爱,皆为人之本能。只要不违背社会道德与法律即为合理的;否则,就是不合理的。芸芸众生,为了衣食住行,大家都想挣钱,金钱的欲望再强,只要是劳动所得,智慧所取,就合情合理,问心无愧。但如果昧埋良心,攫取不义之财,则是非法的,只会带来不良后果。合法的夫妻两性之爱,即便爱得天昏地暗,死去活来,也应是不为耻反为美之举,不能受到任何人的非议与责难。但如果心灵污浊,情趣淫秽,追求合法婚姻关系之外的糜烂生活,则是为道德所不齿为法律所不容的。
社会道德和法律的约束,构成了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行为准则。如果人人都失去了自制毅力,为所欲为,那社会就不成其为社会了。所以,对于那些不合理的生存诱惑,要坚决抵制。金子再纯,钞票再多,不属于自己的,最好敬而远之,洁身自好,否则伸手必被捉;女人再艳丽,不是自己的妻子,最好绕道而行,不要胡来,否则动手必致祸。
人为诱惑,由于其行为过程有形形色色的引诱者自始至终操纵实施,所以内容更为复杂,花样更为繁多。这里不妨列举几种主要特色:
一是投其所好,“顺理成章”。被诱者欲要何物,引诱者便送其何物;被诱者欲要何数,引诱者便送其何数。被诱者见到那些个人无法获得而又意外而至的心爱之物时,往往缺乏心理准备,来不及理智思考,便动了恻隐之心。
二是编好程序,请君入瓮。一般情况下,被诱者在明处,引诱者在暗处;被诱者是无准备的,引诱者则是有准备的。所以,引诱者便可以像玩电子游戏那样,编制一套程序,有意识地请被诱者一步一步向前玩,直到自取灭亡。西方的一位哲人说,最好的诱饵是美色。好多人原以为遇佳人可逢场作戏,却不料稀里糊涂中了美人计,都是因为中了引诱者“程序”的圈套。
三是互利互惠,铤而走险。任何人的被诱惑,都是为了牟取个人私利。当人与人之间为了实现共同的目标时,双方的权与钱、权与色、权与权便开始默契,这样也就可以明朗地看出引诱者与被诱者的真实面目。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权交易,引诱者与被诱者相互引诱,相互满足,然后,一根绳栓住两只蚂蚱,一起铤而走险。
诱惑是人类生活中的幽灵,它无时不在,无处不存。人生处处充满诱惑。对于人生来说,诱惑往往是险恶的代义词,是毁灭的导火线。古往今来,有多少达官显贵、才子佳人在金钱和女色的诱惑下,一失足成千古恨,甚至玩火自焚,走向毁灭。远的不说,只说近年来频频曝光的国内外一些大案要案,当事人几乎皆因经不住财与色的诱惑而“下水”,事件败露之后,轻者囚禁若干年月,重者人头落地。这些人,当初或贪一时之欢,或恋意外之财,逐之如蝇见血,得意时全不顾身后的险恶,昏昏然,飘飘然,等到他们梦醒之时,便是其厄运降临之际。
所以,人生要抵御诱惑。从某种意义上讲,抵御诱惑,就是抵御险恶,抵御毁灭。然而,抵御诱惑需要有冷静的头脑,高度的理智和超人的意志。有的人,面对诱惑,分明所见是心之所恋所慕之物,却不为所动,忍心舍弃。其实他们并不是真正的心里无动于衷,而是心有所惧,畏惧法律的威严,这样的人,其内心可能会经过复杂的斗争,经受痛苦的磨练,其行动也可能是违心的、被动的,但是,他们能抵御诱惑,也是可敬可佩的。另有一种人,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