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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条长长的绳索向我飞来,眨间之间我已经知道了人肉棕子是怎样形成的,紧接着感受到的是身体与地面发生剧烈磨擦的疼痛,翻飞的黄沙四散飞扬呛得我几乎无法呼吸,没想到我迷路这么久之后见到的第一个人(也许不是人),不但没有救助我这个可怜的弱女子,还把我绑起来用马拖着走上了这片漫漫的黄沙之路。
我记得我在游戏中的样子应该挺漂亮的,对方怎么就一点也不懂怜得惜玉呢?对了,我怎么会理所当然地把他当成男人?也许她并不是男人,而是女人,女人对女人当然会免疫嘛!或者这个人根本就是没有智能的NPC怪物?也有可能,如果对方是怪物,也许我的形象在它心中根本就不叫漂亮了,或许它看我才是丑八怪呢。没办法,我只能从脑子里接收到对方的意识,意识这种东西可分不出男女老幼来。
晕晕忽忽之间,我思索着自己会经历这种可怕经历的理由,随着呼吸越来越沉重,从我多日来的死亡经验来看,我怕是又要死了。这次死后就暂时不要复活了吧,等它的马什么时候累了不想跑了的时候我再活过来吧。
“看样子你现在只剩下血皮了。”脑子里又想起了那个意识,我迷迷迷茫茫地睁开紧闭的眼睛,只见一团黑雾向我慢慢地靠近,黑雾中伸出一只手臂,仿佛只有骨与皮贴在一起一般的手掌惨白而阴森,我好不容易回过神来的魂魄吓得立马又要烟消云散。
我挣扎着想要坐起来向后退去,可是我现在也分不清自己究竟是累的还是被吓的,竟然半天也没法向后挪动半步。
手掌越来越近,贴上了我的额头,冰冷刺骨的寒气迅速麻痹了我的神经。
似乎有什么液体通过那只手掌从我的额头上滑落下来,顺着鼻梁向下落躺。我忍不住伸出一只手向那液体摸去,触目的竟然是沾满手指的鲜血。是这个怪物的血吗?或者是我的?可我并不觉得疼啊。
“穿越黑暗的走廊,挣脱光明的束缚,以我黑暗骑士斯诺恩的名义,收汝为吾之奴仆。”这一次不是我脑子里发出的意识,而是一个非常清楚的男人的声音从黑雾里传来,“说出你的名字。”
正文 010奴隶
“穿越黑暗的走廊,挣脱光明的束缚,以我黑暗骑士斯诺恩的名义,收汝为吾之奴仆。”这一次不是我脑子里发出的意识,而是一个非常清楚的男人的声音从黑雾里传来,“说出你的名字。”
我承认我这一生有过许多错误,过去没少犯,估计将来也不会少犯,可是我却从来没想到过有一天我会犯上一个自已把自己卖了的错误,而原因只是因为我一口气回答了我的名字,而且在当时的反应中我直觉里只算是说了一半的名字。
在这个《风云》里我叫妃,可是我从来没有把它当成我的全名,只当它是简称。因为一直以来,我只记得我的另一个网名——妃醉酒。这是我进入网络世界之后一直使用的名字,我的朋友们也一直这样叫我,所以我习惯于被人这样称呼,甚至几乎都快忘记了我现实生活中的名字。所以,当这个男人让人说出名字的时候,我条件反射地想到了“妃醉酒”这个名字。
“我叫妃——”话没有说完,我犹豫了,如此奇怪的场面,一个一直对我极不友善的家伙突然问我的名字?不成,我不能告诉他。我的直觉告诉我一旦我说出自己的名字一定会发生对我不利的事情。
可惜我的直觉没能救我,我难得一见的防犯之心也没能帮上我。因为我该死地忘了我在这个游戏里的名字就是叫“妃”,若是我以前不叫妃醉酒,或者我当初进《风云》时不偷懒给自己取名叫妃,或者刚才我索性不要突然变聪明而是直接报上妃醉酒这个大名,那么我的未来会不会有不同?
可惜命运就是这样爱捉弄人,我说了。在系统的判定下,我对这个男人报上了我的名字。我的眼前出现一片红茫,红得让我一阵想吐,因为那是血的颜色。额头仿佛是被高温烫到了一般,疼得我几乎要哭出来,就在我以为我又要翘辫子的时候,浑身上下却突然一阵轻松,仿佛一下子从地狱升大了天堂,巨大的落差让我如在梦中,一时望着这个再度将手缩回雾中的男子说不出话来。
身上的绳索松了开来,我猛然醒悟到这是一个逃跑的机会。没有想过自己为什么会突然浑身充满了力气,脑子里只有一句话——撒开腿跑呀——
“趴下!”身后的男人一声高喝。
手不再是我的手了,脚也不再是我的脚了。天啊!我居然在那人男人高喝一声之后——趴下了!
怎么回事?我莫名其妙地从地上爬起来,继续我的逃跑大业。
“趴——下——”这次的声音托得比较长!
我再一次与地面做了亲密接触。
一次是巧合。二次难道还是巧合?我还需要跑第三次吗?
我小心地站起来。~~~123文学网~~~没敢再跑。缓缓地回过头如果看着怪物一般地看着那个黑雾中地男人。
我仿佛能看到那黑雾中隐藏着地邪恶地微笑——心中警铃大作——果然——
“趴下!”简洁有力地声音。
我拍打着满是黄沙地地面。然后愤怒地瞪着眼前地男人。
脑子里接到一个信息,有嘲讽的味道:“奴隶就该有奴隶的样子。”
奴隶?赶快打开自己的属性栏:
昵称:妃
性别:女
种族:人类
等级:0
HP:100
MP:100
攻击:50
防御:50
魔攻:50
魔防:50
体力:10
力量:10
智力:10
速度:10
属性:无
职业:无
身份:奴隶(主人:斯诺恩)
奴……隶……
“你——你是玩家?”我几乎用肯定的语气问道。
“哼,这个世界没有玩家和NPC之分。”对方比我懒,所以又开始用传心术。
“你想把我怎么样?操纵我让我自动交出‘光明之心’吗?”我担心地后退了一步。
“即使是主人,也不能操纵奴隶交出自己的财产。”
也对,如果只要把对方抓起来当奴隶就可以把对方的东西全部收归已有的话,这个游戏里的私人财产就太不安全了。到时谁还会愿意为玩这个游戏花钱。
“那你想要我干什么?”这该死的游戏怎么还有抓奴隶一说。
“或者你可以选择交出‘光明之心’,或者你也可以选择进你身后的地方。”
我身后的地方?我回来身去——
“竞技场,仿古罗马斗兽场而设计,平面呈椭圆形,占地约2万平方米,外围墙高57米,相当于现代19层楼房的高度。竞技场分为四层,以淡黄色巨石砌成,下面3层分别有80个圆拱,柱形按照多立克式、爱奥尼式和科林斯式的标准顺序排列,第4层则以小窗和壁柱装饰。怎么样,看上去是不是觉得气魄雄伟、气势磅礴?”斯诺恩不知什么时候来到了我的身后,他低头在我耳后耳语。
我已经完全被眼前的建筑振憾住了,默默地点了点头。在这一望无际的荒漠里,是谁有这样的能力修筑起这样的建筑?在这样的建筑面前,任何人都只是一颗渺小的石子。我即将进到这里面去吗?走进它的内部,去感受它的伟大!该死的,刚才光想着逃跑了,竟然没有注意到它。
我想进去,我想进去看看!
“很想进去?”
我再次点头,目光一刻也不愿意离开这座宏伟的建筑。
“跟我来!”感觉到一只枯骨般的手掌抓住了我的胳膊,眼前白光一闪,惊天的欢呼声已经开始敲打我的耳膜。我回过神来向四周望去,原来我已经进入了竞技场的内部。
我的位置似乎是在第一层,越过红色的水面我可以看到我的对面目光所及之处人们疯狂地欢呼,前三层的观众席用白大理石做成,最后一层为木构,从下及上,越往上层人数越多,抬头望向顶层,上面居然还张挂着帐篷。
“进了竞技场该看的可不是观众,而是下面的人。”黑雾中伸出一只手臂,黑亮的骑士盔甲前端露出的是森森白骨的手掌,白骨指尖所指之处鲜红的水面正慢慢退去,露出一个足球场那么大的椭圆形平台。我这才注意到刚才退去的水迹竟是被鲜血染红的。
“可惜我们来晚了,错过了最精彩的一段。不过不要紧,下面还有许多让我们回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