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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内的人吗?”我问。
在那之前,我还从来没有听到过这种话。很多人都说雷蒙德大概不会参选了,但大家并不是不喜欢他。
“党内的人,市长的人,尼可宣布竞选的举动就已经对雷蒙德形成了打击。他们都在说,雷蒙德应该让位了。”
她又伸出手拿另一个快餐盒,她裹在身上的床单滑落,一侧的胸口露了出来。
“雷蒙德自己有说过吗?”她问。
“反正没有对我说过。”
“如果他听到了对自己不利的消息,他会开始思考这个问题吗?”
我做了个鬼脸。其实,那些日子,我并不太知道雷蒙德到底在想什么。他自从离婚后,就变得越来越孤僻。虽然他任命我为他的副手,但对我说的真话却越来越少了。
卡洛琳说:“如果雷蒙德同意让位,也许党内会让他建议一个后备人选,他还可以讨价还价一番。因为他们知道,他绝对不会把所有的一切都拱手让给尼可的。”
“那是当然。”
“他会选谁呢?”她问。
“可能就是检察院的谁吧,能继续他的传统的人。”
“你吗?”她问。
“也许是梅可。她可是残疾人士,如果参选,非常有利。”
“不可能。”卡洛琳一边说,一边用筷子将一块木须肉夹起来,“现阶段是不可能的。她坐着轮椅的样子不适合上电视,我觉得他会选你,你天生就适合。”
我摇摇头。这是条件反射,在那一刻,也许我也真的是那样想的。我当时躺在卡洛琳的床上,我觉得,我已经满足了一个欲望,就已经够了。
卡洛琳把吃的东西放下,她抓住我的手臂,一动不动地盯着我。
“拉斯迪,如果你能让他知道你也想,他就一定会选你的。”
我盯着她看了一会儿。
“你是说,你觉得我应该去找雷蒙德,告诉他他该下台了?”
“你可以说得委婉一点儿。”卡洛琳说。她直勾勾地盯着我。
“不可能。”我说。
“为什么不可能?”
“我不会忘恩负义的。如果他想退出,那也必须是他自己做决定。如果他来问我的意见,我不会建议他放弃,他仍然是尼可·德拉·戈迪亚最有力的竞争对手。”
她摇摇头。
“如果雷蒙德退出,那尼可就不会有什么意见了。如果能把党内的人和雷蒙德的人联合起来,一起去支持另外某个人,那个人一定能当上检察长。”
“你还真认真想过了。”我说。
“他需要有人推他一把。”她对我说。
“要推你自己去推,我反正不会去。”我告诉她。
卡洛琳从床上站起来,没有穿衣服。她赤脚站着,全身的肌肉很结实,显得很灵活。她披上浴袍,我发现,她有点生气了。
“你怎么不高兴了?”我问,“你不是早就想当副检察长了吗?”
她没有回答我的问题。
上一次我和卡洛琳在一起的时候,我们做爱做到一半,她突然把我推开,转过身,背对着我。
一开始,我不明白她要干什么,但她用屁股顶着我,我才明白她是想让我从她后面进去。
“不要。”我说。
“试试嘛。”她扭过头看着我,“求求你了。”
我从后面朝她靠过去。
“放松点。”她说,“一点点就好了。”
我进去得太快了。
“哎哟!不要那么多。”她说。
我又往里面推进一些,停下来,开始抽动。她弓起身,显然是有点疼。
我突然发现,我兴奋了。
她把头朝后仰着,眼里还有泪水。然后,她睁开眼,回过头直直地盯着我,她的脸上容光焕发。
她悄声说:“巴巴拉会让你做这个吗?”
第十三节
在三十二区分局,你看不到普通警局里那种常见的混乱局面。差不多七年前,我们当时正在调查“暗夜圣徒”的案子。有一个人穿着防风夹克,带着一支短枪,走进了这里。他把枪揣在怀里,像在保护一个婴儿不受冷风吹拂,他走到接待处的警员面前,把夹克的拉链拉下来,把枪口抵在警员的下巴上。那个警员名叫杰克·兰欣,只有二十八岁,当时正在写报告。据说,这个带着短枪的年轻人笑了笑,一枪就崩烂了杰克·兰欣的脸,而他到底姓什名谁直到现在都还是个谜。
从那以后,这家警局的警员就待在了十五厘米厚的防弹玻璃后面与公众打交道,相互之间的交谈通过对讲机进行,那声音听起来像是从月球上传来的信号。来投诉的人、来报案的受害者也会和警察一起在公共区域来回走动,但一旦你踏过了十厘米厚的铁门,铁门的电子锁自动上锁以后,你就像是来到了一片荒漠。犯人被关在楼下的封闭区,无论什么理由,都绝对不能踏上楼梯半步。在楼上,缺少了警局常见的那种熙熙攘攘,让人感觉有点像是在某个保险公司。警员的办公桌在公开区域,可以通往其他的办公室,上了级别的警官的办公室则靠着后面的墙壁。在其中的一间大办公室里,我找到了利昂内尔·肯尼利。我们自从“暗夜圣徒”的案子结束后,就没怎么见过面了。
他说:“你这个家伙。”他掐灭了手里的香烟,拍着我的后背。
利昂内尔·肯尼利是那种正常人都会讨厌的警察。他说话粗鲁、固执沉闷、自私自利,还是个毫不掩饰的种族主义者。谁也不知道他到底有没有良知,但我喜欢他,因为他很纯粹,不虚伪做作,也不会主动认错,他是警察中的警察,一辈子都献给了外面这个三教九流的世界。他能一眼认出街上的地痞流氓,就像一条狗,只要把鼻子伸到微风中,就能嗅出最细微的气味。在调查“暗夜圣徒”案子期间,每当我想找到什么人的时候,我都会求助于他,而他也绝对不会犹豫推托。他会从各种场馆会所里把嫌疑人揪出来,或是凌晨四点跑到格雷斯大街的贫民区去捶门,只有在那个时候,警察才能在那里安全走动。有一两次我看到他一米九的大个子使劲地捶着门,门板都已经弯曲变形了。
“是谁啊?”
“快点开门,泰伦,我是你他妈的神仙姐姐。”
我们一起回忆着往事,他告诉了我关于莫里斯·杜德利的近况。虽然我已经听其他人说过了,但我并没有打断他的话。莫里斯是个二百五十斤的大胖子,一个杀人凶手,一个无赖浑蛋,现在在鲁德亚德监狱,居然钻研起了《圣经》,还即将被授予牧师的职位。“这事把‘暗夜圣徒’组织的头目哈鲁坎气得要死,他说,他连话都不同莫里斯说了,你想象的出来吗?”
“谁说没有重新做人这回事呢?”这句话让我们俩都觉得很好笑。也许,我们都想起了莫里斯曾经犯下的血腥罪行,他用菜刀杀死了一个女人,还在她的胳膊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警局办案的警察说,他连自己的名字都写错了,不过,这也有可能只是个滑稽的传闻罢了。
“你是路过我这里呢,还是怎样?”肯尼利终于问我了。
“我也不确定。”我说,“我想弄清楚一点儿事。”
“这回是什么事?卡洛琳的案子?”
我点点头。
“到底是怎么回事?”肯尼利问我,“上次,我从市警局听说,他们认为并不是强奸案。”
我用两分钟时间给他解释了我们目前已经掌握的证据。
“所以,你怎么看?”他问,“那个和她一起喝酒的人杀了她?”
“可能是,但我还在思考。我们之前不是办过一个偷窥狂的案子吗?好像是十年前,那个犯人对两口子进行偷窥,然后悄悄潜入他们家,拿着手枪威胁妻子就范。”
“天哪!”肯尼利说,“你还真没搞清状况。在卡洛琳的这个案子里,你要找的犯人绝对是一个执法系统里的人——警察、检察官,或是私家侦探之类——一个杀了人还知道如何布置犯罪现场的人。这是我的想法。如果那天晚上,她真的和某个男朋友在一起,后来才被偷窥狂杀了,那这个男朋友听到了她的死讯后一定会来报案的,他会希望帮警方破案。”
“但如果他已经有了老婆,可能是怕没办法跟老婆解释,所以才没有报案呢?”
肯尼利认真想了一会儿,他朝我耸耸肩,我可能说对了。
“你上次看见她是什么时候?”我问。
“好像是四个多月之前,她跑到我这里来了。”
“干吗?”
“跟你现在差不多,调查什么事情吧,而且还不想让人知道。”
我笑了。肯尼利不愧是警察中的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