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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美男之迷夜-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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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小孩儿果然在车上,透过车窗望过去,那一头金发亮眼的很。神色却很黯,靠窗坐着,眉眼垂的低,从没见过的有气无力气息低迷。
  “要不要追上去,把车拦下来?”车里气氛不好,美男一路默然无语,魔王殿下神色狰狞,马室长说话都得小心翼翼。
  不用了。美男轻轻闭闭眼,连声音都透着股疲惫味道“就这么跟着吧。”那小孩儿说过,一小时之后,一切都会回到原点。他会把好的坏的通通忘光,宛若重生。
  我等着。
  没什么乘客,公车晃晃悠悠开的不紧不慢,。N。JLL的白色保姆车也便跟在后头,走走停停。
  吃了药,胃里也没好受多少,那痛感很钝,磨来磨去无休无止,让人喘口气都没力气。在车里坐着一阵阵气闷,美男把车窗放下来些,冷风涌来碎发拂动,霓虹光影忽明忽暗往瞳孔里映。
  美男自认为是很难接近的人,说好听些是性格内向,说难听点是冷漠古怪,从不主动靠近别人,不愿意让谁看清自己的真情实感,与人交往时下意识第一个动作是抗拒。在这方面,别扭程度与魔王殿下足以比肩。
  于是,一两年交不到朋友很正常,即便是孤独,也不觉得无助。
  所以,习惯是个好东西。
  可是Jeremy不同,他几乎知交遍=下,在圈子里被很多前辈提点疼爱,与哥哥们相处特别有心得,走到哪里都被人疼爱。有超多的姐姐饭,把他往骨子里疼,生日时送的名牌鞋子足足堆满了一个房间,因为他提到想学习作曲,竟然送了间音乐室给他。  他嘻嘻哈哈没心没肺,性格好不记仇,负面情绪转头就忘,自娱自乐也能挺开心。
  明媚活泼,性格里明亮的部分耀的人睁不开眼睛,跟满身阴沉暗影的高美男完全是两种生物,能够相遇就足够神奇的了。
  所以,在水汽横生的浴室里头,他说爱,表情认真的可以,倒结结实实把美男吓了一跳。爱什么?爱我?听起来一点也不真实。
  长期以来乌云罩顶霉运爆棚,很早就学会了对亲情不期待,有过不只一个养母,可惜没有一回运气是好的。
  都说人与人之间相处,得讲缘份,可是缘份这事,也委实太玄妙了些。
  Jeremy,在我被养父几个耳光打的眼前金星乱冒头晕脑涨,一个月没有笑的时候,我没想到日后能遇到你;在我躲躲闪闪连续两个星期睡在车站长椅上的时候,没想到日后能遇到你;在美国吃面包吃到想吐,咳的半夜蜷起身子,胃疼的整夜整夜睡不着的时候,没想到日后能遇到你;在见多了伪善面孔受够了恶意欺骗的时候,没想到日后能遇到你——
  在我己经不相信纯白真诚单纯无垢的时候,没想到还能遇到你。
  其实很感激,这己经足够好了,所以别说爱。
  我没法回应,也无力回应。
  这是一时冲动也好,好奇也罢,就算只是单纯的不能接受拒绝也没关系,别受伤,一个小时之后回到原点,都忘记。我等着。
  公车回到终点站的时候,车厢里空荡荡只有Jeremy一个乘客,他又坐了一阵子才慢吞吞站身起来,慢慢往车门移。
  车厢里灯熄了,只有路灯昏黄光线斜斜投过来,小孩儿穿彩色条纹的羽绒背心,形状古怪时尚前卫的裤子和花色乱七八糟的T恤,一头灿烂金发,披着满身炫目色彩,表情却隐在暗处全不可见。他垂着脸从车里下来,肩膀垮的厉害,眼睛被额发投下的阴影遮个正着,只下巴线条清晰可见,唇角抿着,没有笑,倒更像死命咬紧牙关。
  车站里没乘客,最后一班公车也早就发车了,四下旷的很,风声响彻。=气冷的厉害,大约连骨逢里像塞了冰,可Jeremy却不肯走,他慢慢弯下身子蹲下来,蜷作一团,头埋的低,像是哭了。
  路灯光芒黯淡,把那孩子照成失却颜色一团影,没有重量,单薄的很。
  这,这小子在干嘛啊?!出了什么大不了的事…马室长一头雾水,从后视镜里瞧瞧后排座泰京魔王白里泛青的脸色,却也没敢多问,认命的打开车门,钻到后备箱里去翻毯子。
  车里暖气开的足,美男掌心却仍然凉的骇人,他微垂着头,长长的睫毛投下来一重浅影,瞧不清瞳里是微光流转还是寂然无波,只是倦,足像藏了一段灰。
  泰京拽住他手腕,眯眯眼睛“把他叫上来,难看死了。”
  还是让他哭一哭吧,哭过就好了,忘的快。泰京力气大,美男攥紧拳头硬挺着跟他较劲,腕上被他捏的一片生疼,越发觉得现下的情形实在不可理喻。
  Jeremy这孩子到底有多温暖,世上没人比美男更清楚。
  他审美观严重扭曲,坚定不移的认为高美男是全宇宙最精致最漂亮的生物,别人根本没的比:
  成天蹦来跳去没个正形,玩起来比谁都疯,却还能同时细心到匪夷所思的地步,不管美男是拧拧眉心还是捌过头去轻咳两声,都逃不过他的眼去;
  任性,四次元的厉害,根本不是正常人类的地球思维,抽起风来无休无止令人瞠目结舌;能把好好个节目现场搞成游乐园;在美男面前却永远很乖顺很听话;在美男脚下蹲着;下巴放到人家膝盖上;好像就那么眼巴巴看着就很满足;
  孩子气;不细腻;大手大脚;却总把高美男当成玻璃制品;要保护,满脸的理所当然。
  ——其实呢,其实我就是块生铁,捂不热磨不软的一块废渣。
  美男攥紧拳头挣了几下都没挣开泰京的手,那力气大到几乎将腕骨都捏碎了,两个人莫明其妙都红了眼。
  看看,他们一个两个都用了这样大的力气,真当我无知无觉没有心,是钢铸铁打的?美男软软手臂,手上没了挣扎的意思,反是抬腿狠狠踢了泰京魔王一脚。
  泰京魔王有洁癖,高高在上拒人于千里之外,就算再亲近,形体上也没有挤挤挨挨多粘乎,不过是脸色好看些,言语词汇厚道点;
  新禹王子太忙,细致周到的有点过头,什么都往眼里放,对工作人员客气谨慎,对前辈谦逊有礼,对后辈尚且多有照拂处处提携,分到自己爱人头上的时间反倒少了,在人群包围中回过头来笑笑,却连伸手握一握的机会都少。
  这样算起来,和Jeremy腻在一处的时间反倒最多,最自然最温暖,不经意间好像己经习惯了总有那个清彻无比的少年站在自己侧后半步,十指交缠着握过来,脸上永远有笑。
  他大多数时候更像个孩子,弯着眼睛笑,情绪从来不藏,真实到令人提心吊胆。
  在作访谈节目的时候,睁着双清亮明透的眼睛,说:世界上我最喜欢高美男;综艺节目里,无论玩什么游戏,都死活闹着要和美男分在一组,从来不曾站到对立面去;舞台中央,就和美男并肩站在一处,勾肩搭背亲亲溺溺,或者只是牵牵手,月芽般的笑眼光芒闪耀,璀璨光亮胜过宝石,好像只能瞧见一个人,别的事物都不存在。
  那些时候,美男没觉得别扭,或者难以承受,脑子里所能想到的所有词汇都只与温暖有关。
  Jeremy手不大,指骨纤长甚至有点秀气,因为多年练鼓的关系,有些茧,力气很足;Jeremy不是高大魁梧的身材,穿色彩鲜艳款式乱七八糟的衣服,身上带着些少年独有的青涩,朝气蓬勃,没有厚重踏实的气质。
  他没有泰京魔王那种=上地下唯我独尊的气概,也没有新禹王子那温柔款款带着书卷气的贵族范,可他就是暖。  是我这二十年惨淡生命里,所能想像到的最极致的温暖美好,纯粹到没一丝杂质。
  美男垂下头,把脸埋进掌心,睫毛在一团寒气里轻轻颤动。我等着。
  等你回到原点,笑着走过来,扬着脸,像个孩子;或者干脆走远,耸着肩膀蹦蹦跳跳,很轻松,就算不再回头也没关系。
  不管怎么,我都接受。
  爱情这东西,太轻太薄太易碎,又实在贫瘠,你值得更好的,你不知道吗?至于那些温暖,让我一个人记着就好。
  泰京拽不动美男,反倒挨了一脚,更要勃然大怒,真恨不得打开车门把这人一把推出去,可谁知这时路边蜷着的Jeremy却突然动了。
  这小孩儿歪歪斜斜扑到公交车旁边,趴在车门边又捶又打,四肢齐飞连踢带蹬〃开门开门;让我上车!让我上车!〃
  这又是哪一出大戏?大半夜的撒酒疯么?还有没有点身为偶像艺人的自觉!真想明=上头版头条么…那小孩儿声音哑的像吞了一把砂;满是哭腔;马室长吓坏了;扯着毯子冲上去;把Jeremy从头到脚罩住;慌手慌脚就往车边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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