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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也确实是不太好。”
“为什么?还是因为失恋?”
“什么失恋啊?我有说过失恋吗?”
“那是什么原因?”
“可以跟你说,但是得先问问你,你是学什么的?”
“学法的。”我撒了个谎。
“法律?听说下学期要搬去泰达的,是吧?”
“可能是吧,你呢?”
“我修的是文学。”
“文学?中文系的?”直觉告诉我对方也许也没说实话,但是又不好点破。“原来是中文系的大才女啊,有没有什么著作来给我拜读一下啊?”
第二卷 桃夭奇情 第十三章
“别打岔,我还没问完呢。你是法律的,就是说跟政治系一个院的了?”
“对啊,法政学院嘛,南天大学第三大院,我刚进学校时还奇怪,我们平时都是说政法什么的,偏偏叫做法政学院,为什么把法放在政的前面呢?”
“可能是为了突出法比政重要吧,或许是因为眼下法律比政治热门?”她顺着我的意思推测。
“热门也许吧,但是论优越眼下还是从政的比玩法的吃香啊。”
“看你一肚子怨气,本来还怀疑你不是真正学法的,现在不得不信了。往往学哪一行的人最容易为自己的专业鸣不平。”
“有道理,我怎么没有看到你在抱怨中文的冷门呢?难道你不是中文的?”
“胡扯!是你先扯开话题的,我都忘了自己想说什么了。”
“不好意思,请赐教,在下洗耳恭听!”
“是你们院的事。你们的支部书记你知道吗?一个政治系的男生,很正直的。”
“好像知道,他怎么了?你被他甩了?”我想到他说的是庞正名,只是胡乱的打着岔。
“你想哪儿去了。是入党的事,他是支书,但是太正直了。因为把关严格,受到你们院几个入党积极分子的排挤。”
“这种事多了,所以我一点都不想去掺合。政治太黑了。”
“你不知道他们怎么做的,他们居然把他的日记拿出来,说他思想状态有问题,根本不适合作支书。于是他们得以绕过支书这一关,实际上等于把他支书的权力给架空了。”
“原来如此!”我一下子记起来昨晚隔壁宿舍闹哄哄的吵架声。接着说:“他的日记是他同宿舍的一个同学供出去的。”
“你也听说么吗?”
“谁不知道啊,昨天他们俩为这事吵得整个一层宿舍楼都知道了。那家伙姓朱,现任学生会主席,最喜欢挂在嘴上的一句话是他是朱元璋的第多少代嫡传,是个官迷。”
“真是令人觉得心寒啊,居然把日记都拿出来做攻击手段。”
“不择手段是政治的一贯伎俩。对了。你怎么知道这些?你也是个官儿吧?”
“对,我也是支书。不然我哪里知道啊。想不到为了这么一点的权力就可以作出那么没有道德的事。”
“道德?亏你还当官呢,想当官儿就最好先去掉灵魂里面的最后一点儿人性,不然在官场里面混就必然会吃亏。”
“你怎么这么悲观呢?”
“这只是对从古至今中国官场上的游戏规则最粗浅的认识罢了。你是温室里长大的花朵,自然不会知道这许多黑暗。”
“别拿出看透一切的样子来,我有点儿怀疑你的年龄了。”
“怀疑就对了。说不定我有几千岁了呢。”
“还一万岁了呢,原来你想做皇帝。看来你才是最黑的。”
“我一点儿都不想当官。倒是你,又是团支书,又是掌门人的,标准的官迷。”
“我也是无可奈何啊,我们系就我一个党员嘛。再说,做掌门人只是为了好玩啊。我这个门派可都是我们系的女生哦,你要不要进来啊?给你个长老当当!”
“算了吧,我喜欢自由自在。还是做个游侠好玩儿。”
……
我跟桃桃聊天,总是很容易深入,两个人好像有某种默契。这种默契其实是要么两个人一样傻,要么两个人一样聪明。我杜撰了一个词“心性相通”,或许最能概括这种状态,就是说心灵和性情不点自通,这比心灵相通更深入一些。
忽然江湖的画面上一下子热闹非凡,喜乐响起,落英缤纷,中间夹杂着大红的“喜”字——有人结婚了。竟是月之魂。
想不到刚来不久的她这么快就在这儿混得这么熟,比我强多了,我还是刚刚知道这里可以结婚。
“恭喜恭喜!”我对月之魂道,莫名的含着一股酸意。
“喜你个头啊!气死我了。”不料她却回复到:“有个人向我求婚,我没来得及看清上面的内容就胡乱点上了同意。5555”
“是吗?”感觉心里好受了点,安慰她道:“能结婚就能离婚吧?你去离婚不就得了?”
“他那里愿意啊?还一味的叫我老婆老婆的,烦死了。”过了一会儿,见她回到。
“原来这里可以结婚啊。”我对桃桃到。
“对啊,你才知道啊。”
“是啊,不如你嫁给我吧。”
“切,没门。我有老婆了。”
“你是女的,怎么有老婆了?”
“你不知道吗?夭夭就是我老婆啊,她可是个ppmm,你没戏了。”
“她不是说是你妹妹吗?怎么会是你老婆?再说,你们俩都是女的。”
“傻了吧你,mm就是老婆的意思。谁说女的就不能娶老婆了?”
我被回得哑口无言,心说现在的女人怎么都这么变态呢,好好的女人不做,都想做男人。
“这么说你不愿意嫁给我喽?”我做最后的努力,心想如果她仍然不答应,就找别人去。
“你嫁给我还差不多!”她竟然这么回复我。
登时心里有股异样的感觉,转念再一想,管它谁嫁谁呢,不都一样吗?就说:“好啊好啊,可是怎么做呢?”
“算了吧。”她却又变卦了,大概是回过味来,“不可能的。”
“为什么啊?”
“因为我喜欢自由!”回答得很坚定,我只得暂时死心。
最终桃桃也没有答应我的求婚。只到月之魂离开,她的配偶仍然是绯雨闲丸(那个幸运的男生),看样子他们是坐定了夫妻了。
不管结果怎样,离开机房的时候,我仍然觉得意犹未尽。至少在那一段时间里,我快乐似神仙。不知道为什么神仙一定是快乐的,其实快乐只是忽视时间的一种状态而已,所以一辈子快乐的人只能一辈子是个长不大的孩子。同样,如果神仙是快乐的,那么神仙即使长生不老也等于没活一年。因此快乐本身其实只是自欺欺人的避难所罢了。起到了促使人类快速老化的作用。
这么说并不是说我不想快乐,相反,这只是一种葡萄酸心里罢了。下了网后我决定找老朋友庞正名谈谈,毕竟不管怎么说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都是算得上他的至少半个知己的人。
庞正名果然在宿舍,装末做样的看书。但更多的是在发呆。看到我进去脸上浮上笑容,但在我眼里却是苦笑加假笑。他跟我说话的时候容易受我影响。随着我嘻嘻哈哈,因为我总喜欢把哪怕再严肃的话题说得非常滑稽,说白了就是有点儿玩世不恭,不过这只是在交心朋友面前才会如此。
“出去喝酒吧?”我提议道。
“为什么?”他不解反问,很快就领会了我的意思。“好啊,去哪喝?”说着跟我一起走了出来。
那晚我们俩的行为都有些奇怪。我们选择了最经济的方式,典型的喝闷酒。而且的确很闷,因为两个人都很少说话。每人手里拿着一瓶啤酒,游荡在操场上。天已尽黑,有几个人围着操场跑圈,热风阵阵,夹杂着尘土味道。四周的天空被城市的灯火照成浅红,有些雾霭沉沉的样子。头顶的天空漆黑,几点微星闪烁。
一瓶酒喝完后,已经走路不稳的正名随便得坐在了路边:“再去拿一瓶来。”他说,我这时头有点蒙,但是走路还不成问题。于是摇摇晃晃的去宿舍小卖部拿了四瓶啤酒。
正名很快就撑不住了,醉得不省人事,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