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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这也算同病相怜吧,其实我当时并不知道她的身世,可没几天我就听说、她的亲娘是她爹的一段孽缘,那种同病相怜的感觉就更甚了。
直到中午齐妈上楼唤我们下去吃饭,我又看见她。她一直都淡淡的笑着,令我几乎都不敢相信,之前她曾有过那种落寞的样子。
后来再见她,是二哥把她领进洋行里的办公室。等我得知她是独自*到洋行聚集的大街来、挨个进门送香料小样儿外加推销的,我只觉得之前错看了她。
果然,接下来的谈话令我屡屡有碰壁的感觉。明明是她来推销产品不是吗,怎么倒好像我有求于她?她说她不会为了一棵树木放弃整个森林,我只觉得心头发寒。
她才几岁啊?她竟然敢说覃氏洋行的垄断行为损人不利己。这孩子太狂妄了,也太胆大了。可是不得不说,她很有思想,我再一次的不敢相信,她只是个十二三岁的孩子。
也不知什么时候开始的,只要看见她就会心痛,就会想帮她。乔不止一次打趣我,问我为什么竟能爱上一个十三岁的小姑娘,我不承认。
呵,我似乎从来都没承认过我爱她,就算她慢慢长大了,我也没承认过。
直到多少年以后,她已为**为人母,我也已经为人夫为人父,我终于敢正视过去了,我才敢说,其实我还是爱她的,这份爱始终没变过。
可就像四妹妹说的,是我把小熙推出去的,推了个极其彻底。我可以不放弃对万美琪的仇恨,也可以质疑自己那似是而非的身世,更可以放弃安逸的生活去打倭奴,但是我早就该告诉她我爱她不是吗。
“我爱你”三个字本来就不是单纯用来表达爱的,而是用来做承诺的。虽然承诺也是可以改变的,没有承诺的情感又能走多远?她可敢于把自己的情感交付到我这种吝于承诺的人手中?
金熙的出身,再没安全感不过了。我却吝啬给她一份安全感,吝啬给她一份承诺,还自以为自己多为她做些事情已经足矣。
我这个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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