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堂依旧主人非。’是皆感诸身心,形诸笔端,盖有大不得已而为言者。奈何母恩虽广,弗查臣衷,但玩诗词,以为外通等情,朝夕逼责,求死无门。逼舅焦榕拿送锦衣卫,诬臣奸淫不孝等情。臣本女流,难腾口舌,本官昧审事理,问拟剐罪重刑。臣只得俯伏顺从,不敢逆继母之命,以重不孝之罪也。”
“迩蒙圣恩宽恤,‘特以天气太炎,在监军民未获发落,仍差审录太监研审,凡有事枉人冤,许通行奏。钦此钦遵。’不得不具求生之路,以昭决死之言。”
“臣父虽武臣,颇知典籍,故臣虽妾妇,亦得奉闻其遗教。况臣继母年方二十,有弟李亚奴,始生周岁。臣母欲图亲儿继袭,故当父方死之时,计令臣弟李承祖十岁孩儿亲往战场寻父遗骨,盖欲陷于非命,以图己之私也。幸赖皇天下昧,父灵不泯,臣弟得父骸骨以归。前计不成,忿心未息,巧将臣弟承祖毒药鸩死,肢解埋弃。将臣姊李桂英卖与权豪为婢,名虽养赡,情实有谋。又将臣妹桃英,沿街抄化,屏去衣服,稍有怨言,朝夕拷打。今又将臣诬陷奸淫等情,臣纵不才,邻里何不纠举?又不曾经获某人,乃以数句之诗,寻风捉影,陷臣死罪。臣之死固无憾矣,十岁之弟,果何罪乎?数龄之妹,又何辜乎?臣母之罪,臣不敢言,《凯风》有诗,臣当自责。臣之死固不足惜,恐天下之为继母者,得以肆其妒忌之心,凡为儿女者,得以指臣之过也。是以一生而污风俗,以一身而亵纲常也。”
“臣在监日久,有欺臣孤弱而兴不良之心者,臣抚膺大恸,举监莫不惊惶。陛下俯察臣情,将臣所奏付诸有司,明布各衙门知道,将臣速斩,庶身无所苦,免《行露》之濡,魂有所归,无《青蝇》之污秽。仍将臣之诗句委勘,有无淫奸等情,推详臣母之心只尽在不言之表。则臣父母之灵,亦可慰之于地下,而臣之义,亦不可掩于人间矣。”
“臣冒渎圣主,不胜祈死之至。系明辩生冤,以伸死愤事,情不敢隐讳,谨见本。”
写到这里,灯盏里的油已经快燃光了,花生豆般大的火苗,渐渐暗淡下去,一缕青烟袅袅而起,墙壁上那塑像般的剪影,也渐渐模糊了。李玉英再也忍不住满腔的悲愤,泪水从她那秀丽的眼睛中夺眶而出,“滴嗒滴嗒”地落在状纸上。她用颤抖的双手,捧起状纸,把满腔希望,全寄托在这几页泣血而成的状子中了。
李玉英的状纸很快送到了陆炳的手中,他展开状子,刚读了几句,就被李玉英那悲愤交加的笔触所感染了。那一行行娟秀的小楷,展示了玉英超人的才华,那一句句发自肺腑的讼词,竟有字字催人泪下之力。当他读到:“摽梅已过,红叶无凭”两句时,不觉拍案赞叹:“好文笔,好情思,此女应不愧才子之名。”读罢状纸,陆炳已敏锐地感到,这肯定是一个大冤狱。由于这份状纸是直接写给皇帝的,所以陆炳不敢怠慢,一面派人抄录副本留档存查,一面将原状直送大内,交嘉靖皇帝批阅。与此同时,陆炳下令,将李玉英的全部案卷调来,由他亲自审理。
李玉英的案卷在当天就被调齐了,陆炳一刻也没耽搁,马上就打开审阅。可是,刚翻开案卷的第一页,他的眉头就皱了起来,原来那上面龙飞凤舞地签署着主审人的名字——陈寅。这是锦衣卫的最高指挥官,自己的顶头上司,最受皇帝器重的朝廷三品大员呀,由他亲自主审的案子如何翻得?陆炳在锦衣卫任职多年,对都指挥使陈寅的脾气秉性了解最深。此人性格固执,好大喜功,素以办案神速自诩,最听不得别人反驳自己的意见。在担任锦衣卫佥事时,他就是个出名的犟头,凡有人对他处理的案子提出一点异议,他都要设法把提出异议的人排挤走。当了都指挥使后,由于权势极大,就更不允许别人对他稍有指责。而李玉英的案子偏偏又有冤枉的痕迹,到底审不审呢?陆炳犹豫了,眼前那陈寅的签名,仿佛变成了一根带着套的绳索,紧紧地缚住了陆炳的思路。想不到进入锦衣狱的第一个案子,就涉及到锦衣卫的最高司令官,这便如何是好?陆炳反复思索了半天,也没拿定个准主意。他漫无目的的浏览了一下案卷的内容,凭他多年办案的经验,一下子发现了不少疑问。
李玉英的案卷很简单,只有一张原告人焦氏的检举状,列举了玉英平时怠慢母亲和勾引奸夫的事实,又有一张李府家丁李强儿的证明口供,说抓住玉英那天晚上,他看见有一个男人从西面越墙进来,钻进了玉英的卧室,后来又是他在追拿奸夫时,捡到一只男鞋。李玉英与人通奸的物证也很简单,只有玉英亲笔写的二首小诗,一只男鞋和一只刻着。“矢志不移”字样的银簪。李玉英的亲笔诗字体娟秀,与她写的状纸字迹完全一致,显然不是伪造。但是像玉英这样知书达理,二八芳龄的女孩子,本来情窦已开,纵使写上几句思春的诗句,也并不一定就与某个男人有染。况且玉英的两首诗,诗意虽有伤怀,但格调端庄,并没有一点轻浮浪荡的影子,说她思念奸夫,实在太勉强。那只“奸夫”逃跑时丢失的鞋子,是只新鞋,只有底子上略有一点泥土,看样子是第一次穿,从鞋子上看不出什么破绽。至于那只银簪,份量较重,用手拧了一下,簪体柔软,显然是纯银制品。在簪子的正面缕刻着“矢志不移”四个字,从字义上看,理解成情人的海誓山盟,是说得通的。但若作其它解释,也完全可以成立。何况对银簪的来历,根本没有追查,仅在焦氏的指控信中有一句:“我家中从无此簪。”结案时就成了“奸夫所赠”了。从证据看,似乎不足以证明李玉英确有奸淫之罪。而“怠慢母亲”罪名也没有一点旁证,这样轻易地把一个青春少女拟成凌迟处死,未免过重了。
更令人不解人是,全部案卷中,竟没有一句犯人口供。每次刑讯,记载的都是两句话:“犯人一言不发。”“犯人昏刑。”在结案口供上,明显看出犯人的口供是文书代写的,下面按有玉英的手印,说明犯人是在被拶子夹破手指的情况下按的手印。陆炳摇了摇头,眉头皱得更紧了,这桩疑案究竟要不要重审?重审了能否被缇帅批准?自己究竟该不该推翻顶头上司的结论?一连串的问号在他脑子中迅速闪过。最后,他决定亲自接触一下李玉英再作决策。
锦衣卫镇抚司的大堂,比大理寺、都察院、刑部大堂显得更加阴森可怖。今天陆炳要在这里审讯李玉英,为了减少李玉英的恐惧感,特令撤掉两厢的刑具,并屏去行刑人役,只留十几名校尉站班。即使如此,大堂上那昏暗的气氛,堂两侧“肃静”“回避”及张牙舞爪的虎头牌,也足以使人毛发悚然了。李玉英被十余名女牢子押解,披枷带镣地进了大堂。一年多来,她多次在堂上受审,那种阴森的气氛已经刺激不了她了。但她却清楚地感到,今天大堂上的气氛与往常不一般,没有听到那令人魂飞魄散的堂威声,没有看到那些横眉立目的行刑人役,牢子们息声敛气,似乎怕打破堂上的寂静。李玉英拖着重镣,蹒跚地挪到公案前,双膝跪倒,仍是一言不发。
陆炳自玉英在堂上出现,就一直用锐利的目光盯着她。见她身材娇小,体态婀娜,确有大家女子的风韵,就平和地问:“你可是李玉英?”玉英轻启朱唇答道:“正是。”陆炳吩咐:“抬起头来。”玉英似乎一惊,但仍然恭顺地仰起脸来。陆炳仔细端详了一阵,见她虽然历经酷刑,云鬓紊乱,面色蜡黄,但绝掩不住那俊美秀丽的风姿,不觉暗暗叹息:“好一个如花似玉的女子,若不遭此难,送进宫去,此刻怕也当上贵妃了。”但这样的美人,却也难免被某些男子看中、勾引,做出伤风败俗的事来。想到这里,陆炳的声调变得威严了,问道:“你与奸夫长期通奸,怠慢老母,已拟剐罪,还有何话讲?”玉英颤声答道:“小女子冤枉,求大老爷明察。”陆炳紧盯着她问:“难道你不曾与人通奸?”玉英说:“小女子年方二八,继母平日看管甚严,连大门也难以出去,能与何人通奸?”陆炳梳理了一下他那整齐的长髯,问道:“你纵不曾与人通奸,可曾不慎失身于人否?”玉英满面绯红,掩饰不住羞涩之态,把头几乎垂到胸前,喃喃回答道:“小女自幼攻读经史,深知礼义廉耻,自古道‘男女授受不亲’,烈女自当守身如玉,何敢轻易失身于人?”陆炳点了点头说:“你即没有与人通奸,又不曾不慎失身于人,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