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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随手抽出一本,翻开来,年代已久,纸脆发黄,上面密密麻麻写着的的工笔小楷,却是相当漂亮,隐约还有浓墨的香气,没有在时光中散去。
他再仔细一看,写的似乎是一个故事,那主角的名字,竟然还似曾相识。
“我看过这个故事吗?”
他神思有些恍惚,又心中估算了一下,这么多本簿子,加起来,少说也有几百本……
他又抽出几本,都是密密麻麻写满了字。
这真的是一个连贯的故事么?这么多字,该写多少年啊!
现在这个时代,竟然还有人用纸笔创作小说的,而且用的还是毛笔,为了心中的故事,一字一句,斟酌思量,写上数十年,这是对文字真正的挚爱么?
如此认真的态度,让老工人想起他年少时崇拜的一个作家。
尽管那个作家的故事没有再写下去,这么多年过去,他的脑海中,故事的轮廓也已模糊,但是这不要紧,他还记得他的名字,他们这一辈人,都还记得他的名字。
少时的倾慕,那些与年华一起成长的感动,被岁月铭刻下的传奇,你的名字,我的记忆,我们无法言说的幸福,只有我明白的意义,无数变迁的时代,日升月落的等待,飞鸟和蓝天,鱼儿和大海,灼灼芳华的盛开,历历在耳的喝彩,好多人至今徘徊,好多人悉数冬天过去你再回来,尽管冬天过去了一年又一年,尽管你没有再回来,可是这些都不要紧,只要我们还记得你,那就足矣。
不知是不是因为见景生情,还是人老了就容易怀旧,老工人看着这些簿子,心里没来由的有些酸楚,他抹了把眼睛,继续翻看着,一本又一本,往前翻开,故事的轮廓慢慢清晰,记忆中有什么东西被挖掘起来,拍落上面的蒙尘,竟然是鲜艳如昨。
他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多少年了,在漫长的岁月里,这早已忘却的,心跳的激情。
他抽出排在最末的一本,也就是故事的开篇第一本,他看到封面上,用毛笔写着十六个繁体字,用的是竖排古隶。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墨香沉沉,犹在昨日。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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