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嗯,晚上联系!”
挂断了电话,我很郁闷我和小冬的友谊能坚持这么久。
初中时,我们是打架时认识的。都是朋友召集到一起来,去痛扁她人时的战友。因为她的脾气和我很投合,后来我们竟成了好友,而且相互之间的联系,在以前的那圈朋友中来算,也最长久,几乎从未间断过。最为可笑的事情就是,当HIP…HOP热潮刚席卷而来时,我和她又再次臭味相投的琢磨起这种流行风潮来。
遥想当年,我、小冬买来数十张碟片,一张张看,一个动作一个动作的学,那股认真劲,真难想象我们都是考试从来不及格的差等生。还记得在学习拉丁、爵士时,我们那叫个臭美,对着镜子扭到再扭不动才算完,结果隔天,腰就跟快断了一样。即使这样,我们两个还是吃苦的捱过了腰酸腿疼的日子,没有半途而废,才让我们的舞蹈功底大有长进。再后来,学跳Newjazz时,她总会冲着我大呼小叫,因为我跳的,远比影碟上的那些家伙跳的还漂亮,还诱惑,还“得色”。
也许是因为我很喜欢跳舞吧,不过现在也只剩下也许了。
小时候喜欢跳舞的我很想去相关学校上学,妈却舍不得我离开她的身边,又觉得艺校出来的孩子没有正式的文凭,除了跳舞、唱歌什么都不会,说什么都不许我去,结果现在,孑然一身的我,连弄个那种不正式的文凭都不可能。
舞蹈的梦离我越来越远,尽管在同龄人中我学动作是最快的,记动作也是一流的,但那都是我曾经的梦而已。现在,离我最近最现实的就是那家叫做“飞渡”的夜店。我可以在那里听着音乐起舞,去活动下身上渐已锈死的零件。
出了公园,我在附近的小饭馆吃了碗廉价的饭菜,然后接下来就是期待手机铃声的响起。
路上 上
不知究竟是身上的哪个细胞在发烧,在不停的蹦跶,害我觉得打发时间都变得困难起来。在不知道多少次感觉我马上就要在闲逛的大马路上睡着的时候,我身上揣着的手机终于响了。
猪!猪都比你快!岳小冬,为什么以前我就没发觉你这么婆婆妈妈,默默叽叽的呢?
“小妖,飞渡门口见!”
“这都几点了?没等到你的电话,我却等来了周公!不去了!我快困死,我回家了。”我发着牢骚,我那刚听到要去飞渡时激动的心情,在无尽的等待后,终于被彻底的耗干,此刻的我只想快点回家躺在床上打呼噜。
“小妖,拜托,我这边可是分手哎!我很悲伤的,很凄惨的好不好,你有点同情心吧,好歹都这么多年一起混过来的,你到是也安慰安慰我啊!”
“切!就你那点破事,直接挑明白了不就好了。又想甩了人家,还又想做纯真淑女,你真缺德!”
“打住!我思想品德没那么差吧,我和他只不过在品尝青春的疼痛,青春的伤而已。对了,我换了套极有性格的衣服,说什么都要钓上那小子!”
青春的疼痛,青春的伤?我呸!真是纳闷你嘴里怎么能说出这么诗意的话。花痴!我心里暗骂,前一分钟还在拼命的诉说跟男友分手的痛苦,后一分钟却又在想着如何去钓新目标。岳小冬,你活脱脱就是一个花痴,不!更确切的形容你,还是管你叫混蛋、女流氓,我心里更舒坦些。毕竟,我这人见人恨的家伙,也没将感情的双脚踩的有你那么深,还一味不知足的一步步深入,早晚有天你会陷进去的。心里叫喊着,我嘴上却极不耐烦的说道:“臭显,臭显是不是!就怕你穿的再有个性,再刺激人,那男的也不见得就一准会出现。你就先抓紧时间在飞渡门口臭美吧,否则过了今夜,你那衣服就没人看了。”
“小妖!”手机里响起了刺耳的尖叫声:“你丫赶紧来飞渡,否则今晚我去你家睡!”
别!千万别!听到小冬这句话我就怕,老爸老妈知道我学习一向不好,多多少少的,似乎也知道点我结交了些不三不四朋友的事。在家里大家都像是守着什么约定一样,谁也不说,谁也不提这方面的事,可是如果小冬那家伙跟我去我家,就她那身行头,我觉得老妈就会拎着我的耳朵,冲着我演唱中国经典歌曲:保卫黄河。
谁叫我家住的小区叫黄河小区呢!
长长叹了口气,我对着电话里的小冬有气无力的说道:“就到,记住今晚我所有的开销你出!”
“没问题,快来!”电话里传来她的回答,我翻了个白眼挂掉电话,然后踩上滑板向着飞渡快速滑去。
路上,一辆敞篷跑车从我身边开过,介于对跑车的艳羡,我回头看向那辆跑车,而开着跑车及坐在跑车副座、后座的人,显然也对出现在路上,滑着滑板的我感到新鲜,正向我不停的张望着。
只一个对视,我就认出了坐在副座上的人,是K…BOY的队长,叶沐寒。不用说,车上的另几人就更好认了,是K…BOY的其他成员。
大明星啊!脑子里有些晕眩,没想到这黑天半夜的大马路上也能遇见明星!我的心里有种异样的感觉,说不出是激动,还是自卑。有钱果然很拽,开着小跑四处乱转,玩的也爽,不像我们这些兜里没钱,口袋比脸还干净的小瘪三。
路上 下
带着羡慕还有丝无所谓的眼神看了他们一眼后,我收回了目光,继续赶往今夜的目的地——飞渡。耳边隐约传来了哄然的笑声,我知道那笑声是从那辆跑车上传来的,心里的预感告诉我,车里的男生们又找到了什么让他们兴奋、过瘾或者是打趣的话题了,而我就是那个不幸的牺牲者,那个被他们打趣的对象。
看着小跑在我面前越跑越远渐渐消失,我恨恨的咬了下牙,低声骂道:“拽个屁呀,不就是出名了吗?没出名之前,你们还不知道有多寒碜呢!”
减慢了滑板的速度,我收拾了下恶劣的心情,然后继续向目的地滑去。
不远处,“飞渡”那两个闪着七彩光芒的大字,在夜色中已经变得格外明亮,格外耀眼,格外的诱惑人心。而我在到达目的地之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想骂人,因为我看见了飞渡停车场上停着的,那辆已经将篷升起来的小跑。
哟,还以为你们真的很有钱,能大大咧咧的挥霍呢,感情也是帮抠仔!有本事你们别把那车的顶篷升起来啊,不是有钱吗?不是名人吗?不是偶像吗?姑奶奶买桶油漆倒你们车里,看你们还拽!
恶狠狠的正盯着那小跑车心里暗骂着过瘾,耳边就传来一句熟悉的声音:“小妖?你是不是极度的、异常的羡慕那车啊?从你刚才来这以后,你就一直盯着那车,眼珠子连动都不动,你不至于吧?”
回望着小冬,我面无表情的说道:“我买不起还不能看看啊?”
“切,跑这来看车,有你的!对了,赶快进场啊,我看到我的梦中情人了,他刚进去不久。”
听小冬这么一说,我不禁打量起了她穿的衣服,上身是裸露着双肩的黑色吊带敞衫,下身则是紧紧包着臀部的牛仔短裤。腰间还寄着一条宽大亮眼的古铜色皮带,再配上她脚上穿着的那双耐克矮腰运动鞋,的确让人觉得赏心悦目。
我们边往飞渡里边走,边说着话,就听小冬问我说:“喂,你又买了双匡威?”
“嗯!”
“你整个就是个匡威迷!我就看不出来匡威哪里好!”
斜瞟了眼小冬,我回答道:“谁叫咱喜欢罗德曼呢?偶像的力量是无穷的,为了偶像、为了罗德曼,我就认匡威!”
“罗德曼,罗德曼,那个现在都是个老头子,绰号坏小子的家伙有什么好?打球那么臭!真没觉得他怎么样。”
“别诋毁我心中的偶像,他可是篮板王!”我回答道,“你知道什么叫篮板王吗?比起NBA其他的球星,我更喜欢大器晚成的他。”想起那个早已不会在NBA赛场出现的坏小子罗德曼,我自己都纳闷为什么会那么喜欢他。也许是因为他的那个太阳纹身,也许是因为在我年幼的那段日子里,听他的负面报道也是我生活的一种享受,一点刺激吧。嘴里还想再说些什么,就觉得我们两个眼前一黑,已经走进了飞渡的内部。
宽敞的舞池内,很多人随着音响传出来的强劲节奏扭动着腰身,而我却在寻找一个合适的座位坐下。现在连DJ都还没有上场,急什么急?要活动身体,也要有够劲的音乐才行啊!
站定身子,我用眼睛向四周打量了一番,就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