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我说,别忘了带条冻成冰棍的尿柱过来。
然后我和他像疯子一样奸笑,心里直发虚。
我到海大后,发现里面的女生并没有传说中的黑如鬼,甚至连焦碳的程度都没达到。不过太阳却是比烤炉还毒。正午我们都躲在寝室里像海龟一样不敢探出脑袋。室友光着膀子在我眼前晃动,一根根肋骨整整齐齐,像是铁轨,灰尘裹着热气在上面呼啸而过。有人把番薯放在阳台上阳光一下,不一会儿整栋寝室楼便飘满了烤番薯的浓香。如果你有材料,还可以煎个煎饼。
虹←桥书←吧←BOOK。←
第60节:岑孟棒:灰锡时代(3)
很多人都把头发剃得只剩下牙刷一样短,因为黑色的头发最能吸收热量,盖在脑袋上就会把脑袋烤焦。我不喜欢剃头发,每次想到自己的一颗大好头颅任陌生的理发师摆弄,我就会怒不可遏。杭州在电话中知道此事后,建议我去把头发染成白色,他说,今年流行这个。他还说,如果不反对,我还可以试着长成仙人掌的模样,那样就比较抗炎热。
在这样的太阳底下,学校里出现了一群新新人类:他们每人戴两副眼镜。据我的调查,那群人全是远视眼。如你所知,远视眼镜其实是凸透镜,对光线有聚集作用,所以他们若有胆子戴眼镜出来,就会没眼珠子,并且整个脑袋都会烤成一个猪头。万不得已,他们在远视眼镜外又戴了一副墨镜,虽然累赘,而且巨大的重量把他们的鼻子压得不见了鼻孔,还把耳朵拉得像刘备,但毕竟是活人一个。
我幸灾乐祸地看了看太阳,但路上的他们却让我悲伤地想起阿炳。
我在小店买了一瓶冰镇矿泉水,一不小心掉了瓶盖。我喝了一口,沁人的凉意只传送到喉咙以下12厘米处便戛然而止。水到胃的时候,已经是暖的了。太阳已经照进了我的食道和整个生命。我无可奈何地提着没盖的瓶子上楼,喝第二口时,发现瓶子已是空的。我眯着眼试图在瓶底或瓶壁找到一个小孔,但是我失败了。我终于明白水是被蒸发完的。所以在海南你不会有眼泪,才盈眶,就被晒成了盐。
我开始担心自己的灵魂是否也会被蒸发掉……如果我还有灵魂的话。
在炎热中我昏昏欲睡,床成了我的肉体巢穴和精神家园。我知道在床上可以干很多事,包括一件意义重大讲究配合的事,但我只选择睡觉。好像古龙说过,人的睡觉的欲望比性欲更加强烈。我相信,特别是处于无处不在的炎热带来的疲倦中。
另外,我在很多场合都能安然入睡,比如课堂,再比如食堂。而且,以往我只能趴着睡,现在已发展到坐着睡,距我站着睡甚至走着睡的宏伟目标又进了一大步。我很担心别人会叫我猪,但他们却给了我另外一个称呼:睡神。如果我没有记错,在高中我是被叫做〃睡侠〃的。由侠到神,完成了质的飞跃。
我发现自己还从另一个方向向猪这种动物靠近,那就是吃饭的速度。我老爸曾经有一次在批判国民劣根性时说,中国人在饭桌上花掉了太多时间。这句话使我养成了吃饭如飞的习惯。据说当年关羽温酒斩华雄,出发时倒了一杯热酒,凯旋后酒还是温的。我觉得那酒杯有保温杯的嫌疑。按这个说法,如果在我拿筷时倒酒,等到我放筷,那杯酒还没倒满。(我心里暗笑:那酒杯是痰盂还是马桶啊?)看到我吃饭的样子,如果你是知识分子,你会想起狼吞虎咽和风卷残云;如果你是和平主义大师,你会想起阿富汗的饥民;如果你是农民伯伯,你只会想到槽头的猪。但坐在我对面的同学看到一阵浓烟过后我的饭盒已空时,竖起了他的大拇指说:神速!
以上的两段文字说明,神原来是猪。
曾经我是一个无神论者,也就是说,是一名党的重点培养对象。但有一段时间我爱上了如来佛祖,并决定以后出家当和尚,以便为其奋斗终身。后来又有一段时间,我几乎成为虔诚的基督徒。这是因为我始终无法相信达尔文的进化论。海水里的一个有机小颗粒,长啊长啊,进化啊进化,居然就成了我们现在的模样。那样的话,若干亿年后,如果地球还在,那个长得像章鱼的家伙就是我们的子孙后代。对此,我的老师说,你可以相信冥冥中有种神秘的力量创造了我们并主宰我们的命运,但不必拘泥于某个宗教的教义。也就是说,可能有神存在,但未必就是上帝或如来或阿拉真主。
因此我说的〃神是猪〃言论可以这样理解:如果没有神,就说明我并没骂谁。如果有神,既然他创造了万物,想必肚量大得能开好几艘泰坦尼克,而且猪在神的眼里未必也像在人眼中那样低贱。更何况,在热气腾腾的海南,他老人家应该理解我的怒气冲冲。
▲虹桥▲书吧▲。
第61节:岑孟棒:灰锡时代(4)
我对海南炎热的烦躁是这样结束的:那天我回到寝室解开衬衫纽扣,拿起一本书当扇子扇风的时候,南京来电话。他说,在南京已经开始下雪。他还补充说,那是在一节英语课,他正低着头用手机给他女朋友发短信息,突然他们的英语老师情绪激动地指着窗外喊:Oh!Look!Look!Snowing!然后引起了全班的大呼小叫。
这时,海南的冬天就来了。其表现是阴雨绵绵,偶尔刮点凉飕飕的风,就像老家的初秋。只不过,在老家,此时路边树上的叶子都像得了甲肝,开始面黄肌瘦,而海南仍是一片绿色,像是……我想不出得什么病后人会变绿。
没有哈尔滨的消息,这让我担心他已经死在冰天雪地里。我几经周折打听到了他的电话,打过去却总是忙音,总不至于连电话机都被冻死了吧。
三
海大绿树成荫。这很好理解:没有这些树,我们都会被烤熟。这么好的风景若只是作摆设便是浪费。于是晚上我像幽灵一样穿梭于树和影中,企图捕捉到一些写狗屁诗的灵感。结果捕捉到的是一对对奸夫淫妇。后来想想,觉得这四个字过于激烈,改成了〃偷吃的〃。
如你所知,大学生谈恋爱是不被禁止的。《思想道德修养》上还专门介绍了恋爱的定义及方式,那一套套的理论我看了之后真想挥刀自宫。既然不被禁止,自然泛滥成灾,余杰说北大有一次下水道堵塞,请人来清理时发现,堵塞物是一大堆避孕套。对此,我仍一相情愿地认为,那是大一新生贪玩,当做气球来吹的。
我在黑暗的树丛中听到轻微的让我起生理反应的呢喃以及一种类似于我喝津威时的声响,涌上一股偷窥欲后还是像个君子般落荒而逃。偷吃者的密度同光线亮度成反比,想必在黑暗中更能接近爱情的本质。
在写下这段文字前,教室里只有我一人,写完后我抬头看见又多了四位:两男两女。显然是两对偷吃的。我何等荣幸,居然成了第五者。我回头望望离我较近的那一对,男的好像在给女的讲解一道题,两人的脑袋相距只有0。01厘米,这是为了交流和沟通更加方便,我理解。但那个男生的手为何搂在那女生的腰上,我就很不理解。
既然在灰锡时代我都不可避免地谈到了爱情,就不得不说说女性。在我的一生中,很明显,有一位深爱我的女性,那是我妈。也有一位我深爱的女性,那还是我妈。更明显的是,这同爱情无关。但如果把爱情宽泛地理解为爱的感情的话,上面的情感更加可靠和纯粹些。不过我们所说的爱情,定义狭窄得只让一只蚂蚁容身。
我不止一次问自己:我从什么时候开始怀疑爱情?但一直没有明确的答案。我想也许自己一直都是个信徒。我还想起了我的大伯和相片里的大妈。相信美丽的大妈到死都保持了美丽,因此让大伯为她从一而终。我怀疑大伯和大妈在丝瓜地里有一段罗曼史,可以拍一部名为《瓜地倩魂》的电影而轰动全国。所以大伯把苍老的泪都洒在了那丝瓜地上。
我的表哥和他女友在一个星期天下午逛街回来,恩爱地走在回家的路上,表哥发现路上有个人低着头背对着他们,像是在研究什么。如果不是他一身破烂的衣服,那头长发就可以将他伪装成一位明星或艺术家。表哥学过中国功夫,担心的只是那疯子会掏出一把五四手枪,如果是刀子或者棍子,表哥足以从容应付。
当两人离那疯子只有两米的距离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