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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漫 职业穿越-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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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血点已经布满了玉锁的半面,再有几天,就可以同无涉见面了。
  但这里已经不安全了,必须马上离开。
  秦陌思索,绿芳镇有什么特殊的东西吸引了那个人?那样一个以温和为面具,内里却极为冷静残忍、心计缜密的暗夜之子,是不会没有目的而行动的,他的每个眼神、每句话、每个动作都是经过严密的计算,而在不知不觉间布下棋局,将猎物捕获。
  是图书馆底的密室吗?
  情报太少,无法判断。
  无论如何,他都必须尽快离开这里,只要在镇上稍作打听,就会清楚自己不是这里的原住民。作为一个王,不会允许自己的计划有一个即使是微不足道的漏洞。
  有疑点就要消灭!
  这是每个成功的上位者的首要考虑。
  在街上,之所以没有出手,首先是他的目的没有达成,其次是街上有人,对小镇的包围还没有形成,最后才是自己的表演自然,骗了过去。
  雷文家后面就是幻迹森林的边缘,当初找房子,下意识的就选择了这个容易逃跑的地方,看来自己还是很有先见之名明的。
  将屋里杂七杂八的东西收进空间,秦陌手上没拿任何东西,装作平常的样子,缓步向后走去,世界网游化发动,打开地图,精神力探测同样向四周发动,地图上,自己是黄色,以自己为圆心,一百米内,全是白色的小点标注的普通居民。一百米外,限于精神力的强度,无法探测到。
  没有人监视,看来时间还来得急。运起内力在腿下,烟波飘渺步发动,向森林深处急驰。
  不愿想镇上那些善良的居民的结局如何,因为,人都是自私的,自己无法救下他们,只能保住自己的命。
  说到底,只是自己不够强大。
  站在森林中一棵高大的树顶,远望那冲天滚滚的黑烟,灵视中,无数纠结在一起,扭曲变形的灵魂张大嘴,双手向天,无声的哀号。他可以认出许多的熟人,他们的脸上再没有往日的平和,被恐惧、仇恨、怨恨所污染的灵魂在浓烟中盘旋怒吼。
  弱者的无力啊,生命无法保障,只能在死后怨恨,却无法伤到仇敌的分毫,不愿投生转世,更无法报仇,只能在人世间游荡,最后消失于阳光、射线等等的伤害中。
  转身,离去。
  绿芳镇,图书馆。
  一身黑衣的青年一手捧书,端坐在阅览室中靠窗的位置。窗外,烧毁的建筑冒出冲天的黑烟、几个打伴怪异的人正满脸兴奋的追杀着居民,求饶声、咒骂声、临死前的尖叫与仰躺在街上四分五裂的尸体构成一幅笔墨浓重的人间地狱图。
  一缕阳光从没了脑袋的伊文大婶身上掠过,穿过血色弥漫的大厅,照在专心读书的青年身上。
  他靠在椅背上,一手捧书,一手支在桌子上,露出白色的衬衣袖子,一双圆润的黑瞳波澜不惊的平淡着,安详而温和,好似那午后晒得人懒洋洋的阳光,温暖又不伤人,只是把人一点一滴的拖进它的怀里。
  一只小蜘蛛从房顶掉到青年的面前,青年放下书,孩子一样看着它慢慢顺着尾部的蛛丝往上爬,小蜘蛛一不小心,又往下掉了一段,它毫不气馁,又立刻向上。一次又一次,终于爬上了屋顶,端坐在自己织就的大网中央。
  而青年,也转过视线,翻开一页,继续看书。

  召唤

  古人云:小隐隐于野,中隐隐于市,大隐隐于朝。又有一句话,一滴水融于大海,才能消失于旁人的视线中。
  那个暗夜之子是否会在意自己的逃跑,从而追杀,又或把自己当成一只蝼蚁给放了,秦陌不想赌自己的运气。他只能尽量抹去自己在世间的痕迹,行走在人影中,悄悄的做事,等待无涉的复活,如果有机会,再淘几件宝。
  友克鑫市,一个繁华的大都市。从九月一日到十日,友克鑫有世界最大的拍卖会,每到这个时候,就有无数人从世界各地拥入其中。
  1998年8月20日,秦陌怀揣着只余100万戒尼,来到了这个类似于上海、东京的大城市。
  繁华的背后是更深重的阴影,友克鑫也不例外,他是富人、黑社会的天堂,穷人挣扎的地狱。
  秦陌租住在一条阴暗的小巷里,前面是灯火通明、光亮整洁的高楼大厦,谁又能注意到,穿着西装打着领带,人流拥挤的高楼后,还有一条仅能容一人进出,脚下堆满垃圾、脏水臭味熏天的胡同呢。住在这里的人,有失业的青年,涂脂抹粉的□,收保护费的小混混等等,都是处于社会最底层的人,他们对生活失却了信心,冷漠的心、麻木的表情外,戴着一张张各异的工作式脸孔,或阿谀奉承、或恐吓威吓、或带着程式化的媚笑,就是这些人的真实写照。
  而他们对周围的一切都默不关心,却正是秦陌所需要的。将长发减短,戴了一顶破旧的套头帽,躬腰罗背,踢踏着鞋,经过简单的伪装,就成为一个不引入注目的失业青年,悄无声息的融进这繁华背后的角落。
  买了一台七成新的电脑,窝在房里,每天给玉锁注完念后,上网搜索信息,然后将有用或无用的资料整理、分析。
  这个世界在科技上与自己生前所处的时代真的好像,电脑的构造几乎一样。但也和前世一样,许多机密的信息都被各个强大的组织所封锁。而自己并不是什么黑客、骇客,只能简单的操作、修理一些简单的问题,好多隐秘的信息都收集不到呢,唉,叹气,想起前世老妈教训自己多学点东西时说的一句话,知识总有用到的时候。
  郁闷的靠在床头,闭上眼,好久都没想起那个家了呢,老妈老爸爸的脸都有些想不起来了。曾经左耳进、右耳出,嫌啰嗦的教导,也成了珍藏在心底的金色记忆。
  在宋朝已经二十年了,封建大家长式的爷爷,儒雅的父亲,温柔的母亲,早已成了自己在那个世界中的心灵依靠,即使不理解自己的用意,也默默在背后支持自己,连最重视的子嗣问题,也由着自己任性。直到自己真正的离开了他们,再也见不了面,才感觉到那二十年自己是多么幸福。
  为什么为了所谓的爱情就离开自己的亲人啊,明明很爱很爱他们,却自私的躲在千里之外,让他们担心牵挂,自己就像个被宠坏的孩子,利用家人的对自己的爱达到目的。真的好后悔啊,没有好好的孝顺他们。
  泪无声的淌下,一个人真的好孤独,好难过,握住已经染红半边的玉锁在唇间亲吻,无涉——,无涉——,快回来吧,我真的受不了一个人了。
  流着泪睡去,直到生物钟在第二天的六点将他叫醒。
  窗外还是一片阴沉,这里从来没有太多的阳光。
  洗手洗脸,抹去干涸的泪痕,对昨晚的失控有些吃惊,没想到自己的心理竟然如此脆弱,不过发泄一下也有利于心理健康。自己从前世突然死去后,一直很理智,但是长久以来紧绷的神经快不行了,心底一直对自己将要孤独几生几世有阴影,想要接近周围的人,又怕感情太深,失去后不能承受,因此在心中总留着一条底线,只要稍微超过,就寒毛竖起,警觉的防御或者逃避。对自己的家人也是如此,而无涉却是用强势的手段、春雨润物的方式打破了自己的防护罩,心灵极度渴望而又害怕的自己才会即使知道他对自己的感情,也只稍作挣扎就接受了,实际上,他只是想要有个人陪着他,从而利用了无涉对的感情。但,人是不是都是有些犯贱呢?只有失去,才知道珍惜,才会后悔。无涉为了救他,倒在自己的身上,染红了眼睛,在那一刻,自己才真正爱上了他,才从心底感到痛苦,才会为了一个人伤心了十年。真正的爱情是不会因为时间而退色。
  来到这个异世界后,先是为了生存,没有时间去想,也压着自己不要想。但是,昨晚,压抑的思念终于再也止不住,喷涌而出。他意识到,宋朝的父母也像前生的父母一样,再也见不到了,随着时间,随着新的转生,被新的父母代替,连样子也变得模糊。
  想起当时的自己为了将来离开的痛苦,拒绝接受家人,为了爱人,让父母担心,多么愚蠢!珍贵的时间被浪费,明明可以更好、更婉转的解决无涉的事,可是,一切都晚了。
  唯一的庆幸是自己是整个人穿过来,没有留下尸体,家人不会太过伤心,还会守着一线希望等待自己回家。
  沁凉的水激醒神志,后悔是最无用的东西,把握好现在,才能让将来不用再体会这种酸涩、心痛的感觉。
  首先,唤醒无涉的魂。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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