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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不说永远-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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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你们期望太高?”   

  “可以这么说。你贴在嘉年华上的《颠覆》,是方客侠在三更半夜打包发给我的。不瞒你说,我俩还为作者的性别打了一赌,他说是男的,我说凭我阅人无数的功力,这铁定是个美眉。不过我自己也没把握,心想赌百分之五十的可能性也好。”   

  齐浩把吃完的铁签子掷回桶里,拽了点脏兮兮的卫生纸擦着手继续说:“可这个捣麝老不出现,我们都有点沉不住气。我这么跟你说吧,方客侠他是因为你的小说对你感兴趣,我是因为这个赌对你感兴趣。”   

  我点点头,有点明白过来,“就是说这个捣麝是长是扁是高是矮是美是丑你都不在意,只要她是个母的就行?”   

  齐浩爽快地说:“对!”   

  我真想踢他。   

  “这顿你请。”   

  “我请就我请,老板,多少钱?”   

  齐浩付了钱,追上我。   

  “打游戏去不?”   

  “不去,我对那玩意不感兴趣。”   

  “那你自己回学校,我去玩会儿。”他急急地跑了。   

  我一个人沿着马路慢慢地走着,回味他的话。   

  我到底是一个怎样的人?   

  个性?不激烈,不突出,什么都可以容忍,动不动就满足现状,不思进取——可是却本能地反抗安逸的生活。   

  外表呢?梦想漂亮到有足够的回头率,也深深为此努力改造——可是一不留意就露出邋遢本质。   

  离回学校的时间还早,我找个路边凉亭坐下来,打开方客侠还我的牛皮纸袋,抽出里面的小说读。   

  信手翻看,心里想:我写得真有这么差?   

  虽说一心喜爱写作,从8岁起就没变过,但我对自己已经写成的东西全然没有感觉,就好像只是为了体会写作过程的快感,对于文章本身的质量倒完全不在意。所以要我评价自己写的东西究竟是好是坏,我只有一头雾水。   

  明明是自己写的小说,我却只有陌生的感觉。   

  这并不是偶然,我在写作方面就好像得了失忆症,刚写完的东西,隔几天再看就毫无印象,甚至会发出“我写过吗”的疑问来。   

  让方客侠看得如痴如醉的《颠覆》,我一样没什么印象,更谈不上评价好坏。   

  我把书和牛皮袋子一古脑扔进书包里,想掏手机出来看一眼几点了。   

  但是摸来摸去,浑身口袋都摸遍了,就是不见棱角分明的手机。   

  我像身上长了虱子一样乱抖乱搔,路人无不侧目。   

  不会丢了吧……可是翻几遍都是同样结果,我也不得不相信这个残酷的事实。手机这种东西丢在路边难道还会等着我回去认领吗?自认倒霉吧,丢就丢了。   

  这么一想,我便无所谓地背上书包,像什么事也没有发生样地往学校走。   

  走到校门口的时候和齐浩碰了个正着。   

  他奇怪地看着我,“怎么才到?”   

  “路上玩了一会儿。”   

  “路上有什么好玩的?”他不能理解地上下瞥我几眼,“对了,我发信息给你,让你给我请假你怎么不回呀?害我只好跑回来上课。”   

  “霉就一个字,刚发现手机丢了。”   

  齐浩疑惑地看着我,“骗人。”   

  “骗你干吗,你要搜身吗?”我自顾自地拔腿往里走。   

  齐浩将信将疑地追上我,“怎么一点悲痛的神情都看不见?真丢了?”   

  “是丢了呀!”我不耐烦地说,“反正也找不回来,不就一手机吗,值得为它死去活来?”   

  “喝,豁达!”齐浩笑,“这话谁都会说,但是能做到的,我还真没见过有哪号神仙,除非他钱多。”他笑看我几眼,“像你这样穷得连衣服都几个礼拜不换的,明显是真豁达。”   

  我反唇相讥:“你不也几个礼拜不换衣服?”   

  “那不一样,我是男生呀,而且我这衣服裤子都是好几百呢,当然得穿够本才行。倒是女人这种生物,居然能几个礼拜不换衣服那也算少见了。周月年你承认不?”   

  “少见也不代表没有。”   

  虽然我对丢手机这样的事看得很开,但不方便的时候还是难免悔恨自己的马虎。比如急着打电话却非得到处找公用电话亭,找到了还得排队这样的情况下,我对手机的思念和爱就愈加浓烈。         

▲虹桥▲书吧▲BOOK。▲  

第32节:一直不说永远(32)         

  虽然只是不足1000块面临下市的诺基亚淘汰款……但是发起短信来实在没有比它更快更爽的了。   

  我要赶快交稿,混一部手机钱!   

  叹息之余,我握拳狠狠地发誓。   

  当我在家里疯狂地把一部手机钱赶出来时,接到一个电话。   

  “喂?”   

  “喂,你是谁?”   

  我莫名其妙地看着电话,“你打过来的,还问我是谁?”我说,“你好,你找谁?”   

  那边继续说:“我不知道我要找的人叫什么名字。”   

  我想那你怎么不打到派出所去呀,正打算挂电话,那头说:“这样吧,你认识齐浩吗?”   

  “原来是齐浩的朋友。”我说,“认识啊,不过你找我干吗?”   

  他说:“鬼才认识齐浩,只是这部手机里有他发的信息——你们有没有人丢了手机?”   

  我这才有点头绪,立刻“呸”的一声:“你早说谁丢手机不就得了!”   

  “Kao,你还横了你!”   

  那头破口大骂。   

  我们约在市中心的麦当劳见面,电话里他告诉我说他穿黑色皮裤、咖啡色夹克,把我吓了一跳,不会是不良青年吧?   

  我刚要告诉他我什么打扮时他说:“没关系,我知道你什么样,你的手机上不是有大头贴吗?”   

  我只好在麦当劳里等穿黑色皮裤、咖啡色夹克的不良青年,我忽然想他会不会向我要钱?   

  权衡了一下,决定如果不是多到足够我重新买一部手机的话,给就给吧。   

  正在想这个问题,忽然听到服务生响亮地说:“欢迎光临麦当劳!”我慌忙抬头看去,只见一个咖啡色的硕大肚子出现,一愣之下才发现那是个孕妇,穿了咖啡色的背带裤。   

  我发现我已经对咖啡色敏感起来,摇摇头继续盯着窗外,冷不丁目光落到孕妇身边的男人身上。他扶着她,一只手撑着弹簧门,等她进来后,让她坐在靠近窗口的位子上,自己到柜台排队。我不禁感叹真是个模范的好丈夫,可是为什么穿着黑色的皮裤,而且上身偏偏是咖啡色的夹克?   

  里面很热,他脱下了夹克系在腰上,挽起的T恤袖管下露出半截刺青,腕骨挂一条黄铜手链。   

  我用笔记本挡着脸,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的侧影。   

  他个子很高,一双笔直的长腿尤其吸引人注意。除了皮裤,而且是黑色皮裤,绝对没有哪种裤子能够把这个人的身材优势发挥得如此淋漓尽致。   

  我摸索到可乐的吸管,塞进嘴巴里“唆”了一下,不经意间瞥到旁边一桌的女孩子正在放肆地注视他,她对面男朋友样的男人正抓狂地敲桌子问她眼睛飞哪去了。   

  浑然不知的他买了一堆薯条鸡块后拎在手里,把那孕妇扶起来,和来时一样,为她开门,小心翼翼地走了出去。   

  我收回视线,可惜呀,虽然穿着描述中的衣物,但肯定不是。   

  正打算继续等下去,只见门开了,先前走出去的他又折回来,在餐厅里四处找人的样子。   

  他看到我这里的时候,我赶紧把头埋下去。   

  八成是他!我心里狂吼:二百五周月年,干吗低头,不想要手机了?   

  这样一想,立刻抬起头来,但是他已经不在那里了。   

  走了?我急忙站起来,四下扫视。背后传来一阵怪异的歌声:“你爸爸大肚皮呀哈,恭喜恭喜你!”那是我对着手机录的自定义铃声,本人亲自演唱,世间仅有,独一无二。   

  我尴尬地回过头,他用确定的目光,先看了我一眼,然后拇指按掉非接听键,抬起一条腿跨过我对面的椅子,坐下。   

  我也坐下来,忍不住问了一句:“刚才那孕妇……”   

  “不认识。”   

  我心下大慰,这个人心肠很不错嘛,不认识的孕妇都照顾得这么周到,绝对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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