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有靠轩墨,还好那名“精英子弟”修为不高,要再高一点,重伤地他就没办法作到在神不知鬼不觉中窜到面前去扇别人耳光。
“交出惊雷魔头,我等自会离去,否则……”
“怎么?难道还要强攻我星云宗不成?那好,本君在殿上等着诸位。谁能到我请他喝酒。哈哈!”这话刚一完数十道至强气息从星云宗内升天而起,众人脸色皆变,听说星云宗人丁为兴旺才打算群起而围之,但他们忽略了一个问题:人是少,但个个都高手。
方信满意的点点头。青冥子的时机把握的刚刚好,他从猪背上下来,走到轩墨身边拍拍他的肩,“诸位想进也可以,这位是我师弟。单挑若有人胜了他。我就让你们进。”无耻啊,无耻。在场的最多也不过就是渡劫前期的修为罢了。就算如此,也是各派顶了天的大人物,能跟轩墨比?血尊还差不多。
见有人摩拳擦掌准备上前,方某人又往嘴里送了一颗朱果,坐在七彩莲台上荡着小脚儿,纯良的说:“啊,忘了跟各位说,我师弟曾经跟妖皇焰华打成平手哦。平手呢,真是的,丢尽你师兄我地脸了。”
轩墨白了他一眼,有本事你去试试,平手你还嫌。
他反白了轩墨一眼,不理他接着说:“焰华你们知道吧,就是重雾之森的那个。焰华呀,噫?说起来我好像是他小舅子。可我明明记得是自己是天宵小太子,怎么又变成是他小舅子了呢?对呀,秦越那呆木头是我姐夫不是吗?唉,人老了,好多事都记不啦,我记得米粉还欠我债来着……”
米粉听到这话一定郁闷至极,他嘛时候又欠债啦?
“对了,还不知各位如何称呼?在下邪酒君,姓呀?你们只需知道我姓方就行。”方某人继续装。“其实见着各位这阵式我还真有点怕,说实话,我星云宗人真是少的可怜,站出来也就百多个吧,你说人少也就算了,偏偏还不争气,不好好修炼,这百来号人,像我师弟这种烂修为地也就刚刚那十来个,像我这么烂的也是十来个呀,剩下的那些师弟们就更不争气啦,渡劫期的才几个,大部分都是合体期的呀。合体期的,这么低怎么拿出来见人啦,说起来都无颜见师祖呀……”说着方某人用衣角抹眼泪,似乎真是无颜面对天地,痛哭失声。
轩墨暗地里送了他一根中指。
“切,一边呆着去。”方某人轻轻踹了他一脚。
“在下资质也是平常啊,修了几百年了才修了这点本事出来,生平也没什么爱好,就是爱交些朋友,不知在下的那些朋友大家认识不?其实他们不算太出名,大家不认识也是正常的,南宫若林好像除了炼器什么也不会,君不遇不过剑耍得好点罢了,寒天就他身下的那匹马还不错……对了,不知大家有没有见过我这匹猪猪,骑这猪猪的都是我兄弟很好认地。”
有人表情抽痛,骑猪的那些可都是十足十的疯子,而且他指出来的哪个不是雄霸一方的大人物?方信邪笑:“大家觉得我师弟实力太强想我挑战也成。我地姐夫、哥哥、外公、兄弟都很明白事理的,万一我有个什么损伤,吐个小血呀,被割个伤口什么的绝对绝对不会找你们的麻烦,虽然我外公就我这么一个外孙,焰华和秦越就我这么一个小舅子,陈家和封家那些小崽子也不会找你们麻烦的,我这位太上长老一年总要吐几回血嘛,呵呵,放心没事地。”
没事个屁?在场地各位脸色铁青,喑地里咒骂他,若他说的都是真地,这些人还真拿他没办法。我靠,光星云宗的实力就这么蛮横,合体期的不能出来见人,那他们这些出窍期的呢?直接跳崖死了算了。天宵的小太子,焰华的小舅子,星云宗的大弟子,陈封两家的太上长老?干脆直接说是鸿钧老祖的儿子算了。
妈的,那不是一动他就要牵扯进天宵、重雾之森、幡蓠山、九华宫、陈家、封家、南宫家?谁都知道南宫家与陈家共同进退,而南宫若林的侍女霜雪如今是九华宫的掌门,其她三位侍女的夫君都不是善茬,杀起人来比疯子还疯,绝不手软。其实如果算上惊雷的话,还会有叶家、君家和李家。
当然,也有很多人对方大官人如此牛叉的身份表示质疑,仿佛印证了的话般,从星云宗的护山大阵中走出三十多位修真者,他们或男或女,或老或少,有的甚至还是孩童,但无一例外修为都高的吓人,三十多位修真者中居然没有一个修为下了合体期,却是那些老不死和育灵池里的小莲花们出来了一大半。
一艘极速云舟飞来,站在最前头的正是方越,在他一侧秦越正搂着方翩翩。
一阵猪酣,由大雄带队,痞子军团到来。
一声凤鸣,霜雪到。
八匹雪狼拉着一座焰冰火晶车,车上的焰华慵懒得冲着大家一笑,而他一只手搂的正是封晋。
一道冲天的黄金箭光,米粉御箭而来。
大头和南宫若林直接瞬移到方某人的身后,而他们身后站着三位丰姿绰约的女子,她们的腰上各横着一双大手,大手的主人宠溺地望着她们,正是绿萼、彩衣、红宵和他们的夫君,只是没想到红宵的夫君居然是和她不对味的白虎。
君不遇也隐在队伍里向他招手,旁边居然还有前来凑热闹的轻疯子。很好,很强大。围捕惊雷的人顿时被这阵式吓到了,那家伙说的居然都是真的。
所有人都在心里咒了一声:靠!
哈哈,方某人大笑,他只是试着发了一下传讯玉简,没想到都到啦,真给他面子,很好,十分好。
“咦,今天什么日子?好热闹呀。”他纳闷地抠抠头,望向轩墨,轩墨耸耸肩表示不知,结果这二人齐齐被人鄙视了一遍。
“还是那么无耻呀。”红宵感叹,其余三女纷纷点头,包括不爱言辞的霜雪。
“对了,我刚刚说什么来着?哦对,只要打赢我就可以进我星云宗,谁来呀?我受点伤,吐点血没事的。”他话还没说完,就见无数道凶狠的目光朝所谓的正道之士扫去,威压铺天盖地袭来,憋得人喘不过气。
“大家别生气嘛,比试嘛,受伤再所难免,今天如果我输了只怪我学艺不精,死了也是自己倒霉,只是没办长伴外公、大伯、大哥、表姐、姐夫以及各位兄弟姐妹左右有些遗憾罢了,不过大家清明记得在俺坟前上柱香,烧个纸。”这话一出,所有的威压同时转换成了杀气。
方信,人,不能太无耻了哇!
这是他的外公、大伯、大哥、表姐、姐夫以及各位兄弟姐妹传音给他的话。(太无耻鸟
终卷
第一百六十七章 化作春泥更护花
方信见成效差不多了,也懒得和他们东扯西扯,跷着二郎腿坐到莲台上:“嘿嘿,不瞒各位说,惊雷是我罩的。”他笑盈盈地看着四周,“想要惊雷先过本大爷这关,我人手也不多,就这么些个。”
这还叫人手不多?光重雾之森就他妈顶上半个道门了。众人闷哼,敢怒不敢言。
方信食指在大腿上规律得敲着,狗急了会跳墙,更何况是人呢?
“本君也不是不通情理之人,各位追捕惊雷无非就是因为他是魔头。我星云宗也是道门一脉,自然也不会袒护一个魔头。”方信右手一摊,从他手掌中飞出一滴黑色的小血球,血球魔气逼人。众人看到那血球面露贪婪之色,方信冷哼一声,将那颗血球射入高中,立刻有无数道剑光追了去。
“惊雷已褪去魔身,如今是我星云宗的大弟子,在报仇的尽管过来,别他妈拿除魔卫道说事儿。”方某人一拂袖带着他的外公、大伯、大哥、表姐、姐夫以及各位兄弟消失在了山门。这时哪里还有人顾及得了他们,都去抢血刹王的精血的去了。
突然一道魔气冲天而起,将靠近魔血的人全部轰动了渣,血尊握着那滴魔血大笑,“全都是白痴。”他笑声一滞,“星云宗的人果然不好对付啊。”然后用魔焰将它焚烧成气,这滴魔血被玉玄机做了手脚已经不能再用了。
“玉玄机,我等着。”血尊将斗篷掀开,居然是血相老祖,他大吼一声,无数血虫从体内飞出,钻入这些修真者的体内,控制着他们自相残杀。星云宗的山门俨然变成了修罗地狱,残肢断手臂随处可见,还有血虫啃噬着。
战到最后只剩完整的五人。血相老祖带着他们满意离的开了,走时吩咐埋伏在星云宗四周的人。如果见到惊雷必杀之,他知道的魔门密秘太多了。
宗内的各位通过玉镜将屋外的一切都印在了眼底。
“操,真他妈恶心!”大雄第一个发表感叹,不过却被方某人狠狠踹一脚。
“小声点儿,要是岔了里面人地心,老子把你头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