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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史-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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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犯淑静,淑静乃抱幼女投河死。

黄仲起妻朱氏,杭州人。至正十六年,张士诚寇杭州,其女临安奴仓皇言曰:

“贼至矣,我别母求一死也。”俄而贼驱诸妇至其家,且指朱氏母子曰:“为我

看守,日暮我当至也。”朱氏闻之,惧受辱,遂与女俱缢死。

妾冯氏,见其母子已死,叹曰:“我生何为,徒受辱耳!”亦自缢死。继而

仲起弟妻蔡氏,抱幼子玄童,与乳母汤氏皆自缢。及暮,贼至,见诸尸满室,执

仲起将杀之,哀求得脱。贼遂尽掠其家财而去。

焦士廉妻王氏,博兴人,养姑至孝。至正十七年,毛贵作乱,官军竞出虏掠。

王氏被执,绐曰:“我家墓田有藏金,可共取也。”信之,随王氏至墓所。王氏

哭曰:“我已得死所矣,实无藏金,汝可于此杀我。”乃与妾杜氏皆遇害。

又有赵氏者,平阳人,年二十,未嫁。寇乱,赵被驱迫以行,度不能免,绐

贼曰:“吾取所藏金以遗汝。”贼信之,遂还,投于厕而死。

陈淑真。富州陈璧之女。璧故儒者,避乱移家龙兴。淑真七岁能诵诗鼓琴。

至正十八年,陈友谅寇龙兴,淑真见邻妪仓皇来告,乃取琴坐牖下弹之。曲终,

泫然流涕曰:“吾绝弦于斯乎!”父母怪,问之,淑真曰:“城陷必遭辱,不如

早死。”明日贼至,其居临东湖,遂溺焉。水浅不死,贼抽矢胁之上岸,淑真不

从,贼射杀之。

时同郡李宗颐妻夏氏,名婉常,亦儒家女。与女匿居后圃中,贼至,挟其女

共投井死。

秦闰夫妻柴氏,晋宁人。闰夫前妻遗一子尚幼,柴氏鞠如己出。未几柴氏有

子,闰夫病且死,嘱柴氏曰:“我病不复起,家贫,惟二幼子,汝能抚其成立,

我死亦无憾矣。”闰夫死,家事日微,柴氏辛勤纺绩,遣二子就学。至正十八年,

贼犯晋宁,其长子为贼驱迫,在围中,既而得脱。初在贼时,有恶少与张福为仇,

往灭其家。及官军至,福诉其事,事连柴氏长子,法当诛。柴氏引次子诣官泣诉

曰:“往从恶者,吾次子,非吾长子也。”次子曰:“我之罪可加于兄乎!”鞫

之至死不易其言。官反疑次子非柴氏所出,讯之他囚,始得其情。官义柴氏之行,

为之言曰:“妇执义不忘其夫之命,子趋死而能成母之志,此天理人情之至也。”

遂释免其长子,而次子亦得不死。时人皆以为难。二十四年,有司上其事,旌其

门而复其家。

也先忽都,蒙古钦察氏,大宁路达鲁花赤铁木儿不花之妻,以夫恩封云中郡

君。夫坐事免官,居大宁。至正十八年,红巾贼至,也先忽都与妾玉莲走尼寺中,

为贼所得,令与众妇缝衣,拒不肯为。贼吓以刃,也先忽都骂曰:“我达鲁花赤

妻也,汝曹贼也,我不能为针工以从贼。”贼怒杀之。玉莲因自缢者凡三,贼并

杀之。

先是,其子完者帖木儿,年十四,与父出城,见执于贼。完者拜哭,请以身

代父死。贼爱完者姿秀,遂挈以从。久之,乃获脱归,访母尸并玉莲葬焉。

吕彦能者,陵州人。至正十八年,贼犯陵州,彦能与家人谋所往。其姊久嫠

居,寓彦能家,先曰:“我丧夫二十年,又无后,不死何为?苟辱身,则辱吾弟

矣。”赴井死。其妻刘氏语彦能曰:“妾为君家妇二十八年,兹不幸逢乱离,必

不负君,君可自往,妾入井矣。”彦能二女及子妇王氏、二孙女,皆随刘氏溺井。

一门死者七人。

刘公翼妻萧氏,济南人,有姿色,颇通书史。至正十八年,闻毛贵兵将压境,

豫与夫谋曰:“妾诗书家女,誓以冰雪自将,傥城陷被执,悔将何追?妾以二子

一女累君,去作清白鬼于泉下耳!”夫曰:“事未至,何急于此!”居亡何,城

陷,萧解绦自缢死。

袁氏孤女,建康路溧水州人,年十五。其母严氏,孀居极贫,病瘫痪卧于床

者数年,女事母至孝。至正十二年,兵火延其里,邻妇强携女出避火,女泣曰:

“我何忍舍母去乎,同死而已!”遂入室抱母,共焚而死。

徐允让妻潘氏,名妙圆,山阴人。至正十九年,与其夫从舅避兵山谷间。舅

被执,夫泣以救舅脱,夫被兵所杀,欲强辱潘氏。潘氏因绐之曰:“我夫既死,

我从汝必矣。若能焚吾夫,可无憾也。”兵信之,聚薪以焚其夫。火既炽,潘氏

且泣且语,遂投火以死。

又诸暨蔡氏者,王琪妻也。至正二十二年,张士诚陷诸暨,蔡氏避之长宁乡

山中,兵猝至,有造纸镬方沸,遂投其中而死。

赵洙妻许氏,集贤大学士有壬之侄女也。至正十九年,红巾贼陷辽阳,洙时

为儒学提举,夫妇避乱匿资善寺。洙以叱贼见害,许氏不知也。贼甘言诱许氏,

令指示金银之处,许氏大言曰:“吾诗书冠冕故家,不幸遇难,但知守节而死,

他皆不知也。”贼以刃胁之,许氏色不变。已而知其夫死,因恸哭仆地,骂声不

绝口,且曰:“吾母居武昌,死于贼,吾女兄弟亦死贼,今吾夫又死焉。使我得

报汝,当醢汝矣。”遂遇害。寺僧见许氏死状,哀其贞烈,贼退,与洙合葬之。

张正蒙妻韩氏,绍兴人。正蒙尝为湖州德清税务提领。至正十九年,绍兴兵

变,正蒙谓韩氏曰:“吾为元朝臣子,于义当死。”韩氏曰:“尔果能死于忠,

吾必能死于节。”遂俱缢死。其女池奴,年十七,泣曰:“父母既死,吾何以独

生!”亦投崖而死。

又何氏者,处之龙泉县季锐妻也。因避兵于邑之绳门岩,贼至,何氏被执。

欲污之,乃与子荣儿、女回娘投崖而死。

刘氏二女,长曰贞,年十九;次曰孙,年十七。龙兴人,皆未许嫁。陈友谅

寇龙兴,其母泣谓二女曰:“城或破,置汝何所?”二女曰:“宁死不辱父母也。”

城陷,二女登楼,相继自缢。婢郑奴,亦自缢。

于同祖妻曹氏,茶陵人。父德夫,教授湖、湘间,同祖在诸生中,因以女妻

焉。至正二十年,茶陵陷,曹氏闻妇女多被驱逐,谓其夫及子曰:“是尚可全生

乎!我义不辱身,以累汝也。顾舅年老,汝等善事之。”遂自刭死。妾李氏惊,

抱持之不得,亦引刀自刭,绝而复苏,曰:“得从小君地下足矣。”是夕死。

李仲义妻刘氏,名翠哥,房山人。至正二十年,县大饥,平章刘哈剌不花兵

乏食,执仲义欲烹之。仲义弟马儿走报刘氏,刘氏遽往救之,涕泣伏地,告于兵

曰:“所执者是吾夫也,乞矜怜之,贷其生,吾家有酱一瓮、米一斗五升,窖于

地中,可掘取之,以代吾夫。”兵不从,刘氏曰:“吾夫瘦小,不可食。吾闻妇

人肥黑者味美,吾肥且黑,愿就烹以代夫死。”兵遂释其夫而烹刘氏。闻者莫不

哀之。

李弘益妻申氏,冀宁人。至正二十年,贼陷冀宁,申语弘益曰:“君当速去,

勿以我妇人相累。若贼入吾室,必以妾故害及君矣。”言讫,投井死。

弘益既免于难,再娶安氏。居二岁而弘益以疾卒,安氏时年三十,泣谓诸亲

曰:“女子一适人,终身不改。不幸夫死,虽生亦何益哉!”乃窃入寝室,膏沐

薰裳,自缢于柩侧。

郑琪妻罗氏,名妙安,信州弋阳人。幼聪慧,能暗诵《列女传》。年二十,

归琪。琪家世宦族,同居百余口,罗氏执妇道无间言。琪以军功擢铅山州判官,

罗氏封宜人。至正二十年,信州陷。罗氏度弋阳去州不远,必不免于难,辄取所

佩刀淬砺,令銛甚。琪问何为,对曰:“时事如此,万一遇难,为自全计耳。”

已而兵至,罗氏自刎死,时年二十九。

周如砥女,年十九,未适人。至正二十年,乡民作乱,如砥与女避于邑西之

客僧岭,女为贼所执。贼曰:“吾未娶,当以汝为妻。”女曰:“我周典史女也,

死即死,岂能从汝耶!”贼遂杀之。如砥时为绍兴新昌典史。

狄恒妻徐氏,天台人。恒早没,徐氏守节不再醮。至正二十年,乡民为乱,

避难于牛囤山,为贼所执,驱迫以前。徐绐之曰:“吾渴甚,欲求水一杯。”贼

令自汲,即投井而死,时年十八。

柯节妇陈氏者,长乐石梁人。至正二十一年,海贼劫石梁,其夫适在县郭。

陈氏出避贼,道与贼遇,被执以行。陈氏且行且骂,贼乱捶之,挟以登舟,骂不

已,忽振厉自投江中。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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