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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其不法,罢天下转运司,海内无不称快。适尚书留梦炎、谢昌元言:“江淮行
省事至重,而省臣无一人通文墨者。”乃命斌迁江淮行省左丞。既至,凡前日蠹
国渔民不法之政,悉厘政之,仍条具以闻。阿合马虑其害己,捃摭其细事,遮留
使不获上见,因诬构以罪,竟为所害。裕宗在东宫,闻之,方食,投箸恻然,遣
使止之,已不及矣。天下冤之。年五十六。至大初,赠推忠保节功臣、太傅、开
府仪同三司,追封郑国公,谥忠毅。
子三人,良知、威、恩。孙一人,敬。皆为大官。
○崔彧
崔彧,字文卿,小字拜帖木儿,弘州人。负才气,刚直敢言,世祖甚器重之。
至元十六年,奉诏偕牙纳木至江南,访求艺术之人。明年,自江南回,首言忽都
带儿根索亡宋财货,烦扰百姓,身为使臣,乃挈妻子以往,所在取索鞍马刍粟。
世祖虽听其言,然虚实竟不辨决也。
十九年,除集贤侍读学士。彧言于世祖,谓:“阿合马当国时,同列皆知其
恶,无一人孰何之者;及既诛,乃各自以为洁,诚欺罔之大者。先有旨,凡阿合
马所用之人皆革去,臣以为守门卒隶亦不可留。如参知政事阿里,请以阿散袭父
职,倘使得请,其害又有不可胜言者。赖陛下神圣,灼知其奸,拒而不可。臣已
疏其奸恶十余事,乞召阿里廷辩。”帝曰:“已敕中书,凡阿合马所用,皆罢之,
穷治党与,纤悉无遗。事竟之时,朕与汝别有言也。”又请以郝祯剖棺戮尸,从
之。寻奉旨钩考枢密文牍,遂由刑部尚书拜御史中丞。彧言:“台臣于国家政事
得失,生民休戚,百官邪正,虽王公将相,亦宜纠察。近唯御史得有所言,臣以
为台官皆当建言,庶于国家有补。选用台察官,若由中书,必有偏徇之弊,御史
宜从本台选择,初用汉人十六员,今用蒙古十六员,相参巡历为宜。”皆从其言。
二十年,复以刑部尚书上疏,言时政十八事:一曰开广言路,多选正人,番直上
前,以司喉舌,庶免党附壅塞之患。二曰当阿合马擅权,台臣莫敢纠其非,迨其
事败,然后接踵随声,徒取讥笑。宜别加选用,其旧人除蒙古人取圣断外,余皆
当问罪。三曰枢密院定夺军官,赏罚不当,多听阿合马风旨。宜择有声望者为长
贰,庶几号令明而赏罚当。四曰翰苑亦颂阿合马功德,宜博访南北耆儒硕望,以
重此选。五曰郝祯、耿仁等虽在典刑,若是者尚多,罪同罚异,公论未伸,合次
第屏除。六曰贵游子弟,用即显官,幼不讲学,何以从政。得如左丞许衡教国子
学,则人才辈出矣。七曰今起居注所书,不过奏事检目而已。宜择蒙古人之有声
望、汉人之重厚者,居其任,分番上直,帝王言动必书,以垂法于无穷。八曰宪
曹无法可守,是以奸人无所顾忌。宜定律令,以为一代之法。九曰官冗,若徒省
一官员,并一衙门,亦非经久之策。宜参众议,而立定成规。十曰官僚无以养廉,
责其贪则苛。乞将诸路大小官,有俸者量增,无俸者特给。然不取之于官,惟赋
之于民,盖官吏既有所养,不致病民,少增岁赋,亦将乐从。十一曰内地百姓流
移江南避赋役者,已十五万户。去家就旅,岂人之情,赋重政繁,驱之致此。乞
特降诏旨,招集复业,免其后来五年科役,其余积欠并蠲,事产即日给还。民官
满替,以户口增耗为黜陟,其徙江南不归者,与土著一例当役。十二曰凡丞相安
童迁转民臣,悉为阿合马所摈黜,或居散地,或在远方,并令拔擢。十三曰簿录
奸党财物,本国家之物,不可视为横得,遂致滥用。宜以之实帑藏、供岁计。十
四曰大都非如上都,止备巡幸,不应立留守司,此皆阿合马以此位置私党。今宜
易置总管府。十五曰中书省右丞二,而左丞缺。宜改所增右丞置诸左。十六曰在
外行省,不必置丞相、平章,止设左右丞以下,庶几内重,不致势均。彼谓非隆
其名不足镇压者,奸臣欺罔之论也。十七曰阿剌海牙掌兵民之权,子侄姻党,分
列权要,官吏出其门者,十之七八,其威权不在阿合马下。宜罢职理算,其党虽
无污染者,亦当迁转他所,勿使久据湖广。十八曰铨选类奏,贤否莫知。自今三
品已上,必引见而后授官。疏奏,即日命中书行其数事,余命与御史大夫玉昔帖
木儿议行之。
又言:“江南盗贼,相挻而起,凡二百余所,皆由拘刷水手与造海船,民
不聊生,激而成变。日本之役,宜姑止之。又江西四省军需,宜量民力,勿强以
土产所无。凡给物价与民者,必以实,召募水手,当从其所欲,伺民气稍苏,我
力粗备,三二年后,东征未晚也。”世祖以为不切,曰:“尔之所言如射然,挽
弓虽可观,发矢则非是矣。”彧又言:“昨中书奉旨,差官度量大都州县地亩,
本以革权势兼并之弊,欲其明白,不得不于军民诸色人户,通行核实。又因取勘
畜牧数目,初意本非扰民,而近者浮言胥动,恐失农时。乞降旨省谕诏中书即行
之。”又言:“建言者多,孰是孰否,中书宜集议,可行者行之,不可则明谕言
者为便。”又言:“各路每岁选取室女,宜罢。”又言:“宋文思院小口斛,出
入官粮,无所容隐,所宜颁行。”皆从之。
二十一年,彧劾奏卢世荣不可居相职,忤旨,罢。二十三年,加集贤大学士、
中奉大夫、同佥枢密院事。寻出为甘肃行省右丞。召拜中书右丞。与中书平章政
事麦术丁奏曰:“近者桑哥当国四年,中外诸官,鲜有不以贿而得者。其昆弟故
旧妻族,皆授要官美地,唯以欺蔽九重、朘削百姓为事。宜令两省严加考核,凡
入其党者,皆汰逐之。其出使之臣及按察司官受赇者,论如律,仍追宣敕,除名
为民。”又奏:“桑哥所设衙门,其闲冗不急之官,徒费禄食,宜令百司集议汰
罢,及自今调官,宜如旧制,避其籍贯,庶不害公。又大都高赀户,多为桑哥所
容庇,凡百徭役,止令贫民当之。今后徭役,不问何人,宜皆均输,有敢如前以
贿求人容庇者,罪之。又,军、站诸户,每岁官吏非名取索,赋税倍蓰,民多流
移。请自今非奉旨及省部文学,敢私敛民及役军匠者,论如法。又,忽都忽那颜
籍户之后,各投下毋擅招集,太宗既行之,江南民为籍已定,乞依太宗所行为是。”
皆从之。二十八年,由中书右丞迁御史中丞,彧奏:“太医院使刘岳臣,尝仕宋,
练达政事,比者命其参议机务,众皆称善。乞以为翰林学士,俾议朝政。”又言:
“行御史台言:‘建宁路总管马谋,因捕盗延及平民,搒掠至死者多;又俘掠人
财,迫通处女,受民财积百五十锭。狱未具,会赦。如臣等议,马谋以非罪杀人,
不在原例。’宜令行台诘问,明白定罪。”又言:“昔行御史台监察御史周祚,
劾尚书省官忙兀带、教化的、纳速剌丁灭里奸赃;纳速剌丁灭里反诬祚以罪,遣
人诣尚书省告桑哥。桑哥暧昧以闻,流祚于憨答孙,妻子家财并没入官。祚至和
林遇乱,走还京师。桑哥又遣诣云南理算钱谷,以赎其罪。今自云南回,臣与省
臣阅其伏词,为罪甚微,宜复其妻子。”皆从之。二十九年,彧偕御史大夫玉昔
帖木儿等奏:“四方之人,来聚阙下,率言事以干进。国家名器,资品高下,具
有定格。臣等以为,中书、枢密,宜早为铨定,应格者与之,不当与者,明语其
故使去。又言事有是非当否,宜早与详审言之。当者即议施行,或所陈有须诘难
条具者,即令其人讲究,否则罢遣。”帝嘉纳之。又奏:“纳速剌丁灭里、忻都、
王巨济,党比桑哥,恣为不法,楮币、铨选、盐课、酒税,无不更张变乱之;衔
命江南,理算积久逋赋,期限严急,胥卒追逮,半于道路,民至嫁妻卖女,殃及
亲邻,维扬、钱塘受害最惨,无故而殒其生五百余人。近者阇里按问,悉皆首实
请死,士民乃知圣天子仁爱元元,而使之至此极者,实桑哥及其凶党之为也,莫
不愿食其肉。臣等其议:此三人者既已伏辜,宜令中书省、御史台从公论罪,以
谢天下。”从之。又言:“河西人薛阇干,领兵为宣慰,其吏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