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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未获贼人,及虽获无可追偿,并于有者名下追征。诸犯徒者,徒一年,杖六十
七;一年半,杖七十七;二年,杖八十七;二年半,杖九十七;三年,杖一百七。
皆先决讫,然后发遣合属,带鐐居役。应配役人,随有金银铜铁洞冶、屯田、堤
岸、桥道一切等处就作,令人监视,日计工程,满日放还,充警迹人。诸盗未发
而自首者,原其罪;能捕获同伴者,仍依例给赏。其于事主有所损伤,及准首再
犯,不在原免之例。诸杖罪以下,府州追勘明白,即听断决。徒罪,总管府决配,
仍申合干上司照验。流罪以上,须牒廉访司官,审覆无冤,方得结案,依例待报。
其徒伴有未获,追会有不完者,如复审既定,赃验明白,理无可疑,亦听依上归
结。
诸强盗持仗但伤人者,虽不得财,皆死。不曾伤人,不得财,徒二年半;但
得财,徒三年;至二十贯,为首者死,余人流远。不持仗伤人者,惟造意及下手
者死。不曾伤人,不得财徒一年半,十贯以下徒二年;每十贯加一等,至四十贯,
为首者死,余人各徒三年。若因盗而奸,同伤人之坐,其同行人止依本法,谋而
未行者,于不得财罪上,各减一等坐之。
诸窃盗始谋而未行者,笞四十七;已行而不得财者,五十七;得财十贯以下,
六十七;至二十贯,七十七。每二十贯加一等,一百贯,徒一年,每一百贯加一
等,罪止徒三年。诸盗库藏钱物者,比常盗加一等,赃满至五百贯以上者流。
诸盗驼马牛驴骡,一陪九。盗骆驼者,初犯为首九十七,徒二年半,为从八
十七,徒二年;再犯加等;三犯不分首从,一百七,出军。盗马者,初犯为首八
十七,徒二年,为从七十七,徒一年半;再犯加等,罪止一百七,出军。盗牛者,
初犯为首七十七,徒一年半,为从六十七,徒一年;再犯加等,罪止一百七,出
军。盗驴骡者,初犯为首六十七,徒一年,为从五十七,刺放;再犯加等,罪止
徒三年。盗羊猪者,初犯为首五十七,刺放,为从四十七,刺放;再犯加等,罪
止徒三年。盗系官驼马牛者,比常盗加一等。
诸剧贼既款附得官,复以捕贼为由,虐取民财者,计赃论罪,流远。诸强盗
再犯,仍刺。
诸强盗杀伤事主,不分首从,皆处死。诸强夺人财,以强盗论。诸以药迷瞀
人,取其财者,以强盗论。诸白昼持仗,剽掠得财,殴伤事主;若得财,不曾伤
事主,并以强盗论。诸官民行船,遭风著浅,辄有抢虏财物者,比同强盗科断。
若会赦,仍不与真盗同论,征赃免罪。诸强盗出外国,其边臣执以来献者,赐金
帛以旌之。诸盗乘舆服御器物者,不分首从,皆处死。知情领卖,克除价钱者,
减一等。
诸盗官钱,追征未尽,到官禁系既久,实无可折偿者,除之。诸守库军,但
盗库中财物者,处死,会赦者仍刺之。诸内藏典守,辄盗库中财物者,处死。诸
造钞库工匠,私藏合毁之钞出库者,杖一百七。监临失关防者,笞三十七。诸盗
印钞库钞者,处死。诸检昏钞行人,盗取昏钞,为监临搜获,不得财者,以盗库
藏钱物不得财加等论,杖七十七。诸烧钞库合干检钞行人,辄盗昏钞出库分使者,
刺断。诸盗局院官物,虽赃不满贯,仍加等,杖七十七,刺字。诸工匠已关出库
物料,成造及额余外,不曾还官,因盗出局者,断罪,免刺。诸盗已到仓官粮,
而未离仓事觉者,以不得财论,免刺。诸盗官员符节,比常盗加一等,计赃坐罪。
诸盗官府文卷作故纸变卖者,杖七十七,同窃盗,刺字;买卷人笞四十七。
诸图财谋故杀人多者,凌迟处死,仍验各贼所杀人数,于家属均征烧埋银。
诸图财陷溺人于死,幸获生免者,罪与已死同。诸图财杀死他人奴婢,即以图财
杀人论。诸奴盗主财而逃,送其逃者,辄杀其奴而取其财,即以强盗杀人论。
诸发冢,已开冢者同窃盗,开棺椁者同强盗,毁尸骸者同伤人,仍于犯人
家属征烧埋银。诸挟仇发冢,盗弃其尸者,处死。诸发冢得财不伤尸,杖一百七,
刺配。诸盗发诸王驸马坟寝者,不分首从,皆处死。看守禁地人,杖一百七,三
分家产,一分没官,同看守人杖六十七。
诸事主杀死盗者,不坐。诸寅夜潜入人家,被殴伤而死者,勿论。
诸于迥野盗伐人材木者,免刺,计赃科断。诸被胁众上盗,至盗所,复逃去,
不以为从论。诸窃盗赃不满贯,断罪,免刺。诸子为盗,父杀之,不坐。诸为盗,
初经刺断,再犯奸私,止以奸为坐,不以为盗再犯论。诸奴婢数为盗,应识过于
门者,其主不知情,不得辄书于其主之门。诸被诱胁上盗,不曾分赃,而容隐不
首者,杖六十七,免刺。诸先盗亲属财,免刺,再盗他人财,止作初犯论。诸先
犯诱奸妇人在逃,后犯窃盗,二事俱发,以诱奸为重,杖从奸,刺从盗。诸瘖哑
为盗,不论瘖哑。诸诈称搜税,拦头剽夺行李财物者,以盗论,刺断,充警迹人。
诸盗米粮,非因饥馑者,仍刺断。诸盗塔庙神像服饰,无人看守者,断罪,免刺。
诸事主及盗私相休和者,同罪;所盗钱物头匹、倍赃等,没官。诸窃盗应徒,若
有祖父母、父母年老,无兼丁侍养者,刺断免徒;再犯而亲尚存者,候亲终日,
发遣居役。诸女直人为盗,刺断同汉人。诸年饥民穷,见物而盗,计赃断罪,免
刺配及征倍赃。诸窃盗,一岁之中频犯者,从一重,论刺断。诸为盗为所得赃与
人博不胜,失所得赃,事觉追正赃,仍坐博者罪。诸父以子同盗,子年未出幼,
不曾分赃,免罪。诸年饥,迫其子若婿同持仗行劫,子若婿减死一等,坐免刺,
充警迹人。诸父为人诱为盗,疾不能往,命其子从之,而分其赃者,父减为从一
等,免刺,子以为从论。诸兄逼未成丁弟同上盗,减为从一等论,仍罚赎。诸兄
弟同盗,罪皆至死,父母老而乏养者,内以一人情罪可逭者,免死养亲。诸兄弟
同盗,皆刺。诸父子兄弟频同上盗,从凡盗首从论。诸父子兄弟同为强盗者,皆
处死。诸夫谋为强盗,妻不谏,反从之盗者,减为从一等论罪。
诸亲属相盗,谓本服綛ī橐陨锨祝按蠊σ陨瞎参橐鲋遥傅林棺渥铮?
并不在刺字、倍赃、再犯之限。其别居尊长于卑幼家窃盗,若强盗及卑幼于尊长
家行窃盗者,綛ī樾」醴踩艘坏龋蠊醵龋谇准跞龋康琳咦挤驳谅郏?
杀伤者各依故杀伤法。若同居卑幼将人盗己家财物者,五十贯以下,笞二十七,
每五十贯加一等,罪止五十七,他人依常盗减一等。诸姑表侄盗姑夫财,同亲属
相盗论。诸女在室,丧其父,不能自存,有祖父母而不之恤,因盗祖父母钱者,
不坐。诸弟为首强劫从兄财,即以强盗论。诸尝过房他人子孙以为子孙,辄盗所
过房之家财物者,即以亲属相盗论。
诸奴盗主财,应流远,而主求免者听。诸奴盗主财,断罪,免刺。诸盗雇主
财者,免刺,不追倍赃。盗先雇主财者,同常盗论。诸佃客盗地主财,同常盗论。
诸同主奴相盗,断罪,免刺配,不追倍赃。诸盗同受雇人财,不以同居论。诸赁
屋与房主同居,而盗房主财者,与常盗论。诸盗同本财者,笞五十七,不以真盗
计赃论。
诸巡捕军兵因自为盗者,比常盗加一等论罪;若自相觉察,告捕到官,或曾
共为盗,首获同伴者,免罪给赏。诸军人为盗,刺断,免充警迹人,仍追赏钱给
告者。诸守库藏军人,辄为首诱引外人偷盗官物,但经二次三次入库为盗,又提
铃把门军人,受赃纵贼者,皆处死。为从者杖一百七,刺字流远。诸见役军人在
逃,因为窃盗得财,杖一百七,仍刺字,杖从逃军,刺从盗。诸军人在路夺人财
物,又迫逐人致死非命者,为首杖一百七,为从七十七,征烧埋银给苦主。
诸妇人为盗,断罪,免刺配及充警迹人,免征倍赃,再犯并坐其夫。诸妇人
寡居与人奸,盗舅姑财与奸夫,令娶己为妻者,奸非奸所捕获,止以同居卑幼盗
尊长财为坐,笞五十七,归宗,奸夫杖六十七。
诸伪僧窃取佛像腹中装者,以盗论。诸僧道为盗,同常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