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隔壁的包厢被打开了,有人走了进去,然后是陈哥的大嗓门:“兄弟,都多久了没来了,你自己说说,如果我不打电话给你,你打算什么时候来看看我这个老大哥啊?不会贵人多忘事忘了我吧。”
“怎么会呢,陈哥。”
那样熟悉的嗓音,深藏在灵魂深处的嗓音,就这样猝不及防的撞入了方穗迭的耳朵里,方穗迭握筷子的手一僵,筷子中夹的食物掉落在了地上,而方穗迭却没有丝毫的感觉。
她魔怔在那个声音里,清朗的熟悉的嗓音,里面带来点她不是特别熟悉的沙哑。
是施敢。
隔壁的,居然是施敢。
是巧合?
还是——
特意的安排?
“不会就好,不会就好。我可是特特意的给你留了个包厢。喜欢吃什么菜,随便点,今天我请客,千万别客气,兄弟。”
一摸一样的台词,方穗迭明白了,明白了陈哥的话,明白了为什么那么敲,施敢会出现,为什么那么巧,他们就在隔壁的包厢。正如陈哥说的,我特特意的给你们留了包厢。
“好啊。”施敢的声音穿透木板传过来,“陈哥请客,我一定不客气。”
施敢点了几个菜,每点一个,方穗迭的心就跳一下。
她记得,这些菜,是他第一次带她到这边吃的,那顿饭,辣得她好几天
94、他爱她? 。。。
开不了口说不了话,所以她记忆犹新,到后来她记得,是因为他。
只是没想到,记得这些菜的,不仅仅她,还有他。
方穗迭手捂着胸口,她闭上了眼睛,告诫自己,这是凑巧,这是凑巧。
施敢对她的所有关心爱护都只是因为莫莫,怎么可能记得自己,怎么可能记得那一顿。
或许,或许,施敢每次过来都是吃一样的菜吧。
“兄弟,你可不吃辣,怎么今儿个净点些辣的啊?你身边又没带妞过来?”
“最近爱上了这口。”
方穗迭听着施敢的声音,在脑海中慢慢的呈现出他的神态,说话的神态,看人的神态。
陈哥哈哈笑着:“吃辣好啊,吃辣多出汗,身体健康啊。”
“对了。”陈哥话题一转,“我猜我昨天遇到谁?”
“谁?”
方穗迭能想象到,此刻的施敢,必定是眉毛一挑,不甚在意的问。
“穗穗。”
听到自己的名字,方穗迭心又是一跳,她不明白,陈哥为何会这样突然的提起自己,为什么会只提到昨天,而不提到现在此刻自己就在隔壁呢?她还没来得及多想,就被那头的响动给分了神去。
是杯子掉落的声音。
还有陈哥的声音:“你怎么那么不小心啊。”
还有施敢的声音:“不好意思,手滑了。”
是真的手滑吗?还是——连听都不愿意听见自己的名字呢?
方穗迭苦涩的笑笑。
包厢里,陈哥坐了下来,仔仔细细的看了一通施敢,然后开口:“兄弟,我也不拐弯抹角,我就问你一句,你还爱她吗?”
爱?
方穗迭摇头,觉得陈哥这话问得有趣,问得弱智,施敢对莫莫的心,那是天地可鉴,怎么可能才短短的一年时间,就不爱了呢?
爱?
施敢低头看着杯中的白色液体,苦笑,如今的施敢,还能爱吗?
他无声的叹了口气,抬头,是苦涩的笑容:“陈哥,咱能……别说她吗?”
“不说,她就不在了吗?”
施敢沉默。
那边的包厢里,方穗迭也沉默着,是啊,就算不说,就算莫莫已经死了,可是他们之间永远有一个莫莫存在着。不说她,她依旧存在着。
“如果不说,她就不在了,你今天又何必点这些菜呢?”陈哥毫不留情的点破施敢伪装的面具。
昔日,他记忆中的施敢,是个意气奋发,朝气蓬勃的帅小伙,而不是眼前这个看起来死气沉沉的人。
他不是第一次看到这样子的施敢,最近这一段时间,他曾经好几次远远的看到了这样的施敢,他奇怪施敢的颓废,那种明明进入了骨子里,可有人却偏偏想要将这进了骨子里的颓废、沮丧、绝望给掩盖,想要活活的硬生生的塑造一个跟昔日一样朝气蓬勃的人出来。
可他不知道,这样子硬生生的塑造,瞒不了有眼睛的人,只会让人更加的嗅到他那骨血中的颓废、沮丧、绝望。
这样子的经历,陈哥经历过,所以他深深的知道这里面的苦痛,他不希望施敢走上他曾经走过的那条路。
方佛是一面鼓,他将自己绷得那样紧,随时随刻的准备着应付所有的人,可陈哥这一句话,却好似一根针,小小的,扔在地上渺小得几乎要找不着的一根针,轻轻的,刺了一下那面鼓,里面的气瞬间外泄,直至所有的气外漏,最后皮毫无生气的萎缩在了鼓上。
他整个人几乎是瘫坐在椅子上,苦苦的,扯了一个笑容:“在又怎样?不在,又怎样?”
他闭上了眼睛:“陈哥,你比我清楚。”
“人——”
“比不过命啊!”
一句话,道出了无限的辛酸,无限的惆怅。
陈哥看着施敢睁开眼睛,望着他的眼里,居然出现了晶莹。
男儿有泪不轻弹,他的眼泪含在眼眶里,他仰头,眼泪没留下来。
可是眼里的绝望,那不再加掩饰的绝望就这样□裸的暴露在了灯光下,那是一种什么样的眼神?看过去,只觉得万念俱灰,只觉得没有了明朝。
这样子的绝望,他是怎么撑下来的,是怎么撑成那个众人口中活得生龙活虎的施敢。
陈哥不忍看了,他别过眼。
半晌,才找出话来说。
“还记得吗?你第一次带她来这里,她很拘谨,看着我端上来一道道火辣辣的菜,眼珠子都差点掉出来了,可还是努力的让自己镇定,她明明不会吃辣,却舍不得浪费,吃得眼泪鼻涕都流了下来,小脸红彤彤的,可爱极了。还记得那时候我跟你说什么吗?”
“记得,”施敢苦涩的笑笑,“你说,这是个好姑娘,可别错过了。你说对了,她是个好姑娘,而我,也错过了。”
他们说的那个“她”,难道不是莫莫,是自己吗?还是施敢带莫莫来这家店的时候遭遇了跟自己一摸一样的事情?不可能,莫莫那脾气,从来不会因为舍不得就勉强自己吃不喜欢吃的东西。
那么,那个“她”?真的是自己?
还爱她吗?那个“她”,也是自己吗?
不可能,不可能!
施敢爱的是莫莫,那样明白的事情!他们口中的她不可能是自己,不可能!
方穗迭看着墙壁,她多么希望,这一刻,这墙壁能变成透明,让她看清楚施敢此刻的表情。
“你喜欢她,我早就知道了,就你,连自己喜欢别人都不知道。”陈哥给施敢倒了酒。
“你是怎么知道的?”
“你啊,以前嘴里除了莫莫就没有其他的人,可那次之后说起莫莫,你总是会加上一句穗穗怎么了,穗穗又怎么了。我是过来人,怎么可能不清楚呢?”
施敢摇晃着手中的杯子,杯里的酒晃了他的眼神。
他喜欢穗穗,这件事,几乎没人知道。
从什么时候喜欢上她的呢?
事后施敢回想,却怎么也想不出来。
只记得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几乎没有留下什么印象,她长得不错,只是长得不错的女孩子施敢见得多了,于是乎,只有一个模模糊糊的影子。
后来,莫莫常常回家说起一个人,穗穗,她说世上怎么有这样笨的人呢,说她就是一木头,班里发生的事情所有人都知道了,就她还不知道,故而名慢半拍;说她吃泡面吃到吐,说她居然还不知道大学生可以打工;说有很多男孩子喜欢她,变着法的去跟她套近乎,可是她却一点都不知道;说她下了课就去打工,真不明白打那么多工做什么,好好的大学生涯就浪费在打工上,真是无趣;说有人跟她表白半天,她都没会过意来,最后那人无奈的直接说,我喜欢你,你知道吗?她居然呐呐的回答:“我不知道。”一句话碎了那个青年才俊大学生脆弱的心灵……说这些话的时候,莫莫是笑得捧着肚子在床上翻滚,她说方穗迭的一张小脸就跟番茄一般的红。
……
说着说着,他也就慢慢的关注到了莫莫身边经常出现的姑娘,这个眼神清澈见底的女孩原来就是方穗迭。
真正留意到她是因为某天莫莫突然说下周六不回家了,要去打工。莫伯伯本来在喝汤的,一听之下据让呛着了,可见莫莫的这番举动有多骇人听闻,可是,莫莫打小连衣服都未洗过一件,什么时候思想觉悟如此之高呢?实在是让人惊奇。在几番的淳淳善导以及威逼利诱之下,莫莫终于开口道:“就是穗穗啊,天天当劳动人民的那个,在她面前,老是显得我好像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