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刘荃也没有再问下去。所有工作上接触到的同志们的底细,都不应当多打听,那是触犯纪律的。但是刘荃不免在心里忖量着,她所谓亲戚是否就是今天医院里的那个青年。他觉得很有趣。今天他在医院里透视过了,肺部完全健康,所以突然感到轻松起来,彷佛白拾到了几十年的光阴,心情很闲适,到哪里都像是观光性质。
戈珊这家亲戚住的是半西式衖堂房子,由后门进出。有一个女佣来开门。戈珊领着他进去,一同上楼,一面听见楼下房间里一个老妇人高声间:“李妈,是谁呀?”
“是戈小姐,”那女佣回答。
称戈小姐而不称同志,可见是一个标准小资产阶级家庭,刘荃心里想。楼下的穿堂里放着一只旧式的衣帽架,两边的房门都开着,射出灯光来。有一间屋子里开着无线电,是提琴独奏,那音乐很是凄凉宛转。
戈珊一听见志豪的屋子里开着无线电,就知道他算是负气,不在楼上等着她。那乐声越是如怨如慕如泣如诉,越使她觉得讨厌。
到了楼上的房间里,戈珊把电灯一开,看着地板上的碎磁盘倒是都已经扫干净了。她让刘荃坐下,把那本书找了出来递给他。
“你先大略地看一遍吧,有什么疑问,可以现在就提出来,大家研究研究。”
她掏出香烟来敬了他一支,自己也点上一支烟,向一张沙发椅上一坐,身子直溜下去,像是疲倦到极点,两只手插在裤袋里,两只腿平伸出去,伸得老远。
那女佣忽然出现在门口,但并不是送茶来。她咳嗽了一声,说:“戈小姐,听电话。”
戈珊一看她那尴尬的脸色,而且明明没有听见电话铃响咎,就猜着一定是志豪派了佣人来,借着听电话的名义把她叫到楼下去,好和她吵闹。她知道他一定觉得很刺激,时间这样晚了,她还把男朋友往家里带,已经过了十二点了,他的无线电也已经停止了。
当着刘荃,她自然不便说什么,只得站起身来走了出去,却随手把房门带上了,就在门外向李妈说;“不管是谁,你去替我回掉他,就说我这会儿办公呢,叫他明天再打来。”
“我搞不清,您去跟少爷说一声吧,”那女佣嗫嚅着说:“是少爷叫您出来——”
戈珊不耐烦地打断了她的话:“告诉你人家这会儿忙着呢,还尽着啰唆!给我回掉他就是了。”
这两天天气炎热,一关上了门,房间里就感到闷热,刘荃心里想她出去的时候带上门,大概一定是他们的电话就装在二楼的过道里,她不愿意让人家听见她说话。等到她进来的时候,仍旧随手关门,他却并没有注意到,因为这时候另有更可注意的事发生。她一进来就走到他旁边,在他的沙发扶手上坐下了,低下头来看他那本书看到了什么地方。这本来也不值得大惊小怪,但是她那件列宁服里面似乎没穿衬衫,又少扣了一只钮子。从这角度过去,看得非常清楚那深V字形的衣领里掩映着的两只白腻的圆球。那是阳光晒不到的地方,皮肤由微黄泛入洁白,正像蛋卷里托出的雪糕球。刘荃当时仅只是感到震动与恍憾,像一个小孩在橱窗里看见奶油蛋糕,忽然发觉橱窗上并没有装玻璃,一伸手就可以拿到了。
他如果马上赧然站起来就走,他觉得未免太滑稽了。而且他也像一切天真的人一样,有一种好胜的心理,不愿意被人家知道他的天真。他要装出满不在乎的神气,彷佛并没有注意到这些,然后借一个借口,很自然地站起来告辞。
戈珊彷佛嫌坐得不稳,伸出一只手臂来搭在沙发背上,另一只手伸到刘荃前面来替他掀着书页。那本书渐渐地越写越不通了,莫名其妙,不知道在说些什么?刘荃的肩背上彷佛热烘烘地贴着两只灯泡。然后他忽然发现她掀书的那只手被他握住了。他听见她笑。她的笑声那样近,近得只是一阵暖热的鼻息,然而那声音听上去又像是异常遥远,像是云里雾里隐隐听见一种金属品的叮当。
她挣扎着不让他抚摸她的手臂,但是越是挣扎,接触越多,他甚至于可以分明地感觉到那两只乳头,像柔软的掀起的小嘴,钝钝地在他背上擦来擦去。
他突然阖起书站了起来说:“我得要走了。”
“为什么突然要走了?”她微笑着望着他,搭在沙发背上的一只手臂折过来,把香烟送到嘴里去吸了一口,不经意地弹了弹身上的烟灰。
“回去太晚了,宿舍叫不开门。”
第44页
四十四
他检点刚才记的笔记,折迭起来夹在那本书里。有一张纸,不知道什么时候被风吹到阳台上去了,吸在铁阑干脚下贴着。他走出去拾。
戈珊把他的帽子从桌上拿起来,顶在手指上呼呼地旋转着玩,也跟到阳台上来。刘荃伸手来接帽子,她却把手一缩,藏在背后。他伸手来夺,她从这只手递到那只手。他抢帽子的结果却是抱住了她,他自己不知道抱得多么紧,只觉得在黑暗中她压在他胸膛上,使他不能呼吸,像一个绮丽而恐怖的噩梦。
“为什么突然要走了?”她仍旧问。他觉得她在笑他。当然她知道他要走是因为冲动得太厉害。
他一次次地吻着戈珊的腮颊与耳朵,与肘弯里面。他自己觉得很奇怪,在这样的狂热里,仍旧有一部分的脑筋清醒得近于冷酪。他不吻她的嘴唇,因为她有肺病。刚才在她房间里看见许多瓶瓶罐罐,PAS与肺病特效药。同时他也感到不安,那阳台上虽然黑暗,房间的灯光正把他们的剪影映在一个明亮的背景上,而且他开始注意到楼下的小院子里的人——黑暗中现出红红的一点火星,是香烟头上的火光。的确是有一个人吸着烟走来走去——现在似乎倚在铁门边。
“楼底下有人,”刘荃低声说:“看得见我们。”
“去把屋里灯关了,不就看不见了?”他真的去关灯。
“你知道开关在哪儿吗?”戈珊一路笑着,也跟了进来。“别揿错了叫人铃。”
“你就说得我那么胡涂。”
一片黑暗拍地打在脸上。
戈珊不知道在哪里。他几乎绊倒了一张椅子,终于在房门边上捉到了她。
然而这间房间里电灯一灭,简直像一个信号似的,立刻把楼下的志豪召唤了来。
有人在外面敲门。
“你看,一定是你刚才揿了铃,把佣人叫上来了!”戈珊吃吃地笑着。
“没有没有,我没有!”
敲门之外又霍霍地旋着门钮。幸而刚才电灯一灭,戈珊就去把钥匙转了一转,把门锁上了。
“什么事?”刘荃轻声问,心里却已经明白了一大半。“失火了?”他嘲笑地问。
“也许,”戈珊说。
“那是什么人?”
“管他是谁!怎么,你害怕?”
“我怕什么?”
“不怕,那你老问干吗?”
蓬蓬蓬,更加疯狂地拍着门。
这样才够刺激,戈珊想。她在黑暗中像是关闭在一只丝绒垫底的神奇的箱子里,在波涛险恶的海洋上飘流着。
真正的危险是也没有的,她知道志豪的为人。小资产阶级的文明限制了他,他失去理性也只到这地步为止,徒然在仆役面前出这么一场丑,决不会再进一步拿斧头来砍破房门。明天一早她送刘荃出去,也不怕楼梯口有人握着手鎗躲在阴影里等候着,但是也难说,有时候狗急跳墙,把人逼到真正无法下台的时候,是什么也干得出来的。她喜欢危险的气氛,它使她身上每一根神经都苏醒了过来。刘荃这小傻子也实在是可爱。而且她知道,对于他,她是开天辟地以来第一个女人,至少是第一个裸体女人。她做了他的夏娃。
此后刘荃没有再去找她。他告诉自己这仅只是一个偶然发生的事件,如同汽车肇事。但是事实上他无时无刻不想到她。不一定想到她这人,而是单纯作为一个女人的肉体。他对自己这种心理觉得惊讶、羞惭,但是也拿自己没有办法。
戈珊曾经打电话给他,说她搬了家,把她的新地址告诉了他,他也没有打算去。但是有一天终于还是去了。
戈珊在一家白俄咖啡馆背后赁了一间房间住着,那白色的房子后面架着个小楼梯,绿漆铁阑干,水泥梯级,一直通到她房门口,所以也可以说是独门独户。大概她也就是图它进出方便。
房间是阴暗而不整洁的,苍绿的粉墙,椅背上与床阑干上永远挂满了衣物。到处是污秽的玻璃杯,一撮撮的烟灰。阳光蒙蒙地从紫红布的窗帘里透进来。在那薄明中,这一切是有一种浪漫气息的。
刘荃每次抽空溜来一遍,永远是在上午或是午后两三点钟。戈珊这样干报馆工作的人是以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