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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公案-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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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岂有不随之理。今日愿伴夫主同行。”佑君大喜,择吉日离家,与妻偕行。有诗为证:结发深恩不可忘,临行难舍两分张。

一时携手同登奔,岂惮山遥与水长。

话说佑君与妻路上晓行夜住,一日行到郑州中牟县,与其妻投于张家店。佑君出外访朋友,其妻方濯足于房中,忽闻门外喧哄之声,见有十数人在店前排列,有一人紫巾黄袄,威焰烁烁,乃一豪势之家,名鲁千郎,父为现任转运。佑君妻见之,遂闭门不出。不想鲁千郎蓦见,因问店主:“适来是谁家女子,容貌可爱!”店主答云:“是西京士人带来妻小,要往东京会试,在此安歇。”千郎遂请主人通知,令出来相见一次。

店主人店中道与李氏知之。李氏听说,力拒之云:“男女不通借问,我出来之人,有甚么相见?”坚然不肯出。店主说知千郎,千郎大怒,遂令左右打开房门,扯出佑君妻,便行殴打。

佑君归店,妻具以告之。佑君怒云:“此人无理太甚。”便令妻直入府陈告于包拯。拯审状明白,随即差人追唤千郎来证;公吏听罢说要拘千郎,竟徘徊不敢去,复拯云:“鲁家原是豪强有势之人,前后应杀人过犯,往年官司亦相让他,只罚其铜,我等怎敢入他门?”拯思之良久,遂令诸吏遍告外人,来日判府生日,最喜人献诗贺寿。来日天晓,官员士子诗词骈集,群然贺寿。有鲁千郎亦献一词,名《千秋岁》:寒垣秋草,又报平安好。樽酒上、英雄表。金汤止气象,珠玉霏谈笑。春近也,梅花得似人难老。莫惜金樽倒,凤诏看看到。流不住、江东小。从容帷幄里,整顿乾坤了。千百岁,从今尽是中书考。

拯见词,故褒奖之云:“足下文学优余,诗词清丽。”千郎有昂然自得之意,笑答云:“非我之才,亦不过述前人之作而已。”拯遂设筵席待之。饮至半酣,拯以佑君妻所陈状示千郎云:“足下的有厚人妻小之事否?”千郎忿然作色云:“此事虽有,但如我何?纵杀人亦不过罚铜耳。”拯大怒云:“朝廷法度,尔敢故犯乎?罚铜是哪款律法?”随唤公吏取长枷押送狱中。次日具榜张挂:“中牟县豪强鲁千郎,现监在狱,应有远近冤枉人,各仰具状前来陈告。”数日词讼纷然。有父老告千郎三度杀人,俱被前次官司饶过,纵容其强暴。拯遂逐一根勘明白,千郎一一招伏。案款已成,遂将千郎斩了首级,号令四门。发回佑君夫妇。后来佑君得中高第,除授同州佥判,夫妇同去赴任。

第九十三回 潘秀误了花羞女

断云:

千里有缘成配偶,一时忘誓绝良姻。

欢娱未已成真恨,羞女应为泉下人。

话说京中有一富家,姓潘名源柳,人称为长者,原日是贵宦之家。长者有一子名秀,行位第八,年登弱冠,丰资洒落。

一日清明时节,长者谓其子云:“雨露既濡,君子履之,必有怵惕之心。我当备酒礼祭奠祖宗之坟林,庶尽补报之情。”其子答云:“父亲所言诚然。”长者即日备祭仪,自登坟挂钱。

其家有红牙球一对,乃国家所出之宝,是昔日真宗所赐与其祖的。长者出去后,秀才将牙球出外闲耍片时。约步行来,忽见对门刘长者家朱门潇洒,帘幕半垂,下有红裙,微露小小弓鞋。潘秀不觉魂丧魄迷。有诗为证:漫吐芳心说向谁?欲于何处寄相思?

相思有尽情难尽,一旧都来十二时。

潘秀思欲见之不可得。忽见一个浮浪门客王贵,遂与秀声诺。王贵问:“官人在此伺候,有何事?”秀以直告。王贵道:“官人若欲见这娘子,有何难处!”遂设一计,令秀向前将球子闲戏,抛入帘内,佯与赶逐球子,揭起珠帘,便可一见。秀如其言,遂将球子抛戏,直入帘内。但见此女年方二八,桃腮杏脸,容貌无双。与之作揖,此女便问:“郎君缘何到此?”秀答云:“因闲耍失落一牙球,赶逐来取,误触犯于娘子,望乞恕宥。”此女见秀丰仪出众,心甚爱之,遂告笑云:“今日父母俱出踏青,幸尔相逢,机会非偶,愿与郎君同饮一杯,少叙殷勤。”秀听罢,且疑且惧,不敢喏之。此女遂以为不答,即扯住秀衣云:“若不依允,即告之官府。”秀不得已,遂从之。

二人于香闺中逡巡饮罢,两情皆浓。女子问云:“君今年岁几何?”秀答云:“虚度有十九春矣。”女子又问:“曾娶娘子否?”秀云:“尚未及婚。”女子云:“吾亦未事人,君若不嫌淫奔之名,愿以奉事君子。”秀惊答云:“已蒙赐酒,足见厚意,娘子若举此情,倘令尊大人知之,则小生罪祸怎逃?”女子云:“深闺紧密,父母必不知之,君子勿致疑惧。”秀见女子意坚,情兴亦动,遂从其言。二人同人罗帏,共谐鸳侣。有篇词如何道云:同携素手,共入兰房。当中间高点琉璃,锦帐低垂,放下一对鸳枕儿,铺下两条绫锦被。潘郎解带,神女脱衣,喜孜孜共枕同衾,笑吟吟欢娱取乐。有如宋玉遇神女,同宿翠华宫;好似云英约裴航,共眠香桂馆。珊瑚枕上喂檀口,舌送丁香;锦被窝中启朱唇,论云说雨。娇姿玉腕,紧抱着才子尖腰;郎贴酥胸,香汗湿佳人玉体。四只脚上下交加,两双手高低抱搂。抟弄得男儿气喘嘴鲁都,双睛喷火;奈何得女子郎当眼乜斜,舌唇冰冷。霎时一阵增寒盛,强如吃两瓶好酒。

二人交欢后,云收雨散,秀即披衣起云:小于当辞去,恐家下知觉不便。”此女遂告秀云:“妾有衷曲诉君,今日幸得同欢,妾未有室,君未有姻,何若两家遣媒,结为夫妇,永为相欢,岂不美乎?”秀许之。二人遂指天为誓,彼此切莫背盟。

秀归,日夜相思,如醉如痴,因赋诗一绝,以自况云:

相识当初信又疑,心情还似永无违。

谁知好事中来阻,一念翻成怨恨媒。

潘秀因思念花羞女,情怀不已,转成憔悴。其父母再三问其故,秀不得已,遂以与刘氏女相爱之情告知于父母。父母甚怜之,即忙遣媒人去与刘长者议婚姻。刘长者与媒人道:“吾上无男子,只有花羞一女,不能遣之嫁人,愿纳潘郎君为婿则可。”媒人归告潘长者,长者思之良久:“吾亦只有此一子,如何可出外就亲?是刘家故为此说以相推托,决难成就。”遂与儿秀说:“刘家既不愿为姻,京中多有豪富,何愁无亲?吾当别议他姻以绝之。”秀默然,遂成耽阁。后竟另议赵家女为配,以此潘秀与花羞女绝念。

及成亲之日,行装盈门,笙簧嘹亮。其日花羞在门外眺望见之,遂问小婢:“潘家今日何事,如此喧闹?”小婢答云:“潘郎君娶赵家女,今日成亲耳。”花羞闻罢,追思往事,垂泪如雨,因吟绝诗一首以自怨云:枕上言犹在,于今恩爱沦。

轩中人不见,无语自消魂。

是时花羞女自悔自怨,转思之深,遂气闷而死。且看如何,下回公案便见。

第九十四回 花羞还魂累李辛

断云:

李辛发冢违条宪,包宰明刑决市曹。

魂魄已随生处没,谁知女色是钢刀。

传说花羞女死后,父母哭之甚哀,竟不知其故,遂令仆王温、李辛葬之于南门外。李辛回家,天色已晚,思量花羞女颜色之丽,心甚不忍舍,归告父母云:“今夜有事出外,不得回视。”父母允之。

李辛至二更时候,乘月色微明,遂去掘开坟中,斫开棺木,但见花羞女美貌如存。辛思量:“可惜这娘子,与她尸骸同宿一宵,虽死亦甘心。”遂揭起衣衾,与之同卧。良久,忽见花羞微微身动,眼渐开。未几魂魄醒然,略能言,问:“谁人敢与我同睡?”李辛惊云:“吾乃尔家之仆李辛,主翁着吾葬娘子于此,我因不忍舍之,乘今夜掘开棺木,看娘子如何,不意娘子醒来,实乃天幸。”花羞已醒人事,忽忆家中前日之事,遂以其情告李辛云:“只因潘秀背盟,已致闷死,今天赐还魂,幸得有缘,遇汝掘开坟墓,再得更生。此恩无以为报,今亦不愿回家,愿与你结为夫妇,棺木中所有衣服物件尽与。”李辛甚喜,仍然掩了坟墓,遂与花羞同归。天尚未晚,到家叩门,其母开门,见李辛带一妇人同归,怪而问之。辛告其母云:“此女原在娼家,与儿相识数载,今情愿暂弃风尘,与儿为姻,今日带归见父母。”母信其言,二人遂成夫妇,情亦相爱,人不知其为花羞女矣。李辛尽以其衣物首饰散卖于他处,因而致富。

半年余,邻家偶因冬夜遇火,烧至李辛屋舍。花羞慌忙无计,单衣惊走,与辛各散西东。行过数条街巷,栖栖无依,忽认得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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