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僵尸。现在,这具僵尸只有我一个人敢踩。
嗡嗡地叫,是蚊子。秋天的蚊子叮人可真凶。准是姥姥又先打灯、后关窗的。姥姥可真是的,连这么简单的先后次序都记不住。她好可怜,她的柱儿死了,可她不知道。
月亮是圆的。我想,在姥爷眼里,它不是圆的。它确确实实缺一块。姥爷在干什么呢?他一定在想柱儿。因为每逢年节,爸爸都要念叨死去的爷爷。也许姥爷正站在月下,手里捧着几粒西瓜子吧?应该刮一阵小风,吹落姥爷眼角的泪,吹起他的一头白发。那白头发向上一绺,拂动着,一定像团烟。让烟上天吧,化成袅袅的云。没了白发,姥爷会年轻的。
这样想着,我爬起来,去翻装瓜子的盒子。
盒子空空的,像一个饿急了眼的大肚罗汉,空着肚子,等待吞噬一切能吃的东西。
我小心地合上它,悄悄缩在姥姥身旁。
她哭倦了,她不舍得接我,她一声不吭地躺下了。我把头伸在她胳肢窝下,抱着她的腰。
她的皮肤这么松,这么粗,一摸就触着骨头。她也老了。这么些人都老了,我更加相信自己在长大。
我老了会是什么样呢?
后记
后记
有一年我过了三个春天。三月去南方,那里已是熏风拂面、草长驾飞。几日后回到哈尔滨还是白雪飘飘。四月到北京,只见满树桃红迤逦在街面上,如一道道妖娆的云霞在飞舞。逗留一周后再回哈尔滨,这里的春天才隐隐咧开了调皮的小嘴。草芽悄悄发了,嫩黄的迎春露出了舌尖,丁香的蓓蕾也熟得要绽放了。哈尔滨的春天在四月下旬初见端倪,五月才如火如荼。
一年过三个春天何其幸运。然而在前两个春天我只是匆匆过客,领略和浏览,而不是享受。只有哈尔滨的春天才让我倍觉亲切,不是因为它姗姗来迟而格外被珍惜,而是由于这里的春天与我息息相关,它的每一片绿叶和每一朵花蕾在我眼里都有非同寻常的诗意。因为它是我栖居的城市,虽然说比起故乡,它只能退居次席,但是在城市之间,哈尔滨在我心中无疑占据首席位置。
写作的十几年来,我记忆着这样几个地方,加格达奇、塔河、西安、北京、哈尔滨。在加格达奇,我开始了处女作《那丢失的……》的写作,那是1984年,我刚满二十岁。同年我还写了第一部中篇《北极村童话》,发表在《人民文学》的这篇小说给我带来了成功和运气。我在故乡塔河当了半年山村教师,写作了《沉睡的大固其固》。我记忆着深冬时节午后三时就会出现的猩红的落霞,记忆着那条蜿蜒的多雪的归乡的路。在西安的一年我印象中只写了《原始风景》(且只限于上半部)。而在北京求学的三年,最大的收获是完成了长篇处女作《树下》(出版时更名为《茫茫前程》)。我的主要作品都是在1991年回到哈尔滨后完成的,如长篇《晨钟响彻黄昏》,中篇《秧歌》、《香坊》、《音乐与画册里的生活》、《向着白夜旅行》、《白银那》、《日落碗窑》、《逆行精灵》、《观彗记》以及近作《青草如歌的正午》和短篇《逝川》、《雾月牛栏》、《亲亲土豆》、《朋友们来看雪吧》等等。我逐渐习惯了哈尔滨的写作环境,习惯了坐在洒满阳光的书房把窗户紧闭听着音乐自如地进入写作的那种状态。
十几年写下来,竟不知不觉已有了三百万字。如今呈现在读者面前的,绝对不是自己篇篇满意的作品,但它们却是各个创作时期的代表性作品。
既然春天能在不同的时段渐次呈现,我想创作的春天也未必只属于某个年龄段。你以为它过去了,可是当你历尽沧桑、厚积薄发时它也许又会掉头回来。一年之中能看到三个春天不算福气,若是一生的创作中能拥有几个春天,才是最值得自豪和欣慰的事。
1999年4月18日·哈尔滨
秧歌
秧歌第一节
银口巷和猪栏巷的名字,那是后来才起的。当时它们没有名字并不是说它们不成其为巷子,而是因为那一带太热闹了,人人知晓,当然就不需要名字了。相反,有了名字的灯盏路那时却是寂寞的。
正月十五一到,从南天阁就来了扭秧歌的人。他们里面穿着棉衣棉裤,外面却罩着色彩鲜艳的绸缎,脸上涂满了白粉和胭脂。女人们的嘴唇就像是被辣椒熏着了似的通红通红。他们从南天阁一路扭来,踩着高跷,由灯盏路进入到银口巷和猪栏巷。两个巷子扭下来,他们就会把烧饼铺里的烧饼吃得一个不剩,把卖羊血汤的店铺的荤腥味席卷一空。
“南天阁的人呃,男人都是秀腿,女人都有水蛇腰。”
人们看罢了秧歌,当然就要仨一伙、俩一串地把老话题搬出来了。老话题就仿佛是一块磨刀石,而人的嘴就跟刀子一样,轻轻地荡几下,那股锋利劲就跟银蛇一样舞起来了:
“小梳妆那脸上的胭脂涂得太厚了,好像哪个屠夫拍了她似的!”
“可是小梳妆的腰还是那么细,天!她怕是有三十六七了吧?”
“她就是五十了也还是小梳妆!”
无论是赶车的马夫,还是牵驴的磨倌,抑或是卖豆腐的中年妇女,只要听说南天阁来了秧歌队,而那里面又有小梳妆,就不管他们手里正忙着什么,赶紧撇下朝银口巷和猪栏巷里跑。常常是他们赶到那里时,秧歌已经扭到高潮,他们踮起脚抄着袖子站在水泄不通的人群外,看得脖子都要长了。
那年女萝跟在大人们身后去看秧歌,把一只红色的虎头鞋挤丢了,她的一只脚踩在雪地上,冻得哇哇直哭。她用手去扯她爹的手,她爹却毫无知觉,而她娘凭着一身的力气已经挤到最前面去了。女萝放声大哭着,但是那热烈的喇叭声以及锣鼓“咚锵咚锵”的喧哗声把她的哭声掩盖了。她仰着头朝顶上看,只看见了踩高跷的那些人的头颅,像许多盖彩灯一样晃晃悠悠地悬在那儿。
女萝因此冻掉了两个脚趾。从那以后她就常常在给爹煎药时将臭虫放进去,她还将母亲梳妆匣里外祖母遗留下的那些好看的手镯、项链、戒指和梳子,一件件地偷出来,送给猪栏巷旧杂货店的臭臭。结果臭臭在巷子里把这些东西都玩丢了。谁捡着了,自然就是谁的了。
再到正月十五的时候女萝也就不去看秧歌,她看灯。冰灯是没什么看头的,她喜欢看彩灯,红的宫灯,紫的茄子灯,绿的白菜灯,粉的莲花灯以及八面贴满美人的走马灯,都是女萝喜欢看的。灯都汇集在灯盏路,而去看灯的人却并不多。南天阁的秧歌队一来,灯盏路就仿佛留不住寡妇的婆婆一样看起来愁眉不展,而小梳妆一来,灯盏路只是一个孤零零的婆婆了。
女萝被冻了脚趾的那年冬天是第一次去看小梳妆,没有看成,她想往后是不会看成的了。
女萝十五岁时,她爹爹谢世了。死于腊月的爹爹临终说的惟一的话是:“再过个把月,小梳妆又会来扭秧歌了……”说完,他“啧啧”两声,就把头一偏,撒开这一切不管不顾了。女萝发现爹爹的头偏向南天阁。
爹一死,娘就嫁人了。娘嫁给了银口巷里“极乐世界”的掌柜刘八仙。“极乐世界”经营丧服、花圈、纸牛、纸马、纸童男童女的生意。刘八仙已经往冥途送走了两房太太,所以不管刘八仙多么趁钱,女人们都不敢给他做太太了。但女萝她娘自称命硬,已经克了夫,还怕他刘八仙不成?所以,她把家当收拾在几个大包袱皮里,择了一个有太阳的日子,连人带物地奔刘八仙那儿去了。刘八仙在龚友顺的羊肉面馆摆了十桌席,吃得银口巷和猪栏巷的老主顾们个个面色油红。而等到宴席一散,包括刘八仙在内,那些吃了羊肉面的人个个肠胃不适,上吐下泻的。老主顾们埋怨刘八仙,刘八仙当夜也没做好新郎倌,气得他把一肚子恶气撒在龚友顺的店门前。他把屎和尿都弄在那里,他指着龚友顺的鼻子骂:
“你作践人哪,你黑心哪,两个巷子的人都被吃坏了,你是想让我送丧服给你穿哪!”
狡诈而胆小的龚友顺吓得闭店三天。他门前的幌子也被刘八仙扯下来,踩得扁扁的,任人马车辆踩着、辗着。最后龚友顺不得不半夜将一只活羊牵到刘八仙的窗根下,他隔着窗小心翼翼地赔罪道:
“八仙,羊就挂在你家的门柱上了。”
刘八仙并不答话,屋子里黑着灯,他抽着旱烟,肩膀一抖一抖的,女萝她娘正在给他按摩。
“龚友顺把羊……”女人小声地说。
“粳米!”刘八仙小声却是严厉地呵斥了一声自己的女人,女萝她娘便不敢再做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