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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唐书-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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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助也。炀帝又将伐辽东,谓群臣曰:“突厥狂悖为寇,势何能为?以其少时未

散,萧瑀遂相恐动,情不可恕。”因出为河池郡守,即日遣之。既至郡,有山贼

万余人寇暴纵横,瑀潜募勇敢之士,设奇而击之,当阵而降其众。所获财畜,咸

赏有功,由是人竭其力。薛举遣众数万侵掠郡境,瑀要击之,自后诸贼莫敢进,

郡中复安。

高祖定京城,遣书招之。瑀以郡归国,授光禄大夫,封宋国公,拜民部尚书。

太宗为右元帅,攻洛阳,以瑀为府司马。武德五年,迁内史令。时军国草创,方

隅未宁,高祖乃委以心腹,凡诸政务,莫不关掌。高祖每临轩听政,必赐升御榻,

瑀既独孤氏之婿,与语呼之为萧郎。国典朝仪,亦责成于瑀,瑀孜孜自勉,绳违

举过,人皆惮之。常奏便宜数十条,多见纳用,手敕曰:“得公之言,社稷所赖。

运智者之策,以能成人之美;纳谏者之言,以金宝酬其德。今赐金一函,以报智

者,勿为推退。”瑀固辞,优诏不许。其年,州置七职,务取才望兼美者为之。

及太宗临雍州牧,以瑀为州都督。高祖常有敕而中书不时宣行,高祖责其迟,瑀

曰:“臣大业之日,见内史宣敕,或前后相乖者,百司行之,不知何所承用。所

谓易必在前,难必在后,臣在中书日久,备见其事。今皇基初构,事涉安危,远

方有疑,恐失机会。比每受一敕,臣必勘审,使与前敕不相乖背者,始敢宣行。

迟晚之愆,实由于此。”高祖曰:“卿能用心若此,我有何忧?”初,瑀之朝也,

关内产业并先给勋人。至是特还其田宅,瑀皆分给诸宗子弟,唯留庙堂一所,以

奉烝尝。及平王世充,瑀以预军谋之功,加邑二千户,拜尚书右仆射。内外考绩

皆委之司会,为群僚指南,庶务繁总。瑀见事有时偏驳,而持法稍深,颇为时议

所少。瑀尝荐封伦于高祖,高祖以伦为中书令。太宗即位,迁尚书左仆射,封伦

为右仆射。伦素怀险诐,与商量将为可奏者,至太宗前尽变易之。于时房玄龄、

杜如晦既新用事,疏瑀亲伦,瑀心不能平,遂上封事论之,而辞旨寥落。太宗以

玄龄等功高,由是忤旨,废于家。俄拜特进、太子少师。未几,复为尚书左仆射,

赐实封六百户。太宗常谓瑀曰:“朕欲使子孙长久,社稷永安,其理如何?”瑀

对曰:“臣观前代国祚所以长久者,莫若封诸侯以为盘石之固。秦并六国,罢侯

置守,二代而亡;汉有天下,郡国参建,亦得年余四百。魏、晋废之,不能永久。

封建之法,实可遵行。”太宗然之,始议封建。寻坐与侍中陈叔达于上前忿诤,

声色甚厉,以不敬免。岁余,授晋州都督。明年,征授左光禄大夫,兼领御史大

夫。与宰臣参议朝政,瑀多辞辩,每有评议,玄龄等不能抗。然心知其是,不用

其言,瑀弥怏怏。玄龄、魏徵、温彦博尝有微过,瑀劾之,而罪竟不问,因此自

失。由是罢御史大夫,以为太子少傅,不复预闻朝政。六年,授特进,行太常卿。

八年,为河南道巡省大使,人有坐当推劾苦未得其情者,遂置格置绳,以至于死,

太宗特免责之。九年,拜特进,复令参预政事。太宗尝从容谓房玄龄曰:“萧瑀

大业之日,进谏隋主,出为河池郡守。应遭割心之祸,翻见太平之日,北叟失马,

事亦难常。”瑀顿首拜谢。太宗又曰:“武德六年以后,太上皇有废立之心而不

之定也,我当此日,不为兄弟所容,实有功高不赏之惧。此人不可以厚利诱之,

不可以刑戮惧之,真社稷臣也。”因赐瑀诗曰:“疾风知劲草,版荡识诚臣。”

又谓瑀曰:“卿之守道耿介,古人无以过也。然而善恶太明,亦有时而失。”瑀

再拜谢曰:“臣特蒙诫训,又许臣以忠谅,虽死之日,犹生之年也。”魏徵进而

言曰:“臣有逆众以执法,明主恕之以忠;臣有孤特以执节,明主恕之以劲。昔

闻其言,今睹其实,萧瑀不遇明圣,必及于难!”太宗悦其言。

十七年,与长孙无忌等二十四人并图形于凌烟阁。是岁,立晋王为皇太子,

拜瑀太子太保,仍知政事。太宗之伐辽东也,以洛邑冲要,襟带关、河,以瑀为

洛阳宫守。车驾自辽还,请解太保,仍同中书门下。太宗以瑀好佛道,尝赉绣佛

像一躯,并绣瑀形状于佛像侧,以为供养之容。又赐王褒所书《大品般若经》一

部,并赐袈裟,以充讲诵之服焉。瑀尝称:“玄龄以下同中书门下内臣,悉皆朋

党比周,无至心奉上。”累独奏云:“此等相与执权,有同胶漆,陛下不细谙知,

但未反耳。”太宗谓瑀曰:“为人君者,驱驾英材,推心待士,公言不亦甚乎,

何至如此!”太宗数日谓瑀曰:“知臣莫若君,夫人不可求备,自当舍其短而用

其长。朕虽才谢聪明,不应顿迷臧否。”因数为瑀信誓。瑀既不自得,而太宗积

久衔之,终以瑀忠贞居多而未废也。会瑀请出家,太宗谓曰:“甚知公素爱桑门,

今者不能违意。”瑀旋踵奏曰:“臣顷思量,不能出家。”太宗以对群臣吐言,

而取舍相违,心不能平。瑀寻称足疾,时诣朝堂,又不入见,太宗谓侍臣曰:

“瑀岂不得其所乎,而自慊如此?”遂手诏曰:

朕闻物之顺也,虽异质而成功;事之违也,亦同形而罕用。是以舟浮楫举,

可济千里之川;辕引轮停,不越一毫之地。故知动静相循易为务,曲直相反难为

功,况乎上下之宜、君臣之际者矣。朕以无明于元首,期托德于股肱,思欲去伪

归真,除浇反朴。至于佛教,非意所遵,虽有国之常经,固弊俗之虚术。何则?

求其道者,未验福于将来;修其教者,翻受辜于既往。至若梁武穷心于释氏,简

文锐意于法门,倾帑藏以给僧祗,殚人力以供塔庙。及乎三淮沸浪,五岭腾烟,

假余息于熊蹯,引残魂于雀谷。子孙覆亡而不暇,社稷俄顷而为墟,报施之征,

何其缪也!而太子太保、宋国公瑀践覆车之余轨,袭亡国之遗风。弃公就私,未

明隐显之际;身俗口道,莫辩邪正之心。修累叶之殃源,祈一躬之福本,上以违

忤君主,下则扇习浮华。往前朕谓张亮云:“卿既事佛,何不出家?”瑀乃端然

自应,请先入道,朕即许之,寻复不用。一回一惑,在于瞬息之间;自可自否,

变于帷扆之所。乖栋梁之大体,岂具瞻之量乎?朕犹隐忍至今,瑀尚全无悛改。

宜即去兹朝阙,出牧小藩,可商州刺史,仍除其封。

二十一年,征授金紫光禄大夫,复封宋国公。从幸玉华宫,遘疾薨于宫所,

年七十四。太宗闻而辍膳,高宗为之举哀,遣使吊祭。太常谥曰“肃”。太宗曰:

“易名之典,必考其行。瑀性多猜贰,此谥失于不直,更宜摭实。”改谥曰贞褊

公。册赠司空、荆州都督,赐东园秘器,陪葬昭陵。临终遗书曰:“生而必死,

理之常分。气绝后可著单服一通,以充小敛。棺内施单席而已,冀其速朽,不得

别加一物。无假卜日,惟在速办。自古贤哲,非无等例,尔宜勉之。”诸子遵其

遗志,敛葬俭薄。

子锐嗣,尚太宗女襄城公主,历太常卿、汾州刺史。公主雅有礼度,太宗每

令诸公主,凡厥所为,皆视其楷则。又令所司别为营第,公主辞曰:“妇人事舅

姑如事父母,若居处不同,则定省多阙。”再三固让,乃止,令于旧宅而改创焉。

永徽初,公主薨,诏葬昭陵。

瑀兄璟,亦有学行。武德中为黄门侍郎,累转秘书监,封兰陵县公。贞观中

卒,赠礼部尚书。

瑀兄子钧,隋迁州刺史、梁国公珣之子也。博学有才望。贞观中,累除中书

舍人,甚为房玄龄、魏徵所重。永徽二年,历迁谏议大夫,兼弘文馆学士。时有

左武候别驾卢文操,逾垣盗左藏库物,高宗以别驾职在纠绳,身行盗窃,命有司

杀之。钧进谏曰:“文操所犯,情实难原。然恐天下闻之,必谓陛下轻法律,贱

人命,任喜怒,贵财物。臣之所职,以谏为名,愚衷所怀,不敢不奏。”帝谓曰:

“卿职在司谏,能尽忠规。”遂特免其死罪,顾谓侍臣曰:“此乃真谏议也。”

寻而太常乐工宋四通等,为宫人通传信物,高宗特令处死,乃遣附律,钧上疏言:

“四通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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