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则行周道,复古制,便。”
工部郎中张荐等请自献而降,悉入昭穆,虚东向位。司勋员外郎裴枢曰:
“《礼》:‘亲亲故尊祖,尊祖故敬宗,敬宗故收族,收族故宗庙严,宗庙严故
社稷重。’太祖之上,复追尊焉,则尊祖之义乖。太庙之外,别祭庙焉,则社稷
不重。汉韦玄成请瘗主于园,晋虞喜请瘗庙两阶间。喜据左氏自证曰:‘先王日
祭祖、考,月祀曾、高,时享及二祧,岁祫及坛墠,终禘及郊宗石室,是谓郊
宗之祖。’喜请夹室中为石室以处之,是不然。何者?夹室所以居太祖下,非太
祖上藏主所居。未有卑处正、尊居傍也。若建石室于园寝,安迁主,采汉、晋旧
章,祫禘率一祭,庶乎《春秋》得变之正。”
是时,京以考功员外郎又言:“兴圣皇帝则献之曾祖,懿之高祖。以曾孙祔
曾高之庙,人情大顺也。”京兆少尹韦武曰:“祫则大合,禘则序祧。当祫之岁,
常以献东向,率懿而后以昭穆极亲亲。及禘,则太祖筵于西,列众主左右,于是
太祖不为降,献无所厌。”时诸儒以左氏“子齐圣,不先父食”,请迎献主权东
向,太祖暂还穆位。同官尉仲子陵曰:“所谓不先食者,丘明正文公逆祀。儒者
安知夏后世数未足时,言禹不先鲧乎?魏、晋始祖率近,始祖上皆有迁主。引《
閟宫》诗,则永閟可也。因虞主,则瘗园可也。缘远祧,则筑宫可也。以太祖实
卑,则虚位可也。然永閟与瘗园,臣子所不安。若虚正位,则太祖之尊无时而申。
请奉献、懿二祖迁于德明、兴圣庙为顺。或曰二祖别庙,非合食。且德明、兴圣
二庙禘祫之年,皆有荐飨,是已分食,奚独疑二祖乎?”
国子四门博士韩愈质众议,自申其说曰:“一谓献、懿二主宜永藏夹室,臣
不谓可。且礼,祫祭,毁主皆合食。今藏夹室,至祫得不食太庙乎?若二祖不豫,
不谓之合矣。二谓两主宜毁而瘗之,臣不谓可。礼,天子七庙、一坛、一墠,
迁主皆藏于祧,虽百代不毁。祫则太庙享焉。魏晋以来,始有毁瘗之议,不见于
经。唐家立九庙,以周制推之,献、懿犹在坛墠,可毁瘗而不禘祫乎?三谓二
祖之主宜各迁诸陵,臣不谓可。二祖享太庙二百年,一日迁之,恐眷顾依违,不
即享于下国。四谓宜奉主祔兴圣庙而不禘祫,臣不谓可。礼,‘祭如在’。景皇
帝虽太祖,于献、懿,子孙也。今引子东向,废父之祭,不可谓典。五谓献、懿
宜别立庙京师,臣不谓可。凡礼有降有杀,故去庙为祧,去祧为坛,去坛为墠,
去墠为鬼,渐而远者,祭益希。昔鲁立炀宫,《春秋》非之,谓不当取已毁之
庙、既藏之主,复筑宫以祭。今议正同,故臣皆不谓可。古者殷祖玄王,周祖后
稷,太祖之上,皆自为帝。又世数已远,不复祭之,故始祖得东向也。景皇帝虽
太祖,于献、懿,子孙也。当禘祫,献祖居东向位,景从昭若穆,是祖以孙尊,
孙以祖屈,神道人情,其不相远。又常祭众,合祭寡,则太祖所屈少,而所伸多。
与其伸孙尊,废祖祭,不以顺乎?”
冕又上《禘祫议证》十四篇,帝诏尚书省会百官、国子儒官,明定可否。左
司郎中陆淳奏:“按《礼》及诸儒议,复太祖之位,正也。太祖位正,则献、懿
二主宜有所安。今议者有四:曰藏夹室,曰置别庙,曰各迁于园,曰祔兴圣庙。
臣谓藏夹室,则享献无期,非周人藏二祧之义;置别庙,论始曹魏,《礼》无传
焉,司马晋议而不用;迁诸园,乱宗庙之制。唯祔兴圣庙,禘若祫一祭,庶乎得
礼。”帝依违未决也。
十九年,将禘祭,京复奏禘祭大合祖宗,必尊太祖位,正昭穆。请诏百官议。
尚书左仆射姚南仲等请奉献、懿主祔德明、兴圣庙。鸿胪卿王权、申衍之曰:
“周人祖文王,宗武王,故《诗·清庙》章曰:‘祀文王也。’胡不言太王、王
季?则太王、王季而上,皆祔后稷,故清庙得祀文王也。太王、王季之尊,私礼
也;祔后稷庙,不敢以私夺公也。古者先王迁庙主,以昭穆合藏于祖庙。献、懿
主宜祔兴圣庙,则太祖东向得其尊,献、懿主归得其所。”是时,言祔兴圣庙什
七八,天子尚犹豫未删定。至是,群臣稍显言二祖本追崇,非有受命开国之鸿构;
又权根援《诗》、《礼》明白。帝泮然,于是定迁二祖于兴圣庙,凡禘祫一享。
诏增广兴圣二室。会祀日薄,庙未成,张缯为室,内神主庙垣间,奉兴圣、德明
主居之。庙成而祔。自是景皇帝遂东向。
京自博士献议,弥二十年乃决,诸儒无后言。帝赐京绯衣、银鱼。昭陵寝占
山上,宦侍惮輓汲乏,请更其所,宰相未能抗。京曰:“此太宗之志,其俭足
以为后世法,不可改。”议者多附宦人,帝曰:“京议善。”卒不徙。帝器京,
谓有宰相才,欲用之。会病狂易,自刺弗殊,又言中书舍人崔邠、御史中丞李汶
讪己,帝使诘辨无状,然犹自考功员外再迁给事中,皆兼集贤殿学士。帝疑京为
忌者中伤,中人问赉相继。后对延英,帝谕遣,京沮骇走出,罢为秘书少监,卒。
初,帝讨李希烈,财用屈,京与户部侍郎赵赞请税民屋架,籍贾人赀力,以
率贷之。宪宗尝问宰相李吉甫:“我在藩邸,闻德宗播迁梁、汉,久乃复,谁实
召乱,为我言之。”对曰:“德宗始即位,躬行慈俭,经崔祐甫辅政,四方企望
至治。祐甫殁,宰相非其人,奸佞营蛊,谓河北叛臣可以力服,甘语先入,主听
惑焉。而陈京、赵赞为帝税屋架,贷贾缗,内怨外忿,身及大乱。咎兴信宵人,
剥下佐上,赖天之灵,败不抵亡。”帝恨惋曰:“京与赞,真贼臣。”
京无子,以从子褒嗣。褒孙伯宣,辞著作佐郎不拜。
赞曰:德宗敝政,税间架、借商钱、宫市为最甚。顺宗为太子,欲极陈之,
惩王叔文之谏而止,其畏如此。区区之臣,冒颜而关说,难哉!其飨国日浅,志
不在民矣。宪宗闻暴敛之令首于贼臣,感愤太息,爱人之至也。及任程异、皇甫
镈,谏者不听。兴利之臣败君之德甚矣!
畅当,河东人。父璀,左散骑常侍,代宗时,与裴冕、贾至、王延昌待制集
贤院,终户部尚书。
当进士擢第,贞元初,为太常博士。昭德皇后崩,中外服除,皇太子、诸王
将服三年,诏太常议太子服。当与博士张荐、柳冕、李吉甫曰:“子为母齐衰三
年,盖通丧也;太子为皇后服,古无文。晋元皇后崩,亦疑太子服。杜预议:‘
古天子三年丧,既葬除服,魏亦以既葬为节。皇太子与国为体,若不变除,则东
宫臣仆亦以衰麻出入殿省。’太子遂以卒哭除服。贞观十年六月,文德皇后崩,
十一月而葬,太子丧服之节,国史不书。至明年正月,以晋王为并州都督。既命
官,当已除矣。今皇太子宜如魏、晋制:既葬而虞,虞而卒哭,卒哭而除,心丧
三年。”宰相刘滋、齐映召问当等:“‘子食于有丧者之侧,未尝饱也。’今太
子以衰服侍膳至葬,可乎?令:群臣齐衰三十日公除。宜约以为服限。”乃请如
宋、齐皇后为其父母服三十日除,入谒则服墨惨,还宫衰麻。右补阙穆质上疏曰:
“‘三年之丧,自天子达于庶人。’汉文帝以宗庙社稷之重自贬,乃以日易月,
后世所不能革。太子,人臣也,不得如人君之制,母丧宜无厌降。惟晋既葬公除,
议者诡辞以甘时主,不足师法。今有司之议,亏化败俗,常情所郁。夫政以德为
本,德以孝为大。后世记礼之失,自今而始,顾不重哉!父在为母期,古礼也。
国朝服之三年,臣谓三年则太重,唯行古为得礼。”德宗遣内常侍马钦叙谓质曰:
“太子有抚军、监国、问安、侍膳之事,有司以三十日除,既葬释服,以墨衰终,
是何疑邪?”质又奏疏曰:“太子于陛下,子道也,臣道也。君臣以义,则抚军
监国,有权夺。父子问安侍膳,固无服衰之嫌,古未有服衰而废者。舒王以下服
三年,将不得问安侍膳邪?太子、舒王,皆臣子也,不宜甚异。且皇后,天下之
母,其父母,士庶也,以天下之母,为士庶降服,可也。太子,臣子也,以臣子
为母降,可乎?公除,非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