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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恋物语-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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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过日子哉?一旦把对方逼得“不顾一切”,那便要宣告收摊矣。在此我特别提出“咆哮公堂”的节目,若干年来,常有一种现象,丈夫在外面乱搞,或被疑心在外面乱搞,太太一气之下,便去丈夫的办公室大闹,或一气之下,去另外那个女人的家或办公室也大闹。她们之意,以为我这一闹,岂不使对方害怕——男的怕摔掉饭碗,怕断送前程;女的怕丢人,怕父母、亲友、师长责备羞辱。妙哉,这种如意算盘,真乃是天下第一等狂想曲。爱情那玩意在本质上是无所惧的,不要说你大闹,便是刀子架到脖子上,都照干不误。如果他们的爱情是假的,你不闹也会自灭;如果他们的爱情是真的,你不闹时,或许还有消失的可能,你一去闹,抓破了脸,准家破人散,不可收拾。

我们可举一个例子加以说明,有一位朋友的太太,便犯了如此毛病,不知道是哪个心怀叵测的人向她献计,教她去找另外那个女孩子算账,于是她头也不梳,脸也不洗,抱着孩子,跑到该女孩子就读的学堂,径找校长。在她的参谋人员看来,以为这一下该女孩子为了顾及学业,非屈服不可。不知道对女人而言,迫得她们不顾一切时,那才是一种真正的不顾一切,不要说学业,连父母子女都抛到脑后。于是女的走出学堂,女父大怒,也如法炮制,向男的主管老板提出控告,男的她只好走出办公室。呜呼,古有成语曰:“为渊驱鱼”,正此之谓。用不着再继续打听,两个同病相怜的人物,一个背叛其余,一个背叛其妻,均被搞得无依无靠,自然结婚了事。当初若不逼得那么凶,固不见得有此结果。故一旦吵吵闹闹,发展到“咆哮公堂”的程度,便成了无药可救的绝症。



“一读者”先生等以“离婚”问题见示,以为离婚是悲剧,应极力防止。柏杨先生似乎只部分同意这种说法。盖离婚可能是悲剧,却不一定是悲剧不可,离婚是解决错误爱情和错误婚姻的最妙良法。我们常看到的往往是男人甩女人的离婚,或女人踢男人的离婚,总觉得简直应该活埋,如果我们也看到有些被天天苦刑拷打的妻子脱离魔掌,有些被骑到头上的丈夫走出樊笼,恐怕也会鼓掌称快。

不知道是哪个颇有点名气的家伙说过:“男女因误会而结合,因了解而离开。”该家伙一定吃过女人的苦头,才发此牢骚,但这牢骚却是用血泪换来。一对夫妇既已搞得貌合神离,看见对方便如芒刺在背,恨不得分尸灭迹,不管它的原因是啥,与其将来真正发生社会新闻,丈夫杀妻子,或妻子杀丈夫,不如早一点你走你的阳光道,我走我的独木桥。

视婚姻如儿戏的人到底不多,尤其是女人,多半都打算嫁人一次。这种观念加上法律的保障,遂使一个家庭稳如泰山。如果有人一旦发作起来,非离婚不可,则一定有基本问题在那里捣鬼,像朱买臣先生的太太,闹着硬要和朱先生散伙,一般人都说他太太混蛋,我想混蛋不混蛋是另外一回事,整天和一个书呆子在一起,贫苦不堪,前途茫茫,恐怕就是换了批评最厉害的正人君子,都会一哭二闹三上吊。我们所研究的是,她在离婚后不是嫁了一个屠夫乎,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我猜她不会是离婚后才嫁的,恐怕在跟朱买臣先生还是夫妻的时候,已经暗渡陈仓矣,否则的话,在那个时代,再泼再辣的女人,都不至于逼着丈夫非“休”自己不可,没有外援,便没有那么大的劲。

不仅两千年前如此,即在现代,似乎也跳不出这个圈圈。太太们闹离婚是家常便饭,她们心中多少仍残留着少女时代被追求时那种余威,动不动便吼曰:“我和你离婚。”好像想当年只要她不点头嫁他,便可把对方整惨了似的。这不过是孩子们咬人的姿态,丈夫多半安抚一番,自化干戈为玉帛。问题是,一旦丈夫当起真来,你说离婚,好吧,一言既出,驷马难追,说离就离,果真弄到那种地步,做妻子的固然伤心欲绝,那个当丈夫的也一定内容复杂。反过来,一个漂亮的妻子(没有姿色的女人,想红杏墙都没法出),一旦搞得说啥都得和丈夫离婚,连孩子都可以舍弃,也不必往深处打听,内容也不简单,必有外援在也。那外援或许是一个百万富翁,或许是一个小白脸,也或许是一个什么什么莫名其妙的家伙,他在外发号施令,叫她闹则她闹之,叫她哭则她哭之,他买包巴拉松则她就放到丈夫饭碗里。呜呼,外援不断,家不得安,外援不除,内乱不止。

离婚的学问仅次于结婚,不可不察。



魏某某先生等不耻下问,问的是:初恋是不是最美?女孩子是不是一直怀念她的初恋爱人?魏先生的太太动辄流泪满面曰:“当初嫁给某某就好啦。”深感痛苦,不知她们是怎么个想法。

初恋是最美的,乃廉价小说上的笔法,我想有些小说,真教害死人。初恋可能是最美的,却并不见得一定是最美的也。主要的是,在初恋没有啥结果之后,才把它硬想象为美不可言,一旦有了结果,丈夫天天揍她,她便美不起来矣。俗云:“这山望着那山高。”人和人最怕比较,一比较便不可收拾。你说岳飞先生好乎,抑关羽先生好乎?你说文天样先生好乎,抑史可法先生好乎?那真是很难分析。一个女孩子一旦有选择的机会,稍不如意,就免不了要想起另外那一个来,如果岳飞先生的太太婚前和关羽先生也恋过爱,恐怕她有时候也后悔没有嫁给关二爷也。

这种悔不当初的情形,在恋爱越自由的社会,越是普遍。盖女孩子只要有两个以上的男朋友,她便有资格到时候懊悔一番。柏杨先生曾看到一幅洋大人画的漫画,一个衣冠楚楚的中年人在电话亭里打电话,另外一个潦倒不堪、连鞋子都没得穿的家伙,一脸尴尬面孔,站在亭外。衣冠楚楚在电话中曰:“亲爱的,你不总是说当初如果嫁给约翰就好了乎?他刚才来找我,我现在就带他回家和你聚聚。”那个漫画讽刺得恰到好处,可惜上帝不能把她们所有怀念的男人一一打入地狱,事情之麻烦,也就在此。据洋大人统计,美国妇女至少有百分之七十五以上都在想念她过去的恋人,这不关她婚姻生活幸福不幸福,即令幸福,她也会为她奇而推出种种幻想。不过在那百分之七十五之中,有百分之九十以上并不愿意认真地采取行动,一旦气消怨散,也就拉倒,纵然那家伙真的出现,也会相安无事。幸亏有此一着,女人们想得太多而做得太少,否则那真是要发生世界大战。设想之法,当然最好是像上面那幅漫画,那家伙不但落魄,而且还送上门来亮相。如果没有这么好的运气,则当丈夫的只有拼命努力,做犬做马的一途。



另一个问题,读者先生问得最多,那就是,夫妻间是不是要绝对地诚实相处。一位读者樊云先生并举了很多例子,他曰,在很多讨论家庭的书籍上,都是主张夫妻间要绝对诚实,这一点谁都没有啥可嚷嚷的,可是千万别绝对诚实,提倡绝对诚实的人真应该送到三作牌那里修理修理,以示薄惩。盖绝对诚实一定绝对垮台,婚姻是最高艺术,其妙无比,如果一板一眼都不放弃,那成了“匠”矣,还能人目乎?必要时玩点小花样,甚至必要时死都不承认,才是良策,有些倒媚的家伙就是误信了绝对诚实而吃尽了苦头,不可不提高警觉也。

前些时看到某报上有个什么“妇女信箱”,登了一个问题:一个快要结婚的新娘,写信问曰:“她在十六岁那一年,曾跟一个恶棍上过床,当时父兄出面把那家伙饱揍了一顿,未予声张。可是她现在要结婚了矣,爱未婚夫爱得要命(未婚夫爱她自然也爱得要命),但她恐怕未婚夫发现她不是处女轻视她,焦急万状,不知如何是好。那个信箱的主持人隆重答曰:他既然爱你,自然会原谅你,不应欺骗他,应该诚诚实实告诉他。

柏杨先生看了之后,心如火焚,呜呼,愿上帝保佑她没有告诉他,她要真的傻里傻气告诉了他,我敢赌一块钱,她这一辈子有苦吃的。爱情不能建筑在希望对方原谅上,爱情的污点是永远的污点,他便是当时指天发誓,作圣崽状,说得天花乱坠,原谅她啦,可是偷了五十万美金他可以忘记,和别的男人上床一事,他便不会忘记。嗟夫,她为啥不向柏杨先生请教乎?她为啥不咬定牙关说她是骑脚踏车伤了处女膜乎?该信箱主持人真是天下第一混蛋。柏杨夫人有一表侄女发生了同类问题,丈夫大疑,惜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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