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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讨厌那个红脸畜生,”麦康伯说,“我一看见他的人影儿就恼火。”
“他真的很可爱。”
“啊,别说啦,”麦康伯几乎嚷叫起来。这当儿,汽车开过来了,停在就餐帐篷前;驾驶员和两个扛枪的人下车。威尔逊走过来,望着坐在桌旁的那一对夫妻。
“去打猎吗?”他问。
“去,”麦康伯一边说,一边站起身来,“去。”
“带一件毛线衣比较好,汽车一开会凉的,”威尔逊说。
“我会穿上皮上衣,”玛戈说。
“那个仆人取来了,”威尔逊告诉她。他上车,坐在驾驶员身旁;弗朗西斯·麦康伯和他的妻子一声不吭,坐在后面的座位上。
但愿这个蠢货没想到在背后把我的脑袋打烂,威尔逊暗自想着。女人在打猎队里真是麻烦。
在灰蒙蒙的晨光里,汽车吱吱嘎嘎地向下开,从一个尽是卵石的浅滩上渡过河,接着往上开,盘上陡岸,威尔逊上一天就吩咐在那里开出一条路,所以他们可以开到对岸这个象猎苑似的长着树的、地形起伏的地方来。
真是个美好的早晨,威尔逊想。露水很重;汽车轮在野草和矮树丛上滚过去的时候,他能够闻到碾碎了的蕨薇的气味。这象是马鞭草的气味;汽车开过这片人迹不到的、猎苑似的地方,他喜欢这种清晨的露水气味、碾碎了的蕨薇气味和在清晨的雾中显得黑魆魆的树干。他现在不再去想后面座位上的那两口子,在想野牛了。他找的野牛白天待在尽是泥浆的沼泽里,在那里是不可能打到的,但是在夜晚它们在这一带的空地上找东西吃;他要是能够用汽车把它们同沼泽隔开,麦康伯就有一个好机会在空旷的地方打到它们。他不愿意同麦康伯一起在树荫稠密的隐蔽的地方打野牛。他压根儿不愿意同麦康伯一起打野牛或者别的野兽,但是他是一个职业猎人,他这一辈子已经同一些难得遇到的人一起打过猎了。
如果今天他们打到了野牛,那么就只差犀牛了;这样,这个可怜的家伙就会结束他的危险的游戏,事情就可能好办了。他不会再跟那个女人有什么交道;麦康伯呢,也会把这件事忘掉。看样子,他以前一定经受过许多回这种事情。可怜的家伙。他一定有办法忘掉它。唉,这是这个可怜的孱头自己的该死的过错。
他,罗伯特·威尔逊,带着一张双人帆布床来到打猎队,用来应付他可能碰到的艳遇。他从前陪过一些顾客打猎,那是一些生活放荡、花天酒地的不同国籍的人,那一伙中的女人如果不同这个白种猎人在一张帆布床上睡过觉,就感到她们花的钱不值得。他同她们分手以后,就瞧不起她们,尽管她们当中有几个他当时还算喜欢,不过他是靠这种人过活的:只要他们雇了他,他们的标准就是他的标准。
在一切方面,他们就是他的标准,不过枪法却不在内。对于打猎,他有他自己的标准;他们要是不遵守这些标准,尽可以另外雇人去陪他们打猎。他也知道,他们全都因为他的这种态度才尊重他。不过,这个麦康伯是个古怪的家伙。他不怪才有鬼哪。再说,他的妻子。唔,这个妻子。是啊,这个妻子。嗯,这个妻子。得了,他已经把这一切全撇开了。他扫了他们一眼。麦康伯坐着,绷起了脸,一副气冲冲的模样。
玛戈呢,向他微笑着。她今天看上去好象更年轻、更天真、更娇嫩,不象平时那样显露出一种做作的美。她心里在想什么,那只有天知道,威尔逊想。昨天夜晚,她说话不多。一想到这件事,看见她就高兴。
汽车爬上一个坦坡,一路穿过树林,随后开进一片长着野草的、象草原似的空地,沿着空地边缘,在树荫下开着,驾驶员放慢速度,威尔逊仔细地察看这片草原和它最远的边缘。
他吩咐停车,用双筒望远镜观察这片空地。接着他向驾驶员示意继续开车,汽车慢腾腾地开起来,驾驶员避开一个个疣猪洞,绕过一座座蚁山⑾。接着,越过空地望去,威尔逊突然转过脸来,说:“我的老天,它们在那儿哪!”——
⑾蚁山:非洲的蚂蚁能借一段枯树桩作柴架,用土粒堆起几丈高的土山。
汽车迅速向前,威尔逊用说得很快的斯瓦希里语在对驾驶员说话,麦康伯向他指的地方望过去,看到三条庞大的黑野兽,又长又笨重,几乎是圆柱形的模样,就象是黑的大油槽车,在飞快地穿过开阔的草原的另一头的边缘。它们飞快地跑着,脖子是直僵僵的,身子也是直僵僵的;它们伸出了脑袋飞奔的时候,他可以看到它们的脑袋上那一对向上翘的、宽阔的黑犄角;脑袋一动也不动。
“那是三头老公牛,”威尔逊说,“咱们得切断它们的去路,不让它们跑进沼泽。”
汽车用一小时四十五英里的速度疯狂地穿过空地;麦康伯留神看着,野牛越来越大了,他终于看清楚一头庞大的公牛,它那灰色的、没有毛的、长满痂癣的躯体,它的脖子是肩膀的一部分,还有闪闪发亮的黑犄角,它跑在其他两头后面一点,它们迈着固定不变的、向前冲的步子,排成一列跑去;接着,汽车摇晃了一下,好象跳过一条路似的,他们快要赶上了;他可以看到那条公牛的庞大的向前冲的身子和它那稀稀拉拉地长着毛的牛皮上的尘土、宽阔的犄角的突出部分和鼻孔很大的鼻子;他正要举起来复枪,威尔逊嚷叫起来:“别在车上,你这蠢货!”他并不害怕,只是恨威尔逊;这当儿,刹车已经扳上,汽车还在滑动,吱吱嘎嘎地向一旁斜过去,还没有停稳;威尔逊从一边下车,他从另一边下车;他的脚踩在好象在移动的地面上,他打了个趔趄;接着,他向那条正在跑的野牛开枪,听到一颗颗子弹砰砰地打进它身子的声音,对着那条正在用不变的姿态逃跑的野牛把枪膛里的子弹全都打光了,最后记起了要从前面它的肩膀中间打进去;他正在笨手笨脚地装子弹,看到那条野牛倒下去了。它跪在地上,那颗大脑袋往后仰着;看到另外两条野牛仍然在飞快地奔跑,他向带头的那条开了一枪,打中了它。他又开了一枪,没打中,只听到卡拉轰的一响,威尔逊开枪了,接着他看到那条带头的野牛向前倒了下来,鼻子碰到地面上。
“把另一条撂倒,”威尔逊说。“嗨,你快开枪啊!”
但是那条野牛用不变的步子飞快地跑着,他没有打中,子弹扬起一阵尘土;威尔逊也没有打中,尘土象云雾似的升起来;接着威尔逊嚷叫:“来吧,它太远啦!”说罢,抓着他的胳膊;他们又上了汽车,麦康伯和威尔逊站在汽车两边的踏级上,在高低不平的路面上摇摇晃晃地飞驶,逼近那条用固定不变的步子、脖子直僵僵、一直向前冲的飞跑的野牛。
他们赶到了它后面,麦康伯在装子弹,把子弹壳卸到地上,不料卡住了枪,他排除了故障;这当儿,眼看他们要赶上那条野牛了,威尔逊喊叫;“停车。”虽然已经刹车,汽车还在滑动,差一点翻倒;麦康伯从车上跳下来,总算站住了脚;他猛地一推枪栓,尽可能向前瞄准那条飞跑着的、身子圆滚滚的野牛的黑色的背,开了一枪,又瞄准开了一枪,又是一枪,又是一枪,子弹颗颗都打中了,但是他看不出对那条野牛有什么影响。接着,威尔逊开枪了,声音响得几乎震聋他的耳朵,他可以看到那条野牛脚步摇晃了。麦康伯仔细瞄准,又开了一枪;接着,它倒下来,跪在地上。
“行,”威尔逊说,“干得好,一共三条。”
麦康伯象喝醉了酒那样兴高采烈。
“你开了几枪?”他问。
“只有三枪,”威尔逊说,“你打死了第一条公牛。最大那条。我帮你干掉那两条。害怕它们可能逃进隐蔽的地方。是你打死它们的。我不过帮补了一点儿罢了。你打得真棒。”
“咱们上汽车吧,”麦康伯说,“我要喝点酒。”
“先把那头公牛干掉,”威尔逊告诉他。那条牛跪在地上,愤怒地扭动它的脑袋,他们走近它的时候,它瞪着那双洼下去的小眼睛,狂怒地大声吼叫。
“留神,别让它站起来,”威尔逊说。接着,他又说:“站在侧面,打它的脖子,就是耳朵后面那个部位。”
麦康伯仔细瞄准它那巨大的、被狂怒折磨得扭动的脖子的正中心,开了一枪。枪声一响,脑袋就搭拉下来。
“打得好,”威尔逊说,“打中了脊骨。它们长得挺好看,对不?”
“咱们去喝点酒,”麦康伯说。他这一辈子从来没有感到这么痛快过。
麦康伯的妻子坐在汽车里,脸色煞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