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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人-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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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桥荣记》的悲剧主角,当然还是卢先生这个人。我们可以从老板娘的琐碎叙述描绘中,归纳得知他原是一个斯文尔雅,具有异常温柔心肠,十分有耐性,十分珍重自己,心地洁净善良,坚贞不渝的中年男子,叙述者平日见他在街上,小心翼翼保护一大队小学生过十字路。

不知怎的,看见他那副极有耐心的样子,总使我想起:我从前养的那只性情温驯的大公鸡来,那只公鸡竟会带小鸡的,它常常张着双翅,把一群鸡仔孵到翅膀下面去。

把卢先生比喻为温驯的、会带小鸡的公鸡,可见他是一个颇具女性温柔气质的男人。后来他唱桂戏,“我没料到,他还会唱旦角呢,挺清润的嗓子,很有几分小金凤的味道”。这也暗示他多少有点女性化的倾向。

居台十五年内,他紧紧拥抱终有一天能和罗小姐相聚成亲的理想,以他那超乎寻常的耐心,坚贞自守,满怀希望,不出半句怨言,也从不自怜自艾。比如他唱《回窑》后,老板娘还会“吁了一口气”,感叹道:“人家王三姐等了十八年,倒底把薛平贵等着了——”可是卢先生,却连一声叹息都不发,只“笑了一笑,没有作声”。

表哥从香港传给他的“好消息”,把他久积的希望,提升到最高潮。他两手“紧紧的捏住那封信不肯放,好像在揪住他的命根子似的”。值得注意的是,这封他以为是罗家姑娘写的信,其实是他表哥伪造的。作者如此暗示,卢先生像揪住命根子似的紧捏之理想,其实是一个没有实质,不能实现的幻想。

当他终于领悟受骗,这一现实之重棒,把他的理想击成粉碎。他丧失攒了十五年的积蓄,就是暗示他丧失积蓄了十五年的期待。而他这份丧失,不是由于他自己的任何过错或罪咎,却是由于全然超出自我控制能力外的“被骗”。所以他受表哥欺骗,即意味受命运欺弄。以象征含义来解释,表哥就是诡谲不可测的命运之“神”或“魔”。难怪卢先生哭喊道:“他不是人!”

理想粉碎后,卢先生变成了完全相反的一个人。他变得自暴自弃,凌辱自己洁净之身,光天化日,和“肉弹弹”的阿春厮混性交。阿春一角,即影射卢先生长久压抑的“肉性”。他之低头屈服于阿春的雌威,任由她嚣张作势,就是暗示他的“肉”起而制伏了“灵”,把“灵”歼灭。改变以后的卢先生,温柔气质没有了(捉好打阿春耳光),耐心没有了(拿小学生出气),弦子也不拉了(“弦子还挂在墙壁,落满了灰尘”)。他变得自怜起来,徒然想抓回逝去的青春,把花白的头发胡乱染得漆黑,脸上用雪花膏涂得粉白。这种悲枪可悯的无用企图,却使老板娘想起一个五十大几的老戏子,唱扇子生,化装表演“宝玉哭灵”,可是遮盖不住老朽原形,看得人心里直难过。

“灵”的丧亡,就是人性尊严的丧亡。卢先生捉好,被打伤咬伤,就是作者以身体之遭受残虐,影射灵魂之遭受残虐,以及人性尊严的碎裂扫地。卢先生伤愈后,左边耳朵的耳垂不见了,头发一部分漆黑,一部分花白,“看着不知道有多滑稽”。面对这样一个丧失了尊严的人,难怪“他一进来,我们店里那些包饭的广西佬,一个个都挤眉眨眼瞅着他笑”。

这篇小说既然是从老板娘的观点写成的,作者当然不曾探入卢先生的思想意识。但我们可以想像卢先生的内心,该是多么的憎厌痛恨这个改变以后的自己。领小学生在街上走路,一个女生骨碌骨碌笑了起来,他就认定是在笑他。他觉得人人都在笑他,看不起他,因为他自己就看不起自己。他对这一个女生泄忿,其实就是对他自己泄忿,被人架着拖走时,他还双手乱舞,嘴冒白沫,大声喊骂:“我要打死她!我要打死她!”可是,他真正想打死的,却是丧失了人性尊严的自己。

而他终于如愿——第二天,他便悄悄的死了。致他肉身于死亡的,不是什么疾病,而是他那受冤的灵魂。难怪“验尸官验了半天,也找不出毛病来”。卢先生是心死而亡,所以验尸官在死因栏上写“心脏麻痹”,并没错误。

这,便是卢先生灵和肉的悲剧故事。由于他本来是那样一个温柔、高尚、贞洁的人,他突然间的直线堕落,以及灵肉相互的毁灭,更加震撼人心,更加可怖可悯。而美好的过去,和丑陋的现在,两者之间的对比对照,就是这个短篇小说的主题。

我已提过,细品这篇小说,我们会惊于作者的写实能力。里面的大角色,小角色,一概活生生的跳跃纸上,故事背景等的描写,也是十分逼真有力。我们随便拈一例,看看作者如何介绍描写洗衣妇阿春:

那个女人,人还没见,一双nǎi子先便擂到你脸上来了,也不过二十零点,一张屁股老早发得圆鼓隆咚。搓起衣裳来,肉弹弹的一身。两只冬瓜奶,七上八下,鼓槌一般,见了男人,又歪嘴,又斜眼。我顶记得,那次在菜场里,一个卖菜的小伙子,不知怎么犯着了她,她一双大奶先欺到人家身上,擂得那个小伙子直往后打了几个踉跄,噼噼叭叭,几泡口水,吐得人家一头一脸,破起嗓门便骂:干你老母鸡歪!那副泼辣劲,那一种浪样儿。

这样活泼生动的描写,不仅把人物勾画得栩栩如生,同时也酿造出一种有点夸张滑稽的语气,反映出叙述者日常的生活态度。

白先勇是如此一个写实能手,但他并不单单为了写实目的而写实。有些作家,甚至是十分伟大的作家,例如法国写实大师巴尔扎克,笔下的人物景物,逼真不过,气势磅礴,令人叹为观止。可是一大堆的描述部分,可以和故事脱离,独立存在,不与情节动作或小说主题发生关联。这却是现代小说写作的一大忌讳。

我们如果把《花桥荣记》这篇小说,硬邦邦地解释为卢先生的故事,则作者让老板娘噜噜苏苏道出自己生活琐事,又介绍描写李老头子、秦癫子等广西同乡顾客,就好像也犯了巴尔扎克的毛病。小说六节中的第一节,事实上就和卢先生毫无关系。可是老板娘这些好似无谓又无目的的絮聒,实际上都是有作用的。

贯联这篇小说的大小细节,使之成为一个有机整体的,便是“今非昔比”的主题意识。这一主题意识,从小说的开头,一直穿流到小说的末尾。试看小说开始几句:

提起我们花桥荣记,那块招牌是响当当的。当然,我是指从前桂林水东门外花桥头,我们爷爷开的那家米粉店。

再看小说结尾几句:

我好指(照片)给他们看,从前我爷爷开的那间花桥荣记,就在漓江边,花桥桥头,那个路口子上。

如此,小说以爷爷的花桥荣记开始,又以爷爷的花桥荣记结束。首尾都是有关花桥的光荣过去的记述,难怪作者取名为《花桥荣记》。小说的起点和终点,如此好似合在一起,比如绕一个圆圈,又回返到原来的地方。而循着情节的圆周,潜流于内的,就是“想当年”的感慨意识和乡愁意识。

确实,这一主题意识,即“今不如昔”的感触,在小说里一再起伏出现。我在这篇论文开头,已经提过,《花桥荣记》一篇,采用比较明显的方式呈示主题。我们确可轻易从文中拾得一大把今昔对比的明显例子。小说开头,在介绍爷爷那家“谁人不知?那个不晓?”的花桥荣记之后,叙述者很快就指出:“我自己开的这家花桥荣记可没有那些风光了”。而她现在这么个“春梦婆”,当然不比在桂林时那“有名的美人”。来饭店包饭的李老头子,“从前在柳州做大木材生意,人都叫他‘李半城’,说是城里的房子,他占了一半”。可是现在流落在台北,又老又病,被儿子遗弃,最后上吊一死,另一个秦癫子,“在广西荣县当县长时,还讨过两个小老婆”,可是现在,在市政府调戏女职员,被开除,又去摸一个卖菜婆的奶,吃一重棍,打得他额头开花,最后跌进阴沟里淹死。老板娘一心向往代表“过去”的桂林,瞧不起代表“现在”的台北:

我们那里,到处青的山,绿的水,人的眼睛也看亮了,皮肤也洗得细白了。几时见过台北这种地方?今年台风,明年地震,任你是个大美人胎子,也经不起这些风雨的折磨哪!

我已提过,就卢先生而言,“今”与“昔”的界线,是他来台十五年后理想之破灭。而我已详细讨论,理想破灭之前之后的他,是怎样的相反不同。就再以他带领学生过街这同一件事,来比较今昔:从前他极有耐心,像一只温驯的、会带小鸡的公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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